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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flavie
作者 bingna (小髮夾)
標題 quote
時間 2014年05月23日 Fri. AM 01:33:11


李茂生
2012年12月25日 ·  Taipei ·  

to 水茵小姐:
說直白一點好了。
在遠古的時代確實有讓被害人復仇的制度,
但是這僅止於宗族或貴族之間而已,並不及於一般死老百姓。
原因或許在於復仇的話必須維持雙方力道的均衡,不然將會產生非常不公平的現象。

在貴族與平民的階級區分已經表面上不存在的現在,
如果還主張復仇制度,那麼富二少就會亂開車撞死人,然後根本無法制裁他。
於是人們將復仇的權利交給國家,由國家代為行使權利。

然而,所謂的復仇,本來就是力量的對抗,
如果禁止循環的話,敗掉的一方就是理虧的一方;

在國家取得代位復仇的地位後,有誰可以對抗國家?
只要國家想代位復仇,那麼以國家強大的力量而言,
所有的人都有可能成為被國家復仇而永遠無法獲得翻身餘地的輸家。

為解決這個問題,我們開發了人審判人的制度,
認為只有在程序上認定是犯錯的人才是輸家。
不過,人審判人本來就是很難得到正確答案的,
為防止國家濫權,所以才會有人出來反對國家殺人。

以上為國內的情形,而國際上也是這樣的。
如果放任國家對國家報復,則沒有人可以對抗美國,
所以才會發展出國際法庭這類的制度,也會有審判發動戰爭者的戰後清算制度。
但是你看看,這類的法庭是否真的公正?
兩伊戰爭時的美國有沒有受到制裁?只要有點國際觀,那麼就會理解問題的所在。

好。這類制度的設計,唯一會被犧牲掉的人就是被害人遺屬。
大家得利,不僅是犯罪人,
連社會大眾都會得到免除國家濫權疑懼的利益的制度,
竟然是建設在犧牲被害人遺屬的傷痛之上。

這是非常不對的。國家或整個社會都要對被害人遺屬道歉,
並利用稅金透過許多措施來予以補償。

我所反對的是:不做任何補償,也不為任何道歉,就只想利用殺了另一個人來脫免責任的國家與盲目大眾。

你或許會覺得這些支持死刑的大眾是你的朋友,可以替你分擔愁苦。
但是事實上這些盲目的大眾卻是
不批判顢頇的國家,只想藉着利用死亡上堆疊死亡的操作,免除社會責任的一群。


犯罪學的研究和我們說,犯罪不是個人的事情,而是整體社會的事情,
國家與社會必須負起預防犯罪與解消犯罪後所產生的傷痛的責任,
不過對於不想負責的大眾而言,這類的研究所得只是大便,他們只想藉着你的傷痛來免除他們自己的責任而已。

我沒有假借你的傷痛做任何陳述,也沒有不理解你的傷痛,你不應該辱罵我。
不過,想到我如果也是被害人遺屬的話,動作或許會比你更為激烈,
將心比心,我也只能默默祝福你,在經過長時間的痛苦後能夠理解誰才是真正的罪惡淵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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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bingna 時間: 2014-05-23 01: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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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4-05-23 09:48:06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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