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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evilmask (奕之華)
標題 [爆卦] engadget癮科技無法發出的最後一篇文章,很有八卦
時間 Tue Jun 28 11:05:05 2011



http://ppt.cc/PxQg

這篇文章是「原」癮科技中文版Atticus所寫的,據說是在凌晨寫的最後一篇。
但未能發出去。據說有某個OOXX(不好聽的話總是要消音的)整夜沒睡在那邊看
,這篇文章一完成,某個OOXX就開後台進來看,然後Atticus的權限馬上被登出
,遊戲結束!權限被硬拔掉了。


不過文章裡面,有濃濃的八卦味就是……

如果嫌文章太長,只要看有上色的部分就可以了。

-------------------底下是他未能發出的最後一篇文章----------------------

Google和台北市政府的鬥爭:傷的是願意付費的消費者和願意出力的開發者

Google Android Market 因不遵循「中華民國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郵購或訪問買
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
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台北市政
府則以重罰新台幣一百萬元,並定七月前提出改善計畫,Google美國總部人員則將於
週四再與台北市政府進行協議


Google 為此以下架 Android Market 的方式,避免被台北市政府繼續懲罰,並以被
動的方式表達抗議。但這樣的作法已經傷及廣大台灣 Android 應用程式開發商以及
有能力願意購買付費 Android 軟體的使用者。台灣的資深 Android 應用程式開發
者 Sam 在部落格文章【消保法的過時與不完整 - App七天內可退錢,那電子書,音
樂,電影也都可以看完再退囉】一針見血的指出,當前的消保法其實對數位產品的適
用性是很差的,我們用完全經濟人的觀點來看,如果 Android Market 上面的付費軟
體有七天鑑賞期,那電子書七天內看完了就退貨、遊戲七天玩破關也退貨,也是造成
另類盜版的情形發生。


以解決當前的問題來看,立法當局趕緊為數位產品制定良好的消費者保護條文才是正
確之道,但這樣的作法根本來不及。以 Sam 提到在 Android Market 上購買軟體「
規範軟體市集商家,要明確地提供有中文服務的瑕疵商品申訴與退貨的請求管道與處
理期限。」且在軟體購買之前,市集上有明確的軟體說明才是好的方式。


但從現在來看,不論 Google 或台北市政府都是以自利的心態處理該方法。如果台北
市政府妥協,其他透過非直接消費的廠商也會爭取縮短鑑賞期;但如果Google妥協了
,其他國家也會要求Google把付費軟體延長到七天可退貨。Google為了拒絕台北市政
府的要求,Google 立即把所有的付費Android軟體從市集上下架,連公告給使用者和
開發者的時間都沒有,可說是在決策的過程中,根本忽略兩個族群的感受。


舉個例子好了,眼前大家正在看的Engadget中文版網站,有一天母站Engadget.com覺
得現在中文版的編輯並不符合他們的需要,然後無預警的先將全部的編輯停權,並在
最後一刻時間告知讀者,這樣的作法是否違反這間公司的律例?可能沒有,但就是粗
魯,沒有把所有的前因後果和讀者交代,好像一群人偷偷躲在房間中制定完一個決定
,然後就公諸於世,結束。台北市政府根據僵化的法條依法行政,在條文上絕對沒有
問題,但官僚迂腐到不行,完全沒考慮到開發者和購買者的情境下作決定。

Google也是一樣沒有照顧到台灣的開發者和願意購買軟體的使用者,在無預警下以做
出這樣的決策。臉書上有一個網友這麼說道「今天這事,開始讓我有點擔心 Google

的服務了,因為, 它也可能某天因為某種原因停掉它的免費 gmail 服務呀~ 它不爽就

可以停掉一個重大服務~ 這是可以相信的企業嗎?」這個例子舉得不錯,因為我也是會
透過Google Checkout 服務,每年花五塊美金購買 GMail 增加 20GB 容量的付費使用
者。今天台北市政府針對的是 Android Market,所以讓我逃過一劫,如果是針對

 Gmail 容量增加購買沒有七天鑑賞期,對 Google 開罰一百萬元,因此Google決定取
消台灣區任何付費增加容量的服務,那剛好我的 GMail 帳號剛過期需要購買容量,我
不就肯定完蛋了嗎?


在我們的世界中,不論是台北市政府或者是Google,都是政治界和網路界的「大人」
,為何只有這種投直球只能一方認輸的協商方式呢?就好比我們網站如果有編輯看不起
其他編輯群,卻不按造團隊規矩來做事,而是像Google一面下架軟體,市政府一面開出
罰單,這種傷害對方而取得尊嚴的方式,對網站來說最傷的就是網站的作者以及來網站
的讀者,對台灣來說傷的就是購買Android手機的使用者和想要努力於高品質軟體的開
發商。


從2005年五月十日我寫下第一篇文章的時候,Engadget中文版正式誕生,整整六年我已
經寫8,210篇文章,換算成九十五萬七千四百十七個字,不能算是科技媒體界的老兵,
但也算刻鑿了一點痕跡,希望有任何一位這個事件相關的參與者,在作出任何決策的時
候,都像是網站編輯們為讀者著想一般,而不是只想著自利、權勢、不讓他人好、只為
選舉、將真正的參與者矇在鼓裡這些作法,作些更有意義的決策,少寫傷人的行動、少
些無意義的口水,才是最好的表現,地表上最優秀的網路公司Google、台灣首都政府、
世界上最好的科技部落格Engadget,我都這樣的期許著。也希望如作者Bobby所說的

「Google將派員來台處理此事,週四抵達週五開會。看看有沒有辦法讓北市府保住面子
,Google與開發者不丟銀子,Android使用者不致發狂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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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200.205
※ 編輯: evilmask        來自: 219.70.200.205       (06/28 11:05)
pttdog:癮科技是論壇嗎? 很少人去看1F 06/28 11:06
ravers:費雯2F 06/28 11:06
XA:END3F 06/28 11:06
DASHOCK:這篇不錯耶4F 06/28 11:08
ClubT:看完了,不過沒八卦5F 06/28 11:08
komachi275:買書也可以七天內看完去退 跟實體有啥不同6F 06/28 11:08
kimgordon:軟體沒有運送時間 可以短一點 但起碼也一天7F 06/28 11:12
wonderverge:這篇寫得很好啊 為什麼要噓?@ @8F 06/28 11:12
sunnywing:換團隊經營了9F 06/28 11:12
kimgordon:意外嗎 這就是台灣啊XD10F 06/28 11:13
kimgordon:本文有明確顯示出綠色 就會有一堆人推了
testtesttest:軟體七天內應該要給退換,這點很好啊....12F 06/28 11:15
aceone:買書看完七天再去退是你不要臉 不是理所當然13F 06/28 11:16
meyou:靠 妓者要來抄了14F 06/28 11:16
aceone:七天退 開發者都不用活了 數位商品不能這樣搞好嗎?15F 06/28 11:17
wliu:一支花欸16F 06/28 11:18
jay53085308:後面真正的內容是版權 版權才是重點17F 06/28 11:18
jay53085308:不像是其他商品 是可以持續使用的
sc024500:噓的人都沒看文 網路上買軟體、買電影哪時有七天鑑賞了?19F 06/28 11:21
sc024500:就算是購物中心買軟體也不會讓你退 這要不要也要去講一下
CTHsieh: 各鞭 五十 大板21F 06/28 11:22
corey5048:已經沒有掛癮科技了22F 06/2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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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Knuckles 說讚!
1樓 時間: 2011-06-28 12:40:49 (台灣)
  06-28 12:40 TW
真希望cd也有七天鑑賞期,這樣拿到cd後轉成mp3就可以退了。台北市府真是無言
2樓 時間: 2011-06-28 13:50:51 (台灣)
  06-28 13:50 TW
希望癮科技繼續下去,婊科技繼續婊老東家 XD
3樓 時間: 2015-11-26 18:39:35 (台灣)
  11-26 18:39 TW
好士多都讓人把吃到剩下一片的西瓜拿去退了,退貨臭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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