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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9-30 23:27:08
看板 car
作者 Ekmund (我到底看了三小?)
標題 [新聞] 撞倒違規女下半身癱瘓 司機獲無罪
時間 Sat Sep 30 06:41:09 2017



原文連結:
https://goo.gl/okLiCC
撞倒違規女大生「下半身癱瘓」 法官霸氣判:貨車司機無罪 | ETNEWS社會 | ETNEWS新聞雲
[圖]
楊姓司機3年前開車行經桃園蘆竹一處車道要左轉,未料對向騎重機的連姓女大生突然跨越雙黃線到楊所在的車道,與貨車對撞,結果連女人車倒地,導致下半身癱瘓。由於楊男當場自首,被檢方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但高院認為楊男無肇事責任,有權不向「非理性」的違規用路人讓步,因此判他無罪定讞。(女大生,重機,貨車,司機 ...

 


原文內容: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楊姓司機3年前開車行經桃園蘆竹一處車道要左轉,未料對向騎重機的連姓女大生突然跨
越雙黃線到楊所在的車道,與貨車對撞,結果連女人車倒地,導致下半身癱瘓。由於楊男
當場自首,被檢方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但高院認為楊男無肇事責任,有權不向「非理
性」的違規用路人讓步,因此判他無罪定讞。


判決書指出,擔任送貨司機的楊男2014年6月10日上午,開貨車行經桃園蘆竹仁愛路3段要
往林口方向,正要從彎道左轉,沒想到連女突然騎重型機車從對向車道跨越雙黃線到楊的
車道,與貨車在中心分向線上相撞,當場連人帶車倒地,送醫後確定第七頸椎、胸椎骨折
,合併脊髓神經受損,導致下半身完全癱瘓。


事後,連女提告,檢方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起訴楊男。案送鑑定,公路總局桃園行車事故
鑑定會(車鑑會)認為,連女跨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是肇事主因;但中央警察大學鑑定後
卻認為,肇事主因是兩車會車時未保持安全間隔。


為此,法官傳訊當時在楊男車後的另一名駕駛人,他證稱,當時他同樣開貨車準備左轉,
全程目睹連女騎重機跨雙黃線、駛入對向車道,才導致楊男貨車閃避不及,若換作是任何
人,應該都難以閃避掉撞擊。


由於警大詹姓鑑定人坦承未到車禍現場進行勘驗或模擬,僅憑囑託機關送來的卷證資料、
個人經驗就作出判斷,所以全案一、二審法官最後都採信證人證詞,認定連女未依規定靠
道路右側行駛,還輕率跨越雙黃線,駛入楊男正行駛的對向車道以致撞擊,事發突然,楊
男無從預見,也難以在極短時間內迴避踩煞車反應,判楊男無罪定讞。


二審法官邱忠義特別在判決書中指出,「被告沒有違規犯錯,有權不向『非理性』的違規
告訴人讓步」,如此才符合分配正義的社會分工要求;如果駕駛人已遵守交通規則且做到
必要注意,縱有死傷發生,其行為也難認定有過失可言。


特別的是,高院還罕見地對目前的鑑定提出批判,認為部分專家講起科學頭頭是道,但卻
拿不出任何實證資料,這種是常見的「疑似科學」(pseudoscience),法院不宜採信。

判決6日出爐後,楊男頓時鬆了口氣,但他也無奈地說,官司打了3年,一家早已身心俱疲

,太太還因為太過擔心,罹患重度憂鬱,甚至一度鬧自殺,好在一切都已經以無罪落幕。


心得/說明:

爽啦!
善良和正直都回來啦~~
女大生可憐是可憐
但沒有人有義務為她的錯誤決定
賠上自己的人生
而且高院這次真的很屌
直接嗆爆警大的偽科學鑑定
看樣子是累怨已久、不爽爆發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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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72.189
※ 文章代碼(AID): #1Ppim8tW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06724872.A.DE0.html
MJdavid: 刑事無罪 那民事部分呢?1F 09/30 06:44
Uzaki: 這新聞三個月前就在板上看過了2F 09/30 06:50

..沒注意看日期 還真的三個月前的
但我搜過“無罪”和“癱瘓”都沒找到說QQ

eatingshit: 判賠870萬 幫QQ3F 09/30 06:50
s75830: 刑事無罪民事就沒得求償啦!4F 09/30 07:05
echo3283: 希望之前撞那個違規的也一樣這種結果5F 09/30 07:10
a27588679: 希望未來的法官都能像這位一樣明理。6F 09/30 07:20
gofor9005: 違規先,其實沒什麼話好說,台灣是有吵有糖吃。7F 09/30 07:25
chng8371: 是因為在靜止狀態下準備左轉然後被撞嗎?8F 09/30 07:27
ksk0516: 前幾天撞違規穿越馬路學生的文有人一直帶風向,什麼違規9F 09/30 07:42
ksk0516: 都沒事之類的,根本鬼扯
lpjh5505: 刑式附帶民事求償 邢事無罪 民事當然沒有事11F 09/30 07:58
jack111222: 哪有什麼刑事無罪民事就沒事的事情? 多的是刑事無罪民12F 09/30 08:01
jack111222: 事賠到脫褲子
herculex: 所以第三責任險中的殘障增額一定要保14F 09/30 08:05
herculex: 撞殘比撞死賠的更多
※ 編輯: Ekmund (223.141.172.189), 09/30/2017 08:07:57
sai1268: 原來警大也會鍵盤鑑定16F 09/30 08:23
kofpp: 刑事已經無罪沒肇責了,民事要用什麼理由去跟對方求償?很17F 09/30 08:27
kofpp: 好奇?
xxxcat 
xxxcat: 奇怪怎麼那麼喜歡用深色字19F 09/30 08:47

歹勢啦,這篇有點超過
我還在調配標題/重要段落/重點名詞
怎麼區分和配色
就當再看一次花燈嘛 QQ

ultratimes: 四輪必勝20F 09/30 08:51
ddt73930: 民事法官是獨立認定事實沒錯 但一般刑事法官如果認定被21F 09/30 08:52
ddt73930: 告無肇事責任,你到民事還有肇責的機率很低好嗎
windmars: 「且做到必要注意」才是重點好嗎 之前撞女行人的明明看23F 09/30 08:54
windmars: 到了還加速 有做到必要注意嗎?兩回事也拿來講,這案例
windmars: 是閃不過,跟閃得過卻故意加速哪有一樣
ganninian: 哪個法官判的我要到他臉書按讚26F 09/30 09:07
kidd007008: 所以你還是支持女學生闖馬路27F 09/30 09:08
Felicien: 推28F 09/30 09:10
kidd007008: 一直強調車主要踩煞車,不就是支持女學生闖馬路,勇敢29F 09/30 09:10
kidd007008: 承認會很難嗎?
chandler0227: 學生闖馬路不對 但你也有義務避免撞上去啊31F 09/30 09:14
chandler0227: 又不是來不及反應 一直跳針 跳再久法官也不會改判啦
windmars: 看到人要踩煞車不等於支持行人違規,很簡單的邏輯。33F 09/30 09:15
ddt73930: 強調車主要踩煞車=鼓勵女學生闖馬路???這神邏輯哪來的..34F 09/30 09:18
ddt73930: ...所以遇到路口要放慢=沒遇到路口鼓勵我們飆車??
HMDS: 這篇重點是因為來不及反應才無罪好嗎36F 09/30 09:22
issac: 偽科學 吧37F 09/30 09:38
cystal 
cystal: 就知道有些駕照雞腿換的會跳針女學生闖馬路38F 09/30 09:43
ifromtaiwan: 法官有guts39F 09/30 09:57
u92202: 警大不食人間煙火40F 09/30 10:00
techih: 這法官好辦!!!41F 09/30 10:07
kidd007008: 女學生闖馬路看到車子就要閃,而不是叫車主閃闖馬路的42F 09/30 10:28
kidd007008: 女學,這邏輯很難?阿我忘了,被撞女學生根本沒在看路
kidd007008: 女學生闖馬路就算了,還沒在看路,被撞還要向對方索賠
kidd007008: ,這神邏輯你也支持

先不論邏輯怎樣
這篇的判決裡也提到
「遵守交通規則且做到必要注意
也就是說
法院並不是單以違規與否裁定
也會考量實際上人有多少空間可以操作
就這點去看加速撞到人的案子
我覺得換作是這個法官,判決也不會差多少
裁量標準當然見仁見智啦
不過,現行的實情,的確是這樣

ksk0516: 還在跳針啊希望你下次看到違規砂石車沒閃你給他點教訓46F 09/30 10:42
zeanmar: 這件跟走路過馬路車主加速撞到人根本沒辦法相提並論吧= =47F 09/30 10:52
※ 編輯: Ekmund (223.141.172.189), 09/30/2017 11:05:47
kirbycopy: 不管對錯 能閃就要閃吧 仗著自己沒錯就不閃 車禍機率48F 09/30 10:58
kirbycopy: 很高阿 這樣要跑法院和修車 你工作也會受影響吧
sammy98: 女同學行人的案例,行人位於駕駛行駛前方120~160視角內50F 09/30 11:15
sammy98: ,不能聲稱沒看到行人
MUMUKON: 以這則為例 刑事無罪 但是肇事責任還有30%民事還有機會要52F 09/30 11:25
MUMUKON: 到賠償嗎
kidd007008: 都已經說車主7,行人3,你就安心讓自己小孩闖馬路吧54F 09/30 11:33
NewNewBaby: 合理的判決55F 09/30 11:35
luroro: 好法官56F 09/30 11:39
keney963817: 看某樓評論,看來找火車碰瓷可以國賠,火車應該要閃57F 09/30 11:54
keney963817: 避行車與行人
SUZUKI5566: 警大鑑定人真的hen棒,用鍵盤就可以評估肇責59F 09/30 12:29
Giornon: 哈哈那麼多應注意未注意就是警察在那邊亂唬爛,以前沒行60F 09/30 12:34
Giornon: 車記錄器遵守規則的人就只能吞了,難得法官有guts
sysop5566: 正義 爽62F 09/30 13:35
lahugh: 賈吉mvp63F 09/30 14:00
DirkIsBest: 確定不用賠錢再開心吧64F 09/30 14:08
vatog: 3個月前的新聞也在貼 板上早有了吧65F 09/30 14:12
cystal 
cystal: 三七開是因為沒有直接撞 直接撞保證100%66F 09/30 14:17
cystal: 再把過失兩個字拿掉
aortic: 女大生一點都不可憐。自己犯錯還想拖人下水算是惡劣至極68F 09/30 14:45
aortic: 不過那位看到違規行人還想加速的錯誤駕駛是該付出應有代價
BlueJet0501: 請問...從外車道閃到內車道算閃嗎? @"@70F 09/30 14:56
betkuz: 駕駛者有權不向非理性違規者讓步,意思是:如果遇到逼車.71F 09/30 15:05
betkuz: 剪線.關門非理性駕駛人,得放油門不必踩煞車,因為對方是
betkuz: 非理性違規者?這條解釋實在是台灣法屆第一清流
betkuz: 抱歉,沒看到“告訴“兩字……非常失望,法律終究只是有
kidd007008: 你問閃之前,先問女學生為何要闖馬路?75F 09/30 15:53
Steve28: 樓上邏輯能力令人大開眼界,瞠目結舌!76F 09/30 16:18
linsww: 這次法官判的好!但跟上次蓄意撞人的case不一樣!屁孩又77F 09/30 17:06
linsww: 開始亂跟跳針了!
kidd007008: 蓄意撞人跟女學生自己走過去挨撞會分嗎?女學生以為自79F 09/30 17:32
kidd007008: 己是鋼鐵人?還是每台車都有自動煞停?
bizozi968: 正義都回來了!!81F 09/30 18:10
Brujita: 我目前一樣無肇責被告過失傷害, 希望也遇到明理的法官82F 09/30 19:59
Brujita: 也提醒版友, 不管對方是否違規, 要盡量避免造成對方受傷
Brujita: 即使無肇責, 收到傳票也是很煩的一件事
WildSpree: 警大詹鑑定人真的很可恥,被法官電只是剛好而已85F 09/30 22:13
WildSpree: 這不只是偽科學,根本是作偽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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