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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08-10 22:51:0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標題 [新聞] 撞傷孕婦胎兒早產亡 法官:胎兒不算人
時間 Thu Aug 10 22:29:12 2017


撞傷孕婦胎兒早產亡 法官:胎兒不算人


2017-08-10 18:31聯合報 記者凌筠婷╱即時報導

https://uc.udn.com.tw/photo/2017/08/01/98/3826350.jpg
[圖]
 
法官認為,事故發生時胎兒還在孕婦體內,「不算自然人」,即使因
車禍導致早產後死亡,也不算在車禍過失責任中。
照片為情境圖。 圖/ingimage

彰化縣55歲林姓婦人僅有自排車駕照,卻替客戶開手排小貨車到彰化監理站
辦車體變更業務,回程不慎撞到一名騎機車的梁姓孕婦,雖緊急送醫,但因
胎兒心跳變慢,當晚緊急剖腹,嬰兒出生 2小時後因呼吸衰竭死亡,但因法
官認為,事故發生時胎兒還在孕婦體內,「不算自然人」,即使因車禍導致
早產後死亡,也不算在車禍過失責任中,因此林婦僅犯下業務過失傷害罪,
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中指出,林姓婦人與汽車修配廠有合作關係,平常負責替客戶開車到
監理所辦理檢驗或變更業務,但林婦僅有自排車駕駛執照。去年 6月某日,
卻替客戶開著手排小貨車到位於花壇鄉的彰化監理站辦車體變更業務,回程
經過大溪路一段某交叉路口,看到閃光紅燈沒有停下就往前開,撞上騎著機
車從巷口出來的25歲梁姓孕婦,小貨車衝入一旁田中,梁姓孕婦人車倒地,
梁女右側骨盆和髖臼骨折。


當晚梁婦懷著的24周胎兒胎心音從本來應該每分鐘 120次以上,降低到每分
鐘僅有80次,因此醫院緊急安排剖腹,梁婦產下陳姓嬰兒,但因不足月早產
,嬰兒器官發育尚未健全,嬰兒僅活了2個小時就呼吸衰竭死亡。


法官認為,林婦明知自己沒有手排車駕駛執照,卻無照開車上路,經過路口
又沒有停下讓幹道車優先通行,明顯有過失,但因事故發生當下胎兒還在孕
婦體內,還不算自然人,嬰兒在出生後到死亡之間沒有過失行為存在,因此
林婦不須對嬰兒的死亡負起相關責任,加上雙方已經達成調解,因此法官僅
針對林婦對梁婦造成的業務過失傷害論刑。


4.完整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635334 
撞傷孕婦胎兒早產亡 法官:胎兒不算人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圖]
彰化縣55歲林姓婦人僅有自排車駕照,卻替客戶開手排小貨車到彰化監理站辦車體變更業務,回程不慎撞到一名騎機車的梁姓孕婦,雖... ...

 

這標題(′‧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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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結束後,我就要回鄉下結婚了」
「可惡!原來是這麼回事!」
「我才不跟可能是兇手的人待在同一地方,我要先回房了」
「先替我保管,等打完這場戰爭之後再還我吧...咦?什麼聲音,我去看看」
「等這一切結束後,我有些話想跟妳說!」
「這段時間我過的很開心」    ψcroc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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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2375356.A.147.html
FatalLuna: zzz1F 08/10 22:29
ev331: 可是他不是出生了嗎 這樣應該是自然人了吧2F 08/10 22:29
SpadeR: 笑了3F 08/10 22:30
jamison33: 還沒生出來都可以墮胎4F 08/10 22:30
dcggj2394: 所以兩個都沒停?5F 08/10 22:30
DarkIllusion: 三寶何苦為難三寶?6F 08/10 22:30
Trup: 幹 生出來了還不算人?7F 08/10 22:30
chosenone: 事實啊 死人法律上也沒有人權了 所以重視兇手人權就好8F 08/10 22:30
yyc1217: 不然醫生墮胎就是殺人罪了9F 08/10 22:31
Colantoni: 獨立呼吸說10F 08/10 22:31
zu00405479: 法官應該是看事故當下胎兒還在體內還沒出生吧11F 08/10 22:31
mhfo3035: 確實是這樣阿  發生當下還沒出生阿12F 08/10 22:31
kichyo: 恐龍法官才不是人是垃圾13F 08/10 22:31
cieletoile: 靠 雖小14F 08/10 22:31
Turas: 撞得當下還沒出生阿15F 08/10 22:31
mhfo3035: 記者故意在帶風向16F 08/10 22:31
Pietro: 法律就是這樣啊...17F 08/10 22:32
ALJAZEERA: 記者帶風向 馬ㄉ18F 08/10 22:32
Pietro: 雖然在特定認知下胎兒也算是人 但是法律只管出生後的19F 08/10 22:32
Trup: 真的被標題誤導20F 08/10 22:32
ppptttqaz: 讚讚讚,在台灣屠光胎兒也免死啦21F 08/10 22:32
logojuju55: 台灣司法,嘻嘻22F 08/10 22:33
kichyo: 都有乎吸心跳的不能人工流產吧23F 08/10 22:33
js52666: 法院認證24F 08/10 22:33
RavenRabbito: 推文前三思,不要真的當法盲25F 08/10 22:34
superob: 小丁z表示:26F 08/10 22:34
watameki: 這結果一定很難讓人接受 不過就法律上並沒有判錯27F 08/10 22:34
winditup: 法律上是這樣沒錯28F 08/10 22:34
becksue26: 這就要看是出生後死還是出生前死,看生死證明為準。29F 08/10 22:35
RavenRabbito: 開車撞死一個孕婦是一個殺人罪還是兩個殺人罪?刑法30F 08/10 22:35
RavenRabbito: 算一個殺人罪,因為胎兒的確不是人
jack19931993: 醫院也是當醫療廢棄物處理 的確是不當人32F 08/10 22:36
logojuju55: 又要怪立法者囉33F 08/10 22:36
earnformoney: 這有修過法緒都知道 只有程度跟記者一樣的才不知道34F 08/10 22:36
CM15: 林婦不須對嬰兒的死亡負起相關責任35F 08/10 22:37
x02e0444x: 這就是台灣法律 不改只能服從 懂?36F 08/10 22:37
candy2624360: 蝦37F 08/10 22:37
ICEFTP: 沒注意到O者標題又斷章取義嗎?38F 08/10 22:38
AUwalker: 這法官真的是廢物,剖腹出來活著當死的,幹你媽你活著比39F 08/10 22:38
AUwalker: 死了還危害社會
ICEFTP: 不算人 跟 不算自然人 意意跟語氣差多41F 08/10 22:38
womantalk: 本來就不算42F 08/10 22:38
jauyuu: 獨立呼吸說,吸第一口氣43F 08/10 22:38
clark0816: 不是始於出生,終於死亡嗎?孩子出生後死亡。不是殺人?44F 08/10 22:38
CM15: 事實證明,自己看的懂的惡法,不算惡法45F 08/10 22:38
lia1062001: 這法官真的有修過法律條文嗎?46F 08/10 22:38
pqoiwe1994: 殺孕婦不算雙重謀殺?47F 08/10 22:38
jack19931993: 到底為什麼要怪法官....48F 08/10 22:39
RavenRabbito: 這篇釣出好多民粹,有留存的價值49F 08/10 22:39
sohibaby: 懷孕騎機車... 真的是貨車的錯 最好會調解 雙方一定都有50F 08/10 22:39
sohibaby: 錯
ChrisBear: 人的權利始於出生終於死亡52F 08/10 22:39
mhfo3035: 一堆低能法盲出來秀下限囉53F 08/10 22:39
jauyuu: 法律是立委制定的,關法官什麼事?54F 08/10 22:39
opengaydoor: 讚喔55F 08/10 22:39
homerunball: 鬼島日常56F 08/10 22:40
forgetfly: 這標題很故意57F 08/10 22:40
Colantoni: 都知道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怎麼會不知道出生的定義58F 08/10 22:40
nealchen: 戰車開出來59F 08/10 22:40
aiguo: 英文老師說baby是it, 所以不是人60F 08/10 22:41
wantshithole: 如果撞的當下突然生出來 那又如何61F 08/10 22:41
infor: 恐龍法官才不是人62F 08/10 22:41
stevecy: 合法啊63F 08/10 22:42
swww: 如果覺得有問題 請去跟立委說 法律是他們訂的64F 08/10 22:42
watameki: 被撞的當下生出來 嬰兒必須還要能呼吸不是死胎喔65F 08/10 22:42
peiring: 確實如此66F 08/10 22:42
jim12441: 法學上對於胎兒是不是人有好幾種學說67F 08/10 22:42
Colantoni: 沒有什麼突然生出來 出生就是有標準的68F 08/10 22:42
mhfo3035: 就不能獨立呼吸了   能算自然人?69F 08/10 22:42
nestea911399: 那胎兒算?70F 08/10 22:42
iorittn: 事實71F 08/10 22:42
watameki: 當然獨立呼吸說也是一直被批評啦 但實務上就採這說72F 08/10 22:42
Fice: 噓記者,標題帶風向73F 08/10 22:43
mhfo3035: 獨立呼吸就通說阿74F 08/10 22:43
nestea911399: 這記者本來就很故意...75F 08/10 22:43
a8319: 我覺得還算合理阿76F 08/10 22:43
pqoiwe1994: 非法墮胎罪呢77F 08/10 22:44
watameki: 法律上的胎兒是"物" 很可怕對不對 但你總得畫條界線78F 08/10 22:44
ecila: 這種標題...79F 08/10 22:44
stupideric: 記者故意帶風向 法盲跟著氣噗噗80F 08/10 22:44
coffee112: 法官不是人81F 08/10 22:45
ying02: 記者不意外82F 08/10 22:45
lia1062001: 沒有刑事那民事呢?83F 08/10 22:46
watameki: 民是就調解成立啦 內文有寫84F 08/10 22:47
nnyy5566: 記者帶風向85F 08/10 22:47
FairPrice: 記者真是棒86F 08/10 22:47
Colantoni: 哪來的沒有刑事.........87F 08/10 22:47
sofaly: 民法第七條88F 08/10 22:48
sean920909: 法律規定就這樣 法官只能按法律判阿89F 08/10 22:48
a2712802: 這是真的90F 08/10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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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qq12355q, u9785878 說瞎!
1樓 時間: 2017-08-10 23:06:43 (台灣)
  08-10 23:06 TW
所以多大的才算? 墮胎的算殺人罪嗎?...
2樓 時間: 2017-08-10 23:34:18 (台灣)
  08-10 23:34 TW
搞不太懂法律,不過就認知上當然覺得會私法正義.......
4樓 時間: 2017-08-11 03:46:23 (台灣)
+1 08-11 03:46 TW
這是矛盾問題.如果算人的話.恭喜有墮胎的人就是殺人犯.而醫生變共犯
5樓 時間: 2017-08-11 03:49:12 (台灣)
  08-11 03:49 TW
這樣判能理解 
但民法第七條: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這句在我看來 民法上胎兒已視為人了?那法官依據甚麼法?
要扯墮胎的 天主教裡墮胎、自殺等同於殺人罪 但你信天主教嗎???
6樓 時間: 2017-08-11 08:40:05 (台灣)
  08-11 08:40 TW
對於法匠來說,不符合民法刑法定義的成年人
都不算是一個完整的人,自然不值得享有完整人權
我國史上何曾出現歹徒殺害未成年或者幼童
遭到死刑槍斃?
難怪我國成為殺童畜生的天堂
心情不爽就把兒童割喉斬首
還不是有廢屎人渣與恐龍司法棺
搶著出面脫罪卸責,呼呼秀秀
堅持社會一定要給禽獸機會…
(讓牠們再接再勵,繼續殺害無辜,反正別人小孩死不完!)
7樓 時間: 2017-08-11 08:44:45 (台灣)
  08-11 08:44 TW
不知道何時出現正義的三寶駕駛?
把懷孕的司法棺夫人,或者女司法棺
撞到流產!
鄉民到時候一定支持
女司法棺肚子裡頭的不是人!
8樓 時間: 2017-08-11 08:59:08 (台灣)
  08-11 08:59 TW
中華民國民法第7條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就算只有2小時也算自然人了吧
9樓 時間: 2017-08-11 09:11:38 (台灣)
  08-11 09:11 TW
法官認證: 胎兒不是人
10樓 時間: 2017-08-11 09:24:14 (台灣)
+2 08-11 09:24 TW
seraph,你那是民法,但刑法不是這樣,這新聞談的是刑法上的過失至死不成立,只有業務過失傷害,至於民法上的賠償,他們已和解,這記者真的是很惡意在帶風向,如果大家有意見,那要改的是法條,這真的跟法官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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