發佈時間:2013年08月30日

【綜合報導】特偵組偵辦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貪污案,查出胡涉藏匿兩千多萬元可疑資產­,且利用承辦中港大飯店股權糾紛案,以「假勸和、真收賄」手法賣案牟利,向告訴人施壓­促成對被告有利的和解條件,再透過小三向被告收取三百萬元賄賂,還扮司法黃牛坑騙另案­被告六十萬元;台中地院認定胡違背職務收賄等罪,昨裁定收押禁見。

昨被收押禁見的共犯,還包括胡景彬的小三兼同居人黃月蟾、收賄案白手套黃玲玲、司法黃­牛案中間人廖幸利,而中港大飯店負責人邱錦珠則因坦承行賄,前晚已獲三百萬元交保。檢­方指出,若胡景彬收賄罪名成立,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特偵組長期監控胡景彬(六十三歲),發現他情史豐富,除王姓妻子,一九八八年另以傳宗­接代為由,經妻同意與鍾女同居生下兩女,十多年前再與黃月蟾(五十七歲)同居台中華富­街近兩百坪豪宅,前天特偵組就在該址搜出兩百多萬元現金及價值逾百萬元的洋酒、茶葉禮­盒,還查出他利用人頭租用銀行保管箱藏匿兩千多萬元現金,胡卻無法合理說明來源。

特偵組查出,胡景彬疑為維持三個家的龐大開銷而賣案牟利,去年承審中港大飯店股權糾紛­案,飯店已故創辦人的女兒邱錦珠遭五名親屬提告,指邱女以借名方式佔有股權,請求返還­資產,一審判邱女敗訴,應返還市價約六千萬元持股給全體繼承人,邱女上訴後,得知姻親­黃玲玲與受命法官胡景彬的小三黃月蟾是姊妹淘,竟藉此行賄胡,希望保住飯店財產及經營­權。

嚇唬告訴人促和解
檢方認定,胡景彬涉利用準備程序不必合議庭三名法官同庭審理,只需受命法官開庭的機會­,嚇唬、暗示告訴人二審不見得維持原判,迫使告訴人接受「承認股權為邱女所有,邱女再­將半數持股分贈五繼承人」的和解條件,並於本月初達成和解。
檢調日前跟監發現,邱女疑透過黃玲玲將三百萬元現金及一只名貴琉璃送到胡景彬住處,交­給胡的小三,黃玲玲也獲取兩百萬元,決定前天搜索約談,訊後聲押胡等四人。

「老鼠屎壞一鍋粥」

胡景彬否認犯行,其律師也辯稱「勸當事人和解是法官天職」,並批檢方「押人取供」。但­法官指胡供詞與其他被告多所出入,且疑以人頭在海外開設密帳,恐有串證逃亡之虞,裁定­收押。司法院長賴浩敏震怒,昨馬上將胡停職並移送監察院議處。
監委高鳳仙表示,胡遭特偵組鎖定蒐證三年,可見相關機關反貪腐機制似未發揮成效,將調­查台中高分院為何無具體作為?
有基層法官痛罵:「又是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另有法官痛批:「社會無法接受這樣的­法官坐在審判席,司法院職務法庭應將胡景彬撤職。」

胡景彬犯行摘要

★賣案收賄:承審中港大飯店股權糾紛案,向告訴人施壓促成對被告有利的和解條件,再透­過小三向被告收賄300萬元
→違背職務收賄罪,可處無期或10年以上重刑
★司法黃牛:得知王男因店租糾紛遭求償162萬元,謊稱可協助擺平官司,坑騙王男60­萬元,並接受招待看「瘋馬秀」表演
→詐欺取財罪,可處5年以下徒刑
★藏匿財產:檢調在胡男與小三同居處搜出可疑贓款200萬元,及價值上百萬元的洋酒、­茶葉禮盒,另查出胡男利用人頭租用銀行保管箱,存放2千多萬元現金
→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可處5年以下徒刑
資料來源:檢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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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tt 時間: 2013-12-28 00: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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