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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chinagogoya
作者 chinagogoya(靜觀棋變)
標題 [轉錄] Re: [新聞] 吳育昇提案修法 死刑應在30天內執行
時間 2015年09月17日 Thu. PM 04:55:14


※ 本文轉錄自 chinagogoya 信箱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illy3321 (雨蒼)
標題 Re: [新聞] 吳育昇提案修法 死刑應在30天內執行
時間 Thu Sep 17 13:14:32 2015


※ 引述《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蘋果
: 吳育昇提案修法 死刑應在30天內執行
: 2015年09月16日21:29
: 立法院昨程序委員會,將立委修法提案都列入本周五院會報告事項,不少國民黨立委提案
: ,都與死刑有關。其中藍委吳育昇提案修《刑事訴訟法》,規定司法行政最高機關(法務
: 部)應於死刑判決確定30日內執行。吳育昇認為,現行法律並未規定死刑執行期限,導致
: 法務部對執行死刑多所稽延,引發社會上對於廢死與反廢死的紛爭,且很多人常認為政府
: 執行死刑,是要平息民怨,反而傷害政府形象,因此提案修法,督促法務部依法行政。
: 藍委張嘉郡提案修《刑法》,隨機殺害無辜之被害人或殺害未滿12歲之人遭處死刑者,不
: 得減刑。另外因聯合國《公民與政治人權公約》規定,非情節最重大犯罪不得拚死,張嘉
: 郡也提案也新增條文規定,明定隨機殺人、殺害未滿12歲之仁、強盜殺人、意圖殘害人群
: 而直接殺害其中一人等行為,都屬於最嚴重犯罪,最高都可判死刑。
: 藍委黃昭順也提案修《刑法》,殺害未滿15歲之人,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藍委蔡正元的《
: 刑法》修正草案版本,則把高鐵、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都比照飛機,影響安全致人於死,
: 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有趣的是,目前立委提案《刑法》修正草案共有145案,其中跟死刑相關的修法,幾乎都
: 是藍委提案,綠委較關心的是選舉賭博、竊聽等人權問題。不具名藍營藍助理解釋,亂世
: 用重典,提案要求執行死刑,代表關心治安問題,能爭取選票,且綠委對死刑多不敢表態
: ,多提跟死刑有關的條文,能凸顯藍委與綠委的不同,尤其選舉到了,提案強調要重判死
: 刑的修正草案,只會越來越多。(何哲欣/台北報導)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50916/693269
吳育昇提案修法 死刑應在30天內執行 | 即時新聞 | 20150916 | 蘋果日報
[圖]
立法院昨程序委員會,將立委修法提案都列入本周五院會報告事項,不少國民黨立委提案,都與死刑有關。其中藍委吳育昇提案修《刑事訴訟法》,規定司法行政最高機關(法務部)應於死刑判決確定30日內執行。吳育昇認為 ...

 
: 5.備註:
: 有點想支持 但看到提案的那些人......


先說結論,吳育昇這次提出的定讞後30日內槍決如果真的修法成功,台
灣未來來不及救援的冤案只會更多,甚至死刑確定後乾脆等死,反正救
都來不及救,被刑求、被法醫錯誤鑑定、證據遺失被判死刑的,就認份
死一死吧。


相信各位鄉民無論你是支持、反對廢除死刑,應該都不會希望台灣有冤
案出現,就算支持死刑,也不會希望死刑誤殺到無辜的人。

目前台灣刑事案件定讞後,特別救濟的手段有兩個。一個是提起再審,
一個是非常上訴。

再審的條件很嚴苛,定義在刑事訴訟法420條裡,大致有以下六點:

1. 證物被偽造、變造。
2. 證嚴、鑑定證明為虛偽。
3. 被告證明被誣告。
4. 判決所憑的法院裁判被變更。
5. 參與判決的法官、檢察官等,職務上犯罪已經被證明,且足以影響
   原判決。
6. 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與先前的證據綜合判斷,認定被告應該受到
   更輕的刑責。

符合以上要點,才能提起再審。

非常上訴定義在刑事訴訟法441條裡面,如果發現該案件的審判違背法
令,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可以提起非常上訴。

流程大致如下:

http://billy3321.github.io/images/criminal_flow/01.jpg
[圖]
 

各位鄉民可以想一想,在死刑定讞的短暫30天內,究竟有沒有機會做到
這些非常救濟?相信非常困難。

小弟整理了幾個台灣曾被判死刑、或已被判死刑,疑似有問題的案件出
來,大家可以想一想,如果吳育昇的死刑定讞30天內槍決如果真的執行,
這些冤案還有沒有重新審理、甚至平反的機會。


蘇建和案

1995年2月9日死刑定讞
2000年5月19日高等法院裁定通過再審聲請

三次非常上訴遭到駁回後,馬英九時任法務部長,曾經拖延簽署槍決令

疑點:
法醫鑑識有問題、遭刑求

目前狀況:
已經平反,無罪確定

相關資料:
https://zh.wikipedia.org/wiki/蘇建和案
蘇建和案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8月22日,辯方律師蘇友辰聲請再審。9月11日,辯方律師聲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要求解釋《懲治盜匪條例》及刑法唯一死刑的規定,是否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生存權,並要求言詞辯論。9月18日,三死刑犯家屬將全案資料集結成書,出版《1995年閏八月台灣司法──吳銘漢夫婦命案及三個死罪冤獄》。10月27日,司法院大法官決議不受理憲法解釋聲請。[19]12月30日,台灣高等法院駁回再審及停止刑罰執行之聲請。[20] ...
 


徐自強案

2000年4月27日死刑定讞
2005年5月26日,非常上訴成功,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疑點:
證據遺失、共同被告遭刑求、曾有法醫做出錯誤鑑識

目前狀況:
無罪判決,未確定

相關資料: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1168822.A.BAE.html
[爆卦] 徐自強案懶人包 - 看板 Gossiping - 批踢踢實業坊
[圖]
[圖]
[圖]

 由於徐自強案終於得到一個無罪判決,所以今天報紙都大幅報導。
 


邱和順案

2011年7月28日死刑定讞

疑點:
遭刑求

目前狀況:
死刑確定,等待槍決中

相關資料: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3860691.A.B6F.html
[爆卦] 編出來的故事-邱和順案 - 看板 Gossiping - 批踢踢實業坊
[圖]
[圖]
[圖]

 今天,有退休員警出來證實,邱和順曾遭到台北市刑大員警的刑求。相信很多 人對邱和順案有點陌生,小弟在此跟大家聊聊邱和順案曾經發生的事。這篇文 章很長,畢竟是歷經數十年的案件,如果您不太習慣閱讀長文,可以存起來慢
 


鄭性澤案

2006年5月25日死刑定讞

疑點:
法醫鑑識有問題、遭刑求

目前狀況:
死刑確定,等待槍決中

相關資料:
http://www.tafi.org.tw/CaseDetail.php?CaseId=1


謝志宏案

2011年5月12日死刑定讞

疑點:
法醫鑑識有問題、遭刑求

目前狀況:
死刑確定,等待槍決中

相關資料:
http://www.tafi.org.tw/CaseDetail.php?CaseId=2


徐偉展案

2011年3月17日死刑定讞

疑點:
法醫鑑識疑似有問題、遭刑求

目前狀況:
死刑確定,等待槍決中

相關資料: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J7ZyA1cm84
第41名死囚!「中山之狼」姊泣訴弟冤枉 - YouTube
中天新聞》台灣第41位死刑犯已確定是「中山之狼」徐偉展,他寫給姐姐的家書也首度曝光,徐偉展的姊姊為弟弟喊冤,她指控徐維展遭警方刑求、強逼寫自白認罪,擔心徐偉展變成江國慶翻版,沒想到最後竟是死刑定讞。 更多完整報導,詳見:

 


從以上大家可以看到,有平反的兩案例,定讞後約需要四到五年時間才
能非常救濟成功。更何況底下還有許多疑似有問題的冤案等著救援,如
果定讞30日內槍決,大概連救濟都沒有時間了。

連重刑化的美國,都規定在「執行前數個月到數年的時間必須預先公告」,
讓救援團體有時間救援,避免冤案。會想出定讞30日內槍決這種主意的
不知道在想什麼。

也就是說,如果各位鄉民哪一天被誣賴、被刑求、證據遺失、法醫亂鑑
定,結果死刑定讞了,就別想救濟了,趕快思考要投胎哪裡比較快。


連冤案都沒研究就出張嘴,偉哉吳育昇。


如果各位鄉民想關心以往的台灣冤案,司改會以前曾出版一本《正義的
陰影》,已經電子化完成,大家可以參考。不過裡面資料比較舊,可能
還有許多需要更新。

https://www.gitbook.com/book/jrf-tw/shadow_of_justice/details
正義的陰影 - GitBook
[圖]
這是司法改革基金會近年來承接個案的集結記錄,每一個故事背後都有無盡的辛酸與血淚,他們之中有些人鬱鬱終生,有些人則已經永遠離開了我們。他們共同的質問都是:「為什麼被冤枉的是我?」藉由這些真實的故事,對台灣司法提出最深沉的控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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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99.130.13
※ 文章代碼(AID): #1L-amyvZ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2466876.A.E63.html
cattgirl: 通姦要不要30日內槍決1F 09/17 13:15
jma306: 以前的判死機率跟現在不同  現代證據檢視很嚴格2F 09/17 13:17

現在司法檢視的確嚴格一些,但不代表沒有疏漏。該做的不是說「我們
不會犯錯」,而是從制度上管理錯誤的發生。

讓冤案被救援的機會多一點,殺錯人的機會就少一點,這一定是相對的。

kairi5217: 推一個3F 09/17 13:17
sthermit: 期待有人整理犯罪再出去,繼續殺人的案子4F 09/17 13:18

死刑定讞不執行也是關著啊,不會把人放出去。

kurtsgm: 推...雖然說拖個好幾年太扯 不過30天也太短了吧5F 09/17 13:19
wgst88w: 既然他要這樣提案,那就附帶法條由他去執行槍決好了,他6F 09/17 13:20
Jameshunter: 這人根本豬隊友...7F 09/17 13:20
Peaks3000: 現在司法程序跑到執行死刑最快好像要3年..8F 09/17 13:21
wgst88w: 要是不要,就叫他閉嘴啦!9F 09/17 13:21
cpc21478: 這樣一些國民黨討厭的政治犯被判死刑 30天就掰掰了10F 09/17 13:21
Sturmvogel: 通姦30天內斷老二如何?11F 09/17 13:21
terry1020: 說現代證據檢視很嚴格的,說說看特偵組偽證是怎回事?12F 09/17 13:22
james732: 求求新北第一選區的不要讓他連任啊……13F 09/17 13:22
ians20025: 30天內真的很可怕...一旦判決完根本沒機會翻案14F 09/17 13:23
terry1020: 一堆作奸犯科的不是住帝寶就是領高薪...根本沒說服力15F 09/17 13:23
hikaru77613: 改半年是否可以?16F 09/17 13:24

我個人比較認同美國「提前預告執行死刑」的作法。

另外,就之前蘇建和、徐自強案的案例來看,以台灣目前司法,恐怕五年以上
還比較救的到人。在這五年間,就是再審、提起非常上訴不斷被駁回的狀況...

目前台灣最高法院對冤案仍然十分保守。鄭性澤與邱和順最近才被駁回而已...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828/679621/
【更新】鄭性澤殺警判死 顏大和提非常上訴遭駁 | 即時新聞 | 20150828 | 蘋果日報
[圖]
(更新:新增冤獄平反協會回應)被控13年前犯下台中十三姨KTV殺警案的死囚鄭性澤,去年向最高檢察署第23次請求提起非常上訴,當時甫就任的最高檢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本案審理可能有調查未詳盡的違法之處,去年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707/642961
【更新】替死囚爭再審 退休警:邱和順曾遭狠踹 | 即時新聞 | 20150707 | 蘋果日報
[圖]
(更新:增加影片)  20多年前渉犯學童陸正綁架撕票案及女業務員柯洪玉蘭命案的邱和順,4年前被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但民間司改會認為邱當年曾被警方刑求逼供,是被冤枉的,上月9日為邱 ...

 

rayonwu: 支持通姦罪30天內斷老二17F 09/17 13:24
edison: 所以這是廢死條例.沒有法官會願意判死刑18F 09/17 13:26
Kinght: 無慾笙的嘴是用來____的19F 09/17 13:26
auron4041: 30天很好啊 總比在裡面養個三十年好多了20F 09/17 13:36
auron4041: 鄭捷的案子多久了?  啊該死的還要拖多久才能死?

嚴格說起來,其實一個受刑人,納稅人出的錢不多,他們要在監獄裡的工廠工
作養活自己,連衛生紙都要自己花錢買。

http://prisonreform2012.blogspot.tw/2013/04/22kk.html

linceass: 30天有點短是真的 一年內執行比較好22F 09/17 13:38
linceass: 該死的還是要死 不能多活十幾年

如果台灣的司法夠嚴謹、調查證據夠仔細,對再審、非常上訴也仔細審查,我
不反對你的說法。

不過現況....唉。

balius: 除此之外司法體系人員的評鑑是否也需要改善?如果我工作做24F 09/17 13:40
oscar2004: 台灣太多不懂法的立法委員了 都只想選票顧民意 唉25F 09/17 13:43
glacialfire: 30天是真的太短了 1年差不多 如果提起再審或上訴26F 09/17 13:44
glacialfire: 然後還維持死刑的話 那時間再重新計算
※ 編輯: billy3321 (118.99.130.13), 09/17/2015 13:47:59
twtwtw: 真的是無腦闌尾28F 09/17 13:51
rockiey: 乾脆判完,由wego現場馬上行刑吧!29F 09/17 13:56
Kyo5566: 人民不相信司法但只要是殺人犯的案就可以相信30F 09/17 14:24
luke7212: 30天實在是太誇張31F 09/17 14:53
corlos: 去wego外遇30天內要執行死刑32F 09/17 15:03
t0kyohot: wego33F 09/17 15:26
sinohara: 那吳育昇通姦被判死刑要三十天內槍斃34F 09/17 15:29
sinohara: 保證讓吳育昇嚇到連洨都噴出來
iamcute: 我支持死刑 但反對30天內執行36F 09/17 15:31
se2422: 又一個草包 KMT怎麼都這咖阿 那通姦罪呢?37F 09/17 15:31
Tass: 推38F 09/17 15:33
peter080845: 通姦30日內切屌?39F 09/17 15:37
blaketitle: 會講這種話的大概不知道在台灣要判死刑有多難= =40F 09/17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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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hinagogoya  時間: 2015-09-17 16:55:14  來自: 60-250-30-118.HINET-IP.hinet.net
※ 看板: chinagogoya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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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5-09-17 17:11:42 (台灣)
  09-17 17:11 TW
今非昔比,現在刑事鑑定跟以前差很多,準確度更高,刑求也不太可能會出現了。所以不用想太多,會有什們冤獄。但是要擔心恐龍法官就對了。
2樓 時間: 2015-09-17 17:24:57 (台灣)
  09-17 17:24 TW
其實也還好,有任何重要資訊就要蒐集起來,有些東西很容易受到煽動,明確的資訊才有辦法明辨是非的能力。還有就是再怎樣先進的司法科學辦案,也有很大的機會冤案不能立刻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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