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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9-27 04:30:1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HermesKing (Hermes)
標題 Re: [問卦] 有沒有多元成家的陷阱的掛
時間 Thu Sep 19 10:48:21 2013


一進板就看到自殺討論串,願他能安息。

心情實在有點沉重,來發發廢文壓壓驚。



終於看到打法案而不是在那邊自然不自然、宗教不宗教的惹~

讓哥來認真的回答你一下!

※ 引述《steakhouse25 (俺是耕田的)》之銘言:
: 老實說本身對於同志婚姻是否要合法
: 保持存而不論的態度
: 但是我昨天看到宗教界出來撻伐 是淫亂、雜交
: 我就在想有這麼嚴重嗎?
: 後來我點進去看反多元成家的連署官網才發現
: https://taiwanfamily.com/?page_id=24
: 其實根本就不只是反同志婚姻
: 而是因為同志婚姻和多元成家這兩個結合在一起
: 如果單獨是同志婚姻合法的話可能還不會有這麼大的爭議
: 就多元成家本身存有爭議不太能接受的點有:
: "多人家屬"
: 1.多人成家、共同生活
: 2.不以一對一親密關係為基礎
: 3.不以親屬關係為必要
: 4.自由選擇多人家屬

這是對應現今的「家屬制度」所做出的變革。

現今的家屬制度以具有「親屬關係」為必要,

例外時,才肯認為家屬,如未收養的繼子女。

修法方向是打算拿掉「親屬關係」的限制,並要求強制登記以明確家屬關係。


這制度除了存續中相互代理家務扶養義務外,沒其他法律上權利義務變化

請容許我報告,完全沒有繼承權。所以只合適真的想成為一家人的人來使用。

: "伴侶制度"
: 1.直系血親外,均可成為伴侶
: 2.不限性別,皆可簽訂伴侶契約
: 3."沒有性忠貞義務" (法案似乎沒看到)
: 4.單方可解約(???我不想要了就丟掉??)
: 5.不必有姻親關係
: 6.可財產繼承 (現在1 & 1小三都能騙財產了)

不錯,這正是這次法案最有爭議的點!

以法案的角度而言,同性婚姻跟多元成家的部分其實相對沒有爭議。


伴侶制度可以從很多個角度去切入,你可以說是義兄弟制度也可以說是試婚制度

無論從什麼角度去詮釋,唯一的共同點就是以「永久共同」在一起為目的,
因此雙方比照配偶,互有扶養義務繼承權

但又因為雙方的結合並沒有「婚姻」來的緊密,故而允許片面解除採分別財產制

另外,配偶跟伴侶只能擇一,所以不會有合法大小老婆的情形。


伴侶制度並非為了取代婚姻制度而存在,既然「義兄弟」也是他的屬性之一,

那自然不以性行為為基礎,也沒有賦予性忠貞義務的必要。


而試婚的屬性,也提供了同居伴侶(不限性傾向)一個「有保障的試用期」,

要是擔心保障不夠,那就採結婚制度結婚,別採伴侶制度。



此外,這個制度也著重於「兩個人」的結合,而非「兩家人」的結合,因此沒有姻親。

若是伴侶制度下生的小孩,也不會比照婚生子女的規定去論他的血緣(生母一定有)

需透過認領、準正或收養後,才會有阿公阿嬤、二伯、三堂叔、四嬸婆、五姑媽……


對於兒少的保障絕對沒有變得較少,反而是比無婚狀態還賦予了更多的保障。

共同為收養、也可就子女權利義務內容為約定(該約定不受關係結束影響)。



整體經解釋過後,我個人是覺得可以接受,並沒有那麼恐怖。

並不會因為一個制度的合法化而令非同性戀者一秒變同性戀;

也不會因為沒有合法化而令那些晚婚或著不婚的人跑去結婚;

至於雜交濫交,那更是與合法化完全風馬牛不相及的假議題。


: 這樣看來這法案本身最大爭議根本就不是同志婚姻

: 而是後面相連著的多元成家方案
: 可怕的是現在只要出來反對這法案的人
: 就會被歸納成歧視同志的大惡人(現在的氛圍)
: 而我也相當懷疑那些支持連暑的
: 是否真的知道這法案影響的層面以及更改的內容?
: 或者更明白的說他們以為只是單單支持同性婚姻(被唬嚨了?)
: 如果這些人知道以後自己的丈夫/老婆可以在外面隨便搞
: 還會去連署嗎?
: 我自己是沒辦法啦...
: 有沒有多元成家的陷阱的八卦?

要看反對內容,如果是訴諸法案的不完備,那就不會有人貼歧視標籤;

反之若是訴諸不自然、不宗教等等,那麼這不是歧視,有什麼是歧視?

(關於伴侶制度更完整的討論請再向下兩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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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r:推論理清楚1F 09/19 10:52
MikimotoH:推立論清楚2F 09/19 10:54
skydom1012:push專業3F 09/19 10:58
goodlisa123:清楚 推!4F 09/19 11:02
Same:推5F 09/19 11:03
nsaids:碗來洗安捏喔,推一個.6F 09/19 11:05
HermesKing:摁系"撒"(ㄙㄚˋ)幾列喔?7F 09/19 11:06
louitevo:push8F 09/19 11:06
SCorleone:9F 09/19 11:06
casperrrr:推~10F 09/19 11:07
tiuseensii:推11F 09/19 11:08
skuderic:推12F 09/19 11:10
moonshiner:清楚!13F 09/19 11:18
tonyscat:推14F 09/19 11:19
yannjiunlin:推解釋清楚~但我想問~可以不用伴侶這字眼嗎???不細看15F 09/19 11:21
uka123ily:不然你覺得可以用什麼字眼?16F 09/19 11:21
zain0910:推17F 09/19 11:22
yannjiunlin:的人一定會誤會~感覺可以允許外遇或其他不忠的情節...18F 09/19 11:22
HermesKing:嗯...那必須想一個可以包括"義兄弟"及"試婚"意義的詞19F 09/19 11:23
uka123ily:不然要用「友伴」嗎20F 09/19 11:24
yannjiunlin:而且有些人的結合跟相愛無關~如同說明~只是需要人代理21F 09/19 11:24
uka123ily:應該說伴侶就是中性詞彙,這些不必要聯想也是針對同志。22F 09/19 11:25
hsyinu:推23F 09/19 11:25
HermesKing:用友伴更怪  因為根據國外的經驗  主要還是用來試婚...24F 09/19 11:26
uka123ily:其實我也不懂誤會的點是?25F 09/19 11:27
chiutepiao:推26F 09/19 11:28
HermesKing:因為伴侶直觀的印象就是"情侶"啊27F 09/19 11:28
HermesKing:這部分不可否認的我一開始也有誤會
HermesKing:像國外的話...唔..."民事結合"應該會好一點
uka123ily:但情侶是情侶,伴侶是伴侶捏。30F 09/19 11:31
freiheitkino:推~~我看過身邊朋友長輩的例子,有退休後無子女的,31F 09/19 11:31
HermesKing:我是覺得用"民事結合"應該會比"伴侶"好懂一點32F 09/19 11:32
yannjiunlin:民事結合感覺中性且中立多了~也許該朝這方向說明努力33F 09/19 11:32

伴侶制度其實就是 Civil union (civil partnership / registered partnership)

從英文反過反翻成中文,我們也可將之翻作「民事結合(也只有這樣打才有wiki)

但翻譯上「伴侶法」的使用其實也不在少數,譬如:

英國的民事伴侶法(Civil Partnership Act)

德國的生活伴侶關係法(Gesetz über die Eingetragene Lebenspartnerschaft)

法國的PACS民事制度(Le pacte civil de solidarité)


「伴侶」二字,直觀上確實會有點錯覺,因此以下使用「民事結合」解釋伴侶制度。


民事結合如原文所說,他包含了兩個屬性「試婚」與「夥伴」。

試婚」的部分已經提及很多也很好想像,就不在此浪費字數。


夥伴(也就是原文所說的「義兄弟」)的屬性,

令民事結合制度得以跨越了狹隘的「愛情」,進入到更廣泛的「愛」

它與「多元家屬」(法案是稱「多人家屬」)相輔相成,強調了更多元的愛。


在民事結合關係下,

兩個沒有子女在身邊的單身老人,可以成為伴侶,共度餘生。

兩個懼怕愛情只需陪伴的傷心人,可以成為伴侶,扶持共生。

兩個義結金蘭拜把換帖的好朋友,可以成為伴侶,分享人生。

民事結合制度並不是一個只有愛情的狹隘制度,它還包含了很多很多的東西。

在不婚率增加、高齡化、少子化的現代社會,這是可以預見需要保障的一塊。

freiheitkino:有離婚或喪偶後,另外相遇同居在一起的,也有小孩都34F 09/19 11:33
freiheitkino:已經要三十歲,其父母仍未婚的。這些人的情形,都非
freiheitkino:目前的法律可以符合他們的需求的。而他們也都在四、
freiheitkino:五十歲左右,年紀也有了。多人家屬或伴侶法案比婚姻
freiheitkino:更適合他們。
HermesKing:記得小時候  我老爸一直灌輸我一個"旬代共生"的觀念39F 09/19 11:36
HermesKing:(可是我都估狗不到,所以我懷疑他其實是...)
freiheitkino:無子女者或是子女早逝、子女留居國外、子女不孝,而41F 09/19 11:37
HermesKing:這正就是  伴侶制度與多元家屬制度保護的那一塊42F 09/19 11:38
freiheitkino:又有一定年紀的人,或是鰥寡者,都會是多人家屬法案43F 09/19 11:38
HermesKing:他的意思是說  一群老人家住在一起彼此照顧44F 09/19 11:39
HermesKing:比較健康的照顧比較需要的  一起生活在一起這樣
freiheitkino:之下,可以受益的其中之一類的對象。46F 09/19 11:39
HermesKing:因此我才會覺得這個制度真的很重要並不是只有"同性戀"47F 09/19 11:40
HermesKing:這麼狹隘的
HermesKing:freiheitkino的舉例應該更能補充這個觀念
freiheitkino:伴侶法案比多人家屬最重要的差別在於繼承權。適合不50F 09/19 11:41
freiheitkino:想進入婚姻、對婚姻沒有信心,或是只是有個同伴一起
genica:推!我好感動有人懂呀52F 09/19 11:43
yannjiunlin:同意不只是那麼狹隘的法案~所以文字上的琢磨更重要53F 09/19 11:44
freiheitkino:照顧又不想有太多包袱跟限制的人。這個層次跟婚姻的54F 09/19 11:44
freiheitkino:不同。尤其步入高齡化社會,未婚者或離婚、鰥寡者,
freiheitkino:同時又有年紀的,互相照顧陪伴的意義勝於一切,給對
freiheitkino:方多一些法律權益,其實也是一種互相幫忙、互相回饋
freiheitkino:這些法案,都能夠彌補現在法律不能提供的面向,必有
freiheitkino:能滿足其需求的族群可以受益。法案可以解決這些需求
freiheitkino:但不會讓人從沒有需求變成有所需求。造成需求改變的
freiheitkino:不是法案本身,而是時間跟環境的變遷。那些動不動就
freiheitkino:反對的人,恐怕以後或有為數不少的人,倒過來需要這
freiheitkino:些法案。
newjackle:推認真64F 09/19 11:54
HermesKing:決定修文強調一下好了,另外建議freiheitkino也發一篇!65F 09/19 11:54
※ 編輯: HermesKing      來自: 180.176.124.194      (09/19 12:45)
freiheitkino:同志婚姻訴求的是不同性傾向在婚姻權益義務上的平等66F 09/19 11:54
freiheitkino:多元成家則與性傾向平等權無關。如果今天這一天就通
freiheitkino:過多元成家,我想站出來感謝這項法案的,不會是年輕
freiheitkino:人,反倒可能會以中年或銀髮族居多。
officina:多元成家同志還是可以結是吧?就是像國外哭么的矮一截?70F 09/19 11:59
officina:國外好像是說還是不等同婚姻(主要是哲學或心理層面吧?)
freiheitkino:謝HermesKing大,在這裡推文就夠啦!你的原文很棒72F 09/19 12:02
officina:總覺得原po寫的看起來有點鳥...算了 想結的自己去租10173F 09/19 12:03
officina:順便問律師 手術同意 贈予之類的可不可以靠他們好了==
freiheitkino:樓上的高見在何處呢?也不知道能不能與原po相比?75F 09/19 12:09
freiheitkino:人家已經把一個讓人疑惑的東西講的那麼簡單清楚了
freiheitkino:是在嫌什麼?
freiheitkino:突然想到,伴侶制度相對於婚姻,不知道可不可以拿
freiheitkino:iPod Touch 相對於 iPhone 來比喻? 需求不同,可以
officina:我沒嫌原po阿 我是說這樣聽起來其實好像沒通姦的結婚好點80F 09/19 12:13
freiheitkino:選擇不同的產品...(@@")81F 09/19 12:13
officina:個人意見而已  因為台灣現在連基本款除罪婚姻都沒有阿82F 09/19 12:13
freiheitkino:你說錯了。通姦是相對於結婚才有的名詞。83F 09/19 12:14
officina:總是有人想買經典基本款吧==  不一定每個人都愛設計款84F 09/19 12:14
freiheitkino:伴侶制度不像婚姻那樣,還有規範到性關係。85F 09/19 12:15
freiheitkino:以上是目前的台灣法律設定
officina:阿所以就有人想買有關係到性的不行嗎  真的很奇怪耶==87F 09/19 12:16
officina:同性戀基本上也就是想跟同性做愛才會覺得自己是同性戀
freiheitkino:經典基本款跟設計款的關係是?我是用touch跟iPhone來89F 09/19 12:17
freiheitkino:比,他們沒有什麼設計款不設計款的問題。
freiheitkino:你是不是把什麼東西搞錯了?
officina:我說 如果同性可以結 不是每個人都覺得伴侶關係到性不好92F 09/19 12:19
freiheitkino:而且你的推文文字...嗯!看不太懂...93F 09/19 12:19
officina:是你搞錯吧  不是每個想結婚的同性戀都想這麼多性不性94F 09/19 12:20
officina:就是爸爸媽媽  同事異性戀怎麼結就想怎麼結而已
freiheitkino:同性婚姻跟伴侶制度是兩回事...=.= 你要不要重來?96F 09/19 12:20
officina:當然因為台灣一堆家庭不幸福or離不了婚的 就沒那麼想結了97F 09/19 12:21
freiheitkino:到現在你還搞不清楚這兩個東西是不同議題...98F 09/19 12:21
officina:伴侶制度的意思應該只是說  異性戀也可以用 沒這麼偉大吧99F 09/19 12:22
freiheitkino:多元成家跟性傾向沒有關係,好嗎?這位天兵!100F 09/19 12:23
freiheitkino:只是同志婚姻與多元成家的法案兩案同時提出 你混淆了
officina:對不起  我普通路人真的聽不懂(或你要說沒購買慾也可)102F 09/19 12:25
freiheitkino:我到現在才搞清楚“原來你還沒搞清楚狀況”這件事...103F 09/19 12:25
fantasibear:啪啪啪啪趴104F 09/19 12:26
freiheitkino:不用對不起,我想很多不想去瞭解的人,都以為多元成105F 09/19 12:26
officina:好啦  少我一票而已  沒什麼  我還可以去嫁人(還好)106F 09/19 12:26
freiheitkino:家法案是為同性戀量身打造的。事實上根本就跟性傾向107F 09/19 12:27
freiheitkino:無關。
officina:反正我也不偷吃  要也是我告他  通姦罪我不是很怕(甜笑)109F 09/19 12:27
freiheitkino:恭喜你可以去嫁人。那也有可能是你未來的離婚對象。110F 09/19 12:28
officina:我如果只講自己也跟性傾向無關阿  都說我可以嫁人了111F 09/19 12:28
officina:沒關係阿  我只是怕不好離婚而已  可以先講好就好
freiheitkino:而且如果腦袋清楚一點,你也比較不會嫁錯人。但像今113F 09/19 12:29
freiheitkino:天這種不清不楚的狀況...前景堪慮。
freiheitkino:怕不好離婚是吧?怕牽扯太多家族是非是吧?選伴侶制
officina:樓上  嫁錯了真的可以離婚好嗎....我就喜歡婚姻的保障阿116F 09/19 12:30
officina:怕不好離婚是因為要雙方同意 可以像國外單離就不用怕阿
freiheitkino:就不會那麼麻煩了。我不是說結婚不能離婚,你自己都118F 09/19 12:31
officina:等人簽名很麻煩的好嗎.....119F 09/19 12:31
freiheitkino:說怕不好離婚了,這就是需求,不是嗎?120F 09/19 12:32
officina:但我不想因為需求  選一個缺角的法案阿  跟沒保障一樣121F 09/19 12:33
officina:而且我就說了  我還可以自選 先講好要離不准機歪的結婚阿
officina:我講的是很私人的  沒人會跟陌生人不討論就結婚阿
freiheitkino:真是天真,以為講好就不會變。還有,那不是缺角。124F 09/19 12:36
officina:我承認  我真的沒有毀婚滅家的想法好嗎   有這派理論125F 09/19 12:36
freiheitkino:就像ipod Touch之於iPhone之間的關係一樣。你要不要126F 09/19 12:38
officina:講好  是說  請律師立約要簽那種好嗎 財產制都可以選了==127F 09/19 12:38
freiheitkino:先查一下什麼是ipod touch ?128F 09/19 12:38
officina:我就不想買i tough不行嗎  想買的就會馬上去排隊了阿129F 09/19 12:39
freiheitkino:大概就比較能知道我為什麼用來比喻伴侶制。需求不同130F 09/19 12:39
officina:我喜歡基本款手機  我買i-phone就好  我可以買阿!131F 09/19 12:39
jasonshiue:立論清楚!給推!太多人被誤導了!132F 09/19 12:40
officina:是說同志有的要買買不到  還被硬推只有i tough可買而已133F 09/19 12:40
freiheitkino:我猜你根本就不知道什麼是ipod touch...算了,看起來134F 09/19 12:40
freiheitkino:完蛋了,你到現在還把同志議題扯到多元成家...
officina:本來就是了  這法案你不給同志用嗎  他們是連結婚都不能136F 09/19 12:41
freiheitkino:回到剛剛上一則推文。ipod touch看起來就是沒有電話137F 09/19 12:41
officina:都已經要推新法案了  不找一個大家都可以用到的嗎?138F 09/19 12:42
freiheitkino:功能的iPhone,但是當你選擇買iPod Touch的時候,你139F 09/19 12:42
freiheitkino:會認為你只買到功能不完整沒有電話的iPhone嗎?不會.
officina:好  那你就問問他們要不要吧  我覺得還是要有忠貞關係141F 09/19 12:42
officina:我老人可以吧  同居或是有點良心的情侶  都會互相照顧
freiheitkino:因為你買的Touch就是Touch,跟iPhone屬不同產品線143F 09/19 12:44
officina:我很在意沒有忠貞關係這樣可以吧 我是保守派老人好嗎144F 09/19 12:44
freiheitkino:同樣的,伴侶制就是伴侶制,跟婚姻就是不同的東西145F 09/19 12:45
freiheitkino:不是好不好的問題。你剛剛都承認連議題狀況都不清楚
officina:嗯 那...freiheitkino哪一國伴侶制是這樣就移過來就好阿147F 09/19 12:46
freiheitkino:我拿比喻出來也不清楚我在講什麼。好囧...148F 09/19 12:46
officina:既然人家都過了  一定代表還算可以使用 還可以看一下實際149F 09/19 12:46
officina:實際使用狀況  因為很多國家都有伴侶制了阿  我覺得很好
freiheitkino:我想拿個電子產品可能會比較好意會,結果你連touch是151F 09/19 12:47
freiheitkino:什麼也都不知道。這個不清楚,那個不知道...那你是在
freiheitkino:練打字嗎?
officina:內涵我真的不懂  有人通過用過 選民投票了可以實行就好154F 09/19 12:48
officina:所以我問了阿  您是推那一國現行伴侶制阿  這樣還不行?
officina:只要實際上可以保障雙方權益  伴侶制很好阿我一定支持
freiheitkino:你確定像這樣糊裡糊塗不清不楚的,會嫁到理想對象?157F 09/19 12:51
freiheitkino:人家就已經把之前連署現在要推行的伴侶制內容寫上來
freiheitkino:並且原po都有簡易解釋過了。你還是自盡重來吧!
officina:你都講不出來先例了  我是問你  不是問原po 他只是解釋160F 09/19 12:54
officina:他沒說他解釋完  聽的人就要買單吧?我看過法國的也ok阿
officina:我是不知道內涵到底有沒有性忠貞 只是法國不少用就是了
HermesKing:完全不知道該怎麼回應 XDDDD163F 09/19 12:56
officina:有人用應該就還好 異性戀很多 反正其他伴侶總是會自己喬164F 09/19 12:56
freiheitkino:你到底有沒有看到原po文章當中那些綠色的字?165F 09/19 12:56
HermesKing:這個法案分三大塊...啊,我還是修文好了  等等我166F 09/19 12:56

伴侶盟推出的法案分三大塊:


婚姻制度的部分,將性別相關的名詞稍作修改,使得同性婚姻也包括在內。


伴侶制度的部分規定大致上跟婚姻制度差不多,只是要件都比較鬆散罷了。

另外也比照婚姻制度,有法定繼承權,也有扶養義務與子女權利保障規定。

此外,還需要注意的是婚姻制度與伴侶制度只能擇一,兩者是相互排斥的。


多元家庭的部分是原本「家」這章的修改,讓家的成立不局限於「親屬」。

而家屬的好處最多就是可以相互代理「日常事務」而已,沒有其他的權利。

也就是「家屬關係」是沒有賦予法定繼承權的,錢該怎麼分還是就怎麼分。

若是想要讓彼此的關係更緊密,符合條件可成立「伴侶」「親子」關係。
 
※ 編輯: HermesKing      來自: 180.176.124.194      (09/19 12:58)
freiheitkino:那是原原原...po就列出來的東西!你確定你嫁得出去?167F 09/19 12:57
officina:我頭暈的  我要去睡了 我真的只是ok就好那種投票部隊168F 09/19 12:57
freiheitkino:不然你以為這篇文章的HermesKing是在解釋什麼?169F 09/19 12:57
officina:謝謝  我真的嫁得出去  不勞您費心 我也不想盧死另一半170F 09/19 12:58
HermesKing:也就是說,同性婚姻跟伴侶制度是兩回事,二者的立論171F 09/19 12:58
freiheitkino:你跳出這篇文章,在列表標題按下“=”鍵更清楚172F 09/19 12:59
HermesKing:基礎也不太一樣173F 09/19 12:59
HermesKing:先去回別篇了,我很樂意為所有人解釋(前提是我懂)
freiheitkino:H大這篇文章中引述steakhouse25的部分,就是簡單的175F 09/19 13:00
freiheitkino:多元成家內容。只是摘要,也正是H大寫這篇文章要解
DPPIsBitch:現行民法1123條三項有看過嗎? 家屬只限於親屬?177F 09/19 13:01
freiheitkino:釋的。我想,就算你嫁得出去,也拜託別輕易生小孩178F 09/19 13:01
freiheitkino:很難不讓人酸你的糊裡糊塗會不會遺傳給下一代...
freiheitkino:完全搞不清楚狀況,連文章都沒看清楚就來鬧笑話...
freiheitkino:而且,根本沒有意思要搞清楚...否則引言是藍綠色的
freiheitkino:怎麼會沒看到?還在問要推的是哪一國的伴侶制...
uka123ily:1123就是他們說不完備之處,多人家屬可使用。183F 09/19 13:07
freiheitkino:officina 可以但不想搞清楚又故意耍盲實在令人很厭惡184F 09/19 13:22
q3810:185F 09/19 13:44
※ 編輯: HermesKing      來自: 180.176.124.194      (09/19 14:49)
pikakami:所以應該翻民事結合  感覺好很多186F 09/19 14:50
PeterRex1205:推187F 09/19 20:50
Trionychidae:推188F 09/19 22:56
heroe:雖然打得很專業樣,但是我還是想求懶人包(利基比較)189F 09/20 07:04
heroe:制度的變化因複雜與違和,更加讓人有排斥感。
heroe:有時候反對不需要理由,就只是還沒找到對我最簡單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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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tpp2889, FeFe118, HermesKing 說讚! ( ̄︿ ̄)p dt002370 說瞎!
1樓 時間: 2013-09-20 09:45:01
  09-20 09:45
就我的觀察整件事情看來,就是少部分的同性戀者打著同性婚姻的旗號,尋求大家的認可。然後重點所謂的何謂多元成家是甚麼,卻沒跟大家說清楚,只是重複著同性婚姻。甚至只有有反對者出現,就立馬被圍剿....這感學跟現在的服貿事件很像啊!
2樓 時間: 2013-11-04 23:58:52 (台灣)
  11-04 23:58 TW
3樓 時間: 2013-11-05 00:45:11 (台灣)
+1 11-05 00:45 TW
若不懂的人,這篇文章也有解釋
http://www.ptt.cc/bbs/lesbian/M.1383143619.A.F67.html
4樓 時間: 2013-11-05 12:26:28 (台灣)
  11-05 12:26 TW
其實尋求大眾認不認可這種行為,已經是沒有認可自己了。
5樓 時間: 2013-11-05 13:42:17
  11-05 13:42
個人並不推這法案,我可不想讓剛滿月的小孩被這種法影響...
6樓 時間: 2013-11-06 01:11:44 (台灣)
  11-06 01:11 TW
這跟每個人的興趣喜好不同一樣啊~難道你喜歡開車就要別人不能買摩托車嗎?
這代中年人很多已經改不了,只能靠7年級以後的努力了!!
期望未來的小孩,可以有更正確的教育
7樓 時間: 2013-11-06 23:15:46 (台灣)
  11-06 23:15 TW
推 一目瞭然
8樓 時間: 2013-11-07 00:57:25 (台灣)
  11-07 00:57 TW
這樣的話一個有配偶的人是否可以再有伴侶?
不可以,一個人單身的人一輩子只能建立一個緊密關係。
 
除非離婚或終止伴侶關係,不然就只能有一個喔!
9樓 時間: 2013-11-07 10:17:32 (台灣)
  11-07 10:17 TW
太好了~這正是我一直在跟別人表達的!^_^讓我Ctrl+C Ctrl+V出去吧!^_^
10樓 時間: 2013-11-07 10:55:18 (台灣)
  11-07 10:55 TW
11樓 時間: 2013-11-07 12:12:05 (台灣)
  11-07 12:12 TW
我有個疑問是 假設同性婚姻合法的情況下 什麼樣的人會建立伴侶關係呢?
12樓 時間: 2013-11-07 12:12:42 (台灣)
  11-07 12:12 TW
既然說婚姻制度與伴侶制度只能擇一 那為何不直接選擇婚姻制度即可呢?
13樓 時間: 2013-11-07 12:13:31 (台灣)
  11-07 12:13 TW
不知道有沒有比較好的例子^^
誠如原文所說就是「試婚」、「夥伴」這兩類的人。
 
前者是因應未婚同居又想要保障但不想結婚的人,這應該很好想像,
畢竟這些人是實際上存在的,如果能有個處在中間的制度給予保障,
是很理想的。
 
 
後者是對於那些沒有「愛情」基礎,出於親情或友情的夥伴們,給予
保障,總不能要人家明明不是愛情又步入婚姻吧?
 
許多人在介紹這個法案的時候,最愛用的例子就是老年照護。
 
70歲的老A,除了一個失散多年的弟弟小B外沒有其他的親戚,只
與自幼交好的小老弟65歲的老C同住。老C有一個旅居國外多年的
兒子小D,除此之外也沒有其他親戚。
閒暇之時,兩位老當益壯的伯伯,還會相約去喝茶吃魚,不亦樂乎。
【情境一】 但沒有情境就無法介紹這個故事,某天65歲的老C吃魚吃到一半, 咳,不是心臟病發,我是說被魚刺鯁到,送醫急救。小D收到通知後 趕回台灣,要求醫師應當施以救治,因為遺產還沒處理好,咳,我是 說想繼續盡孝。 可實際上,老C拜過估狗大神後,知道很多緊急醫療的事情要簽授權 ,不然會很麻煩。因此他已經簽署了DNR以及緊急醫療授權書給老 A。   試問這個時候醫師會依照小D的意見還是老A的意見呢?答案是有親 屬關係的小D,宣導歸宣導,醫師才不想惹事,當他傻了嗎?   但若真的賦予了老A一個伴侶的身分,那此時,就能真正得按照老C 的意願決定是否進行救治了。   【情境二】 接著再說到遺產的問題,老C過世時名下有房產1棟價值1500萬,汽 車一台價值80萬,股票數張價值250萬,現金170萬。因為與老A感情 良好所以想將房產與汽車贈與給老A,因此預立了遺囑並進行公證。   若是沒有伴侶身分,不好意思,遺產的分配不能侵害繼承權人也就是 小D的特留分,因此他應當拿到至少價值1000萬的遺產。簡單來說, 即使老C預立了遺囑,也因為侵害特留分而無法完全執行。   但若擁有伴侶身分,可以約定老A為繼承權人,與小D共同繼承遺產 ,因為遺囑沒有侵害到小D的特留分,因此遺囑可以完全執行,由老 A繼承房產與汽車,由小D繼承股票與現金。     希望這篇還算正經的故事能解開你的疑惑。
14樓 時間: 2013-11-30 23:27:36 (台灣)
  11-30 23:27 TW
我想知道一個問題:多元成家如果通過,在婚姻制度上,只是多了一項"伴侶制度"可供選擇,意思就是傳統的"結婚制度"還是可以用就對了;更明確的說,就是婚姻制度會有兩種,然後隨自己喜好,二擇一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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