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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5-11 10:34:37
看板 Tech_Job
作者 serenemind (沉)
標題 Re: [討論] 分紅的規則到底合不合理
時間 Tue May 10 20:01:59 2016


離職就領不到分紅,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截至目前為止,大立光有兩個案例。

第一個案例,員工劉小姐被公司資遣,自然沒有達到當初簽訂契約的留任年限,

劉小姐不服,告上法院。法院判決公司敗訴,最後大立光還給劉小姐四百萬元。


第二個案例,員工蔡先生請辭,大立光以其工作未滿兩年,依照簽訂之契約,


不得領取現金分紅兩百多萬及股票分紅兩百多萬。蔡先生告上法院,最後

法院判定此合約違反憲法保障之人民自由工作選擇權,合約無效,因此大立光

必須返還現金及股票分紅。


科技公司要求員工簽訂不平等條約的方式,綁住員工,已經行之有年,員工不反抗,

久而久之積非成是。其實告上法院,以目前的記錄來看,公司敗訴居多,即使合約協議中

已明定留任時間,員工也簽名了,只要法院判定合約不對等,無效,就可取回分紅。

能不能拿回分紅,就看員工願不願意花時間上法院去爭取而已。


※ 引述《meowyih (meowyih)》之銘言:
: ※ 引述《dkskr (殭太公)》之銘言:
: : 最近有朋友要離職了
: : 談到說走了今年就領不到分紅這件事
: : 想一想覺得不太合理
: : 分紅分的是去年賺的
: : 第一次領分紅的時候領到的也是按
: : 去年工作天數的比例
: : 即始他今年離職
: : 去年有貢獻就應該領得到分紅啊
: : 這樣是否合理?
: 資方跟勞方的分界在哪?
: 用責任和風險來說的話,
: 資方要承擔營運風險, 但相對是的非固定的營運利潤,
: 勞方不用承擔營運風險, 而是用勞務換取固定報酬。
: 這點我待過的外商都有做到,
: 不是說外商是公務員領死薪水, 我待了十年外商,
: 底薪當然白紙黑字, 但獎金也是白紙黑字寫在合約上的,
: 獎金的發給也是基於可量化的數字,
: 業務當然是是個人的業績、
: 開發者是該團隊的專案時程和數量,
: 達到甚麼程度會拿到多少錢都是寫死的,
: 最重要的, 那和公司整體賺不賺錢無關,
: 我付出了我的努力,達到了我的績效,公司就該給我報酬,
: 而不是上面賺飽了再分點湯給下面的喝,
: 上面賺不到錢下面請一起分擔營運風險共體時艱,
: 這算甚麼激勵啊? 莫名其妙的文化
: 我在講這種對台灣科技業分紅文化的不以為然時,
: 最常聽到的反駁是
:  "分紅是老闆對員工的感謝,不是甚麼給湯喝或風險分擔"
: 嗯... 這就是所謂台灣濃濃的人情味文化吧?
: 員工怕老闆生意做不下去, 所以有賺再分, 沒賺就算了,
: 我實在是承受不了這種人情味,
: 難怪這麼多年只能待外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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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62881721.A.98C.html
ASUSboy: 這資訊滿有用的   推1F 05/10 20:13
ryanlei: 推2F 05/10 20:18
ferr791012: 推3F 05/10 20:21
FESTUM: 讚4F 05/10 20:22
WenliYang: 推!5F 05/10 20:23
LiLiLaLa7: 怎都是大立光,股王怎可能那麼小氣6F 05/10 20:23
a54965: 靠分紅原來有這麼多7F 05/10 20:28
serenemind: 補上新聞連結 http://tinyurl.com/zqynnnh8F 05/10 20:30
大立光敗訴 離職員工討回400萬分紅 @ 無國界理財、經營管理、股票、基金、期貨Investment論 :: 隨意窩 Xuite日誌 大立光電公司財務部會計專員劉桂芳遭公司資遣,公司以她未依規定任職滿三年的理由,收回她尚未領取的分紅股票,但遭法院判決公司敗訴確定;劉女可取得9,445股股票。 大立光電曾被業界稱為光學三雄,股票一度榮登股王寶座;依據93年起訴時的股價計算,劉女所得股票價值近400萬元。 大立光電每年發給員工分紅配股 ...

 
serenemind: 另一個判決連結 http://tinyurl.com/ja2gqdd9F 05/10 20:32
大立光 離職須棄分紅 判無效 | 蘋果日報
[圖]
【綜合報導】上市公司前股王「大立光電」(3008),要求員工蔡鴻達簽下離職放棄股票紅利的同意書。蔡四年前離職時不滿公司拒給他的十張股票,告上法院,法官認定同意書變相限制員工的工作選擇權,有失公平應無效,昨判決大立光要還蔡二百一十三萬餘元及股票二千一百股。 ...

 
g10: 推10F 05/10 20:52
DaHahn:11F 05/10 21:33
eknbz: 推資訊!12F 05/10 21:45
Rocker5566: 這分紅太狂了吧 大立讚讚讚13F 05/10 21:48
pippyman: 推14F 05/10 21:51
koln: 推15F 05/10 22:06
csii5566: 大立讚讚讚~16F 05/10 22:19
jerry2312: 推17F 05/10 22:25
hongtm: 分紅算是應給薪資?18F 05/10 22:25
csiezero: 重點在於簽約!台灣公司的分紅會簽約嗎?別傻了19F 05/10 22:37
lanus: 推推20F 05/10 22:56
airoha56: 很多公司都是把分紅當久任獎金再發的21F 05/10 23:49
airoha56: 很智障 明明就是去年度賺的錢竟然要綁1年
msn31912:23F 05/11 00:06
Fiendyux: 實用24F 05/11 00:40
greedmoon: 推25F 05/11 00:41
louis123321: 新聞看看就好…26F 05/11 01:05
louis123321: 契約有這麼容易無效就好了…
kissa0924307: 上法院簡單還是賺4百萬簡單 想也知道28F 05/11 02:11
king19880326: 上法院簡單啊, 呵呵.某人真是奴到沒救了29F 05/11 02:11
davild54849: 推30F 05/11 07:49
smallmin1107: 推  自己的福利自己爭31F 05/11 08:09
balius: 推~台灣一堆吃人夠夠的公司32F 05/11 09:05
yudofu: 人家都是錢已經到手,被契約要求收回去,一般當季發的分紅33F 05/11 09:44
yudofu: 如果因為你在開獎前走了就歸零,你最好有內鬼可以為了你舉
yudofu: 證..
louis123321: 起床有空回你一下,第一個案例,劉小姊會贏是因為36F 05/11 09:52
louis123321: 契約的約定;第二個案例蔡先生二審就全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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