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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5-12 08:21:3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ndy5566 (小妹56)
標題 [新聞] 羅瑩雪說這些話 被罵「對人命冷血不輸鄭
時間 Wed May 11 18:29:21 2016


羅瑩雪說這些話 被罵「對人命冷血不輸鄭捷」

法務部長羅瑩雪火速簽下鄭捷的死刑執行令後說了一段話,被國民黨草協聯盟發起人之一
的李正皓罵「對人命冷血不輸鄭捷」。

針對沒有事先通知鄭捷律師一事,羅瑩雪說:「是因若事先通知的話,所有的死刑都不可
能執行,因為相關的人可能會提出再審、非常上訴等等的動作,那會使得死刑的判決形同
具文,變成沒有作用」李正皓對於這段話相當不以為然,在臉書痛斥「但羅瑩雪會說出
這種話,要就是她的政治智商是弱智等級;不然就是她對人命冷血的程度不輸鄭捷。我真
的感覺的感覺無比的厭惡。」


李正皓認為鄭捷應該判死,但羅瑩雪不適合說出如此的言論。(盧麗蓮/綜合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511/858921/
羅瑩雪說這些話 被罵「對人命冷血不輸鄭捷」 | 即時新聞 | 20160511 | 蘋果日報
[圖]
法務部長羅瑩雪火速簽下鄭捷的死刑執行令後說了一段話,被國民黨草協聯盟發起人之一的李正皓罵「對人命冷血不輸鄭捷」。針對沒有事先通知鄭捷律師一事,羅瑩雪說:「是因若事先通知的話,所有的死刑都不可能執行,因 ...

 

備註:李正皓中肯 國民黨青年有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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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0.206.94
※ 文章代碼(AID): #1NCmc5GT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2962565.A.41D.html
anper: 李正皓廢死!   KMT喜憨兒們快進攻1F 05/11 18:29
lolileft: 還行2F 05/11 18:30
Ipadhotwater: 李正皓還在喔,帥版納豆!!!3F 05/11 18:30
comparable: 5樓廢死4F 05/11 18:30
jerry870507: 連律師都沒通知是滿誇張的...5F 05/11 18:30
Leo4891: 李正皓講這種話  就跟台獨機關槍廢死一樣非常可笑6F 05/11 18:30
lovekangin: 然後他就死掉了7F 05/11 18:30
hongtm: 不是綠的?8F 05/11 18:30
tontonplus: 台灣哪裡不死人啊9F 05/11 18:31
chiminglin: 正皓是被盜帳號喔 超中肯10F 05/11 18:31
shopformind: 反正要下台惹~11F 05/11 18:31
kamisun: 一直關心加害人,對四個被害人命冷血的程度不輸鄭捷12F 05/11 18:31
Barefoot24: 羅瑩雪到底怎麼當上法務部長的...13F 05/11 18:31
Outils: 是廢死 殺呀 弱智們14F 05/11 18:31
error123: 幹,中肯,給推15F 05/11 18:31
david8982092: 嗜血鄉民會噓16F 05/11 18:31
cul287: 小穴聯盟的逆襲17F 05/11 18:31
ienari: 李正皓又出來了!  所以影片檔呢?18F 05/11 18:31
dogmax: 小宗瑞要白回來了嗎19F 05/11 18:32
kevinpc: 中肯20F 05/11 18:32
chiminglin: 真的很中肯 死刑沒問題 有問題的是LIS說的言論21F 05/11 18:32
livewater: 再審、非常上訴不是特例中的特例嗎? 怎麼每個都能用22F 05/11 18:32
hongtm: 阿扁任內也執行32個死刑了 怎麼綠的不去抗議呢?23F 05/11 18:32
Ives20130: 李正皓出來幹嘛?小心被叔叔阿姨弄唷 政治是很骯髒der24F 05/11 18:32
XXXXHORSE: 捷運殺人王公-鄭公                      歸~位~封~神~25F 05/11 18:32
lovetwbbs: 李的影片檔在哪???26F 05/11 18:32
windofcold: 不因人廢言,LIS那段話真的很令人毛骨悚然27F 05/11 18:33
hoyuchang: 呵呵~難怪KMT被說不團結!還是早點解散吧28F 05/11 18:33
simon301: 沒讀過書的大概不懂李在講啥29F 05/11 18:33
albb0920: LIS 講這種話,這種人可以當法務部長也是中華民國奇蹟30F 05/11 18:33
hotrain13: 要蔣公道話....連律師都沒通知真的太扯....31F 05/11 18:33
watermom5566: LIS到底有沒有讀過法律?32F 05/11 18:33
yankeehater: 靠    這下KMTer不知道該推還是噓33F 05/11 18:34
albb0920: 有台灣特色的法治主義34F 05/11 18:34
huei9040: 中肯35F 05/11 18:34
Aliensoul: LIS說這話代表.她也認為正常程序是要通知36F 05/11 18:35
peteryang199: 鄭捷該死不等於法務部長可以講屎話,這姓羅的智障無37F 05/11 18:35
peteryang199: 誤,聽了想吐
ccucwc: LIS真的不配當法務部長,就算律師提非常上訴,也是現行法39F 05/11 18:36
CO2: 国民党也有清醒的?40F 05/11 18:36
ccucwc: 律的制度所給予的權利,因為怕他提非常上訴而不通知他這41F 05/11 18:36
silentence: 都喜歡偷偷來  不意外啦42F 05/11 18:36
ccucwc: 種說法很低級43F 05/11 18:36
jasmineshun2: 只是說出實話,實話不好聽罷了。天曉得通知完之後,44F 05/11 18:36
jasmineshun2: 這死刑的執行又要延後幾年8,人民又要額外花多少錢
jasmineshun2: 養一個人渣的三餐水電。一個加害人的人權對你們而言
jasmineshun2: 有那麼重要?那這些錢你們包啊。
silentence: 她這話不就證明搶快槍決是因為有所圖了嗎 ZZzz48F 05/11 18:37
tokyoto: Law in shit 名字解釋一切49F 05/11 18:37
after1: 這我同意  現在很多政務官把台灣人命當成數字在看50F 05/11 18:37
solsol: 嗯   所以你的影片在哪?51F 05/11 18:37
hongtm: 未來法務部長也執行死刑 不知道吱吱又要怎樣凹52F 05/11 18:37
WinniBear: 垃圾黨當然幾乎都是選一些垃圾當部長,才好控制嘛。53F 05/11 18:38
hhtj: 跪求影片檔54F 05/11 18:38
jupei: 靠 者咖還在55F 05/11 18:38
hongtm: 綠的如果真的支持廢死 那選舉前就該大聲講出來啊56F 05/11 18:38
hongtm: 幹嘛怕沒選票?
Shakerzero: 偷偷殺掉就可以不碰到反對速殺了這麼簡單怎麼沒人想到58F 05/11 18:38
peteryang199: 對啊鄭捷今天可以這樣搞那下次鄭性澤蘇建和可不可以59F 05/11 18:38
dctmax: 說實話也一堆人崩60F 05/11 18:38
tim1112: 本來就沒有必要昭告天下 不然人權團體到處亂 誰都殺不了61F 05/11 18:39
turbomons: 完全不贊成祕密處決 之前簽署的死刑 都能提早通知媒體62F 05/11 18:39
deepdish: LIS少裝 阿扁早說過了http://youtu.be/eByu1emu5tI63F 05/11 18:39
1991年4月陳水扁與馬英九辯論 - YouTube
發佈時間:2013年7月27日 影片是由台灣演義裡的片段截錄出來的,本視訊短片僅轉載搏君一笑,非用於營利用途! ------------ 2014/05/14更新: 好多人問這影片的出處與來源,在此提供給大家。 Youtube搜尋關鍵字"台灣演義:陳水扁前傳"(共有5集) 這段短片就是從第4集截錄出來的! htt...

 
CenaC 
CenaC: 髮夾彎變多了 怎麼會改變粉粉的投票 他們只在乎政黨 族群64F 05/11 18:39
peteryang199: 也都這樣,不是鄭捷人權重不重要,是程序問題65F 05/11 18:39
chiminglin: 死刑沒問題 有問題的是Law in shit 的言論66F 05/11 18:39
tim1112: 我甚至認為死刑一定讞就該拖去刑場了67F 05/11 18:39
storyo11413: 對拉 法律程序就是屁 羅部長想怎麼搞順應民意就對了68F 05/11 18:39
WinniBear: 扯錢有甚麼用,殺光死刑犯就不需要監獄跟管理人了??69F 05/11 18:39
lwt501cx: 大概是快卸任了,要趕快處理這件事70F 05/11 18:40
Shakerzero: 真的有人信KMT的順應民意71F 05/11 18:40
hongtm: 羅做的很對啊 有啥錯的?72F 05/11 18:40
peteryang199: 槍斃鄭捷是應該,19天就殺也應該,但不通知律師不73F 05/11 18:40
turbomons: 秘密處決 還有違反司法中基本防禦權的疑慮74F 05/11 18:40
peteryang199: 應該,很難懂?75F 05/11 18:40
rinatwo: 對呀 沒有死刑犯你也要花錢吃飯 繳電費 那都給你養好了76F 05/11 18:41
Aliensoul: 某樓的言論.....法律保障的人權是沒有例外的.不論對象77F 05/11 18:41
WinniBear: http://youtu.be/eByu1emu5tI 哈,垃圾黨始終如一。78F 05/11 18:41
1991年4月陳水扁與馬英九辯論 - YouTube
發佈時間:2013年7月27日 影片是由台灣演義裡的片段截錄出來的,本視訊短片僅轉載搏君一笑,非用於營利用途! ------------ 2014/05/14更新: 好多人問這影片的出處與來源,在此提供給大家。 Youtube搜尋關鍵字"台灣演義:陳水扁前傳"(共有5集) 這段短片就是從第4集截錄出來的! htt...

 
hongtm: 律師是他的誰 該被通知?79F 05/11 18:41
chiminglin: LAW IN SHIT 法律去吃屎80F 05/11 18:41
error123: 法務部長不按照規定走還大言不慚81F 05/11 18:41
ch25: 想看李正皓裸體82F 05/11 18:41
hongtm: 綠的很愛這樣 老愛用程序問題來混淆是非83F 05/11 18:41
storyo11413: 以後所有死刑犯都偷偷晚上抓去槍斃 誰冤枉別管這麼多84F 05/11 18:41
omolando: 看推文也一堆LAW IN SHIT 法治觀念真的是...85F 05/11 18:41
error123: 鄭捷就算是個拉機,也是一條人命阿86F 05/11 18:42
peteryang199: 你哪天被莫名其妙抓進警局就會覺得通知律師應該了87F 05/11 18:42
lmc66: law in shit意外嗎88F 05/11 18:42
ccucwc: 律師是他的誰?就是他的律師啊大哥!89F 05/11 18:42
WinniBear: 手一揮、開鍘、她以為她現代包青天麼???XDD90F 05/11 18:42
hongtm: 亂殺人叫莫名其妙?91F 05/11 18:42
Aliensoul: 如果不用通知任何人,那羅幹麻自己提起她沒通知92F 05/11 18:42
Shakerzero: 鄭捷是個敗類,所以法務部長也可以用敗類標準作事?93F 05/11 18:42
rockiey: 然後他就死掉了94F 05/11 18:43
Aliensoul: 意思就是要通知阿 羅自己承認了 程序就是要通知95F 05/11 18:43
peteryang199: 程序問題不是問題?那乾脆開放民眾進牢殺犯人好不好96F 05/11 18:43
storyo11413: 要律師幹嘛 律師會妨礙執行死刑耶 以後被抓就認罪吧97F 05/11 18:43
hongtm: 就看以後你們綠的怎樣做啦98F 05/11 18:43
JamieWu: 就讓他程序跑完阿 跑完之後沒有爭議的去死不是比較好99F 05/11 18:43
chiminglin: 推文一堆Law in shit們 沒法治觀念 人治至上法律吃屎100F 05/11 18:43
dixieland999: 這議題的層次跟廢不廢死無關了...是法務部為了迴避101F 05/11 18:43
peteryang199: 今天可以對鄭捷這樣搞,明天就也可能這樣搞其他人,102F 05/11 18:44
turbomons: 去年曹天壽那批死刑犯 執行前還先高調發新聞103F 05/11 18:44
JamieWu: 敗類該死沒錯 但程序要一體適用 這才是程序正義的一部分104F 05/11 18:44
catsimon: 超中肯,還好還有正常人105F 05/11 18:44
dixieland999: 律師用程序(即便這程序有問題),就偷偷摸摸槍決106F 05/11 18:44
james1539: 愛睏...107F 05/11 18:44
jerry0701: 法務部長完全不尊重人權欸 垃圾部長把維護人權的手段108F 05/11 18:44
jerry0701: 當成什麼了
billy19: 言畢 然後他就死掉了110F 05/11 18:45
Shakerzero: 法務部明顯為了速殺特定犯人在作事,這不夠可怕?111F 05/11 18:45
ccucwc: 律師的委託人要被執行法律刑責前通知律師不是基本嗎?112F 05/11 18:45
chiminglin: 廢不廢死本來就是另一個議題和本文無關 重點在LIS言論113F 05/11 18:45
error123: 照這樣說也不用請律師,反正你想怎麼判就怎麼判囉114F 05/11 18:46
dixieland999: 即使這手段是沒辦法的辦法...你部長也不該講出來115F 05/11 18:46
dixieland999: 果然要退伍的最大,什麼都沒在怕的
herro760920: 哈哈,廢死不要在那笑羅。也不想想今天羅會這樣搞,117F 05/11 18:46
rinatwo: 有明文規定要通知律師? 如果有 律師早就引述了吧118F 05/11 18:46
shadowpower: 那私刑就好,還審判幹嘛?119F 05/11 18:46
JamieWu: 要LIS這樣講 再審非上都可以廢掉了 全都你LIS講就好120F 05/11 18:46
herro760920: 背後主因就是廢死搞出來的。就像廢死愛嗆說是社會造121F 05/11 18:47
herro760920: 成無差別殺人魔,今天羅的行為就是廢死愛在背後搞小
dixieland999: 有沒有規定要通知律師也無關啊,怎麼還是一堆人不懂?123F 05/11 18:47
herro760920: 動作引起的。124F 05/11 18:48
wwwqoo:  這政府做偷雞摸狗的事都習慣最後一刻才公布 馬習會也是125F 05/11 18:48
rinatwo: 上警局 有權請律師那可都是有明文規定的 拿來類比?126F 05/11 18:48
flybow: 關心人權,是為了以後不要再發生憾事,不過程度低的看不127F 05/11 18:48
error123: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我真是見識到了!128F 05/11 18:48
chiminglin: LIS這樣搞就是LAW IN SHIT 還敢說129F 05/11 18:48
turbomons: herro760920 你這樣幫羅開脫就叫人治 而非法治了130F 05/11 18:49
chiminglin: 不管怎麼搞 照程序走啊 程序沒問題 還怕人說嘴??131F 05/11 18:49
Aliensoul: 羅的說法就是:可以再上訴.但我就是要馬上殺了他.132F 05/11 18:49
Shakerzero: 有權力作決定的法務部長要拿廢死不知道誰說的話當主因133F 05/11 18:49
turbomons: 哪可以因為有團體抗議 就可以憑個人違反正常司法程序134F 05/11 18:50
herro760920: 對幫他開脫沒興趣耶,要我說就是羅與廢死都是搞出這135F 05/11 18:50
herro760920: 齣鬧劇的
waei: 李正皓今天說的對137F 05/11 18:51
kiv9137: 你們再質疑LIS通通不通知抓去槍斃哦138F 05/11 18:51
ImBBCALL: 執行死刑幹嘛通知律師?辯護人是審及委任的,都脫離繫139F 05/11 18:51
ImBBCALL: 屬了是要通知誰
turbomons: 雖然廢死團體有些言論讓人無法苟同 但這推給廢死太扯了141F 05/11 18:52
tokyoto: 國民黨碰到自己想做的事就不顧程序了 課綱也是 服貿也是142F 05/11 18:52
peteryang199: 到底怎麼有辦法得出要速決鄭捷是廢死害得…也太跳針143F 05/11 18:52
chiminglin: 羅在怎麼搞也要符合司法程序 人家廢死又怎樣還是照程144F 05/11 18:52
jarhys: LIS: 想上訴?可惜他已經被我弄死,來不及囉^.<145F 05/11 18:52
chiminglin: 序走啊146F 05/11 18:52
Eric0204: 笑死了 滿滿的政治操作還自認正義147F 05/11 18:53
rinatwo: 通知律師叫司法程序? 先把條文拿出來證實吧148F 05/11 18:53
moccabranco: LIS超越法律的法務部長149F 05/11 18:54
rinatwo: 以廢死的水準 如果違反條文 早就拿出來控訴了150F 05/11 18:54
rinatwo: 講白了就是沒有明文規定 但是有輿論瑕疵 才這樣批判
ShadowTime: ...152F 05/11 18:55
ImBBCALL: 律師來不及提再審,呃啊153F 05/11 18:55
capirex: 小穴聯盟 XDDD154F 05/11 18:56
JackaLMeI: 然後他就死掉啦 自己錯了還怪人155F 05/11 18:56
Cecicly: 開先例就回不去了呵呵呵呵呵呵156F 05/11 18:56
storyo11413: 哈 有人的思維就羅一樣 高道德要求又準備轉彎了?157F 05/11 18:56
adk147852: 難得中肯158F 05/11 18:56
error123: 律師:我要上...什麼,人已經死了159F 05/11 18:56
JCS15: 錯了吧 政治智商是精英等級160F 05/11 18:57
a82380: 太突然了 這樣對社會沒比較好 白癡161F 05/11 18:57
Cecicly: 以後法務部長想殺誰就可以這樣162F 05/11 18:57
jazzprozac: 巧芯巧芯得第一163F 05/11 18:57
rinatwo: 三審定讞還突然 不然以後公告二十年再槍決吧164F 05/11 18:57
tkglobe: 昨天就只是殺死鄭捷而已,不是執行死刑165F 05/11 18:57
Ives20130: 國民黨不意外,整天強姦自己立的法166F 05/11 18:58
JCS15: 政治智商弱智才是暴露冷血的程度167F 05/11 18:58
sixf0ld: 沒錯啊 如果每個都這樣搞,鄭性澤現在早就死了168F 05/11 18:58
storyo11413: 故意迴避該有的程序 還有些人會鼓掌祝賀法務部耶169F 05/11 18:58
beryll: 法務部長的水準170F 05/11 18:58
rinatwo: 迴避該有的程序? 明文定義在那? 還是你們覺得"應該"通知171F 05/11 18:59
Eric0204: 某樓哭哭172F 05/11 18:59
ImBBCALL: 不過重罪提再審又沒期限,是要多久廢死才滿意啊173F 05/11 18:59
brokenXD: 草協的逆襲174F 05/11 18:59
rinatwo: 廢死這麼懂法條都只能道德面譴責了 還幻想有法條哦?175F 05/11 19:00
storyo11413: 呵呵 部長都講明是故意不想通知阿176F 05/11 19:00
chiminglin: 請問一下如果不通知的話法律干麻有提出再審、非常上訴177F 05/11 19:00
fujimoto: 好啦 lawinshit妳可以閉嘴了 記者不要再cue她 看得很煩178F 05/11 19:00
chiminglin: 程序179F 05/11 19:00
rinatwo: 講得好像要通知之後 才能提出再審和非常上訴?180F 05/11 19:01
benson870731: 還是沒有道歉..181F 05/11 19:01
rinatwo: 原來要收到死刑執行通知 才能提出再審和非常上訴?182F 05/11 19:01
chiminglin: 法律規定有提出再審、非常上訴程序你不通知怎麼再審183F 05/11 19:01
ImBBCALL: 收到判決書就能提了啊184F 05/11 19:02
storyo11413: 拿掉非常上訴 再審的功能阿 法務部要迴避還得偷偷幹185F 05/11 19:02
rinatwo: 原來定讞的判決書不算通知 應該要再公告個二十年186F 05/11 19:02
didhg: 執行公道  太棒了187F 05/11 19:03
rinatwo: 這律師收到判決書還不知道要提 應該要剪掉律師執照了188F 05/11 19:03
happy27727: 難得李正皓有中肯發言 你也知道法務部長政治智商弱智?189F 05/11 19:03
storyo11413: 別再撐了 羅部長都自己承認是執行前 刻意不通知的~190F 05/11 19:03
chiminglin: 原來如此 了解191F 05/11 19:04
rinatwo: 刻意不通知 代表法律規定要通知? 你的邏輯能力?192F 05/11 19:04
rinatwo: 前女友結婚也刻意不通知我阿 難道她有義務通知我?
jay111101: 不給人再次救濟的機會幹嘛不修法廢掉?????194F 05/11 19:04
chiminglin: 不過拿結婚和死刑 對比 ......195F 05/11 19:05
john0909: 國民黨難得有正常言論196F 05/11 19:05
skyringcha: 幹真的超冷血!完全剝奪鄭結的權利,是法律為無物197F 05/11 19:05
storyo11413: 好啦 快去建議拿掉非常上訴和再審拉 擺明想回避了198F 05/11 19:05
chiminglin: 這樣羅輯怪怪的199F 05/11 19:05
rinatwo: 她都敢講刻意不通知 就代表她沒違法 才敢講刻意阿200F 05/11 19:05
gpctv: 先搞清楚一件事,鄭為何進牢?!201F 05/11 19:06
rinatwo: 你偷東西 你會大聲到處跟人說我偷東西?202F 05/11 19:06
jay111101: 沒經過非常上訴的反而先死.....是在自打嘴巴嗎???203F 05/11 19:06
rinatwo: 比喻都看不懂 刻意迴避 不代表她有義務要通知204F 05/11 19:06
a82380: 代表什麼 不要只會跟風 羅之前都嗆辭職下台了才這樣吧205F 05/11 19:06
chiminglin: 你拿偷東西和偷偷執行死刑類比這羅輯也怪怪的搞的像在206F 05/11 19:07
jay111101: 最好修法改一審定讞,這樣夠快了吧!!!!!!!!!!!!!!!207F 05/11 19:07
chiminglin: 做壞事208F 05/11 19:07
rinatwo: 你的邏輯能力還真的差爆了 ㄏㄏ209F 05/11 19:08
storyo11413: 不敢讓人執行這兩項權利  快去拿掉就不用吵了 乖~210F 05/11 19:08
chiminglin: 不過沒有通知 雖然法律沒規定 但是有爭議是可以確定的211F 05/11 19:08
legendd: 純噓某個拿結婚跟死刑對比的212F 05/11 19:08
storyo11413: 不要讓法務部還得晚上偷偷執行 怕律師有動作 很難看~213F 05/11 19:09
rinatwo: 有人覺得刻意不通知=有義務需要通知 這種邏輯我也是醉了214F 05/11 19:09
chiminglin: A 你拿偷東西和這類比 就是說LIS在做壞事不能大聲說麻215F 05/11 19:09
sevenny: 又出來了 風頭過了嗎?216F 05/11 19:10
chiminglin: 你這是自打臉 LIS在做壞事不能大聲說麻 我沒理解錯麻217F 05/11 19:10
chiminglin: XDDDDDD
rinatwo: 但是羅現在大聲說她刻意不通知阿 所以她不是做壞事阿219F 05/11 19:10
a82380: 重大影響的決策時間 錯了打手心 就不會錯了? 只因結果正確220F 05/11 19:10
rinatwo: 自以為打臉 呵呵 邏輯看不懂一半 胡亂拼湊221F 05/11 19:11
kning: 要上訴早該上訴了,跟有沒有通知執行有什麼關係222F 05/11 19:11
bear417: 要不然再讓他繼續上訴拖個十年 好讓廢死團幫忙卡位喔 他223F 05/11 19:12
bear417: 做的事跟事後態度有什麼好疑慮的?
angell543: 然後他就死掉了.....羅的特色225F 05/11 19:12
rinatwo: 如果刻意不通知=違反程序 偷東西=違法226F 05/11 19:12
rinatwo: 你偷東西不會大聲囔囔 你違反程序會大聲承認嗎?
Avatar6: 羅的觀念是錯的。這種邏輯太糟糕了。228F 05/11 19:13
FannWang: 推229F 05/11 19:13
trtc: 幹你媽的,鄭捷在車廂內殺害那些民眾的時候有先告知嗎?230F 05/11 19:13
storyo11413: 修法阿 以後死刑不得上訴和再審 別浪費大家稅金唷 :)231F 05/11 19:13
legendd: 很可惜 羅大部長就是違反程序還會大聲承認的人232F 05/11 19:14
rinatwo: 程序在那? 法條拿出來233F 05/11 19:14
rinatwo: 廢死這麼多法律專精都只能批判她不通知不公道了
rinatwo: 還有人幻想通知律師是明訂義務了?
acolam: 呵 這咖236F 05/11 19:15
chiminglin: inatwo: 你偷東西 你會大聲到處跟人說我偷東西?XDD237F 05/11 19:15
chiminglin: 我是笑你類比怪怪的 XDD
yan1979: 推李正浩 ,LIS冷血更勝鄭捷240F 05/11 19:16
rinatwo: 你連收到判決書都覺得不是通知了 還有什麼好講的241F 05/11 19:17
rinatwo: 你可能覺得要公告個二 三十年才有通知道吧 顆顆
chiminglin: 我都認錯了啊 搞錯了被你訂正了解 但你類比錯還要硬凹243F 05/11 19:19
chiminglin: XDDD
rinatwo: 有些人看不懂別人的類比 就覺得別人類比錯了 也是一絕245F 05/11 19:19
legendd: LIS未審先判的前例那麼多 這件事代表他法制觀念有夠差246F 05/11 19:20
chiminglin: inatwo: 你偷東西 你會大聲到處跟人說我偷東西?XDD247F 05/11 19:20
reclaim830: 明明羅這樣說真的很不合理248F 05/11 19:20
rinatwo: 一直複製貼上 是崩潰嗎?249F 05/11 19:20
jialin6666: 判死刑時候不就算通知了嗎?是律師自己拖上訴時間的。250F 05/11 19:20
chiminglin: 所以你LIS搞的像在偷東西不能大聲說的意思嗎那我了解251F 05/11 19:20
bear417: 怎樣 要收廣? 喊世界頻?252F 05/11 19:21
chiminglin: XDDDD253F 05/11 19:21
j68345517: 皓呆是對的254F 05/11 19:21
rinatwo: 我是回覆上面 有人說 羅自己都說刻意不通知了255F 05/11 19:21
rinatwo: 她認為說 羅刻意不通知 代表羅自己有義務要通知
jialin6666: 一邊罵行政效率不彰,太快又說不等。257F 05/11 19:21
j68345517: 法務部長意圖避免犯嫌死不成?258F 05/11 19:21
rinatwo: 如果羅自己有義務要通知 她會召告說她刻意違反義務?259F 05/11 19:21
rinatwo: 你東西不能去偷竊 你會到處跟人說妳偷了東西?
m21423: 吱吱崩潰261F 05/11 19:22
chiminglin: 喔原來你是回另一個人喔XDDDD262F 05/11 19:23
flamerlin: 呵呵 黨內互打免費 繼續繼續263F 05/11 19:24
sdnsdevox: Law in shit還有人讚揚264F 05/11 19:24
lyc456: LIS265F 05/11 19:25
l2l: 相對羅瑩雪 李正皓就不一樣了 他是熱血男兒 下面266F 05/11 19:25
chiminglin: 若沒律沒強行規定要通知就沒義務要通知 也沒錯267F 05/11 19:25
soumi520: 中肯推 最會破壞法制的就是馬政府268F 05/11 19:25
sinohara: 淫水螺乳癌快復發了不是?269F 05/11 19:26
chiminglin: 不過沒規定要通知有點不合理 畢竟當事人要執行死刑270F 05/11 19:26
chiminglin: 你不通知當事人的委任律師家屬有點說不過去
xxxg00w0: 這土地上的人不就理盲濫情的多 現行犯證據確鑿依法執行272F 05/11 19:27
xxxg00w0: 是要什麼感情?別在那刷存在感了
greensdream: 真的有理智的人出來說話了,這根本跟心疼鄭捷兩回事274F 05/11 19:28
aa10504: 對事不對人,推275F 05/11 19:28
greensdream: ,有些人邏輯真的怪怪的276F 05/11 19:28
dennisto: 馬友友等級不都是這類的嗎277F 05/11 19:28
koreawargod: 怎麼影片檔還沒有流出啊?!278F 05/11 19:28
eric910005: 打自己人誒279F 05/11 19:29
xxxg00w0: 只能說他用手段規避所有拖延可能而已 至於要用這個說冷280F 05/11 19:29
xxxg00w0: 血也太濫情
ben54376: 開始切割囉哈哈282F 05/11 19:30
smalldru: 法務部長可以去測一下智商了283F 05/11 19:30
chiminglin: 就是合法的托延手段 也算是法律的漏洞吧284F 05/11 19:30
ImBBCALL: 律師是審及委任的,三審定讞脫離繫屬了,是要通知哪個285F 05/11 19:31
chiminglin: 哪有當事人執行死刑不通知當事人的委任律師的說不過去286F 05/11 19:31
xxxg00w0: 既然沒明文規定 那就沒違法之虞 依法執行要對證據明確惡287F 05/11 19:31
ImBBCALL: 律師啊288F 05/11 19:32
xxxg00w0: 性重大判決確定的現行犯熱血幹嘛?289F 05/11 19:32
victoryman: 不因人廢言 CD推290F 05/11 19:32
mikazeray: 李正皓造反了?! 雖然討厭他,不過這次說得很中肯!291F 05/11 19:32
iqnine: 次長一開始不是說一直以來執行都不會通知?292F 05/11 19:33
chiminglin: 不知道要通知哪個律師的話 那也要通知家屬吧293F 05/11 19:34
ffreya:294F 05/11 19:34
chiminglin: 雖然法律也沒這樣硬性規定啦295F 05/11 19:34
hcdah83418: 所以那42個 全部 突然死刑 就是不要讓妳提 非常上訴296F 05/11 19:35
j68345517: 推297F 05/11 19:38
ImBBCALL: 其實律師隨便想個理由提再審,理由書隔一段時間再補陳298F 05/11 19:38
Js1233: 顏色錯誤就噓就對了管他說啥299F 05/11 19:39
ImBBCALL: 給法院也不是不行吧300F 05/11 19:39
ohkokusa: 程序真的出很大的問題301F 05/11 19:44
anendfox: 幹 提那些不是別人的權利嗎 憑什麼剝奪 ㄍㄢˋ302F 05/11 19:48
versace: 難得中肯303F 05/11 19:48
WinniBear: 前女友結婚??是現任女友跟別人結婚不通知你比較貼切XD304F 05/11 19:50
a82380: 竟然把社會期望值當成最高決策 跟馬下台有神麼差別...305F 05/11 19:50
cannhwu: 臺灣真的需要很多可以互相包容並且理性討論死刑存廢的平306F 05/11 19:52
cannhwu: 臺
yuese970523: 巧芯得第一308F 05/11 19:52
ying0502: 難得中肯309F 05/11 19:53
chinapig: 李講的沒錯啊 基本的程序正義都不遵守 羅還是法務部長冽310F 05/11 19:53
chinapig:  你說這可不可笑
Zeroyeu: 蘿真的是台灣有史以來最垃圾的法務部長312F 05/11 19:54
a82380: 美國最多死刑犯的州 死刑無法通過的  白X313F 05/11 19:54
YaCi98: 中肯314F 05/11 19:55
rosemoli: 中肯阿315F 05/11 19:55
a82380: 只有沒通知? 影響到心理基本>人權<阿 還影響社會觀感 白癡316F 05/11 19:56
kai91: 台灣人真的是可悲317F 05/11 19:56
Tsucomi69: 你這樣會害蛆蛆不知道要站那邊,哈哈318F 05/11 19:58
oliver81405: 中肯319F 05/11 19:58
kimimskimi: 這段真的誇張 這是他的權力卻被抹滅 還大言不慚320F 05/11 20:01
MUTA888: 又來刷存在感?321F 05/11 20:02
a82380: 因為是鄭捷 這句就  慢慢進步就算了 還會倒退的社會..87多322F 05/11 20:02
wekyo43: 不懂她憑什麼成為法務部長323F 05/11 20:02
kudoe: 原來程序有問題哦 扯欸324F 05/11 20:02
botdog: 那其他死刑犯勒?怎麼都沒這麼趕325F 05/11 20:03
solo82773: KMT青年進攻啦326F 05/11 20:04
SeTeVen: 蛆蛆:幹錯亂了327F 05/11 20:04
rystal1833: 不符合程序啦328F 05/11 20:05
apple90101: 羅瑩雪真的讓人氣到發抖,自己想怎樣就怎樣329F 05/11 20:06
Mr0829: 請問鄭捷殺人前有通知被害者的爸媽嗎? 呵呵330F 05/11 20:06
cartoonss: 羅這樣也是恣意結束ㄧ條人命吧!331F 05/11 20:07
a760981: 整天拿美國救援要不要叫美帝統一台灣 順便吃毒豬好不好?332F 05/11 20:07
a760981: 腦吱最會
TSbb: 天啊,李正皓居然比本板80%鄉民還要懂,鄉民不覺的丟臉?334F 05/11 20:08
mudee: 中肯335F 05/11 20:09
secret1414: 草鞋好久不見336F 05/11 20:09
a82380: 只當救援? 那只是比喻 你也可以說美國不先進...337F 05/11 20:09
ringlili: 廢不掉的程序直接視而不見的概念,這人真的唸法律嗎?338F 05/11 20:10
WinniBear: 殺人犯隨意殺人,所以國家殺人就想殺哪個死囚殺哪個??339F 05/11 20:10
peter105096: 不以人廢言340F 05/11 20:10
molsmopuim: 難得台肯341F 05/11 20:10
tiuseensii: 喔。讓我們為國民黨暴政下無辜犧牲的殺人犯默哀342F 05/11 20:13
a82380: 還說鄭捷幫自己判的 只知道殺人償命死去~要法務部幹嘛..343F 05/11 20:15
IQ120: 不會啊!我覺得說的很好啊!344F 05/11 20:17
lovedog0731: 這跟中國執行死刑有什麼差別 殺你個家屬來不及上訴345F 05/11 20:19
lovedog0731: 殺完結案
hsupohsiang: 自己人347F 05/11 20:20
【台北捷運】鄭捷殺人真相記錄 @ 彭淑禎 :: 痞客邦 PIXNET ::
[圖]
[圖]
鄭捷到底是不是奉命行事? 2014-05-28 網友留言說: 友人有案了緊急通話鈴通知列車長,說車廂中有一奇怪男性性為怪異,請求處哩!!! 到有什麼管道可以查清楚?請您看看,或許真像真的被掩蓋的太多, ...

 
jaeomes: 難得中肯 退出kmt啦349F 05/11 20:21
gimyhsiou: 按照上面一堆言論,白色恐怖的受害者未受審判直接槍決350F 05/11 20:25
gimyhsiou: 也是應該的,不然會有人民抵抗和國際干預,國家就不安
gimyhsiou: 穩
zsquarez: 終於有一個人覺醒了..353F 05/11 20:25
Vicarmesi: 李被盜帳號喔  要轉職為字己人了嗎354F 05/11 20:27
jsbptt: 推355F 05/11 20:28
pistons0604: 難得推正皓,lis真的很扯欸356F 05/11 20:30
jay880129: 渾蛋,這種部長別跟我說她懂法律357F 05/11 20:30
pistons0604: kmt就是kmt,不會跟你談程序正義的,倒是很多人支持358F 05/11 20:32
pistons0604: 這種做法啊,好可悲
bakaka 
bakaka: 蛆蛆支持廢死360F 05/11 20:33
griswold: 羅就是顏色不對,才導致做啥都被靠背361F 05/11 20:34
pcmaner: 吱吱高潮啦362F 05/11 20:35
nekoares: LIS就算是彩虹色也被幹到翻啦,搞不懂他腦子裡裝三小363F 05/11 20:35
s98091028: 講得沒錯,可是那些被你偷拍的女孩子呢364F 05/11 20:35
bronco5229: 推正皓365F 05/11 20:36
iamflash: lis是法務部長耶 再審、非常上訴 是合法程序366F 05/11 20:37
gaddafi: 後天總辭 不幹最大 多給Law in Shit多領一個月19萬5薪水367F 05/11 20:38
madaniel: LIS是腦袋觀念不對,把法治當屎的法務部長,只有愛吃屎368F 05/11 20:38
madaniel: 的9.2智障才挺得下去
iamflash: 最好都不用經過法律程序 這不是人治嗎?370F 05/11 20:39
sparklekyu: 難得推KMT相關人員371F 05/11 20:40
JI3G4QU4C96: LIS真的很噁心很誇張 還要臉就自盡好嗎372F 05/11 20:41
a82380: 還有一堆87言 如果高潮 因該退出吱吱民選出的吱吱王...373F 05/11 20:42
ta012000: 推374F 05/11 20:45
malindorothy: 這人垃圾成這樣為什麼能當部長375F 05/11 20:46
Demenz: 中肯給推376F 05/11 20:50
wishyouhowev: 很扯,幹妳娘...377F 05/11 20:52
swallow510: 沒想到我也有推李正皓的一天 超中肯378F 05/11 20:55
sendicmimic: Law In Shit不是一天造成的。379F 05/11 21:01
feliz5566: 都忘了有草鞋380F 05/11 21:03
bUvUd: 自盡吧 ~ 不要害別人聽了也想自盡~381F 05/11 21:03
bUvUd: 垃圾是會傳染增加的~~~
hamubochen: 推李正皓383F 05/11 21:07
fcz973: 委任關係因審判終結而終結,判決確定的案件還會掛辯護人嗎384F 05/11 21:11
fcz973: ?還是你們覺得應該通知歷審每一個辯護人說我明天要斃了他
rex1995: 推386F 05/11 21:12
david1006: 蔣家統治的感覺回來了……387F 05/11 21:12
david1006: Law in Shit 真不是白叫的
david1006: 她爸媽根本先知才幫她取這名
feiguoju: 提出非常上訴 再審 都是人民的權利啊,怎麼可以這樣就剝390F 05/11 21:16
feiguoju: 奪,今天因為他是鄭捷大家覺得他罪該萬死就可以剝奪,這
feiguoju: 是對的嗎?今天如果是一個冤獄,這樣貿然的執行死刑,這
feiguoju: 是對的嗎?這些言論丟光法律人的臉
OoJudyoO: 這樣真的不對啊 今天不只是鄭傑的命,是其他人的命394F 05/11 21:19
OoJudyoO: 政府可以這樣沒照程序就硬幹= =
Whitening: 一個狗咬狗的概念396F 05/11 21:21
vykxtoz: 其實羅也只是說出事實而已!!!錯的是繁雜的SOP397F 05/11 21:23
NVCat: 法務部長的法律觀念...398F 05/11 21:24
leocat: 推399F 05/11 21:24
mi324: 羅講的是實話,廢死就是愛亂400F 05/11 21:26
misthide: 李正皓是被盜帳號了嗎XD401F 05/11 21:31
blackstyles: 為什麼選了一個法律缺憾當法律部長402F 05/11 21:31
aiguo: 如果程序有瑕疵,納稅人要賠很多錢的403F 05/11 21:32
kkman2: 超越極限的LIS404F 05/11 21:33
kiwi0530: 內鬥內行外鬥外行405F 05/11 21:34
totogood: 中肯啊406F 05/11 21:39
creulfact: LIS的法律素養真的跟菜市場的阿婆沒啥兩樣 但居然是法407F 05/11 21:45
creulfact: 務部長 到底是哪種笑話啊?
monar: Lis忠言逆耳409F 05/11 21:48
rsy: 這種人竟然當了這麼久的法務部長 這才是最恐怖的地方410F 05/11 21:51
route22: 同感 厭惡羅瑩雪的程度不下厭惡隨機殺人犯411F 05/11 21:59
KCKCLIN: 台灣最可怕的是賤種蠢渣太多 讓這種執政黨惡搞至今412F 05/11 22:03
gca00631: 蔡政府要小心,別用有這種腦袋的人當官413F 05/11 22:10
foolfighter 
foolfighter: 推李正皓,小瓜呆講話有道理414F 05/11 22:22
Pietro: 實話?幹 屎話吧?415F 05/11 22:23
Pietro: 法務部長直接反對律師依法上訴
rbgspydm: 殺小, LIS在說甚麼鬼...這種人當法務部長417F 05/11 22:24
ASKA028: 這樣也很好 這幾年也夠了 讓大家看看在金字塔頂端高高在418F 05/11 22:49
ASKA028: 上的人是怎麼樣的能力 而我們是被這樣的人支配的
torpon: 羅根本沒學過法律吧…420F 05/11 22:58
yum17: 推421F 05/11 23:12
ihero: 講句屁話就白回來了422F 05/11 23:21
FuSen000: WOW KMT超有戲423F 05/11 23:36
usoko: 李正皓也懂洗白喔XD424F 05/11 23:41
aoiyou: 剩十天當然要把握機會趁機爆走發言425F 05/11 23:42
Pegasus170: 所以LIS根本簽發了有瑕疵的死刑執行令…執行死刑令前426F 05/11 23:43
Pegasus170: 不通知律師跟家屬是哪招?
haviccy: KMT納豆給推428F 05/12 00:07
conserve: 怎麼這種時候一堆人出來跟風,李正皓、台429F 05/12 00:10
conserve: 獨機關槍,嘖
sincere77: 法律人之恥431F 05/12 00:14
nsaids: LIS真的LIS432F 05/12 00:14
airjaguar: law in shit 真的是司法界的笑話 跟恥辱433F 05/12 00:20
yonmi: 這次小皓皓清醒,支持434F 05/12 00:22
arcanite: 是啊!馬習會沒通知也沒違法啊^.<~435F 05/12 00:22
modjo: 這種人是台灣的法務部長 哈哈436F 05/12 00:22
nightjoker: 幹 可以為了避免他人上訴就趕快執行死刑嗎437F 05/12 00:27
josLynYa: 鄭是該死,但LIS的論點讓人瞠目結舌!這樣的人是法務部438F 05/12 01:19
josLynYa: 長?
XiaoMaple: 羅瑩雪傲慢至極 噁心440F 05/12 01:37
godchildtw: 影片呢?拿出來讓鄉民鑑定441F 05/12 03:13
NEWSTAY: 翻譯:法務部的立場就是要他們死442F 05/12 03:41
userpeter:443F 05/12 03:54
crt0921: 刷什麼存在,看了就不爽444F 05/12 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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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6-05-11 18:50:51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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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  這篇我就不噓
2樓 時間: 2016-05-11 20:23:25 (台灣)
  05-11 20:23 TW
不是不討論個案~~發文章幹嘛?? 所以政治動機明確
3樓 時間: 2016-05-11 21:07:45 (台灣)
     (編輯過)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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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就像這樣,司法人權 VS 廢死ˋ.大PK拚到最後 ,
還是要架上椅子,再給他補最後一球!
終於成功的替馬英九政府接住了最後一擊!  五告@!()@##$%.....
最後她也又補上一句.:「是因若事先通知的話,所有的死刑都不可 能執行,因為相關的人可能會提出再審、 非常上訴等等的動作,那會使得死刑的判決形同 具文,變成沒有作用」.....終於給鄭補上最後一球....
[圖]
4樓 時間: 2016-05-11 21:23:01 (台灣)
     (編輯過) TW
所以比他早犯的死刑犯怎不一起?? 口可 口可
5樓 時間: 2016-05-12 04:39:30 (台灣)
  05-12 04:39 TW
連上訴的機會都不給 這人沒有任何法治觀念 適合退休去匪區當法務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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