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wikipedia.org/wiki/BOT模式


BOT模式


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或稱興建-營運-移轉、建設-運營-移交、建設-經營-轉讓等(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多以英文縮寫BOT稱之,是一種公共建設的運用模式,為將政府所規劃的工程交由民間投資興建,並且在經營一段時間後,再轉移由政府經營。18世紀中葉的土耳其邀請了國內外承包商共同參與規劃公共部門民營化政策,是最早採用興建、營運、移轉之模式的案例。


著名例子

澳洲

澳洲國立大學4座UniLodge學生宿舍(特許期由2011年起計15年,2026年交還予澳洲國立大學。)。

香港

紅磡海底隧道(特許期由1969年9月1日起計30年,已經於1999年9月1日交還予政府。)

東區海底隧道(行車隧道部分特許期由1986年8月1日起計30年,將於2016年8月1日交還予政府[1];鐵路隧道部分特許期由1986年8月1日起計,至鐵路完工日(1989年8月5日)後18年半止,已經於2008年2月5日屆滿並移交港鐵公司。[2][1])

大老山隧道(特許期由1988年7月1日起計30年,2018年7月1日交還予政府。)

西區海底隧道(特許期由1993年8月3日起計30年,2023年8月3日交還予政府。)

大欖隧道(特許期由1995年5月26日起計30年,2025年5月26日交還予政府。)

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第一期)[3][4]



中華民國(臺灣)

台灣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
投資者為遠東集團、東元電機等公司組成的遠通電收。

台北轉運站
又稱「交九轉運站」,由日勝生活科技投資,為百貨商場、旅館、住宅及長途客運站所結合的大樓,特許期由2004年起計50年,於2054年交還台北市政府。

台北101
由台北市政府與民間企業共同開發的BOT案,在1997年由14家民間企業共同組成的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地上開發權,而開始進行規劃建造,特許營運期到2067年,無償還給台北市政府[5],營運期間內,每年需付給台北市政府7億元的土地租金[6]。

市府轉運站
由統一集團投資,為日本的阪急百貨在台灣第二個據點,大樓由統一阪急百貨與長途客運站所組成。

台北大巨蛋

臺北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YouBike微笑單車)
由台北市政府委託捷安特經營。

三創數位生活園區
由鴻海集團集團旗下三創數位公司興建以及營運,特許期共50年。

松山文創大樓
由富邦集團以及台灣大哥大組立台北文創開發公司營運,特許期共50年。

美河市
由台北捷運公司與日勝生活科技聯合開發的捷運共構宅。

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
委託財團法人臺北醫學大學經營。

高雄捷運
由中國鋼鐵等公司組成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特許期由2001年10月共36年,於2037年10月交還高雄市政府。

中國大陸

北京

北京國家體育館(特許期由2003年11月9日起計30年,2033年11月9日交還予政府。)[7]

北京五棵松體育館(特許期由2003年11月9日起計30年,2033年11月9日交還予政府。)

北京國家會議中心(特許期由2003年11月9日起計30年,2033年11月9日交還予政府。)

天津
天津大劇院[8]

深圳

梧桐山隧道(特許期由1987年9月起計30年,但已經於2011年被政府贖回。)[9]

深圳地鐵龍華線(特許期由2011年6月16日起計30年,2041年6月16日交還予政府。)[10]

歐洲

英法海底隧道,預定的總投資額為103億美元,但因施工過程重新評估地質,最後所需的資金達120億美元。投資者英法海峽隧道公司(Eurotunnel)為英國、法國兩國的銀行和財團,建造時間歷時7年,於1994年完工。建造完成後,英法兩國政府協議,英法海峽隧道公司的特許期由55年延長到99年,特許期到2093年。

華士古達伽馬大橋,位於葡萄牙首都里斯本的跨海大橋,由葡、英、法國公司組成的私營財團Lusoponte興建並經營。
密佑高架橋,為法國政府與埃法日集團(Groupe Eiffage)合作開發,是全世界高度最高的高架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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