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FIRZEN45.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2-27 20:12:55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omocom (momocom)
標題 Re: [爆卦] 大學生又要跟基督教開戰了
時間 Mon Jan 20 22:18:03 2014


※ 引述《hgfck (hgf@NCKU)》之銘言:
: 這一次教育部新任的21位性平會委員
: 至少有3位是曾經公開反同志、反多元性別平等的基督徒學者
: 人們可認同納粹能勝任種族平等委員會委員?
: 如果不行,我們也不該坐視反性別平等的人進入性平會!

這個舉例不太好吧?新納粹在歐盟是因為反對基本民主秩序才被禁止或觀察
,但反同的教會可沒有。

德國主管性別平等的「家庭老人婦女青少年部」裡面也有保守的基督教代表啊

何況21席才佔3席,難道其他18個甲甲委員表決還還比不贏這三個聖騎嗎?

照基督教說法,同性戀是很會傳染的,只要其他18個甲甲委員,努力把這3個
聖騎十字軍委員變成甲甲或拉拉,一年後召開出櫃記者會,那些什麼護家盟
應該都會崩潰了吧?


所以留一條路給人走嘛,不是說激烈反同或恐同的通常都是甲甲,因為不敢
面對自己,所以說不定他們真的有被調教的潛力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7.176.79.167
HotAirFlow:德國法律能容忍仇恨言論?1F 01/20 22:19
HotAirFlow:你完全弄錯重點,問題不是教徒的身份,而是人的言行
德國也不是仇恨就抓去關吧,NPD也只是觀察,要起訴Verbot還失敗
何況是不是仇恨誰說了算?覺得他們散佈仇恨就去地檢署按鈴申告啊
現在甲甲是太上法庭是不是?法院沒判甲甲先判?
※ 編輯: momocom         來自: 77.176.79.167        (01/20 22:22)
HotAirFlow:張惠妹和蕭美琴也是教徒,請問你甲甲會反她們嗎?3F 01/20 22:21
thianz11:相對的 性平會如果有三席同性戀 還比較讓人相信公平4F 01/20 22:21
purplebfly:重點是甲甲不喜歡他們才是重點吧,剩下都多說的5F 01/20 22:21
thianz11:重點是曾品傑不喜歡同性戀才是真的 其他才是多說的6F 01/20 22:22
peterwww 
peterwww:同性戀會不會造成模仿效果啊?7F 01/20 22:22
victor3099:一言堂的確不能說公平 反對聲音才能促進溝通8F 01/20 22:22
HotAirFlow:反對聲音可以,但沒人說仇恨言論是可以的喔9F 01/20 22:23
peterwww 
peterwww:會不會啊 人會互相模仿耶10F 01/20 22:23
victor3099:這也是為什麼要有言論自由11F 01/20 22:23
ikki:他們發表反同言論在先 甲甲還有義務得要喜歡這種人嗎?12F 01/20 22:23
HotAirFlow:對特定族群行仇恨言論=新納粹,原po了嗎?13F 01/20 22:23
peterwww 
peterwww:會模仿的話  要非常非常小心14F 01/20 22:23
thianz11:不要一言堂可以 就看有沒有相對的三席同性戀委員15F 01/20 22:23
victor3099:仇恨言論也是你自己判斷的吧16F 01/20 22:23
FIRZEN45:你覺得邀請"反多元性別平等者"擔任"性別平等會委員"合理?17F 01/20 22:24
ikki:去告? 反仇恨法在台通過了嗎? 你三讀的?18F 01/20 22:24
HotAirFlow:去google那些人發表過的言論吧,仇恨當然有定義19F 01/20 22:25
peterwww 
peterwww:性別也能多元喔?20F 01/20 22:25
ikki:現在處理相關事務最高的機關就是中央的性平會囉21F 01/20 22:25
victor3099:他們是反同婚  反同婚不等於反同 有差異的22F 01/20 22:25
peterwww 
peterwww:不要再拒絕幸福了!23F 01/20 22:26
HotAirFlow:問題不是他們反同婚,而是他們散播的言論24F 01/20 22:26
FIRZEN45:#1ItIS0-c"曾經公開反同志、反多元性別平等的基督徒學者"25F 01/20 22:26
HotAirFlow:如果教徒直白的說「基於我信仰,我反對同婚」這樣才OK26F 01/20 22:26
peterwww 
peterwww:言論自由是不負責任  永遠讓社會處於紛擾27F 01/20 22:26
HotAirFlow:問題是有爭議的人,反對同婚的理由都讓人「大開眼界」28F 01/20 22:27
peterwww 
peterwww:只有強者領導  才能領先其他國家29F 01/20 22:27
peterwww:你不強  又要亂  最後大家都變魯蛇
ikki:今天這幾個人反同的理由說穿了骨子裡和美江沒啥兩樣31F 01/20 22:28
thianz11:沒有同志當委員 只有基督教保障名額+一言堂不太好吧32F 01/20 22:29
ikki:聘請美江當中央最高性平事務機構的委員這樣是ok的嗎?33F 01/20 22:29
d8613518:同性戀就不正常啊,都不禁止你們這種不正常關係了還想登34F 01/20 22:31
FIRZEN45:http://ppt.cc/Kabw "曾品傑..用性別歧視字眼羞辱男同志"35F 01/20 22:31
d8613518:登記?會不會太得寸進尺?36F 01/20 22:31
momocom:王蘋不就是同性戀委員?怎麼會沒有甲甲委員?37F 01/20 22:32
momocom:顧燕翎也是啊,強烈支持甲甲的光看名單就過半
thianz11:有哦 那還不錯 那有沒有蕾絲邊委員 同性戀總共幾位39F 01/20 22:34
momocom:彭渰雯 黃馨慧 羅燦瓔 彭懷真 龍應台都是支持甲的40F 01/20 22:36
thianz11:甲甲蕾絲邊各幾位 統計一下 不然變成"反性平委員會"了41F 01/20 22:36
momocom:你google王蘋 倪家珍 女同分家,就知道她使拉拉啦42F 01/20 22:36
thianz11:支持甲不稀奇吧 是甲甲的有幾位43F 01/20 22:37
momocom:說實在連名單都沒看就在亂噓,你真的是支持甲嗎?44F 01/20 22:37
thianz11:在推的人也大部分人沒看名單就亂推是吧45F 01/20 22:37
momocom:陳保基,這光看名字就很甲,不用再解釋吧?46F 01/20 22:38
thianz11:那我不噓 我只想請問 這名單裏 本身是甲甲的有幾位47F 01/20 22:38
d8613518:有人就喜歡看到黑影就開槍…48F 01/20 22:38
momocom:沒出櫃的我不知,出櫃的拉拉3位,支持同性戀的超過2/349F 01/20 22:39
thianz11:不能說名字有基的就是甲啊 陳保基會抗議哦50F 01/20 22:39
thianz11:那就是0位甲甲嘛 說那麼多
momocom:王蘋的伴侶就倪家珍,你大概連她們是誰也不知道吧?52F 01/20 22:40
momocom:拉拉算甲甲啦,反正同一國的
thianz11:不對哦 這幾天推的那位恐同才在說拉拉不是甲甲請搞清楚XD54F 01/20 22:42
momocom:拉拉甲甲不一樣,但都是支持同婚的啦55F 01/20 22:42
thianz11:而且王蘋自稱雙性戀 我怎會不知呢56F 01/20 22:42
momocom:不可能有拉拉贊成女女反對男男吧?57F 01/20 22:43
thianz11:這你沒辦法硬凹了 因為恐同的才說要分清楚拉拉和甲甲58F 01/20 22:43
victor3099:曾那則新聞完全沒寫什麼騷擾耶59F 01/20 22:43
momocom:至少王蘋顧燕翎他們不是60F 01/20 22:43
thianz11:好啦 至少事實是本身是同性戀的不超過三席 比基督教少61F 01/20 22:44
momocom:所以給他們三隻聖騎一個機會嘛62F 01/20 22:44
victor3099:唯一能聯想到的只有研討會學生罵他那件事63F 01/20 22:44
momocom:常常一起開會就不恐同了64F 01/20 22:45
thianz11:可見在反性平委員會中 基督教是重要力量65F 01/20 22:45
ikki:→ momocom:不可能有拉拉贊成女女反對男男吧? 科科66F 01/20 22:45
ikki:走出埃及聽過吧? 美國那兩位和台灣這一位都很有名的啊
momocom:恕我孤陋寡聞,反男男的拉拉到底是誰啊?68F 01/20 22:46
ikki:王蘋倪家珍是拉子又怎樣? 她們是因為是拉子才推選的嗎?69F 01/20 22:46
thianz11:恕我孤陋寡聞,原來拉拉是甲甲XD70F 01/20 22:47
victor3099:t那你怎麼不說贊成同婚的比反對同婚的多 不公平?71F 01/20 22:47
FIRZEN45:是"羞辱"不是"騷擾"喔  新聞不該把羞辱內容寫出來吧72F 01/20 22:48
thianz11:其實也不錯啦 以後拉拉就代表說"我們同性戀最不會得愛滋"73F 01/20 22:48
thianz11:我國社會各種民調都是贊成同婚的比反對的多 哪不公平
thianz11:更何況這是"性平委員會" 反性平人士參加是搞笑
thianz11:聖經更是明白歧視女性 還不用說同性戀反對
victor3099:f 那學生的事情是有來由的 就我所知 是某位甲學生選修77F 01/20 22:51
victor3099:了曾的 聖經法律 課
thianz11:用這種拿著落後聖經當反方代表將是反方的錯誤選擇79F 01/20 22:52
victor3099:但既然講到聖經法律 必然會出現反同婚理念80F 01/20 22:52
victor3099:然後甲甲就暴走了
thianz11:我覺得基督教只是反串的 最終結果會導致同婚更多支持82F 01/20 22:54
victor3099:就這麼簡單 我不認為一個法律教授會蠢到用羞辱的詞 也83F 01/20 22:54
victor3099:不認為法律系學生看到教授用那種詞不會錄音存證
thianz11:你看紐西蘭當初也是基督教大連署 完全就是台灣現在這樣子85F 01/20 22:54
victor3099:事實上我覺得是甲甲學生過度敏感了86F 01/20 22:54
gedicht:這篇那麼溫和也被噓成這樣,我都搞不清楚哪邊比較像納粹了87F 01/20 22:55
FIRZEN45:我不相信只有提到反同婚理念 你確定要將信用賭在這上面?88F 01/20 22:55
thianz11:基督教用的詞哪有不蠢的 從sin到abomination都是在羞怒89F 01/20 22:55
ikki:對啊像美江那樣面帶笑容撿鑽石最不像納粹了90F 01/20 22:56
victor3099:如果真有那種詞 你覺得媒體會不報?空穴來風啦91F 01/20 22:56
thianz11:                                                 辱92F 01/20 22:57
gedicht:還好啦對一般人來說兩邊都差別不太大93F 01/20 22:57
thianz11:你不要再跟他網站有連絡      好有愛心的用詞啊94F 01/20 22:57
ikki:王蘋和倪家珍多年來是性別人權協會和女權團體的核心人物95F 01/20 22:57
victor3099:如果他用罪來形容甲 早就被洗版了96F 01/20 22:57
ikki:她們可以被推選不是因為是拉子 而是她們的性平相關專業97F 01/20 22:58
thianz11:sin和abomination都是聖經用語 天天說聖經 哪來的洗版98F 01/20 22:58
ikki:而現在引起爭議的這幾人他們的爭議也不是因為是教徒 而是他們99F 01/20 22:59
victor3099:他要是用那兩個字形容 媒體不報我跟你姓100F 01/20 22:59
ikki:曾有過的反性平的言行 蕭美琴張惠妹都是教徒但就不會有爭議101F 01/20 22:59
FIRZEN45:http://ppt.cc/YQrs "曾品傑曾在課堂宣揚反同志理念..."102F 01/20 23:00
教授反同志 竟入選性平會 - 中時電子報
[圖]
教育部性別平等委員會第六屆委員名單19日出爐,其中曾在課堂發表歧視同志言論的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曾品傑和真愛聯盟成員丁雪茵名列其中,臉書反彈聲四起,中正大學學生江蘊生表示,名單正式公布後,不排除串聯社團發動抗議。曾品傑則透過校方公關表示不願回應。 ...
 
thianz11:聖經提到的同性戀就那些字 他不用還要用什麼 你超天真103F 01/20 23:00
ikki:一直只想釘死在什麼"三個聖騎""也有拉子"就只是想靠著貼標籤104F 01/20 23:00
victor3099:你又拿剛被我反駁的同篇文章...105F 01/20 23:01
FIRZEN45:遭人檢舉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校方協調勸說後才封口106F 01/20 23:01
ikki:的行為來把反對者一起抹成貼標籤的人 但事實上從一開始這些爭107F 01/20 23:01
thianz11:有去聽的話只怕用詞更惡劣 sin和abomination已算初級108F 01/20 23:01
ikki:議人物被反對的理由就是他們曾有過的言行 而非教徒身份109F 01/20 23:01
thianz11:台灣反方現在走的路都和紐西蘭很像 反方像反串 只會更糟110F 01/20 23:03
victor3099:我相信我的論點一樣可以套在F強調的地方111F 01/20 23:03
thianz11:什麼基督徒連署上街 都是紐西蘭當初走過的路112F 01/20 23:03
GV13 
GV13:推d8613518 法律沒禁止已經很寬容 還想登記根本得寸進尺113F 01/20 23:05
thianz11:紐西蘭走了8年 由47:74最後變成77:44 基督徒是反串效果114F 01/20 23:06
FIRZEN45:已經兩篇新聞提到 "曾品傑不只是反同婚" 你還有多少信用?115F 01/20 23:06
thianz11:                47:73116F 01/20 23:07
victor3099:那兩篇新聞你先看是誰爆料 和有無證據117F 01/20 23:07
victor3099:我用我之前的論點 可以完全套用在上面
FIRZEN45:新聞內容還要看誰爆料跟證據? 我更懷疑你的消息來源119F 01/20 23:09
thianz11:用幾千年前的聖經來論斷同性戀 證據又在哪120F 01/20 23:09
thianz11:我可以用聖經來論斷女性嗎?聖經可是不準女性在公開場合
victor3099:我是說我的論點剛好和他爆料和證據吻合122F 01/20 23:09
thianz11:講話的123F 01/20 23:10
FIRZEN45:另外 雖然我不需要你跟我姓 不過我想你大概也沒啥信用吧124F 01/20 23:10
GV13 
GV13:現在只有支持甲甲結婚才算言論自由 根本是言論審查125F 01/20 23:10
victor3099:如果今天不是基於前面那些事實我不會做出這論點126F 01/20 23:10
FIRZEN45:你的論點是只有"反同婚" 這兩篇都提到"反同志"127F 01/20 23:11
victor3099:你什麼都沒找到 提要我跟你姓z?128F 01/20 23:11
victor3099:甲甲習慣將反同婚看成反同 相信已經很多例子了
victor3099:甚至郭采潔什麼都沒講白就被說不要用同志設計師的物品
victor3099:相信這例子應該很明白了
FIRZEN45:所以呢? 已經兩篇新聞載明曾教授上課提到"反同志"言論了132F 01/20 23:14
FIRZEN45:你現在要跳針了嗎?
thianz11:其實我找不到同志會以為"反同婚"卻被叫"支持同志"的例子134F 01/20 23:16
victor3099:F 學法的說話是很小心的 他不會有侮辱的詞跑出來讓人135F 01/20 23:16
victor3099:抓把柄的 這就是我確信你第一個說法不合理的點
victor3099:跳針 我就解釋甲甲過於敏感的可能 又變我跳針
thianz11:曾的言行 反同婚,然後誰覺得他會"支持同志"? ?138F 01/20 23:17
victor3099:我不是沒解釋耶 這樣也跳針啊139F 01/20 23:17
thianz11:我覺得v的推理實在太違反邏輯140F 01/20 23:17
FIRZEN45:所以沒有直接證據 只是"純懷疑"囉141F 01/20 23:17
victor3099:t你說的正是支持同婚者最大的問題了142F 01/20 23:17
thianz11:就江蘊生的發言看來,曾是反同志 包含反同婚 這才是邏輯143F 01/20 23:18
victor3099:你的報導也沒附任何證據 謝謝144F 01/20 23:18
victor3099:甚至連說話節錄都沒有 很難讓人信服
thianz11:其實根本找不到任何一個人是敢自稱反同婚卻是支持同志的146F 01/20 23:19
FIRZEN45:相較於沒有證據的victor3099的懷疑 我寧願相信兩篇新聞147F 01/20 23:19
momocom:不要起爭議啦148F 01/20 23:19
thianz11:我覺得v你那種邏輯 正反方都會哈哈一笑149F 01/20 23:19
FIRZEN45:你的懷疑比新聞更不可信阿150F 01/20 23:19
thianz11:就江蘊生的發言看來,曾是反同志且包含反同婚151F 01/20 23:20
victor3099:聖經法律課程 是那個甲甲學生說他自己選的 而且他也說152F 01/20 23:21
kageo101:我哈哈一笑惹 只能說不意外XDD153F 01/20 23:21
victor3099:是在課上感覺他歧視 但他的發言稿還加了一句154F 01/20 23:21
victor3099:我是用甲甲學生的發言稿做的判斷
FIRZEN45:說到底你還是沒有證據阿 這兩篇新聞都有記者掛名耶156F 01/20 23:22
victor3099:喔 忘了寫他加的那句是什麼 好像是類似 無論怎麼包裝157F 01/20 23:23
thianz11:原來"聖經法律"課程 上課的老師就有權利污侮別人158F 01/20 23:23
FIRZEN45:另外 精確一點你這只能說是"推論"稱不上"判斷"159F 01/20 23:23
victor3099:上面連個說話節錄 就要人信喔 誰知道是不是甲太敏感160F 01/20 23:23
thianz11:是不是有"聖經"兩字 老師就有權利污辱女性與同性戀?161F 01/20 23:23
victor3099:判斷點是 聖經法律 這堂課會教啥162F 01/20 23:24
thianz11:江蘊生這學期上曾的課是"債法各論" 哪來的聖經兩字163F 01/20 23:24
thianz11:況且不論有沒有聖經兩字 老師都沒有權利污辱別人
victor3099:他再怎樣都會教那方面的觀點吧 但是教不必然是侮辱 就165F 01/20 23:25
victor3099:跟我們教希特勒如何殺猶太人 你懂嗎? 是不是侮辱 要
victor3099:看具體情況 但他連節錄對話都沒有
thianz11:而且我也沒看到有人說江蘊生是說謊的證據與報導168F 01/20 23:26
victor3099:我合理推論甲甲過於敏感 不然他大可錄音揭穿他假面具169F 01/20 23:26
thianz11:對不起 如果你要引用聖經歧視女性的文字 就是侮辱170F 01/20 23:27
victor3099:不用讓他在台上這樣囂張 真是侮辱 一個錄音檔就夠了171F 01/20 23:27
victor3099:對不起 單純的事實傳達絕不會被認定是侮辱
thianz11:大概沒人像你那樣推論曾"反同婚"但"支持同志" 你的推論就173F 01/20 23:28
thianz11:算了
thianz11:聖經講的女性既不是事實 何來的"事實傳達"?
GV13 
GV13:就某族群特別敏感有被害妄想症 還需要推論嗎XD176F 01/20 23:29
thianz11:聖經說女性不能發言 只能順從 我國有這樣的"事實"?177F 01/20 23:29
victor3099:錯 我的反同婚不一定必然是合邏輯的 就算是在支持同婚178F 01/20 23:29
victor3099:的法律系圈子裡 我這論述也是被認同的
thianz11:你的事實和社會現況差距過大180F 01/20 23:30
victor3099:所以t你現在傳達這些聖經的事實 你也沒有要侮辱吧181F 01/20 23:30
victor3099:你剛剛引用一堆聖經對女性的看法 但不是要侮辱吧
thianz11:你那薄弱的邏輯 連反同的都不見得支持183F 01/20 23:31
victor3099:我就是在說這點 單純的教學 不代表侮辱184F 01/20 23:31
thianz11:你是在證明引用聖經侮辱女性就是侮辱吧 小心比喻打臉哦185F 01/20 23:32
victor3099:薄弱嗎? 薄弱但無法反駁 那他就很堅強了186F 01/20 23:32
victor3099:如果我拿你自己做例子 你都不能理解 那我比較相信你不
thianz11:"想要借著我們的單純 把我們擄去的"單純嗎XD188F 01/20 23:33
victor3099:願思考 我說你剛那堆話 都不是在侮辱吧 你怎麼又能引189F 01/20 23:33
victor3099:申說我說他在侮辱?  聖經裡面可能是侮辱的 但是 把這
victor3099:個事實拿給別人看 不代表這行為是侮辱
thianz11:你就慢慢去相信"反同婚"的"支持同志"吧 不與你這種人辯了192F 01/20 23:34
victor3099:說成這樣你還不知道單純的把教學行為和富含侮辱的行為193F 01/20 23:36
victor3099:分開來看的話 那我幫不了你了
victor3099:我怎麼變成這種人了 明明是你邏輯不清...
victor3099:邏輯上就是沒有必然性
victor3099:就是有你這種人 才會讓同婚議題無法討論 因為你們前提
victor3099:就覺得所有反同婚者都是反同 反同在定義上就是歧視
victor3099:那就什麼都不用談了 根本是種甲甲暴力
thianz11:不得不說 甲甲根本沒有反對基督徒結婚 哪來的暴力200F 01/20 23:42
thianz11:反同婚不是反同又是什麼 是支持同志?真夠噁心
thianz11:曾是反同的 不是什麼只反同婚的 你連這都搞不清楚
thianz11:我要再強調一次
thianz11:台灣反方現在走的路都和紐西蘭很像 反方像反串只會更糟
thianz11:什麼基督徒連署上街 都是紐西蘭當初走過的路
thianz11:紐西蘭走了8年票數由47:73變成77:44 基督徒貢獻反串力量
bluebrown:victor3099可以先說清處什麼是反同,然後再來討論反同婚207F 01/21 07:29
bluebrown:是不是反同。
d8613518:反同:同志違法,強制治療,判刑209F 01/21 09:48
d8613518:反同婚:同志不違法,不強制治療,也不允許登記結婚
luto:這年頭MEN跟WOMEN都不懂是複數的人最愛反對別人結婚啦 哀211F 01/22 19:21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4974 
※ 本文也出現在看板: Test FW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