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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hiu(放空...)
 標題  [轉錄][養氣人蔘] 勤業眾信:股票基金配息 要稅
 時間  2012年11月27日 Tue. PM 11: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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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hiu (放空...)
 標題  [養氣人蔘] 勤業眾信:股票基金配息 要稅
 時間  2012年11月07日 Wed. PM 11:33:18



【經濟日報╱記者吳泓勳/台北報導】
2012.11.07 03:22 am
 
財政部證所稅推動小組成立,明年證所稅將如期開徵,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陳惠明昨(6)日指出,有配息的股票型基金課稅與扣抵規定,包含基金損失是否能分配給受益人扣抵;出售金額是否按比例併入受益人10億元核實課稅門檻等,目前財政部規定尚不明朗,建議投信業者與投資人仍需注意。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昨日舉辦「所得稅法最新動態解析研討會」,對近期包含證所稅修訂所得稅法、IFRS對稅務影響、建立反避稅機制等進行討論。

陳惠明說明,透過基金投資股票,雖然出售基金本身不需課徵證所稅,但如果是配息基金,取得的資本利得分配則要課稅。他表示,台灣的配息基金數量不多,課徵方式則看受益人身分,判斷適用個人或企業規定。

目前外界對於基金投資股票的證所稅課徵與配套仍有疑義,舉例來說,股票型基金當年度出售股票損失時,能否分配給受益人扣抵股票所得。陳惠明表示,如果是配息基金,財政部認為可以討論;但如果是不配息基金,當然沒有扣抵空間。

至於從104年開始,個人投資的基金出售股票數,是否也納入強制核實課稅的10億元門檻計算,陳惠明表示,關於這點財政部認為,如果是配息基金,原則上會以受益人比例計算。

對此他強調,真要將基金出售金額納入計算,作業將會非常複雜,建議投信業者與投資人密切留意。

除了證所稅即將開徵,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郭雨萍也表示,先前財政部訂定IFRS上路後,企業期初影響數,若為淨增加,需課徵10%所得稅,若淨減少則認列為減項。但經過與金管會商議後,目前送到行政院新版本,已修正淨增加不需課徵10%所得稅;淨減少也不得列為減項。

【2012/11/0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勤業眾信:股票基金配息 要稅 | 稅務法務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7481672.shtml#ixzz2BYFKAt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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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hiu 時間: 2012-11-07 23: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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