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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3-17 18:30:1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hiokchi (連筱葳)
標題 [FB] 黃國昌 打臉楊仁壽
時間 Mon Mar 13 09:59:32 2017


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標題是我自己下的,黃國昌很有禮貌的寫著「楊前院長應該是誤會了」。

誤會什麼呢:

我想,楊仁壽不僅弄錯了法律,也搞錯了事實。
《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於2007年修正後,李登輝領的就再也不是舊法的「現任總統
待遇」終身俸,而是新法的「25萬禮遇金」(依任期)。也就是,在法律修正後,就依新
的標準支領。


https://www.facebook.com/kchuang2013/posts/2006527386241104
 

黃國昌
15 小時 ·
台灣蘋果日報
 ·
剛離開辦公室,看到昨天這則新聞,有點驚訝。

前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表示,年金改革違反「不溯及既往」原則,因此違憲。他以李登輝
為例說明:

「李登輝卸任後,比照現任總統待遇領終身俸(舊法);後來雖然陳水扁時期立法院取消
卸任總統終身俸,修法改成每月禮遇金25萬元(新法),但是李登輝到現在還是照領跟當
總統時一樣多的終身俸(適用舊法)。」


楊前院長並據此聲稱:「這就是不溯及既往,這就是不溯及的事實,你還能改我?」
我想,楊仁壽不僅弄錯了法律,也搞錯了事實。

《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於2007年修正後,李登輝領的就再也不是舊法的「現任總統
待遇」終身俸,而是新法的「25萬禮遇金」(依任期)。也就是,在法律修正後,就依新
的標準支領。


在這種向未來繼續進行的法律關係中,法律變動的確可能造成「不真正的溯及既往」。但
不因此就會當然違憲。

年金應如何改革,總統禮遇是否調降,當然都可以討論;但是,基本的事實認定與法律適
用,則不應恣意混淆。

如果用《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的修正變動當例子,其實剛好證明楊前院長「年金改
革違憲說」的法律見解,是錯誤的。

楊前院長應該是誤會了。


批年改溯及既往違憲 楊仁壽:扁改卸任禮遇李照領終身俸。
https://goo.gl/VaHjkK
批年改溯及既往違憲 楊仁壽:扁改卸任禮遇李照領終身俸 | 即時新聞 | 20170311 | 蘋果日報
[圖]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下午舉辦「年金改革溯及既往違憲研討會」,最高法院前院長楊仁壽演講「不信正義喚不回」時指出,前總統李登輝卸任前制訂相關辦法把卸任總統禮遇比照現任待遇,前總統陳水扁時改成致送每月禮遇金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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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efishfish:幹 這輩子不投國民黨09/11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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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70.19
※ 文章代碼(AID): #1OnVq8ip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9370376.A.B33.html
calliope: 推1F 03/13 09:59
calliope: 這巴掌好響
diefishfish 
diefishfish: 西班牙的詐騙法律 中國昌讀熟了沒?3F 03/13 10:00
死魚大大早安

goal56: 科科4F 03/13 10:00
Lin143323: 死魚給箭頭只好推了5F 03/13 10:01
※ 編輯: hiokchi (114.40.70.19), 03/13/2017 10:01:38
diefishfish 
diefishfish: 蔡英文上任以後 怎麼詐欺犯送中國中國昌不用大罵法6F 03/13 10:01
diefishfish: 務部長
johnny9667: 推8F 03/13 10:01
HsiaoMei5566 
HsiaoMei5566: 李登輝卸任多久了 禮遇金應該停了吧9F 03/13 10:01
diefishfish 
diefishfish: 馬政府時期詐欺犯送中國大罵特罵 蔡英文上任詐欺犯送10F 03/13 10:02
diefishfish: 中國中國昌一個屁都不敢放
preisner: 白痴都知道不溯及既往,是指之前領的不用追回12F 03/13 10:02
sd09090: 很多司法院的大官都沒在做事,只在領錢和養老,沒水準正常13F 03/13 10:02
yolasiku 
yolasiku: 呆丸司法100%都有收賄14F 03/13 10:03
sd09090: 前幾天有個新聞寫我們有1400位檢察官,只有600多位在一線15F 03/13 10:03
hijacker: 指正別人的錯誤倒是挺迅速的16F 03/13 10:04
holyhelm: 推17F 03/13 10:04
sd09090: 一半都在養老(安排在各行政職缺),時間到了一直升等...18F 03/13 10:04
guitar0225: 推19F 03/13 10:04
sd09090: 記者直接下...在養老....司法院這些人也不意外20F 03/13 10:04
heat0204: 年領300萬耶 這也太不要臉了 沒有一個有資格領21F 03/13 10:05
senior: 死魚崩潰 推一下好了22F 03/13 10:06
danielqwop: 打臉中23F 03/13 10:07
baiya: 大法官:只要動到我的錢 我就講違憲24F 03/13 10:07
pierreqq: 法院果然是亂源...25F 03/13 10:08
jack2: 一個是台灣叫中國去領人,一個是中國硬把人搶走,這差很多吧?26F 03/13 10:08
petshopboys: 黃國昌讚讚讚!27F 03/13 10:08
peachnest: 禮遇金或終身俸誰理你,重點都是25萬28F 03/13 10:09
berice152233: 推29F 03/13 10:09
miller323232: 要做事的時候就神隱~指正別人倒是挺迅速的~30F 03/13 10:09
peachnest: 就是因為不朔及既往所以休法後的新法仍然維持舊法的2531F 03/13 10:11
peachnest: 萬
Weissco: KMT 萬稅33F 03/13 10:11
gv390: 有人崩潰,推一下34F 03/13 10:12
peachnest: 李遠哲領50萬,按吱吱的標準該改為8萬35F 03/13 10:14
BigBananaBoy: 有死魚唉推一個36F 03/13 10:14
baiya: 推 有人崩潰要亂舉例拉 加油啊37F 03/13 10:15
kenyun: 不溯及既往只是不追回以前領的  照土共辦要追就是查封全家38F 03/13 10:15
peachnest: 明知別人的語意,抓別人的語病39F 03/13 10:16
peachnest: 這就是黃的格調
lucifiel1618: 我怎麼覺得他的解讀明明跟楊一模一樣41F 03/13 10:19
yrrh: 國民黨時期他們安插很多自己人當法官,會講這些不意外42F 03/13 10:19
jansan: push43F 03/13 10:23
Homedoni: 有魚崩潰就該推44F 03/13 10:23
perlone: 現在軍公教的不溯及既往 我現在領多少 要改也不能改我45F 03/13 10:28
u9161031: 死魚崩潰?46F 03/13 10:31
waijr: 這些人當初就不講話 砍李登輝砍得開心 輪到自己沒想到多個47F 03/13 10:33
waijr: 案例可循
mytoychiu: 楊的見解滿有問題的吧?他認為只要是適用舊法規定的人49F 03/13 10:35
mytoychiu:  至死適用舊法規定 因為法不溯及既往=以取得身分的時點
mytoychiu: 別作為溯及與否的劃分點 。但事實上 他們的年金是每個
mytoychiu: 月核發的 等於每個月都有一個適用法規的事實發生 那麼
mytoychiu: 在舊法時期發生的事實自然適用舊法 新法通過後發生的
mytoychiu: 事實是適用新法。至於法不溯及既往 應是指舊法時期發
mytoychiu: 生的事實 不能依據新法來核發吧
BingLing: ㄊㄨㄟ56F 03/13 10:36
tllk: 看到反核就噓57F 03/13 10:38
ueini: 推58F 03/13 10:38
Moratti: 推59F 03/13 10:39
HowieH: 推60F 03/13 10:40
david1230: 原po好棒 讓死魚連崩61F 03/13 10:43
PigBlood: 看起來不一樣啊 哪裡一樣?62F 03/13 10:44
david1230: 而且崩潰的點完全跟內文無關XD 原po太強了63F 03/13 10:44
andyssfresh: 推64F 03/13 10:48
Areso:65F 03/13 10:50
jeneaqa1: 推66F 03/13 10:51
wegoeni: 推67F 03/13 10:53
lunaX19: 死魚也算PTT的台獨教父吧...68F 03/13 11:02
kkshit02: 其實我只是來推死魚崩潰der~69F 03/13 11:06
Argyris: 原來司法院長不懂法律…難怪70F 03/13 11:12
a5648183: 做9.2就會跟死魚同一國喔 XDDDD71F 03/13 11:13
zoonead: 老頭子法律不好72F 03/13 11:18
blxbl: 死魚崩潰中73F 03/13 11:23
darrenboko: 推74F 03/13 11:28
QQdragon: 司改要清除的垃圾太多75F 03/13 11:33
sediments: 別鬧了 9.2的智商你能要求多少76F 03/13 11:34
silentence: 司法好棒棒77F 03/13 11:38
aadm: 這篇有死魚加持 尬廣跟上~78F 03/13 11:40
SCUMGS: 一堆黨工崩潰就是爽79F 03/13 11:42
somouse: 本來是沒有要推的...80F 03/13 11:43
Suboy: 死魚崩潰就是推81F 03/13 11:45
sk3s: 推82F 03/13 11:47
Sousake: 先推再看83F 03/13 11:49
mark7931: 哈哈84F 03/13 11:50
lought1234: ㄆㄧㄚ  ㄆㄧㄚ85F 03/13 11:52
dummydoll: 黨工真多86F 03/13 11:56
soonkill: 不溯及既往意思是 以前的錢不用退還 而不是沿用舊法吧87F 03/13 12:00
rayonwu: 高調88F 03/13 12:10
IHD: 法官說的算不是嗎? 揚應該是這意思吧?89F 03/13 12:16
batsukirei: 哈哈哈哈哈哈哈90F 03/13 12:17
jaguars33: 為什麼要學製造業記者用這種標題呢91F 03/13 12:21
nature1021: 死魚噓只能推了92F 03/13 12:22
Matsuyama: 推  某些司法老人真的很北七93F 03/13 12:25
zxc1213: 指標出現了94F 03/13 12:27
Tsucomi69: 推95F 03/13 12:29
tainantw: 推96F 03/13 12:29
sam910037: 有死魚97F 03/13 12:30
sggs: 啪啪啪98F 03/13 12:33
wmtsung: 蠢蛆乖乖吃大便,別出來蠕動好嗎99F 03/13 12:37
hoberg: 詐騙犯呢??請假單呢??100F 03/13 12:39
lovelebron24: 死魚崩潰就給推101F 03/13 12:39
pkyosx: 推102F 03/13 12:44
skychris: 很有禮貌的把對方臉打腫103F 03/13 12:46
greedypeople: 法官的水準  ㄆㄏ104F 03/13 12:46
skychris: 不像一堆只會大小聲的__105F 03/13 12:46
tfyzgmf: 推106F 03/13 12:47
Eric0204: 有人(?)崩潰只好給推了107F 03/13 12:49
Anauma: 死魚崩潰 給推108F 03/13 12:51
eric513029: 啪啪啪109F 03/13 12:54
Arkadas: 這一掌打下去腦漿噴的到處都是  可怕  可怕啊110F 03/13 12:55
fifi0828: 我最喜歡打臉文惹111F 03/13 12:57
banbanmeow: 推推112F 03/13 13:00
addbot1024: 推個~113F 03/13 13:02
enteree: fuck kmt114F 03/13 13:12
tcboy: XD115F 03/13 13:15
pda2001: 有%%響聲116F 03/13 13:28
GOOGLEISGOD: 狂117F 03/13 13:31
chinafree: 中國黨罪愛李登輝118F 03/13 13:32
gaddafi: 推假哭王119F 03/13 13:36
shinway:120F 03/13 14:16
shinway:
Tribute: 死魚什麼時後要發雞排?122F 03/13 14:34
SHIU0315: 推123F 03/13 15:31
reexamor: 能有個真正懂法的立法委員是台灣的榮幸124F 03/13 16:41
legendrl: 這打臉GJ125F 03/13 17:25
yukinoba: 還好台灣還有一個真正的立法委員...126F 03/13 17:31
cg08: 死魚有反應給推127F 03/13 17:47
lbowlbow: 死魚魚你到底要不要投國民黨啦,堅持點好嗎128F 03/13 17:49
SuperPenguin: 真正的溯及既往:過往領的要吐回129F 03/13 18:11
SuperPenguin: 不真正溯及既往:領了就算了,往後調整
coolda: 推131F 03/13 18:13
left319: 幾條街外都聽到巴掌響了132F 03/13 18:41
aaaaaalio: 人一藍腦就殘,白痴不EY133F 03/13 18:53
doranako: 這樣也能當法院院長?!134F 03/13 19:08
GGSHICK: 馬英九論文寫不好,律師考不過照樣都可以法務部長了135F 03/13 20:17
zoutzuur: 大法官憲法水準還真差 當年這科有過嗎?136F 03/13 20:36
newstarisme: 黃國昌真的好認真,其他立委真的差太遠了137F 03/13 20:40
aa708: 推138F 03/13 20:45
Simposon: 推139F 03/13 21:14
sharkimage: 推140F 03/13 23:34
dlouder2655: 只會該西班牙,賤蛆都不會自己把握好球只想依賴時代141F 03/13 23:54
devilsaber:142F 03/14 02:33
devilsaber:
devilsaber:
dnkofe: 推145F 03/14 13:49
dogreen: 死魚魚ㄟ!!!!只好給推。哈哈。146F 03/14 22:21
stone99:147F 03/15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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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7-03-13 13:24:55 (台灣)
+5 03-13 13:24 TW
一個最高法院院長 可以扭曲法律事實到這種地步 可見司法真的不改革不行
2樓 時間: 2017-03-13 13:33:44 (台灣)
+1 03-13 13:33 TW
行政法不熟吧哈哈哈,行政程序法也才立法不到20年,近年才慢慢建構出比較完整的體系,可能沒學過、沒深造,畢竟最高院都太上皇了,原則上又不用開庭,也不會被人家發回呵呵,又或者他是以前特殊管道轉過去的,是否本身專業性就不佳,這就不得而知了呵呵;也就是信賴保護的問題而已呵呵,行政法基礎的內容科科。
3樓 時間: 2017-03-13 14:35:35 (台灣)
  03-13 14:35 TW
誰提名的最高法院長
4樓 時間: 2017-03-13 14:48:23 (台灣)
  03-13 14:48 TW
不講話 還可以假裝有學問 一講馬上被笑死   唓!最高法院
5樓 時間: 2017-03-13 15:28:19 (台灣)
+1 03-13 15:28 TW
知道七十年前中國黨為何利用228趁勢屠殺台灣菁英了吼?~~
多來幾個黃國昌這種等級的政治人物, 中國黨很難恣意妄為的高壓獨裁統治。
6樓 時間: 2017-03-13 20:50:40 (台灣)
  03-13 20:50 TW
這臉打的腫腫der
7樓 時間: 2017-03-15 23:23:44 (台灣)
  03-15 23:23 TW
···
恐龍大多會有邏輯障礙
8樓 時間: 2017-03-15 23:37:53 (台灣)
  03-15 23:37 TW
甚麼!!!你拿明朝的劍要斬清朝的官???
9樓 時間: 2017-03-16 08:50:37 (台灣)
  03-16 08:50 TW
···
我真的很擔心黃國昌的安全....  當年彭宛如就是和他差不多聰明.. 結果也是被國民黨派人殺掉..
而黃國昌前陣子也被中國國民黨那邊的黑道小弟攻擊(還特別找了未滿18的小孩子) 我覺的國民黨會在使出江南案第2 而主使者可能會換成不明的黑道或是主使者變成共產黨 而如果主使者換成共匪的話 我國法律將永遠無法追究....... 畢竟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已經聯手了 一定會在次殺害台灣人 不可不防
10樓 時間: 2017-03-16 10:55:11 (台灣)
  03-16 10:55 TW
就一個既得利益者,幫自己護航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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