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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npc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7-27 22:34:1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aturian (K. Katurian)
標題 Re: [新聞] 大埔案濫抓教授 警大教授:自導自演
時間 Sat Jul 27 17:35:25 2013


※ 引述《ottokang (貓貓的大玩偶)》之銘言:
: 面對這樣的指控,社運前線的徐世榮教授竟然放棄讓警察政府一刀斃命的機會
: 反而選擇讓律師出來說話,自己說:「不方便回應」,這究竟有什麼隱情呢?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0726/231511/
大埔案濫抓教授教授律師否認自求移送 | 即時新聞 | 20130726 | 蘋果日報
[圖]
【綜合報導】警大教授葉毓蘭今天在臉書PO文指稱,政大教授徐世榮遭警逮捕是自求移送,他表示:「不方便回應」,但陪同徐世榮接受偵訊的律師詹順貴說,警方當天以徐世榮違反公共危險罪強拉上警車,以現行犯的身分逮 ...
 
: 還是他跟C先生一樣,怕說話就立刻接到國防部軍檢的電話了?

from 台灣農村陣線
http://tinyurl.com/kmtwc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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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世榮教授、詹順貴律師駁斥警大葉毓蘭教授不實說法  針對警大葉毓蘭教授於臉書指稱,徐世榮教授7/

[圖]
 

徐世榮教授、詹順貴律師駁斥警大葉毓蘭教授不實說法

針對警大葉毓蘭教授於臉書指稱,徐世榮教授7/24日是自求被移送之不實說法,徐世榮
老師、詹順貴律師特於今日(7/27)中午,於台北市律師公會召開記者會加以駁斥、說明。

徐世榮老師發表四點聲明:

一、葉毓蘭教授所言「本人自求移送」,並非事實。

二、7/24當天大同分局警方並未提出任何讓本人「無條件」離開的說法。

三、7/24當天本人是以「現行犯」的身分被大同分局逮捕至重慶北路派出所,派出所的
筆錄及相關文書,皆載明本人是依現行犯身分就訊。

四、7/24傍晚本人在重慶北路派出所作完筆錄後,被移送至大同分局。在大同分局時,
警方曾向本人提出兩個交換條件,條件一是依法移送至士林地檢署,條件二是要求本人
配合對外說明7/24警方並未逮捕本人,本人是主動到派出所協助調查,若本人配合當天
將不會移送至士林地檢署。經本人與詹順貴律師及翁國彥律師討論後,認為條件二不符

事實,本人無法配合警方文過飾非,因此明確予以拒絕,稍晚本人即被移送士林地檢署,

並無自求移送之情事。

五、本人原先不想對外公開大同分局條件交換的過程,因為一旦公開將會傷害相關員警
。但葉毓蘭教授道聽塗說的不實說法,嚴重傷害本人名譽,使本人不得不公開說明當天
相關細節,以正視聽,對此本人感到相當遺憾。


詹順貴律師則抨擊葉毓蘭7/24當天並不在現場,憑甚麼說徐世榮老師是「自求移送」。
詹律師指出徐老師被非法逮捕上警車的過程皆有媒體記錄,徐老師在分局不願配合警方
條件交換,要求若依法要移送就儘速移送,卻被葉毓蘭斷章取義為自求移送,警察大學

有這種胡說八道的老師,難怪會教出目無法紀,隨便侵害人權的員警。詹順貴律師表示,

接下來將有義務律師團協助當事人提起刑事訴訟,控告大同分局員警及國安局妨礙自由
及濫權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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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71.44
magiclunar:推最後一段!!!!!1F 07/27 17:37
tran628:2F 07/27 17:37
HermesKing:3F 07/27 17:37
rookiecop:請葉教授說話4F 07/27 17:38
frogha1:順便告葉毓蘭毀謗, 公然污辱, 損害名譽, 能告全都告死他!5F 07/27 17:38
popo889:689表示沒有直接槍斃 已經算仁慈了6F 07/27 17:40
basicnet:   幹   馬政府無恥7F 07/27 17:40
silentence:疏懶於查證  勤奮於抹黑錯了嗎8F 07/27 17:40
MEATSHIED:啪啪啪9F 07/27 17:40
zainc:沒告葉教授是同為學術研究者不忍告,請葉教授自重~10F 07/27 17:41
silentence:難怪會教出用公共危險罪移送的警察 執業證應拿去燒一燒11F 07/27 17:42
Refauth:這樣還想求對方自重喔?頭殼給驢踢到是不是!告下去才對!12F 07/27 17:43
julia66:葉教授拿出證據吧 沒有就是抹黑13F 07/27 17:43
AllenHuang:警大有這樣的老師  難怪有這樣的警察14F 07/27 17:43
Refauth:媽的堂堂一個社會尊敬的教授還警大的講這種話根本視法無物15F 07/27 17:44
Islo:推16F 07/27 17:44
dryweed:我也覺得為什麼葉教授會知道徐老師會自求移送?  自己腦補?17F 07/27 17:44
HOMERUN555:不告他是怎樣 心虛嗎18F 07/27 17:44
Refauth:教授這種社會菁英分子根本應該要予以最嚴厲法律制裁才對!19F 07/27 17:45
supersupport:果然軍警一家黑到發光發亮還要繼續傳承20F 07/27 17:46
Holyland:竟沒有告葉教授,這種道聽塗說.混淆是非的學者!真誇張!21F 07/27 17:46
Refauth:今天你沒有讓他知道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明天他就用法害死你22F 07/27 17:46
evilvens:23F 07/27 17:47
snowblack47:葉毓蘭教出來是當警官的...不是警員24F 07/27 17:48
tttkaka:徐老師加油!!!!!25F 07/27 17:49
OoJudyoO:26F 07/27 17:49
lien:"不願配合警方條件交換,要求若依法要移送就儘速移送" --> 原27F 07/27 17:49
lien:來可以被解讀是被自願移送?
syl0602:推!!! 警大教授...上梁不正下梁歪29F 07/27 17:51
a963:噁心30F 07/27 17:51
tony121010:警大不意外31F 07/27 17:52
a963:姓葉的不順便告一告真的太善良了32F 07/27 17:52
silentence:看到這種發言  我還以為兩岸已經接軌了  都是they的意~33F 07/27 17:56
backhand:這個也來辦個抗議好了 一定支持34F 07/27 17:57
laba5566:葉毓蘭做個屁研究? 跟政大比LP比雞腿35F 07/27 18:00
titti:警大走狗嗎 你跟他認真什麼36F 07/27 18:00
euphoria01:這年頭大家都可以胡扯37F 07/27 18:00
chakichaki:這樣看起來徐還算仗義了 如果他要搞警察 把新聞弄大38F 07/27 18:01
baiya:徐教授不把葉教授告一告,也只是故息養奸而以,鄉愿的人39F 07/27 18:01
chakichaki:也不會等今天才掀出這些內容40F 07/27 18:01
chakichaki:警察在前面辛苦的處理事情 不論處理得好或不好
chakichaki:拜託大後方人員不要出來亂開槍 傷到自己也傷到員警
lolic:最後一段講太好了43F 07/27 18:05
lisy1991516:警大?警犬吧!44F 07/27 18:06
MEATSHIED:小蛇是個法律麻瓜 濫權和妨礙自由很嚴重嗎?警察怕嗎?45F 07/27 18:10
jxxxxliu:叫瘦的臉都被你丟光了46F 07/27 18:10
chakichaki:因為教授衝動的行為  鄉民高潮了 一船人全被打翻了47F 07/27 18:11
stta:告死他們啦~不過會怎麼判就天知道了~48F 07/27 18:20
ETETETET:推這篇49F 07/27 18:25
ikeno:應該告的  就是太閑才會亂講話50F 07/27 18:36
faxy:最後一段!!51F 07/27 18:39
neutrino:高調52F 07/27 18:49
MermaidFA:應該提告以正視聽53F 07/27 18:56
greedypeople:幫高調54F 07/27 18:59
gn00063172:我比較好奇的是,不是四點聲明嗎?怎麼會有五.55F 07/27 19:00
Fuzishan:推56F 07/27 19:03
askey:推推推57F 07/27 19:04
Lipton66g:警大教授... 讓人如何能期待高階警官的素質 @@58F 07/27 19:12
nojoewu:推59F 07/27 19:33
kisha024:警大素質就這樣而已...60F 07/27 19:35
Tmager:純噓爛叫獸61F 07/27 19:39
Bluebear:推!!徐老師加油!!!62F 07/27 19:44
Asucks:對付這種與人民為敵的政府,一定要告到底!!!63F 07/27 20:28
sharkimage:好大的腦補 誇張64F 07/27 21:15
tchavelier:不得不65F 07/27 21:39
hiro1221:告的好!!!告死那些目無法紀的警察!!!66F 07/27 21:48
shioulanyu:酷喔67F 07/27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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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babu99, abcabc, goest101 說讚! ( ̄︿ ̄)p jcmd 說瞎!
1樓 時間: 2013-07-27 21:59:21 (台灣)
  07-27 21:59 TW
一篇平衡的報導應該正反意見並陳,不是指單純的報某一方!
2樓 時間: 2013-07-27 23:34:46 (台灣)
-1 07-27 23:34 TW
jcmd 你別閃 把你說的大卡甩尾再說一次 大埔拆屋的公益性 必要性 正當性在哪
3樓 時間: 2013-07-27 23:36:08 (台灣)
-1 07-27 23:36 TW
事實擺在眼前ya教授睜眼說瞎話 你還跳針
4樓 時間: 2013-07-28 12:09:12 (台灣)
  07-28 12:09 TW
既軍方之後連警方都要淪陷了?
5樓 時間: 2013-07-28 15:52:34 (台灣)
  07-28 15:52 TW
什麼時候軍警開始變成人人鄙視喊打的過街老鼠了...只因少數人
6樓 時間: 2013-07-29 11:54:22 (台灣)
  07-29 11:54 TW
閃個屁,不要以為你這樣講,我就有必要回覆你
7樓 時間: 2013-07-29 11:55:49 (台灣)
  07-29 11:55 TW
這篇討論的是警方有沒有濫權抓教授,我可不像妳叭噗一樣,需要到處沿街叫賣!
8樓 時間: 2013-07-29 11:56:39 (台灣)
  07-29 11:56 TW
真新聞本身的報導性提出質疑,跳針個屁,在胡扯,我會考慮要認真提出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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