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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leeles.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4-15 20:51:1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assshame (無限期支持massshame)
標題 411中正一參與者支援洪崇晏計劃
時間 Tue Apr 15 18:30:13 2014


我只是個小小1/2000,獨來獨往,隨風而去
覺得現在洪被媒體這樣公開審判,只差沒公開處刑實在太誇張
我在想411事件必須讓更多人看見中正一違憲在先,
並且在場大多數人是在理性,並且訴求清晰的狀態下在現場抗議。
即使媒體和9.2對這件事就像抓到小辮子一樣嗜血狂打潮爽der~
遊行中正一事件還是讓公投盟得以恢復路權,並且讓公投盟理念被大眾看見,
我需要411在現場的千名公民朋友為洪洗刷冤屈,最好是發新聞稿或記者會
讓有行銷包裝經驗的人讓大眾明白真相
製作影片是一個辦法,但我也怕這樣會來不及
如果各位公民有更好的辦法也請來信提出,集思廣益
不能讓洪一個人去坦十年牢獄,謝謝大家。

※ [本文轉錄自 FuMouDiscuss 看板 #1JJFj1wS ]

看板 FuMouDiscuss
作者 timshan (軒哥)
標題 Re: [國媒] 洪崇晏出席記者會 媒體採訪變嗆聲
時間 Tue Apr 15 17:26:21 2014


剛剛在推文講 但是好像沒多少人看到

我的構想是這樣啦

有參加411的朋友們

要不要做一個聲援洪86的串聯短片

講一些聲援洪86的話 譬如說:

"我有參加411 洪86不是首謀"

"洪86不是首謀 我願意為我個人行為負起法律責任"

"我參加411  感謝洪86不讓群眾更進一步的失控"

每個人講一句話 然後把這些影片串聯起來

勢必會造成額外的風險

所以可能不太實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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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43.20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553985.A.E9C.html
massshame:支持 建議改個標題1F 04/15 17:32
hydroxy:支持2F 04/15 17:33
yosowhat:支持3F 04/15 17:35
PIGUms9:支持 沒去現場 幫高調!4F 04/15 17:42
massshame:如果洪起訴成功會判十年,不能讓他坦全部5F 04/15 18:14
lilieye:支持6F 04/15 18:21
timshan:好像很沒人氣 明天中午還是沒人這篇自刪7F 04/15 18:22
massshame:幫轉八卦8F 04/15 18:27
tammy80531:支持!!!他被ㄧ堆層次低的人炮轟的好慘9F 04/15 18:3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8:30:13
IDaHoo:其實也沒多少人啊 再糾個上百人集體去配合調查(自首)就好1F 04/15 18:31
steve1012:來2F 04/15 18:31
sssss:對暴民沒興趣 不要一直轉 願意守法再來3F 04/15 18:31
這裡沒9.2的事 洗洗睡乖
tml7415 
tml7415:= = 路過 是違了什麼法??????????4F 04/15 18:32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8:47:14
a317015:可能是大陸某條法律吧我不清楚5F 04/15 18:33
kubinice:支持6F 04/15 18:34
davild54849:高調7F 04/15 18:34
Kay731:為什麼會判十年?8F 04/15 18:35
pigc:八卦阿八卦......9F 04/15 18:35
opces:幫推10F 04/15 18:35
GodsRevival:八六辛苦了!11F 04/15 18:40
yyuchan:推12F 04/15 18:40
katsumi32:推13F 04/15 18:41
summerleaves:推14F 04/15 18:43
qqww0716:有完沒完,違法還要硬凹15F 04/15 18:43
chakichaki:這在法律上完全沒有任何作用,別再讓人笑話了16F 04/15 18:44
cpy5740:我支持孬哥勇於承擔,大家要一起等他十年,加油!17F 04/15 18:44
losel:沒人敢啦,行政院說要千人自首最後還不是乖乖等,看有沒有18F 04/15 18:44
如果沒有更好的方法 我會發起集體自首 感謝關心
allure:拜託有想到方法可以幫忙的要告訴大家,我也想幫忙19F 04/15 18:44
losel:被抓到20F 04/15 18:44
beontop:夠了沒阿21F 04/15 18:44
TFFs:推22F 04/15 18:45
MrNext:老實說做這事 一點屁用都沒有 洪有沒有糾眾 檢察官查清即可23F 04/15 18:46
我也想相信中華民國法律
amtbcoffee:力推24F 04/15 18:46
cycutom:25F 04/15 18:46
amtbcoffee:86勇者無懼26F 04/15 18:46
MrNext:8:00就有人號召了 不是嗎?27F 04/15 18:48
elliotpepe:支持28F 04/15 18:48
beahpcat:因為不是白狼所以違法29F 04/15 18:48
alvar:雖然我不是 推30F 04/15 18:48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8:49:52
x137:31F 04/15 18:49
MrNext:把張雅琴報洪崇晏剪接 還更有說服力一點 特別8:00號召那段!32F 04/15 18:49
wesley3721:法官還沒瞎吧 不會盼太重33F 04/15 18:49
shizukuasn:推34F 04/15 18:51
tfgrace:我是真的不認識他阿 為什麼一直要說他揪團阿奇怪35F 04/15 18:54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8:55:22
bernicellu:十年牢獄..太誇張了吧..幹36F 04/15 18:54
silentence:魏揚都可被認定首謀了  噓的還真相信檢察官:)37F 04/15 18:54
ssdancer:只能希望他能像魏揚那樣了...38F 04/15 18:54
mentholcool:我推39F 04/15 18:55
Taidalmc:其實只要當初PO文的去自首洪就沒事了40F 04/15 18:55
我看最早文都被刪了 剛才年代也報用id找不到人
silentence:看魏揚這樣被辦  好加在有遇到明辨是非的法官41F 04/15 18:55
bernicellu:只是講話大聲一點阿..判十年..幹馬政府到底是甚麼政權42F 04/15 18:56
現在還沒約談啦 只是罪名列一列最重有可能判到十年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8:56:49
bernicellu:比阿共還狠..噁心43F 04/15 18:56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8:57:43
Taidalmc:而且有影片可以證明是方仰寧要洪崇晏代表說話的44F 04/15 18:57
bernicellu:白色恐怖又來拉45F 04/15 18:57
Taidalmc:這樣就叫煽動那煽動禍首其實是方仰寧46F 04/15 18:57
bernicellu:民眾好感度增加???47F 04/15 18:58
chakichaki:五點半就聯絡媒體跟拍,說他完全被動很牽強,不過48F 04/15 18:58
他有說看到六點路過文趕快五點半開記者會 六點跑去場控
為的就是怕群眾失控爆發更大衝突 他一開始就打算要出來坦這件事
chakichaki:要構成首謀沒有那麼容易,請鄉民別再做一些奇怪的事49F 04/15 18:59
chakichaki:反而有助於他恢復名譽
謝謝 我會小心
silentence:如果我在場 就算路過也不敢拿麥克風啊= =51F 04/15 18:59
x60618:推52F 04/15 18:59
linzayin:這樣就被判刑   以後沒人敢PO文叫人上街遊行了53F 04/15 19:00
silentence:控制一群烏合之眾無功   還要被辦  顆顆54F 04/15 19:00
Taidalmc:不過就拿著麥克風+被方仰寧點名說話就要被媒體說成禍首55F 04/15 19:01
Taidalmc:媒體跟方仰寧才是整起事件的亂源吧
smtp:小刀已經出手了...「冷處理」才是王道 不要一定要爭出輸贏...57F 04/15 19:02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9:04:33
chakichaki:黑的被說白,白的被說黑,在最近幾天已成為常態了58F 04/15 19:02
silentence:不就跟228一樣  敢出頭的先嚴懲殺了再說59F 04/15 19:03
derekg8:敢講卻不敢負責?60F 04/15 19:04
誰不敢負責 鍵盤酸文最勇敢
fd3sfc3sae86:等黑判再出手吧~目前不需要~實際上也很多證據61F 04/15 19:04
clone29:好漢作事好漢當,聲援?會不會多送他兩年62F 04/15 19:04
我會小心 謝謝
fd3sfc3sae86:可以證明不是他招集~63F 04/15 19:04
這樣是最好 只是如果有必要 要做一下準備
smtp:法官都還沒審判, 大家又要衝了阿?? (驚)64F 04/15 19:04
不衝最好 只是他一個人坦很怪 他也是1/2000而已
pcaramel:推65F 04/15 19:05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9:09:23
y3u4:不錯ㄟ66F 04/15 19:06
fd3sfc3sae86:我也覺得目前不要亂動67F 04/15 19:07
QQFOX:推68F 04/15 19:07
smtp:411 最大的爭議在: 申復結果都尚未出爐, 你們就圍警局, 懂沒?69F 04/15 19:08
jaguars33:紅杉可以圍總統府 黑衫不可以路過警察局  這什麼邏輯70F 04/15 19:09
smtp:如果 411 行動前是「申復被打槍」,此時圍警局的正當性會強些.71F 04/15 19:09
如果中正一都已經公告永久不予申請集會 方說不驅離還是被高層命王卓鈞下令驅離
議員質詢方時方說即使違憲他也要做 這樣還要等申覆 多久會過 真的會過嗎
Daz2005i:好兇喔 都還沒判刑就打算再多送兩年阿72F 04/15 19:09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9:14:29
amtbcoffee:媒體和方才是引爆點73F 04/15 19:11
Stacyyyyy:411前中正警局申復不是拒絕了?還聲明禁止公投盟以後所有74F 04/15 19:11
Stacyyyyy:圍警局後申復才同意,然後也沒人要跟我們講理
silentence:跟明令永久禁止的單位申覆....顆顆76F 04/15 19:12
rogergon:大元帥也沒聽他說一句。77F 04/15 19:12
elle:78F 04/15 19:12
amtbcoffee:啥 為什麼要等申復才可以 這很奇怪 誰訂的規矩?79F 04/15 19:12
silentence:公告大大的寫在那  你覺得申覆會過@@?80F 04/15 19:13
linkg:推81F 04/15 19:13
Stacyyyyy:白爛聯盟:包圍警局就是不對 警察好可憐 不過工會吃屎吧82F 04/15 19:13
無限期支持警察組工會
amtbcoffee:紅衫軍可以丟汽油彈燒警察 黑衫軍不能撒冥紙丟雞蛋83F 04/15 19:14
silentence:公家機關敢這麼講不會是一時口誤啦 根本鐵了心封殺84F 04/15 19:14
yao75317:支持~~加油!!85F 04/15 19:14
smtp:所以按照前面大大的邏輯, 法官還沒判之前, 先再衝一次再說囉?86F 04/15 19:14
imdog:白狼就路過 學生就有事 幹87F 04/15 19:15
Stacyyyyy:重點是包圍又沒有違法 頂多說那些人不禮貌而已88F 04/15 19:15
amtbcoffee:無限期支持洪崇晏89F 04/15 19:15
silentence:公告公文類的用字錯誤 可不是小學生寫錯字打幾下就可的90F 04/15 19:15
Stacyyyyy:然後別說啦 今天就算所有細節都作到 那些媒體照樣亂啦91F 04/15 19:15
cpy5740:孬哥不要怕,我們都支持你,安心的去吧92F 04/15 19:16
smtp:簡單說: 411讓大家學到, 是否有正當性, 請以客觀第三者來看待93F 04/15 19:17
我想這大家都明白 但是公投盟的事原本公眾就是不在乎的
今天申覆永遠不准 驅離在先 大眾有在意嗎 重點還是聚焦在少數人身上
今天沒去中正一 我想路權不會恢復 有去中正一的人至少我對這個結果不會後悔
trombone:所以要發起包圍地檢署給檢方壓力嗎? 聲援表明洪非主謀94F 04/15 19:17
請問您何來這種結論 願聞其詳
rovk:進去修身養性也不錯啦 遠離都市喧囂95F 04/15 19:17
Stacyyyyy:來 第三者 請你說明 合者非正當 違法 不合理 請說96F 04/15 19:17
smtp:絕對不是說: 恁北不衝, 政府會覺得恁北很軟.97F 04/15 19:17
Stacyyyyy:不錯 請你說明 何者非正當違法不合理 我真的不知道98F 04/15 19:18
cpy5740:孬哥應該是不爽被叫小孬孬,所以才號召民眾去圍中正一的,99F 04/15 19:19
cpy5740:這算是情有可原
你是白癡嗎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9:25:35
silentence:又一個被新聞荼毒的( ′﹀‵)/︴<><101F 04/15 19:21
lcm100:102F 04/15 19:21
sxskr1001:推103F 04/15 19:22
silentence:方嗆小孬孬的時候洪根本不在列104F 04/15 19:22
silentence:經過陰森台巧妙的剪接在一起看起來是洪被嗆 ZZZzzz
silentence:太陽花後  果然一堆人還是被媒體耍得團團轉啊  顆顆~
mp60707:加油107F 04/15 19:24
amtbcoffee:無限期支持洪崇晏 正義之神108F 04/15 19:24
snian:推109F 04/15 19:24
leona0816:支持,加油!110F 04/15 19:25
Valerie06:                                    86首謀?111F 04/15 19:25
Valerie06:                                    那大家都是首謀阿
susanna026:覺得 要修身養性 多散步 多喝水113F 04/15 19:26
Valerie06:                    這不是很直覺的事情嗎?114F 04/15 19:26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9:28:04
Stacyyyyy:主謀是方啦 還不是他把民眾召集來,指定洪幫忙發言115F 04/15 19:28
smtp:如果原po還是堅持以第一人稱來解讀, 真的也沒必要再討論下去.116F 04/15 19:28
謝謝 我懂您的意思 早上看到圍中正一的文時也覺得應該有更好的辦法
但時間限制下就是沒有更好的方法出來 當然我也會吸取這次經驗
永遠就第三者的中立立場去看事情當然很客觀也不會出錯 但無法解決問題
tonylui1515:推!! 很多民眾其實不懂警方哪裡錯  卻隨媒體亂源起舞117F 04/15 19:30
rabbitrobert:118F 04/15 19:31
urreed:去當證人就好了或去找檢警說明 不需要搞別的 沒有任何幫助119F 04/15 19:31
謝謝建議 我會去做說明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9:42:09
Stacyyyyy:smtp 我問你的問題 還沒回答ㄟ 你不說明大家分不清楚阿120F 04/15 19:34
urreed:現在是法律攻防 搞什麼影片行銷只會爽到記者121F 04/15 19:34
uWay:高調122F 04/15 19:35
tomxul4:高調123F 04/15 19:35
smtp:to Sta~: 就比例原則阿, 適當性、必要性、衡平性, 皆符合可衝124F 04/15 19:37
Stacyyyyy:我是認為還好...被媒體放大而已 說什麼還台灣人安寧125F 04/15 19:39
Stacyyyyy:我是記得公投盟有先復申一次 被中正拒絕 大家才憤怒
amtbcoffee:smtp 緊急必要性也符合可衝127F 04/15 19:40
Stacyyyyy:然後加上以後永久不可云云128F 04/15 19:40
amtbcoffee:推樓上129F 04/15 19:41
Stacyyyyy:我記得台大法律支持318的FB有一篇針對411非常詳盡130F 04/15 19:41
yosowhat:高調131F 04/15 19:41
Stacyyyyy:smtp大看過看會不會有別的想法~132F 04/15 19:41
kiritaniayum:加油133F 04/15 19:43
smtp:學說會有很多說,但你要以大多數人可接受的來看,這樣會比較好.134F 04/15 19:43
衝行政院那晚本來一堆人都說不該衝 結果輿論反而有力學運現在除了9.2就沒人說了
我只是想表達結果論人人都會 大多數人怎麼看 其實也是被媒體和輿論左右
不是所有該做的事都有水到渠成的時機
MTal:幫推!!!135F 04/15 19:44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19:49:09
jeff0323:推推推136F 04/15 19:46
amtbcoffee:smtp照你所說那法官就照媒體辦案 或幹脆公投辦案不就好137F 04/15 19:46
amtbcoffee:了 應該不是這樣
noobismeok:139F 04/15 19:47
amtbcoffee:大多數人當然只想龜縮安寧啊140F 04/15 19:48
kiliman:推141F 04/15 19:49
amtbcoffee:這次事件這些公民是為了正義和公益挺身而出142F 04/15 19:49
amtbcoffee:並不是為了個人利益
Stacyyyyy:恩,不過有人提到抗爭只在乎於其目地的達成,雖然給大眾144F 04/15 19:50
wxygrace:我有去,我不是86煽動的,是中正一煽動我的 !145F 04/15 19:50
Stacyyyyy:感官不好,被媒體導向的人我們也不需要在乎他們的看法146F 04/15 19:51
smtp:324是政府自己北懶、操弄失誤, 若非血腥鎮壓而是抬人, 同411.147F 04/15 19:52
Stacyyyyy:媒體立場也不是固定的(中天除外),善用媒體某方面有幫助148F 04/15 19:52
amtbcoffee:推樓上149F 04/15 19:52
amtbcoffee:411本來就是中正一分局自己惹起的
jansan:幫高調151F 04/15 19:54
lovealice:加油!152F 04/15 19:54
smtp:再簡單說, 只要你們沒衝到流血或是讓台灣人民同情, 都是白衝.153F 04/15 19:54
再說一次 白衝是指不在乎公投盟路權 以及人民合法集會權利的人會想的事
但411大家會去圍中正一 不是為了大眾觀感 當然我們事前也沒想到媒體敵意這麼深
這是我們的疏忽 也是之後運動需要改進的地方 媒體形象這點太陽花就做的很好
「抗爭行動以達成訴求為最高指導原則」路權得以恢復 違憲的永久不允集會得以終止
這才是這次公民運動的目的 至於要博取認同這點我會記得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20:01:26
smtp:因為在台灣人民同情之前, 衝的人只會被貼上「暴民」的標籤...154F 04/15 19:55
smtp:不要以為每次衝都可以像324那麼lucky, 政府也不是省油的燈...
Stacyyyyy:不像白爛正義聯盟 什麼事情都沒做來搗亂 還有人支持156F 04/15 19:58
Stacyyyyy:smtp為了411的人委屈,不過大家心裡只記得為公投盟跟今後
Stacyyyyy:大家的權利而抗爭,沒想這麼多
wxygrace:86那天,一直很怕群眾會受傷流血,一直提醒可能會強制驅159F 04/15 20:01
wxygrace:離,訴求好像達到時,也提醒民眾散場回家,我真的不懂,
wxygrace:在場的媒體全程都有看到,聽到,怎麼可以這樣誤導社會大
wxygrace:在場的媒體全程都有看到,聽到,怎麼可以這樣誤導社會大
Stacyyyyy:86後面還強調 誰下令誰負責163F 04/15 20:04
wxygrace:眾,說是小孬孬挾怨報復?!164F 04/15 20:04
Stacyyyyy:柯P說媒體不是自由業 是製造業 以前覺得誇張 現在信了165F 04/15 20:05
Stacyyyyy:台灣沒有記者只有作者
Stacyyyyy:不知道可不可以拍一個媒體vs事實的懶人影片
yommy1108:做證人 把他說明還比較有幫助 不然又要被放大解讀168F 04/15 20:07
Stacyyyyy:不過媒體看來不會買帳...除非等到中天讓同業看不下去169F 04/15 20:07
thisis127:支持,可站內信聯絡我170F 04/15 20:08
MermaidFA:支持171F 04/15 20:09
xampp:既然你們已經強勢到需要記得裝可憐 又何必需要其他人的支持172F 04/15 20:10
我為失言向您道歉 已修改成不會造成誤會的中性詞句
hinoteppe:有到有推  需要幫忙麻煩聯絡:)173F 04/15 20:13
dostey 
dostey:高調174F 04/15 20:14
liway:高調175F 04/15 20:16
danieo:沒去中正一 路權不會回復 +1 基層很慘? 高層很XX176F 04/15 20:16
※ 編輯: massshame (111.248.214.202), 04/15/2014 20:22:24
OoJudyoO:高調177F 04/15 20:19
iknowkizuna:高調178F 04/15 20:24
roger00:推,算我一份179F 04/15 20:26
amtbcoffee:我未到場參與 但我後悔我未到場 無限期支持洪同學180F 04/15 20:33
yaya:181F 04/15 20:34
SHIU0315:高調182F 04/15 20:35
hotorli:幫高調!! 希望輿論趕快導向正軌183F 04/15 20:40
shiounio:高調!我支持,雖然當天我沒到場184F 04/15 20:41
wxygrace:我有去,可幫忙+1185F 04/15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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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revive, goest101, cteldomku, henry46277, lindaltsh, tresmiel, madi, skyline5466 共 8 個人 說讚! ( ̄︿ ̄)p dttec 說瞎!
1樓 時間: 2014-04-15 21:08:47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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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算我一份!有需要可以聯絡我!無限期支持洪同學!如果沒有這次行動,公投盟不會拿回路權
2樓 時間: 2014-04-15 21:42:15 (台灣)
     (編輯過) TW
幫高調 支持 但我沒去411 , 去411的都是自發性 洪不是發起人  無限期支持洪崇晏
3樓 時間: 2014-04-15 21:35:30 (台灣)
  04-15 21:35 TW
原來你就是暴民,備份交給警方
4樓 時間: 2014-04-15 22:27:04 (台灣)
  04-15 22:27 TW
原來是廢文王,備份交給警方
5樓 時間: 2014-04-15 22:28:23 (台灣)
  04-15 22:28 TW
支持 !一定要替86洗刷冤屈!!雖然我沒去411但我挺你們!!!
6樓 時間: 2014-04-16 03:04:57 (台灣)
  04-16 03:04 TW
這勢必會造成額外的風險←不相信的還是不相信啥額外風險?有人有就同04年4月11號的影片做出回應嗎,兩套標準的人!
7樓 時間: 2014-04-16 04:33:19 (台灣)
  04-16 04:33 TW
等起訴之後再行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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