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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07-15 17:15:1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
標題 Re: [新聞] 指考到一半掏錢包「整理發票」…審議結果
時間 Mon Jul 15 16:54:29 2019




就直接規定只能帶 2B 鉛筆,橡皮擦,准考證

要不然鈔票上面也可以寫小抄啊

攜帶其他考試用品抓到直接扣 5 分

這樣就不用吵了


: 有考委認為懲罰學生要有明確條文依據,在違規處理辦法第8條第2項「攜入非應試用品」
: 中有明確指定哪些物品不可帶到座位上,其中並沒有說發票不行,而且發票上也沒有考試
: 相關內容;但有考委認為連空白紙張也不能攜入,發票更應該要扣分。最後現場10位委員
: 進行投票表決,7票不同意扣分、3票同意扣分,最終決定了不扣分處理。(編輯:周羿彣
: )
: https://pse.is/JQETF
指考到一半掏錢包「整理發票」…審議結果出爐!竟然不扣分 | 生活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圖]
108學年度指考已經落幕,大考中心今(15)日針對211件試場違規案件進行審議,其中有一個案非常「離奇」,一名考生在公民與社會科考試期間,拿出錢包整理統一發票,讓試務人員相當傻眼,雖然發票上並無任何記號,但仍引發爭議,考試委員會為了「該不該扣分」進行激烈討論,甚至還罕見動用投票表決,最後作出不扣分決 ...

 
: ▲考生在應試期間拿出錢包整理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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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TB3z77w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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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196: 考者應該是姓蘇察哈爾1F 111.249.4.251 台灣 07/15 16:55
Loire: 5樓掏出包皮整理要扣分嗎2F 27.242.62.233 台灣 07/15 16:56
maniac0630: 阿燦 你會寫自己的名字嗎?3F 110.28.135.230 台灣 07/15 16:56
revise: 昔有恐龍法官 今有恐龍考委4F 60.251.214.226 台灣 07/15 16:56
RRADA: 若我考到一半想瘋狂舔鮑呢?5F 36.231.233.157 台灣 07/15 16:57
tokyoto: 要改成正面表列可攜帶的物品 其他沒寫的6F 118.169.185.181 台灣 07/15 17:02
tokyoto: 通通不行 不然一大堆東西每個都要註明禁
tokyoto: 止哪寫得完
fatslave: 舉輕以明重9F 39.10.134.127 台灣 07/15 17:08
revise: 乾 那我考試帶飛機杯跳蛋進場也行啊10F 60.251.214.226 台灣 07/15 17:10
yingson: 六樓在包皮上刺上破處對象的名字11F 49.217.134.108 台灣 07/15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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