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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doracacazi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12-11 08:14:1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oetz ("與絕望奮鬥"年度特賣中)
標題 [爆卦] 廢死聯盟: 誰來管台灣的人權"閒事"?
時間 Tue Dec 11 07:55:19 2012



http://www.taedp.org.tw/story/2412
誰來管台灣的人權「閒事」? |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圖]
誰來管台灣的人權「閒事」?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2012/12/10 聲明 日前,因為一位「知情外交官員」的爆料,兩位即將來台審查台灣國家人權報告的人權專家受到不少批評,認為他們要求台灣政府凍結死刑執行一事,是「干預內政」,同時法務部也立即回應媒體的報導,重申「所有死刑已經確定的,一定會執行,但沒有時間表」,根據今天中廣的報導,曾勇夫部長的最新回應則是「一定會執行死刑」。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希望指出: 人權監督不是干涉內政 當台灣政府簽署兩公約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代表的就是願意讓國際社會來管台灣的「人權閒事」。 ...
 

 誰來管台灣的人權「閒事」?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2012/12/10 聲明

日前,因為一位「知情外交官員」的爆料,兩位即將來台審查台灣國家人權報告的
人權專家受到不少批評,認為他們要求台灣政府凍結死刑執行一事,是「干預內政」
,同時法務部也立即回應媒體的報導,重申「所有死刑已經確定的,一定會執行,
但沒有時間表」,根據今天中廣的報導,曾勇夫部長的最新回應則是
「一定會執行死刑」。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希望指出:

人權監督不是干涉內政

當台灣政府簽署兩公約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
《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代表的就是願意讓國際社會來管台灣的
「人權閒事」。兩公約除了「簽署」之外,更重要的是落實,因此國家出版國家
人權報告後,並不是就放在國家圖書館典藏;後續應該有專家審查的程序來

檢討人權狀況,最後針對專家所提出的國家審查結論性意見,
政府必須要擬定國家人權計畫,來逐步落實各項人權。

侵害人權最多的通常是國家,因此藉由審查的程序,
讓國際來監督該國的人權實踐,這本來就是國際人權公約的基本程序要求。

從國際來的監督不可能只說好話,一定會有一些我們的政府和社會所不喜歡聽的批評。
批准國際人權公約代表台灣應該要開始學習聽不好聽的話,
學習從這些批評中找到改革的洞見,而非一味地抗拒甚至仇視國際監督。

人權侵害不應視而不見

 關於死刑存廢的議題,廢除死刑團體和法務部有許多爭論,在這裡就不深入討論
(歡迎參考廢死聯盟於2011年所出版的《2010年台灣死刑報告》
或者台權會及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於2012年所出版的《2011年台灣人權報告》)。
但法務部每次面對質疑,都以死刑執行與其規定「符合兩公約」簡單帶過,
不過,是否符合公約難道是法務部說了算?其他許多人權爭議的議題也是這樣,
民間團體說違法,政府單位說依法行政,讓被指控侵害人權的一方面擁有
單方面的詮釋權並不恰當。因此,民間社會對於國際人權專家的獨立審查有很深的期待
,也希望能夠聽聽這些專家的看法。

這兩位國際人權專家會提出這樣的訴求,並非在不理解台灣的狀況下做出的輕率舉動。
他們已經收到台灣政府提供的正式國家人權報告,也陸續收到民間的影子報告,
所以他們非常瞭解爭議所在。當發現台灣政府簽署了兩公約卻未積極限制、減少死刑,
在有冤案的陰影下,反而一再重申要執行所有的死刑犯時,
兩位令人敬重的國際人權專家方才對台灣政府提出這樣的呼籲,
以避免發生無法挽回的人權侵害,這樣的行動是負責任的作法。否則,
難道這些專家該說,沒關係,因為明年二月份才到台灣來,
所以現在人權的侵害不關我的事?

死刑真的不能停止執行?

法務部也對媒體表示「兩年前台灣為了要取得歐盟申根簽證,只好暫時不執行死刑」,
這就代表了在法務部的認知中,死刑並不是非執行不可,死刑可以因為「國家利益」
而停止執行。令人心寒的是,法務部可以為了讓台灣得到申根簽證而停止死刑執行
,卻不能因為落實兩公約精神、避免無辜者被執行死刑而凍結死刑執行,
卻還振振有詞地說,這是為了國家最大利益…。

若真如報導所說,政府不管江國慶、蘇建和案冤案的殷鑑在前,
最高法院認為目前死刑第三審不開庭辯論且量刑輕率的意見在後;
也不管目前待決死刑中,尚有邱和順、鄭性澤等案疑點重重,冤屈難伸,
而執意執行所有的死刑犯,那國家就將成為置無辜者於死地的殺人犯…。


從台灣過去的歷史來看,在白色恐怖時期,若非國際社會對於台灣人權問題進行干預,

當年威權政府對人權的殘害會更加嚴重。國際人權團體也非某些人指控,
只會用人權來欺負弱國,而是一視同仁地關注不同地點的人權侵害問題。

譬如:歐盟曾經針對美軍施行水刑進行抗議,更不要說當年小布希到歐洲去訪問,

經常面對示威抗議,被公開譴責為劊子手或甚至是連續殺人犯,
只因當年小布希在擔任德州州長的時候,下令執行相當多的死刑。
正因為這些國際干預,所以對世界各地的人權侵害產生牽制作用。

從來被國際輿論指責侵犯人權而惱羞成怒大罵「干涉內政」的,只有獨裁國家。

例如中國和北韓,以及兩蔣時代的台灣。

台灣,現在是要回到過去嗎?(還是從來沒有走出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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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民間"=廢死聯盟,因此"廢盟以外的民意"=不重要......

還有,如果所有死刑犯都有冤屈,為什麼廢盟老是舉這兩三個案例?
自己的邏輯都不清楚了,還好意思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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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184.32.151
Godclub5566:侵犯別人的人權的人沒有人權1F 12/11 07:56
jesil:其實這個聯盟有時候看真的很像在認真反串2F 12/11 07:57
bg00004:原來現在定讞的死刑犯是思想政治犯XDDD好了不起的解釋啊3F 12/11 07:58
serrier:有種去回教國家說.扯一下鬼扯例子..4F 12/11 07:59
bg00004:其實就是詭辯!何必多說呢5F 12/11 08:00
chucklee:死刑犯才有人權~6F 12/11 08:01
narutodante:一直跳針7F 12/11 08:02
YesHi:死刑犯才有人權 被害者和被害者家屬都沒人權8F 12/11 08:02
myran:其實廢死真的可以不用鳥民意,反正他們的做法正確有效9F 12/11 08:03
fastwolf2006:同意1F的觀點 我高中就這麼認為了10F 12/11 08:03
myran:直接搞定那1%有權力廢除死刑的官員法官等就可以消滅死刑11F 12/11 08:03
mrschiu:原來殺死小孩那個是政治犯…吱吱?12F 12/11 08:04
myran:就算立法院民意那關過不了,拖延不判不執行死刑都可以13F 12/11 08:04
motorolla:幹 廢死吃屎!!14F 12/11 08:05
l981:也別怪人家一直跳針啦,就其他議題來看,跟你不同立場的人15F 12/11 08:06
KINGTIGERX:噓爆你這個死廢死16F 12/11 08:06
princessmake:17F 12/11 08:06
nixon:民意最大嗎? 民意要改一妻多夫制你也要?18F 12/11 08:07
affen:廢死最快途徑就是大法官宣布死刑違憲啦,連1%都不用19F 12/11 08:07
l981:例如藍綠,性別,性傾向,職業,國家...等等哪個不會這樣?20F 12/11 08:08
crazypeo45:沒有等級高的人了嗎? 這是什麼矛盾說法21F 12/11 08:08
A6 
A6:歐洲我不去了 請執行死刑22F 12/11 08:09
EightSir:end 幹麻不乾脆派自稱文明領先一億年的外星人來監督?23F 12/11 08:10
asd2260123:end24F 12/11 08:12
if2:那公約根本就沒簽  前提就錯了後面還講一堆幹嘛25F 12/11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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