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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aronEckhar (Aaron會比緬因州還要熱。)
標題 [新聞] 最衰老闆/員工殺人我揹債!呂炳宏道五年
時間 Tue Dec 11 10:45:37 2018


最衰老闆/員工殺人我揹債!呂炳宏道五年血淚

2018/12/10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457020&from=y
最衰老闆/員工殺人我揹債!呂炳宏道五年血淚 | 社會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圖]
2013年2月發生震驚社會的八里雙屍命案,時隔五年,但案子還沒有結束,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至今還在為了民事賠償案件訴訟當中,本月12日將針對死者陳進福部分開庭。案子纏訟五年,呂炳宏也分享這五年來,如何從人人口中的殺人犯走出來,到現在能勇敢面對官司,甚至扮起偵探找真相。 ...

 
三立

2013年2月發生震驚社會的八里雙屍命案,時隔五年,但案子還沒有結束,媽媽嘴咖啡店
老闆呂炳宏至今還在為了民事賠償案件訴訟當中,本月12日將針對死者陳進福部分開庭。
案子纏訟五年,呂炳宏也分享這五年來,如何從人人口中的殺人犯走出來,到現在能勇敢
面對官司,甚至扮起偵探找真相。


由於死者家屬向呂炳宏等人求償,法官因為呂炳宏未建立通報機制,錯失兩次救人時機而
判賠,張翠萍部分賠償368萬已經確定,陳進福631萬還在審雖已確定謝依涵的殺人事實
,但犯案細節,牽扯到呂炳宏近千萬的賠償,為了找出謝依涵針對犯案細節自白中的漏洞
,這一年來,呂炳宏忙著扮偵探找漏洞,每隔一段時間開庭,就得和法官鬥智,至今還在
為了訴訟努力中。


呂炳宏回憶當年狀況,不禁哽咽。

「沒發生這些事,我可能不會這麼努力賺錢吧!」呂炳宏苦笑。

他說根據法規,賠償金額自提告時起算,每年5%利息計算,賠償金從368萬提高到將近5百
萬。現在的呂炳宏,依舊是咖啡店老闆,但他更賣起氮氣咖啡設備,開起就業輔導課程,
心境上已經逐漸能調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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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k250: 真的倒霉1F 12/11 10:46
G888888: 真的衰2F 12/11 10:46
ZEUS5566: 倒霉+13F 12/11 10:46
pponywong: 純噓鬼島法官4F 12/11 10:47
hmcedamon: 一直想拉老闆下水5F 12/11 10:47
StBeer: 不太懂建立通報機制是什麼意思6F 12/11 10:47
samuelcdf: 殺人的那位算三寶應該沒人有意見吧?7F 12/11 10:47
sunnywing: 他沒去告當時那些節目嗎8F 12/11 10:47
SE4NLN415:   當初污衊他的媒體啊9F 12/11 10:48
syearth: 台灣法官不意外10F 12/11 10:48
scum5566: 地獄倒楣鬼11F 12/11 10:48
etiennechiu: 就是說他身為負責人有責任防範這件事發生的意思吧12F 12/11 10:49
BAOY: 員工殺人,他要賠錢???  實在實在不太懂13F 12/11 10:49
light20735: 謝依涵不用賠喔!?14F 12/11 10:49
syearth: 謝依涵 最好是還得起....15F 12/11 10:50
shengkao: 他真的超衰,就算媽媽嘴後來生意很好,這些錢也不是這16F 12/11 10:50
shengkao: 麼好賺
sunsand: 沒有証據他不知情,怎麼可能完全不知道,只是沒抓到把柄18F 12/11 10:50
oyaji5566: 鬼島法官19F 12/11 10:51
Lindseyy: 這個有雖20F 12/11 10:51
impose: 他可以再向謝依涵求償,只是謝依涵必定沒有錢而已21F 12/11 10:52
becareful: 神壇法官22F 12/11 10:52
impose: 會認為他要負責,主要還是因為謝依涵是利用工作的機會吧23F 12/11 10:52
dannypooh: 民法188雇傭人連帶侵權責任 法盲去看一下好嗎24F 12/11 10:53
StBeer: 什麼法律有規定老闆要防範員工殺人?不太懂25F 12/11 10:53
coffee112: 覺得他真的雖26F 12/11 10:53
[圖]
 
etiennechiu: 因上述原因罰他28F 12/11 10:53
leo01018: 謝依涵沒錢 雙手一攤  ...29F 12/11 10:53
jiern: 某人言論 極像器捐案 沒有証據柯P不知情 怎麼可能完全不知30F 12/11 10:53
jiern: 道 只是沒抓到把柄 所以柯p就是共犯之一
syearth: 法匠 就故意不考慮 188但書32F 12/11 10:54
[圖]
 
etiennechiu: 至於為何罰他沒罰不通報急救的店員,因為他是店員負34F 12/11 10:54
etiennechiu: 責人
hmcedamon: 開店真難  難怪一些特色小店都活不久36F 12/11 10:54
StBeer: 所以下安眠藥算執行職務嗎?37F 12/11 10:54
Hazelburn: 衰到爆的一個人38F 12/11 10:55
shamanlin: 阿法官看兇手女的沒錢賠就要找個人賠啊39F 12/11 10:55
jiern: 這案例就是標準不請無恥法匠去對打更無恥法匠40F 12/11 10:55
StBeer: 所以各位小心了,開店有人不舒服一定要關心41F 12/11 10:56
woodyj: 不然以為老闆那麼好當喔?責任都員工背,錢都老闆賺?42F 12/11 10:56
yniori: 鬼島法官真垃圾~員工殺人老闆要賠?實在有夠低能43F 12/11 10:56
jackgn: 既然是連帶侵權,那法官放人,為什麼不用連帶侵權?44F 12/11 10:56
fujioqq: 所以假設鴻海的員工殺人 郭台銘也要連帶賠嗎45F 12/11 10:57
woodyj: 188但書,呂老闆自己要舉證啊?46F 12/11 10:57
alonelykid: 不就跟客運過勞出事要公司連帶賠償一樣道理嗎47F 12/11 10:57
HANAXALICE 
HANAXALICE: 垃圾法官,公布一下名字48F 12/11 10:57
jackgn: 法匠總是希望別人當完人,對自己卻是十分寬鬆~49F 12/11 10:57
yniori: 188也要有過失阿!員工故意去殺人老闆又有何過失?50F 12/11 10:57
Arnol: 垃圾法官 真的垃圾 自己判錯自己賠啦 國賠三小= =51F 12/11 10:58
mm1314: 超衰的老闆!52F 12/11 10:59
impose: 但188是舉證責任倒置,老闆要證明自己已經盡力防止53F 12/11 10:59
alonelykid: 188條文有寫過失喔?我眼瞎?54F 12/11 11:00
excercang: 基本上,在工作場所發生任何意外,老闆都要負責的55F 12/11 11:00
rover10: 主要是謝依涵利用工作機會這點吧,而且店員有機會通報56F 12/11 11:01
rover10: 卻沒通報,代表老闆對異狀沒有處理的SOP
windfeather: 這真的無敵倒楣鬼58F 12/11 11:01
amaru03: 垃圾法官笑死人59F 12/11 11:01
rover10: 很倒楣沒錯,不過從民法給雇主的責任而言他很難脫身60F 12/11 11:02
windfeather: 謝當初栽贓陷害他成功,結果還得幫擔責任61F 12/11 11:02
windfeather:     差點
iam0718: 法律人63F 12/11 11:02
syearth: 最好是有機會通報 一堆法匠自己出來開餐飲業阿64F 12/11 11:02
fujioqq: 開個咖啡店 卻要有謀殺案處理的SOP 有點怪怪的65F 12/11 11:02
innominate: 這個事情當初討論到翻了...66F 12/11 11:03
fujioqq: 一個癌症病人去喝咖啡 滿臉異狀 老闆也要通報嗎?67F 12/11 11:03
excercang: 老闆不是仇富鄉民們想的這麼好當的,權利多,責任也多68F 12/11 11:03
ePaper: 犯官符69F 12/11 11:04
asdf70044: 活著最倒楣之人==70F 12/11 11:04
gamania5972: 臺灣髮官真的都超神的XD71F 12/11 11:04
cms6384: 真的很難善盡監督的責任 誰會想到發生這種事72F 12/11 11:04
impose: 188的立法是考量被害人通常是弱勢,要保障被害人73F 12/11 11:04
chudly: 靠比,5%利息怎麼來的,銀行放款都沒那麼高74F 12/11 11:04
hamasakiayu: 我還是不能認同75F 12/11 11:05
impose: 雇主在法律上就是被認為有資力、有義務防止事故發生76F 12/11 11:05
k22015987: 鬼島法官不意外77F 12/11 11:05
innominate: 大部分人都不能認同啦,不過某些法律人除外78F 12/11 11:05
GonVolcano: 不罰妹子罰慣老闆79F 12/11 11:05
jason0330: 超倒霉 唉唉唉80F 12/11 11:06
hamasakiayu: 工廠員工殺傷或殺死上司,請問公司老闆要負責?81F 12/11 11:06
good90150: 智障法官阿,那法官輕判結果出來再犯法官要不要判賠?82F 12/11 11:06
derringer:83F 12/11 11:06
diiky: 超雖~~~84F 12/11 11:06
innominate: 僱主被認為有資力,真當小店老闆個個郭台銘?85F 12/11 11:06
chicken1315: 這判的真的扯86F 12/11 11:06
impose: 5%的利息是民法第203條規定的,不過這是民國18年定的87F 12/11 11:06
hamasakiayu: 其他員工沒有發現該犯臉色神情不對,未通報老闆88F 12/11 11:06
blackhippo: 這個真他媽超衰洨...89F 12/11 11:06
innominate: @hama,他們的邏輯是這樣,然後說雇主可以再跟員工求償90F 12/11 11:07
fujioqq: 晶華酒店的老闆有因為樓梯被發錢賠償嗎91F 12/11 11:07
horse2819: 這是要怎麼防範啦 ...92F 12/11 11:07
innominate: @hama,簡單說就是個抓交替的概念93F 12/11 11:07
GrowUp: 這跟八仙粉塵趴不是差不多,公親變事主94F 12/11 11:07
fujioqq: 這種求償制度根本有問題...95F 12/11 11:07
Koibito: 台霉素質一路走來始終如一,餵大便中國台北人就吃大便,96F 12/11 11:08
high1234: 有夠雖97F 12/11 11:08
Koibito: 視聽者的素質也沒好到哪去98F 12/11 11:08
alonelykid: 判決書有寫為什麼認為不能舉證免責了吧不要幻想情節99F 12/11 11:08
flarecutter: 通報機制是三小100F 12/11 11:08
alonelykid: 啊當然也可以不接受法官說法但至少看一下101F 12/11 11:09
impose: 其實也可以廢除188條阿,只是以後對於被害人求償更不利102F 12/11 11:09
wolve: 這到底是哪國學派發明的新學說阿? 有上月旦或台灣法學嗎?103F 12/11 11:09
syearth: ...法匠說通報機制 好好笑104F 12/11 11:09
alonelykid: 就看保護受害人重要還是保護老闆重要105F 12/11 11:09
rover10: 放心啦,到時候如果有反過來案例推文風向又會變106F 12/11 11:10
innominate: 不用廢除188,重點是要有trade-off,得看狀況107F 12/11 11:10
becareful: 民法有規定但他馬的,不是每個人都知道這條108F 12/11 11:10
syearth: 以後 速食店 店員看到顧客臉色不對 都要去關心109F 12/11 11:10
innominate: 是業務可以預見還是不可預見,雇主的財力,經營型態110F 12/11 11:10
becareful: 不教而殺111F 12/11 11:11
innominate: 完全不考量這些客觀狀況,就說老闆要負責,誰能接受112F 12/11 11:11
hamasakiayu: 謝謝inn大解說113F 12/11 11:11
alonelykid: 不知道有規定就不用賠喔?114F 12/11 11:12
excercang: 過時法條,可是有用嗎? 立院那堆豬只會考量選票115F 12/11 11:13
excercang: 在台灣就很奇怪,一堆人只會用自已的認知看法律,和
excercang: 牽拖不相關的事,來一起看,晶華和八仙和這是2回事
syearth: 跟立法院無關 是法匠要採什麼學說...118F 12/11 11:15
didi3789: 真的倒霉119F 12/11 11:16
gostjoke: 以後所有商店都要建立員工殺人通報120F 12/11 11:16
e86117934: 雖小,叫姓謝的賠啦!121F 12/11 11:19
airlow: 這真的超衰122F 12/11 11:19
faiya: 台灣法官真的很鬼,那之前成大醫砍人的院長要賠嗎?123F 12/11 11:20
qoollqoo: 要求特赦正妹依涵!124F 12/11 11:20
y120196276: 如果計程車司機如果故意開車撞死人,老闆是不是也要賠125F 12/11 11:20
gene51604: 老闆有錢所以有代墊的責任 可以向員工請求賠償 不過謝126F 12/11 11:20
y120196276: 錢?這種情況又該如何建立合理的通報機制?127F 12/11 11:20
gene51604: 應該是要不到錢QQ128F 12/11 11:20
Nano: 鬼才知道自己的員工會殺人129F 12/11 11:20
e1q3z9c7: 我還以為連坐法是秦朝時候的事130F 12/11 11:21
neweb: 一人一杯支持媽媽嘴131F 12/11 11:22
ims531: 真是冤132F 12/11 11:23
xeme1996: 所以這是在警告老闆,千萬不要改更生人一個機會嗎133F 12/11 11:23
xeme1996: 沒前科的姑且都這樣了,有前科的不就"應注意而未注意"?
LDY97: 當時風向還吹他是犯人 衰135F 12/11 11:24
excercang: 更生人要看啦,但是精障的完全不行136F 12/11 11:25
alog: 民法188的部分 預謀殺人究竟能不能事先防範 你他媽的智障法137F 12/11 11:25
excercang: 精障的員工真的是不定時炸彈138F 12/11 11:25
alog: 官就跟叫人被打要先空手截鋁棒一樣智障139F 12/11 11:25
alog: 我只能說呂老闆人很好 就這樣和解了
kerry0496x: 不過媽媽嘴生意很好就是了141F 12/11 11:28
alog: 當初鋁棒事件也一樣 法官自己心證明顯已經太離譜還是堅持被142F 12/11 11:28
alog: 打有錯 不然你自己被鋁棒打打看
excercang: 和解掉快速重新生活,不和解光是訴訟就壓到你沒時間144F 12/11 11:28
ms893030: 媒體害人不淺145F 12/11 11:29
menshuei: 這可以讓謝依涵去店裡面上班還債吧146F 12/11 11:29
hw1: 垃圾法官147F 12/11 11:29
god80309: 開始覺得我阿駡搞不好判的比法官好148F 12/11 11:29
eddisontw: 謝依涵沒錢還? 那就當肉便器還債阿 找老闆幹嘛149F 12/11 11:29
pcjimmy: 這真的有慘150F 12/11 11:31
tim1212: 衰小 家屬真的很優秀151F 12/11 11:31
jasonpig: 鬼島真的很扯152F 12/11 11:32
quixotic: 被害人家屬也想要錢。找謝依涵拿得到錢嗎?153F 12/11 11:32
ShinRuei: 媒體也是幫兇154F 12/11 11:33
alog: 這個案件就是評估謝依涵無法賠償才抓呂炳宏下水賠 民法188要155F 12/11 11:33
alog: 這樣惡意用也是笑笑啦 蓄意的還看不出來
dannypooh: 不要再崩潰了啦 不爽就來我們法界當法官啊157F 12/11 11:33
dahlia7357: 幹!!!5%利息????高利貸阿158F 12/11 11:34
dannypooh: 民法188的立法目的本來就是老闆要幫員工負責  因為員工159F 12/11 11:34
dannypooh: 通常沒錢賠啦 這樣懂不懂
alog: 但書是不會看膩161F 12/11 11:35
dahlia7357: 反過來說 500萬就當做咖啡店廣告費162F 12/11 11:35
alog: 別忘了 三百多萬的利息就很可觀了 法官真的很棒163F 12/11 11:35
trillian: 這種就無限制放大雇主的責任164F 12/11 11:35
alog: 不然你幫呂炳宏去繳 三百多萬 還有一條六百萬的165F 12/11 11:36
dannypooh: 實務採客觀說啦 老闆不需要有預見可能性就可以罰了166F 12/11 11:36
trillian: 結果蝶戀花事件,你看那幾個老闆有被判刑嗎167F 12/11 11:36
alog: 民法188是我掛在嘴邊的東西 我自己客戶都遇過168F 12/11 11:36
littleaoc 
littleaoc: 五告雖169F 12/11 11:36
alog: 但法官硬抓呂炳宏下水根本太離譜170F 12/11 11:36
truffaut: 史上最衰 八里還有八仙樂園 應該要變廢墟了171F 12/11 11:37
dannypooh: 雖然實務採的客觀說很無言172F 12/11 11:38
dannypooh:  但這是為了大企業底下員工侵權行為時,抓老闆出來賠償
truffaut: 這法官是誰 應該讓大家認識一下豐功偉業174F 12/11 11:38
dannypooh:  保護受害人的求償權啦  老闆可憐?死者不可憐嗎?175F 12/11 11:38
alog: 侵權行為本身老闆管理不周的確要付責任 但是預謀殺人實在是176F 12/11 11:39
dannypooh: 如果謝女賠不起 那死者家屬向誰求償 當然雇主啊 合情合177F 12/11 11:39
dannypooh: 理
alog: 明顯不能防範 重點還是資深的員工跟熟客發生的事179F 12/11 11:39
innominate: 就抓交替啦,這就是鬼島法律180F 12/11 11:39
Goldens: 如果今天是開靶場  要求並監督員工不能拿槍傷客人就算了181F 12/11 11:40
e1q3z9c7: 怎麼不去找總統求償182F 12/11 11:40
innominate: 謝女賠不起就要找替死鬼,一路找上去183F 12/11 11:40
Goldens: 開咖啡店還有這種監督員工不殺人的義務  真的很荒謬...184F 12/11 11:40
dannypooh: 預謀殺人不具預見可能性185F 12/11 11:40
dannypooh: 但實務採的就是不管有沒有 雇主都得承擔員工侵權的風險
alog: 所以這個法官的判決就是一句話 抓交替187F 12/11 11:40
dannypooh:  風險轉嫁這樣也不會不合理188F 12/11 11:40
ferb: 屎法官,都該死189F 12/11 11:41
dannypooh: 我同意法官這個做法是抓交替190F 12/11 11:41
dannypooh: 但法官也是為了不讓受害者求償無門
innominate: 因為他們實務上是不看這些客觀因素,這就是鬼島法律192F 12/11 11:41
nightfish: 法匠193F 12/11 11:41
dannypooh: 成天罵法官的 自己去考吧 你厲害你考上就去考啊194F 12/11 11:42
innominate: 大企業跟小店家,執行職務跟預謀殺人,全部都不管195F 12/11 11:43
Neltharion: 超倒楣196F 12/11 11:43
faelone: 5%利息是三小,公家機關拖貨款都沒利息沒法條可治zzz197F 12/11 11:43
cerwvk: 明知有問題   還是宣判,   鬼島的日常啊.  很正常.198F 12/11 11:43
innominate: 你評論一道菜好不好吃也不一定要當廚師199F 12/11 11:44
innominate: 你評論一齣戲爛不爛也不一定要當導演
cerwvk: 是不是有法律人腦羞出來推文?201F 12/11 11:44
zks6699: 如果用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就只賠所佔股份,不會無限上綱202F 12/11 11:45
ken812025: 開大決啦 不爽自己考~203F 12/11 11:45
ken812025: 法官各種完人 真是厲害呀~~
syearth: 法匠:民眾請考上司法官 才能評論司法205F 12/11 11:46
keyman2: 人生半毀QQ206F 12/11 11:47
quixotic: 呂炳宏還是可以跟謝依涵依照內部責任求償啊。只是不一定207F 12/11 11:47
quixotic: 要得回錢而已。他這法條就是把雇主和受僱人視為一體, 讓
lazydeer: 史上最衰小的老闆209F 12/11 11:47
quixotic: 被害人能得到賠償。這條文其實很有智慧, 看一下就知道某210F 12/11 11:47
quixotic: 些噓文的可能沒出過社會吧, 科科。
lazydeer: 加油老闆212F 12/11 11:47
longkiss5566: 垃圾法官213F 12/11 11:48
Atima: 樓上的有出過社會好棒棒呢~~~214F 12/11 11:48
syearth: 鬼島法官無誤  謝依函要是能還得起 還需要奪財害命?215F 12/11 11:49
Atima: 這麼會解釋怎麼不叫國家代墊 國民義務教育失敗養出殺人犯啊216F 12/11 11:49
Atima: 國家先代墊 然後再去跟謝求償不就完美?? 顆顆
zin: 開咖啡店的員工訓練要強調""不可以謀殺顧客""......(筆記)218F 12/11 11:51
cutemouse: 超衰219F 12/11 11:54
Mr0829: 司法共業  呵呵220F 12/11 11:54
sion1993: 幫QQ221F 12/11 11:56
corlachang: 受害者背景是多硬222F 12/11 11:58
jalsonice: 判決書先看看再說好嗎223F 12/11 11:59
okwep: 真的很莫名,甘他什麼事阿224F 12/11 12:02
blackbottle: 法官喔呵呵 智障不少225F 12/11 12:03
okwep: 以後雇用員工要前先切結書不會殺人226F 12/11 12:05
zingy: 只許法官通簽,不許老闆放假。227F 12/11 12:07
homerunball: 鬼島228F 12/11 12:07
ppc: 關老闆屁事...垃圾家屬229F 12/11 12:08
e124973686: 我還滿好奇 有多少老闆知道要建立這些sop? 這就跟車230F 12/11 12:08
j900414: 結果殺人的什麼都不用管…231F 12/11 12:08
MamaImscared: 幹 這樣夜店不就賠到爆232F 12/11 12:09
apolloapollo: 鬼島日常233F 12/11 12:09
mido: 衰到炸掉234F 12/11 12:09
AtsukoErika: 法條本身沒問題 問題在法官235F 12/11 12:10
e124973686: 禍吃應注意而未注意刑責一樣啊 事前沒人知道開車要注236F 12/11 12:11
AtsukoErika: 有計劃的殺人  到底怎麼去防範  員工有心要隱瞞事情237F 12/11 12:11
lturtsamuel: 這三小 我在店裡閉眼也要關切?238F 12/11 12:11
AtsukoErika:   誰會知道啊239F 12/11 12:11
AtsukoErika: 那麥當勞勒  整間店這麼多人  你來跟我說如何防制及
AtsukoErika: 通報
winiS: 三立還敢寫這篇,真不容易242F 12/11 12:12
diabolica: 唉 真鬼島243F 12/11 12:12
pikakami: 今天如果台大員工在台大殺人  台大一樣會賠錢八244F 12/11 12:12
Clash0204: 某人完美示範有罪推定論245F 12/11 12:13
Benbenyale: 老闆加油246F 12/11 12:13
CTUST: 關鍵:選任監督關係188247F 12/11 12:14
colenken: 鬼島法官248F 12/11 12:15
IHD: 衰? 別人都笨蛋耶 怎麼標準又換啦? 自助餐真的是主流啊249F 12/11 12:15
hw1: 那大家都不要罵總統了 你厲害你去選啊 講三小幹話250F 12/11 12:15
IHD: 跑法院而已不是嗎? 王牌吉他啊? 健保蠻多的 還被嗆不爽不要__251F 12/11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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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8-12-11 12:24:46 (台灣)
  12-11 12:24 TW
沒去子,人事時地物...以上5點全部跟咖啡店扯上關係,你負責人說跟他沒關係,這才有鬼....
2樓 時間: 2018-12-11 12:24:52 (台灣)
  12-11 12:24 TW
台鐵局出事情司機倒楣可能被判刑,局長只須下台負責不用任何法律責任...超爽Der
3樓 時間: 2018-12-11 12:47:19 (台灣)
  12-11 12:47 TW
樓上的說法就有點問題,今天咖啡這案,殺人的負刑事責任、老闆負民事責任
而台鐵是司機負刑事責任,公司負民事責任,局長加一條政治責任喔
4樓 時間: 2018-12-11 12:48:10 (台灣)
  12-11 12:48 TW
也就是說賣咖啡的只要錢賠一賠不用下台可以繼續賣 (被拖走
5樓 時間: 2018-12-11 12:57:17 (台灣)
  12-11 12:57 TW
我住附近 謝依涵是店長 老闆把店交給店長 她下藥後 把昏昏沉沉的人扶到約30公尺的紅樹林內用刀刺死 因為潮汐問題 屍體也很難發現 家人那幾天就在旁邊的步道跑步也不知旁邊紅樹連死了兩個人
老闆要負的是監督責任 但我也覺得就一家咖啡店 判賠金額也太高了
6樓 時間: 2018-12-11 13:49:48 (台灣)
  12-11 13:49 TW
爛法官,爛司法。
7樓 時間: 2018-12-11 15:40:15 (台灣)
  12-11 15:40 TW
有夠雖小
8樓 時間: 2018-12-11 15:42:58 (台灣)
  12-11 15:42 TW
500萬...一杯咖啡要賺多少?能賣幾杯咖啡?都不用養其他員工還有家庭?
9樓 時間: 2018-12-11 15:45:43 (台灣)
  12-11 15:45 TW
鬼島就是這樣  很多法條平常根本落實不了  但出事了 抱歉 全部照法規來算
10樓 時間: 2018-12-11 15:50:37 (台灣)
  12-11 15:50 TW
···
中國台北的法官真的都一堆垃圾
11樓 時間: 2018-12-11 16:01:38 (台灣)
  12-11 16:01 TW
惹到檢察官了!哈哈哈哈
12樓 時間: 2018-12-11 16:11:18 (台灣)
  12-11 16:11 TW
爛法官
13樓 時間: 2018-12-11 17:46:15 (台灣)
  12-11 17:46 TW
司改
14樓 時間: 2018-12-11 17:51:18 (台灣)
  12-11 17:51 TW
學別人法律眞衰
15樓 時間: 2018-12-11 18:03:06 (台灣)
  12-11 18:03 TW
誰還敢當老闆
16樓 時間: 2018-12-11 18:48:38 (台灣)
  12-11 18:48 TW
台灣人太有人情味了
17樓 時間: 2018-12-11 20:12:55 (台灣)
  12-11 20:12 TW
···
真的雖
18樓 時間: 2018-12-11 20:29:40 (台灣)
  12-11 20:29 TW
不知道老闆以後會不會說...你只能領22k ,因為你殺人我要賠五百萬..
19樓 時間: 2018-12-11 21:35:13 (台灣)
  12-11 21:35 TW
啊問民進黨台灣英莖啊!
這種叫無所不用其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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