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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8-05-10 19:06:3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ptt987654321 (獨孤求桶po遍廢文只求1桶)
標題 Re: [新聞] 遭諷「不值3萬元」 側奶妹動怒告30網友
時間 Thu May 10 17:15:24 2018


: 遭諷「不值3萬元」 側奶妹動怒告30網友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510/1351281/
遭諷「不值3萬元」 側奶妹動怒告30網友 | 蘋果日報
[圖]
(更新:新增影片)側奶妹提告惹,對象是30名網友。陳女今日下午由男友陪同至台中市刑大報案,怒告對她做人身攻擊的霸凌留言的30名網友公然侮辱罪... ...

 

: 推 berserk: 美醜也告不了啊  個人主觀認定 你要說金城武醜也行


告都可以告
起不起訴看檢察官
就算起訴了
判不判刑看法官
反正被告就流程要跑就對了

而提告的人,沒損失,什麼損失都沒有

支持大提告時代啊
這樣妨害名譽刑法除罪化才有可能推動

我朋友兩個字 "無聊" 被告
另一個 "難吃" 被告

雖然最後都不起訴,但是跑流程就夠累,且中間擔心害怕一直來問,一直GOOGLE相關資訊
還問要不要和解算了

不過警察也是抓君子不抓小人
假帳號的就不會去查了,例如FB
真帳號的就活該倒楣了,不過PTT號稱不會給資料就是了,但還是有其他方法查
鄉民會的人肉,警察都會
還有雖說通保法啥3年以下不能查IP,但有很多眉角就是惹......
還是有方法就對了,看要不要用
所以怕的人VPN還是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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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106.212
※ 文章代碼(AID): #1Qz0skJg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25943726.A.4EA.html
※ 編輯: ptt987654321 (36.230.106.212), 05/10/2018 17:16:22
※ 編輯: ptt987654321 (36.230.106.212), 05/10/2018 17:16:37
wolver: 沒錯啊 告是一回事 輸贏又是另外一回事了1F 05/10 17:16
是的,反正提告人輸了也沒損失,讓對方跑來跑去,擔心受怕就夠了
不過也是有缺點,就是原告和被告都會互相知道對方是誰,聯絡方式
※ 編輯: ptt987654321 (36.230.106.212), 05/10/2018 17:17:51
lovedenmark: 我說翻譯社稿費太低也被告過..2F 05/10 17:16
baiya: 反正先告人又不用花啥錢3F 05/10 17:17
Kingofknife: 告 都告 如果30個都沒成反吃30份誣告會怎麼樣4F 05/10 17:17
誣告超級難成立,你去研究就知道,我這邊不講了,很長
反正超難成立,幾乎是要捏造事實才會成立了
我舉例,假設A告B,說B罵他醜,而B確實有說
但B只是表達他的心得,因此檢察官不起訴,這樣就沒誣告
因為B確實有說過醜,真有這件事
那如果是A告B說,B罵他醜,可是B根本沒說過
那這樣才會誣告
※ 編輯: ptt987654321 (36.230.106.212), 05/10/2018 17:18:42
pttworld: 宅男二字也可以告,五樓小心了5F 05/10 17:18
dyingpete: 有呀八卦好幾個都用VPN還很驕傲6F 05/10 17:18
wwvvkai: 每日一告 有益健康 別忽視自己權益 資源很充沛的7F 05/10 17:18
※ 編輯: ptt987654321 (36.230.106.212), 05/10/2018 17:21:03
Kingofknife: 不成立也不會怎樣啊 反正來互相傷害一起跑法院啊8F 05/10 17:20
Kingofknife: 你的意思不就這樣?大家都來浪費資源r
對喔,這邊就有趣了,誣告他人誣告會不會怎樣啊?有沒有高手知道的
然後對方再誣告回來,生生不息
baiya: 再臉書按一顆星就有可能被告了10F 05/10 17:20
heatlion: 你朋友心臟也太小11F 05/10 17:22
絕大多數人收到警察的筆錄通知就開始在怕了
jim12441: 公然侮辱早就該除罪了,民事訴訟的話告訴人要自負成本,12F 05/10 17:22
jim12441: 不用像現在這樣丟給檢察官就射後不理
※ 編輯: ptt987654321 (36.230.106.212), 05/10/2018 17:23:55
x6urvery: 我個人感想不要閒到沒事做跑去別人FB鬧就好14F 05/10 17:23
deii: 難友帶口罩15F 05/10 17:23
Kingofknife: 有個資的地方還敢亂嘴就自己問題了LOL16F 05/10 17:23
heatlion: 你朋友被告是直接上地方法院  還是途中有去跑調解?17F 05/10 17:24
先筆錄,後來偵查庭,再一次偵查庭,然後就不起訴惹
他沒有調解,就有通知就去
※ 編輯: ptt987654321 (36.230.106.212), 05/10/2018 17:25:27
Kingofknife: 我只有在當兵時同梯是某版版主常常放假跑法院18F 05/10 17:26
ChicagoFire: fb不要用本名真照 就可以嘴砲了19F 05/10 17:26
所以我說抓君子不抓小人
Kingofknife: 當時連我也想去亂嘴給人吉了QQ20F 05/10 17:26
對喔,公假一定要給
※ 編輯: ptt987654321 (36.230.106.212), 05/10/2018 17:32:27
heatlion: 技術性請假w21F 05/10 17:32
walhalla: 上Ptt用跳板這不是常識嗎?22F 05/10 17:34
如果我只上PTT,我會用跳板,但還要做其他事情,跳板會變慢啊......
也是有其他方法啦,網頁類型的VPN也是有
※ 編輯: ptt987654321 (36.230.106.212), 05/10/2018 17:37:51
heatlion: 沒法律知識的年輕人  聽到被告就縮了  出社會的中老年人23F 05/10 17:37
heatlion: 都嘛不鳥你  他知道你要跑流程很麻煩  就算跑完也不一定
heatlion: 告得成
但也有很多老人認為,會被告就是本身有問題,所以要趕快和解
很多年輕人被告之後回家哭哭問家人,家人給這種解答的還真不少
※ 編輯: ptt987654321 (36.230.106.212), 05/10/2018 17:41:12
rapnose: 怕。26F 05/10 17:52
Arashi0731: 有的人告了是要拿對方的地址,告不贏也沒差27F 05/10 17:52
shyshyan: 誣告不可能成立啦 除非她告到一個沒有留言的人28F 05/10 18:26
redbeanbread: 中華電信超好查29F 05/10 18:27
shyshyan: 誣告是你沒做這事情 他卻說你有 這樣才能反告誣告30F 05/10 18:27
zbali:  http://disp.cc/b/18-aBtK (熱褲辣妹在對街買飲料 - ott板31F 05/10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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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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