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7-11-30 22:06:5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標題 [新聞] 罵阿原肥皂老闆人渣 非謾罵改無罪
時間 Thu Nov 30 10:13:34 2017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罵阿原肥皂老闆人渣 非謾罵改無罪

3.完整新聞內文:

罵阿原肥皂老闆人渣 非謾罵改無罪
2017-11-3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陳姓男子在網路上發文批評「阿原肥皂」負責人江榮原是騙子
、老千、人渣,遭江控告公然侮辱,陳男遭簡易判決拘役50日,上訴後新北地院合議庭認
為,陳男針對阿原肥皂在無照工廠生產商品、貼不實標籤、把橄欖渣油當原料等情事做評
論,所指有據,無情緒性謾罵,改判無罪。



http://img.ltn.com.tw/2017/new/nov/30/images/bigPic/600_164.jpg
[圖]
 
阿原肥皂負責人江榮原。(資料照)

判決指出,陳男去年9月至10月間在論壇上發表10多則文章,文內頻以騙子、老千等語斥
罵江男,其中一篇文章還稱:「如果橄欖渣=橄欖,那麼如果有人說阿原是人渣,阿原應
該很高興!」


法官認評論產品有憑據

新北地院合議庭調查,阿原肥皂金山廠未領有工廠登記證,仍在該處製造肥皂,並在成品
上貼有合格工廠號,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此部分獲緩起訴;阿原肥皂還因原料為橄
欖渣油,非橄欖油,被控詐欺,此案獲不起訴。


合議庭認為,縱使陳男斥罵江男的用語尖酸刻薄,但他是針對工廠登記證、貼不實標籤等
事評論,非直接對江男的人格予以羞辱貶抑;至於「人渣」一文,觀察前後脈絡,是陳男
對「橄欖油渣」一事進行評論,藉以反諷江男,不能僅以出現人渣一詞,就認為有侮辱之
意。


合議庭指出,阿原肥皂是知名手工皂商,廠房是否合法及所用原料與消費者權益相關,屬
可受公評之事,陳男依具體事實發表個人主觀評論,無情緒性謾罵,依法判決無罪,可上
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56147
罵阿原肥皂老闆人渣 非謾罵改無罪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陳姓男子在網路上發文批評「阿原肥皂」負責人江榮原是騙子、老千、人渣,遭江控告公然侮辱,陳男遭簡易判決拘役50日,上訴後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陳男針對阿原肥皂在無照工廠生產商品、貼不實標籤、把橄欖渣油當原料等情事做評論,所指有據,無情緒性謾罵,改判無罪。判決指出,陳男去年9月至10月間在論壇上發表10多 ...

 

5.備註:

恭喜被法院認證。

鴨鴨卡卡以後不用擔心被張順瑋吉了,

只有具體事證可受公評就不算謾罵。

被憲神吉的鄉民可以參考這篇替自己辯護。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196.105
※ 文章代碼(AID): #1Q7sbGd5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2008016.A.9C5.html
serding: 以前看名字一直以為是賣吃的1F 11/30 10:14
arcysaint: 法院認證人渣xDDD2F 11/30 10:14
GalLe5566: 683T3F 11/30 10:14
pp9960: 昨天一堆臉友在吳宗現臉書酸他4F 11/30 10:15
miacp: 這篇都無罪了,被憲神告的穩的啦!5F 11/30 10:15
pp9960: 的人收到開侹通知可以比照無罪嗎6F 11/30 10:16
i7851: 依據事實...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7F 11/30 10:16
Freeven: 依據事實,我罵得是事實不是你個人8F 11/30 10:20
Freeven: 法官英明
Blue6: 那個鄉民形容的很好啊,橄欖油渣=橄欖 那人渣自然就等於人10F 11/30 10:23
Bartleby: 看到橄欖油渣理論快笑死  真貼切11F 11/30 10:25
bake088: 他沒說錯啊 產品那麼貴還要拿次級原料冒充12F 11/30 10:25
princetamaki: 法院認證的人渣XDDDDD13F 11/30 10:29
MDay56: 高調14F 11/30 10:33
serene469: 文青皂,老闆出身廣告業15F 11/30 10:39
gamania10000: 法院強行認證 所指有據16F 11/30 10:41
AMD640: 法院認證 笑死17F 11/30 10:42
scott0002: 笑死18F 11/30 10:44
s8800892000: 看成阿原肥宅人渣19F 11/30 11:04
melissalewis: 吳宗憲;20F 11/30 11:25
xdctjh: 法院認證,嘻嘻21F 11/30 12:06
henry30912: 看成阿原肥宅22F 11/30 12:21
sid300: 為什麼法院跟簡易判決差這麼多  標準是什麼23F 11/30 12:33
revive25: 吳宗憲:24F 11/30 12:39
shrines: 法院認證的人渣25F 11/30 13:22
yayakaka 
yayakaka: 我的推文都是陳述事實,請問是要怎麼告?26F 11/30 19:40
linhsiuwei: 釣到鴨卡惹27F 11/30 20:46

--
※ 看板: K_hot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06 
※ 本文也出現在看板: bake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