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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doracacazi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1-02 19:18:3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QS531 (愛本禍劫 情火焚世)
標題 [新聞] 逆女弒母案偵結 男友求處死刑
時間 Wed Jan  2 18:53:58 2013


逆女弒母案偵結 男友求處死刑

2013年01月02日18:37[蘋果即時]



花蓮逆女弒母案,花蓮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上月22日因「害怕被判死刑」才坦承弒母的
蔡京京(31歲),獲檢方請法院輕量刑;但蔡的男友曾智忠始終否認涉案,遭檢方已毫無
悔意,求處死刑


蔡京京的母親陳誼在去年5月4日被發現陳屍花蓮豐濱鄉長虹橋附近海岸,頸部遭鐵絲纏繞
,雙手也遭綑綁;警方鎖定蔡女和男友涉有重嫌,收押後,2人都堅稱未涉案。

上月,女獄友告知蔡女,「不吐實,日子會更難過」,也擔心遭判死刑,因此主動向檢方
供出弒母情節。

蔡女當時說,因多次向母親討錢不成,且戀情遭父母反對,母親曾多次當面辱罵曾男「不
要臉」,導致自己和曾男對母親心生怨恨,才憤而動手殺人。

先前罵父親「惡魔」,供稱父親是殺母兇手部分,則是為了脫罪才誣指父親。



2.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30102/159583
逆女弒母案偵結男友求處死刑 | 即時新聞 | 20130102 | 蘋果日報
[圖]
花蓮逆女弒母案,花蓮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上月22日因「害怕被判死刑」才坦承弒母的蔡京京(31歲),獲檢方請法院輕量刑;但蔡的男友曾智忠始終否認涉案,遭檢方已毫無悔意,求處死刑。蔡京京的母親陳誼在去年5 ...
 


3.備註:
說好的男女平等咧 死的人是女生的親媽媽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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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幹嘛? 我形象不好嗎? 老子他媽的最可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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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202.250
timlin:face表示1F 01/02 18:54
DASHOCK:殺害直系尊親屬...因為是女生  沒事嗎2F 01/02 18:54
peter308:女生就不用被判死刑喔?3F 01/02 18:54
syura945:吃軟飯吃成這樣4F 01/02 18:55
hartmann109:放心。吠死聯盟會幫她救男朋友的~5F 01/02 18:55
applehpsh:廢死就說過了阿 就算有死刑但犯人還是無悔意6F 01/02 18:55
john11894324:如果承認要判死以後誰肯承認?7F 01/02 18:56
applehpsh:所以死刑沒有用8F 01/02 18:56
john11894324:就算有足夠的證據 基本上還是希望有人認罪吧?9F 01/02 18:56
ksxo:女的更可惡吧.....最好是女的就判輕10F 01/02 18:56
toya123:GJ11F 01/02 18:56
ShadowMask:說不定男的真的沒殺人12F 01/02 18:57
waynechiu:沒差 判死刑 廢死聯盟會努力使法務部不執行死刑13F 01/02 18:57
fategg:小心不支持廢死都會變成 殘忍的社會施暴者喔14F 01/02 18:57
hyuchi0202:所以人到底誰殺的?15F 01/02 18:57
ak472222:女的坦誠才減輕 酸民仇女也不是這樣16F 01/02 18:58
這也不能算坦承吧 所有證據都指向牠們 那女的還拖了好幾個月才認罪
還是只要所有嫌犯都死不認罪 檢察官就一直不能偵結起訴?
Jakub:face:政府冷血殺人17F 01/02 18:58
alprazolam:白痴工具人18F 01/02 18:58
sixpoint:台灣死刑犯有出過女的嗎?19F 01/02 18:58
ShadowMask:可憐 當工具人當到被害死20F 01/02 18:59
alprazolam:                       有21F 01/02 18:59
wht810090: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若檢方在起訴書這22F 01/02 18:59
wht810090:樣寫,大概是求處無期吧?
taiwanalien:弒親是天理最重之罪,佛教稱無間地獄之罪24F 01/02 19:00
dnzteeqrq:如果是鬼父 那還是最重之罪地獄之罪嗎 科科25F 01/02 19:00
SingleBoy:可憐的工具人26F 01/02 19:02
殺害尊親屬罪法定刑違憲事件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殺害尊親屬罪法定刑違憲事件,於1973年(昭和48年)4月4日由日本最高裁判所(日本最高法院)作出判決,其意義在於,該判例是宣告日本刑法第200條「殺害尊親屬罪」應加重處罰的規定違反日本國憲法第14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違憲判決。這也是日本最高裁判所運用違憲審查權[1],宣告現行有效的法律違憲的首個判例。最高裁判所在此前一直認定殺害尊親屬罪的加重處罰並未違憲[2][3],但由於本案特殊的案情導致了日本的最高司法機關作出了改變以往判例的歷史性判決。 ...
 
grooving:圖咧 支持正妹除罪化28F 01/02 19:03
點進去就有女生的圖啦 正嗎? 當然正阿 不過是讓你一看到她就想吞正露丸的正
sLayiNg:鬼島不意外29F 01/02 19:04
jerrylin:沒差啦  大概還要幾十年才輪的到他30F 01/02 19:04
※ 編輯: QS531           來自: 119.14.202.250       (01/02 19:09)
sagem29:坦白從寬!抗拒從嚴!31F 01/02 19:04
forestmoon:之前有個燙死很多計程車司機的女人好像有死刑32F 01/02 19:10
sc321:這就是賽局理論阿 課本上很虎爛的例子活生生的出現了33F 01/02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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