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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bake088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6-30 09:41:10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eaver (海狸先生)
標題 [新聞] 連2年違規辦趴 八仙列共同加害人
時間 Tue Jun 30 08:59:38 2015


連2年違規辦趴 八仙列共同加害人
20歲李珮筠 塵爆意外首位罹難者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93754
連2年違規辦趴 八仙列共同加害人 20歲李珮筠 塵爆意外首位罹難者 - 焦點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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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變更用途出租 未申請核准八仙樂園粉塵爆炸釀成巨災,二十歲傷者李珮筠昨天不治,成為首名罹難者。新北市觀光旅遊局查出,除了辦彩色趴的業者是首要禍首,八仙樂園將園內水池抽乾,出租遊樂設施及變更用途,均未事先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同意,而且八仙連續兩年違規,已是「累犯」,觀光局去年不知情,今年會對八仙裁罰五萬元;法界人士強調「要追究八仙的民事責任,絕對沒有問題」! ...

 

〔記者陳韋宗、蔡淑媛、賴筱桐、何玉華、張文川、金仁晧、黃捷/綜合報導〕
八仙樂園粉塵爆炸釀成巨災,二十歲傷者李珮筠昨天不治,成為首名罹難者。
新北市觀光旅遊局查出,除了辦彩色趴的業者是首要禍首,八仙樂園將園內水
池抽乾,出租遊樂設施及變更用途,均未事先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同意,而且
八仙連續兩年違規,已是「累犯」,觀光局去年不知情,今年會對八仙裁罰五
萬元;法界人士強調「要追究八仙的民事責任,絕對沒有問題」!


為協助受害人求償,新北市府也啟動團體訴訟的法律程序準備,市府法制局長
黃怡騰表示,目前已將八仙樂園列為共同加害人求償。

未善盡管理人責任 八仙難卸責
八仙樂園不斷對外強調「只是出租場地」,意圖「切割責任」,新北市觀旅局
與多名法界人士認為,現有規範明定,業者不能以「概不負責」排除故意或重
大過失責任;意即八仙「租借場地」說,無法當成不願面對後續責任的藉口!

依據主辦單位「玩色創意」與八仙樂園的場地租約,「玩色」以九十萬元承租
五天場地,自行負責場地安全等設施,派對的入場券獨立開賣,八仙樂園未抽
成,八仙因此以「單純租借場地」的地主身分自居。


不過,新北市觀旅局表示,依「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八仙樂園發生粉塵爆
炸的泳池,原本是「快樂大堡礁」、「豔陽邁阿密」、「歡樂海岸」等遊樂設
施,八仙樂園抽乾泳池池水辦理彩色派對活動,涉及遊樂設施出租及變更用途
使用並未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同意,已屬違規,且泳池容量六百人,卻擠進約
四千人,八仙也未善盡管理人的責任。


也有法界人士認為,檢方以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傷害罪偵辦全案,目前刑
事責任仍待查,但民事責任上,即使租借合約載明承租者要負完全的安全責任
,但若確定八仙違規在先,承租者未必會知道房東違規,而且也不會因簽下免
責條款就免責


律師張立業說,有太多可以追究八仙樂園民事責任之處,房東不能說出租給房
客,就任憑房客轉租使用,房東仍要注意電線線路、安全動線,「要追究八仙
樂園的民事責任,絕對沒有問題」。


律師賴芳玉則認為,提供場地的房東,仍要達到場地安全的條件,包括人員疏
散逃生、消防車進出路線都要搞清楚,「八仙切割得太早了」。

昨已有傷者死亡,檢警隨即傳訊玩色創意公司負責人呂忠吉、活動現場硬體負
責人邱柏明、特效師廖俊明三人,依業務過失致死罪進行二次筆錄,訊後請回
;呂忠吉被問及有被害人死亡一事,僅簡短回應:「我們不會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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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ng: 逃不掉了吧 我今天就是要辦你還怕沒法辦?1F 06/30 09:00
LegendSun: 猛喔  五萬2F 06/30 09:00
JLink: 千錯萬錯都不會是OO的錯3F 06/30 09:01
ericinttu:   就說八仙無責我再給個推了吧4F 06/30 09:01
DoraGmon: 也是受害者5F 06/30 09:01
xzcb2008 
xzcb2008: 八仙UCCU6F 06/30 09:01
gold97972000: 該修法最高罰款上限了7F 06/30 09:01
pita30: 連兩年讓他辦 政府要不要國賠阿8F 06/30 09:02
kinki999: 這樣八仙真的逃不了責任了~~~這不是純粹借場地問題9F 06/30 09:02
snow3804: 重罰五萬元,以後假如要在罰十幾二十億的就說一罪不兩罰10F 06/30 09:02
hihimen: 讓他辦??八仙又沒申請11F 06/30 09:03
chocoball: 國賠啊國賠啊12F 06/30 09:03
WeAntiTVBS: 重罰五萬哪夠 八仙沒責?說啥傻話13F 06/30 09:03
frank00427: 呂全身器官賣了也賠不起,當然要抓能賠得起的來開鍘14F 06/30 09:03
confri427: 到八仙樂園玩鬼屋囉15F 06/30 09:03
WeAntiTVBS: 外加活動宣傳期間八仙還提供樂園名稱幫業者打16F 06/30 09:04
ahinetn123: 不會逃避 看最後會吐多少出來 zz17F 06/30 09:04
knives: 沒用啦,頂新還不是一樣,重重提起,輕輕放下18F 06/30 09:04
tsh605: 八仙是"危機管理"最佳案例19F 06/30 09:04
mlboy: 記得想玩免錢的那個假義工要一起索賠20F 06/30 09:04
gold97972000: 罰的是不同條拉  開罰的那條最高只能罰5萬21F 06/30 09:04
WeAntiTVBS: 「八仙水陸戰場」實有聯合宣傳之意 這樣想拖勾?難喔22F 06/30 09:04
pita30: 沒申請就讓他辦沒責任喔?23F 06/30 09:05
pita30: 廣告打那麼大最好政府沒人知道 應阻止而未阻止
pita30: 不用建保賠下去也跟國賠差不多了
tsh605: 否認、卸責、止痛、療傷、道歉和認錯26F 06/30 09:07
laechan: 觀光局去年不知情 <= 那觀光局要不要也列共同加害人?????27F 06/30 09:07
stry: 政府的放縱 這之前都在睡啊28F 06/30 09:07
RRQJ: 政府也要負責吧 推給八仙29F 06/30 09:07
hirokofan: 其實就是新北市拿八仙來當替死鬼,這樣新北沒責任了30F 06/30 09:07
pita30:   過32F 06/30 09:08
laechan: 去年的活動youtube有影片,中天有報導,觀光局繼續裝死啊!!33F 06/30 09:09
KGarnett05: 絕對不可能切割的啦,哪有租出去就不關你的事,宣傳上34F 06/30 09:10
Nurvay: 真的很噁心 東拉西扯就是要找替死鬼 這種還一堆人推35F 06/30 09:10
KGarnett05: 也一堆八仙的字眼,參加者可能很多還以為就是八仙辦的36F 06/30 09:10
pita30: 變更用途使用也應該是指長久的 住宅變補習班那種37F 06/30 09:10
KGarnett05: 主辦有問題、八仙有問題、政府也有問題38F 06/30 09:10
martian117: 那政府也有負責任,賠個一億喔!?39F 06/30 09:11
pita30: 這樣百貨公司把騎樓拿來架舞台辦活動算不算變更用途?40F 06/30 09:11
pita30: 法律就是執行的很鬆散 一出事每條都拿出來打你
tn00371115: 連兩年 那去年不提出糾正 是不是可以提國賠.....42F 06/30 09:13
laechan: 只要八仙花錢請最好的律師, 八仙最後一定會沒事43F 06/30 09:13
tn00371115: 馬的又要賠一筆行政訴訟44F 06/30 09:13
qozxcv: 原來是抽乾泳池喔45F 06/30 09:15
corlos: 2.0把八仙拿來當衛生紙囉wwwwwww46F 06/30 09:15
solsol: 這案子八仙絕對跑不掉啦 差別是八仙和負責任帳上錢有多少?47F 06/30 09:19
solsol: 而且政府也很難跑掉  新北應該也跑不掉
EMH: 照這推論可上綱國賠了,全民買單49F 06/30 09:21
EMH: 幾天前沒人認為可國賠,現在風向帶的順利順
oldbear: 重罰5萬51F 06/30 09:26
strive76: 可以這樣隨便拉人當墊背的喔52F 06/30 09:26
pita30: 五月天每年去高雄辦演唱會最好會辦變更使用53F 06/30 09:27
pita30: 變更使用是這樣用的嗎 別鬧了
sturmpionier: 不死人是不會做事的 出事才抓人血祭55F 06/30 09:29
GSCurry: 垃圾政府 重罰5萬元!!!56F 06/30 09:33
iamaligu: 台媒之前也一直報導彩色路跑,可以也列共同加害人嗎?57F 06/30 09:34
mike158: 觀光局也該罰 活動報這麼大 說不知道有辦太瞎了58F 06/30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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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 bake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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