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標題 Re: [問卦] 一例一修明明就很合理時間 Wed Jun 29 09:02:21 2016
※ 引述《freeclouds (創造自己新的人生)》之銘言:
: 其實好像好多人根本分不清楚 放假在勞基法是什麼回事
: 休息日 其實不是一種 休假的概念
: 休息日 只是因為這天原本不是雇主預定的出勤日 所以讓你在家待命而已
: 在勞基法裡面 假日就兩種
: 例假日 跟 休假日
: 例假日 就是勞基法第36條的規定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 休假日 就是勞基法第37條的國定假日 跟 第38條的特別休假
: 休假日因為勞基法第39條的規定
: 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所以是可以經勞工同意後上班
: 但是雇主不能強求 如果雇主硬要你出勤
: 就要依勞基法第40條規定的情形
: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
: 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
: 於事後補假休息。
: 那休息日呢 基本上 就是比照一般出勤日的規定而已 老闆要你來你就要來
: 只是要給你延長工時的加班費而已
: 所以你說一例一休是周休二日?! 根本唬爛 休息日主動權就是老闆的
: 說好聽說 休息日必須徵得勞工同意 但是草案裡面根本沒提到如果勞工沒同意的時候
: 雇主硬要你去的時候要怎麼處理 變成立法漏洞 其實就是開放給雇主使用而已
: 簡單來講 例假日 休假日 是 勞工的 休息日 是 雇主的
: 有人講說 如果規定一周兩例 這樣雇主會把 假日加班地下化 不給你加班費
: 那就好笑了 會這樣搞的雇主 難道 訂成一休一例 他就會願意付給你加班費XD?!
: 其實搞一個一例一休真的很腦殘 在立法上又很難合於體系 還不如就是給兩例
: 在第40條規定訂彈性條款就好 但是 "薪資加倍 跟 補休"不能拿掉
: 今天根本變態就是 有些雇主就是在搞常態性加班 所以他們不能接受真的周休二日
: 為什麼會有常態性加班 就是因為 縮減人力的原因 所以現在加班費加上去它們也會唉的
: 全面落實周休二日的原因 不是要幫勞工加薪 而是要避免勞工過勞 所以一堆腦殘立委
: 跟你講甚麼 一例一休 多好 可以讓勞工賺更多 狗屎 如果你說給薪資加倍 還要擇期
: 補休我就相信你說可以賺勞工賺更多 一例一休根本本末倒置了原本要推全面周休二日
: 的立法意旨.....
手動置底。
DPP真的是會很打文字仗的政黨。
這在以前是好事,因為他們當時在野,才能制衡KMT這個廢物。
但不代表DPP上台後,選民也要放著他們升級成KMT2.0。
尤其KMT這個廢物即使下野也起不到制衡的力量。
現在風聲四起,一堆人連例假>>休息日都不懂。
以為例假就不能上班?
好笑哩。如果例假強制不能上班的話,
那為什麼勞基法還要規定例假要給兩倍薪+事後補假?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第 40 條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
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
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
關核備。
這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勞基法的例假就是加班費跟補假兩個都要給~!!
勞基法的例假就是加班費跟補假兩個都要給~!!
勞基法的例假就是加班費跟補假兩個都要給~!!
只是例假依法得事後追認,顧主賴帳,勞工局事後得查,
就像勞動節如果老闆不放你假,叫你來加班又不給雙倍薪的話,
那去投訴,勞檢一定得查。
不像休息日一樣,勞檢不用來查,因為老闆可以說是勞資雙方合意。
結果一堆人在帶風向說例假就不能加班,修法後休息日會比例假好?
所以一例一休好棒棒!
棒個大頭鬼啦,這麼好的話,那修成一周兩休息日給你要不要?
然後DPP立委還一直強調休息日有提高加班費,
會增加顧主成本,不會讓他們任意想讓人加班。
靠~這就表示他們也知道台灣慣老闆愛強迫加班的事實一直存在,
所以才想要用這招以價制量。但這根本就是制標不制本好嗎?
先別提七大工商團體協商就直接打臉說休息日提高加班費免想的事了。
要制止不良企業違法效應的最好方法,應該是加強勞檢、提高罰金吧?
加強勞檢、提高罰金!!
加強勞檢、提高罰金!!
加強勞檢、提高罰金!!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而且罰金是要高到他們會怕,然後要提供高額檢舉獎金,
且保障檢舉勞工私隱,勞工才會敢檢舉。
這才是制本的方法。
結果咧?DPP除了林淑芬有一直在強調要加強勞檢,提高罰則,
慣企業才會怕外。其它根本就是嘴巴惦惦,一個屁都不敢放一聲。
不是很挺華航嗎?不是很挺勞工嗎?
黨內不是一堆大砲最愛開砲,最愛嗆的嗎?
怎麼某大企業放話說工程師加班不給加班費,勞動局也只能依法
重罰2萬?
哈哈2萬哈哈?
他們老闆晚上開宴會的零頭都不只2萬了。
你說他們會怕?
一直強調修一例一休說要落實週休二日?而且會配套讓老闆不敢亂來?
那就表示你們也知道這修下去,老闆一定會想辦法亂來啊。
結果咧?有提到要加強勞檢,有提到要修法提高罰金嗎?
完全沒有~!!!
重覆一次,完全沒有~!!!!
這樣要叫人民怎麼信賴他們的修法是真的為人民好?
而不是大開勞工後門給資方肛爽爽?
==
補充: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第 40 條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
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
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
關核備。
還在帶風向說例假除了天災地變不能上班喔?
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這條開這麼大,
是沒看到喔?
旺季趕出貨缺人算不算突發事項?老闆認為有繼續工作之必要,
一樣可以叫你例假來上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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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問卦] 一例一修明明就很合理
06-29 09:02 shinbird.
推 g8330330: 說例假不能上班的 真的沒出社會吧1F 06/29 09:03
噓 gogobar: 還是大家都去考華航跟國營/公務員好了,幹
現在去什麼福利都有了2F 06/29 09:04
推 Mercuryben: 就明知故犯 先把配套生出來 不然就加強勞檢跟罰則4F 06/29 09:05
推 leterg: Dpp可是我們全國勞工的大後盾呢!5F 06/29 09:05
→ Mercuryben: 再明顯不過的點 就放著 去推個人人喊打的 也真不簡單6F 06/29 09:05
→ leterg: 就是一種沒有勞工那有公司的概念8F 06/29 09:06
推 yukaiw: 總算有腦袋比較清楚的了9F 06/29 09:06
推 alowkey: 例假各方面都比較好,政府說替勞工著想?太可笑10F 06/29 09:06
→ leterg: 說錯,那是共產,沒有公司那有勞工12F 06/29 09:07
推 taikonkimo: 提高罰則這條 從來沒有列入過啥優先法案 好像對dpp來說 這一點都不重要 立委可不是上來一個月喔13F 06/29 09:07
推 anewone: 先看一下勞基法40條好嗎?例假只有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可以15F 06/29 09:08
推 op111925: 咦?可是現在公務員例假加班,補休跟加班費只能擇一,16F 06/29 09:08
你是勞工還是公務員?這篇是在討論勞工,你硬要拉公務員下水?
再說公務員單位那麼多?你不說是那個單位的,我怎麼知道詳細情況是如何?
像監所管理員是作一休一而且執大夜有額外加給(等於加班費)怎麼說?
→ anewone: 要求員工上班,沒有上述前提,勞工自願加班也不行!加給17F 06/29 09:08
※ 編輯: shinbird (59.125.46.247), 06/29/2016 09:10:31
→ anewone: 一日工資跟補休是滿足例假出勤條件後,要給予勞工的補償措施,先搞清楚「例假出勤的前提」和「例假出勤後的補償」,好嗎?18F 06/29 09:08
→ taikonkimo: 現在也在修勞基法阿 覺得有必要 可以連40條都修不行嗎21F 06/29 09:09
→ op111925: 而且加班費也沒有甚麼1.33倍,公務員根本比勞工還慘嘛22F 06/29 09:09
→ taikonkimo: 現在不就在要修勞基法 40條是憲法層級不能修嗎23F 06/29 09:10
推 shauhon: 你說對了,我給你推24F 06/29 09:10
→ taikonkimo: 例假事後要補假 可以放寬加班 但事後一定要補阿
然後怕過勞 就規定連幾一定要放阿 這不能修嗎25F 06/29 09:11
推 g8330330: 法規的意思是例假不能被吃掉 沒看過一堆輪班排休的月27F 06/29 09:13
推 bernicellu: 很不錯,原po突破盲腸了,dpp就是要玩文字遊戲,凹勞工工28F 06/29 09:13
推 danorken: 現在勞基法是一倍薪+補假吧 因為本身薪資已經一倍
再加一倍 稱為加倍 不是嗎30F 06/29 09:13
→ bernicellu: 時,這黨壞起來比kmt可怕,因為kmt餐位素養慣了,不動腦32F 06/29 09:14
→ g8330330: 公務員週六日例假出勤能補休補錢 勞工只有一天唷33F 06/29 09:14
→ bernicellu: dpp是一路靠鬥爭和民粹打下的天下,SO....
只是前幾天和一個剛從對岸回來的朋友聊天,他說共產黨34F 06/29 09:15
推 taikonkimo: 放寬例假 但事後強制一定要補假 這樣趕急單時 勞工拚36F 06/29 09:16
→ bernicellu: 問題一大堆,但對勞工不錯,因為,他們知道是工農替他們37F 06/29 09:17
→ taikonkimo: 一個多星期 還可以有期待有薪休假快一個星期 這樣不是38F 06/29 09:17
噓 audic: 例假日要上班,除非天災地變...不然是不能上班的39F 06/29 09:17
第 40 條
因天災、事變或
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
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
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
關核備。
還在只有天災地變啊?
沒看到這條『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的但書這麼大開給老闆玩了??
DPP立委避重就輕唬你,你也信?
→ audic: 自己去算一下,休息日上班是將近2.5倍薪水,不要誤導了44F 06/29 09:18
→ taikonkimo: 40條例假日的規定 現在不是在修勞基法了 不能修嗎45F 06/29 09:18
※ 編輯: shinbird (59.125.46.247), 06/29/2016 09:23:12
→ taikonkimo: 目前被資方打槍的那個 也只是休息日比照一般日啦48F 06/29 09:19
推 g8330330: 周休二日就是要讓被資方凹得要死的勞方 不要只是月休4日49F 06/29 09:19
→ audic: 妳不想拿,可以不要上班,有人想拿,不要預設前提老闆違法50F 06/29 09:19
你以為修成例假就拿不到?
叫人不要預設立場?那怎麼就先預設立場成老闆例假不敢叫人上班?
推 smile053: 推!沒人查 就算例假加班到死 也沒人管51F 06/29 09:20
推 wmtsung: 推這篇,什麼例假不能加班根本鬼扯53F 06/29 09:20
推 hamasakiayu: 將近2.5哩XDDDD,休息日月薪就內含了,哪來2.5?54F 06/29 09:20
推 smile053: 現在就是一堆慣老闆都在鑽漏洞 現在弄個一例一休就是讓慣老闆更大的灰色地帶能遊走55F 06/29 09:22
→ ARTORIA: 原本就有1了...是1.5倍薪水57F 06/29 09:22
推 bernicellu: 反正,dpp這樣胡搞下去,只是替時力和kmt拉票而已58F 06/29 09:22
→ ARTORIA: 簡單講比以前多半天而已...59F 06/29 09:22
→ bernicellu: 也拉抬其他政黨和勞工團體的聲勢,dpp忘了台灣是民主國60F 06/29 09:23
推 anewone: 問題就是例假不能隨便放寬啊,一放寬連七休一都沒有,在61F 06/29 09:23
※ 編輯: shinbird (59.125.46.247), 06/29/2016 09:24:51
→ wmtsung: 趕出貨時六日都來上班的情況比比皆是,說啥例假不能加班真是科科63F 06/29 09:24
→ bernicellu: dpp當綠色甘蔗,因為顏色對,都能執政下去,硬要亂搞..65F 06/29 09:24
推 winiS: 罰他個欠給的加班費*2就會怕了66F 06/29 09:25
※ 編輯: shinbird (59.125.46.247), 06/29/2016 09:27:46
推 taikonkimo: 怕放寬會怎樣的 就下個連幾天必放一天 不可任何理由加68F 06/29 09:25
→ bernicellu: 哈欠,dpp加油,要敗票,快敗不噓,不知死活69F 06/29 09:25
→ taikonkimo: 阿 這法條會很困難嗎 也順便解決連12的問題啊72F 06/29 09:26
噓 delica: 勞基法的例假就是加班費跟補假兩個都要給??? ?????73F 06/29 09:27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第 40 條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
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
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
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
關核備。
法條看不懂嗎?標重點給你了
※ 編輯: shinbird (59.125.46.247), 06/29/2016 09:29:09
→ audic: 時薪族週六不工作本來就沒錢,現在做八小時等於拿20小時薪水,做兩小時等於半天,四小時等於全天..還算合理,若我是老闆就叫你放假,重點配套罰則和勞檢要落實74F 06/29 09:28
時薪族被砍了七天上班可以拿雙倍時薪的假,叫好事?
推 bernicellu: dpp那麼快速的背棄投票給它們的勞工和草民,只能說,想78F 06/29 09:28
推 nanozako: 推 不要預設老闆違法?問題老闆現在就是在違法啊 跳針?79F 06/29 09:29
→ bernicellu: 來想去,可能真的是被錢沖昏頭了,金主大老有錢..80F 06/29 09:29
※ 編輯: shinbird (59.125.46.247), 06/29/2016 09:30:41
→ audic: 園區上班除了非法責任制,那個沒週休二日81F 06/29 09:29
但園區上班本來是有放那七天假喔。
還有你倒底是想討論月薪還是時薪啦?
※ 編輯: shinbird (59.125.46.247), 06/29/2016 09:31:52
→ ARTORIA: 光"突發事件" 就可以有一堆定義了 還在例假不能加班82F 06/29 09:31
推 bernicellu: 那年金改革又動到軍公教,要他們含淚投dpp,少做夢83F 06/29 09:32
推 gay7788: 黨工坐在電腦前吹冷氣就有錢領,難怪會想多上班84F 06/29 09:33
→ bernicellu: dpp得罪勞工,得罪鐵票,得罪軍公教,自以為聰明,公主病真的不知死活..講第三次85F 06/29 09:33
→ audic: 勞工局檢舉很方便,也有保護檢舉人個資,有違法趕快檢舉好嗎?目前我檢舉的至少都有來87F 06/29 09:34
有來?罰多少?那幾間公司可以報一下嗎?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97821
〈南部〉勞檢員查違規 竟把檢舉人說溜嘴 - 地方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市府劉姓勞檢員去年接獲檢舉,前往小港區某造紙工廠查核違反勞基法時,竟把檢舉人的名字說出口。檢舉人事後得知此事向廉政署舉報劉男涉及瀆職罪,檢方偵查後,認為劉男不是故意要洩漏檢舉人姓名給公司知悉,偵結後處分不起訴。檢方指出,去年五月間,民眾向高市府勞檢處具名檢舉,指稱小港區某造紙工廠未經員工同意,擅自把 ...
〈南部〉勞檢員查違規 竟把檢舉人說溜嘴
推 Argos: 就是要壓榨人民89F 06/29 09:34
→ bernicellu: 要改革軍公教年金,dpp自己要夠清廉,行得正
否則軍公教會想,你dpp那麼爛,亂搞內線,憑啥拿偶們老本91F 06/29 09:34
※ 編輯: shinbird (59.125.46.247), 06/29/2016 09:37:06
推 anewone: 拜託不要亂解釋突發事件,那不是老闆說了算,讓員工例假出勤還要在24小時內報主管機關核備!當然有人又要說勞動局都是資方打手,我也沒辦法了。95F 06/29 09:36
所以四十條比較嚴啊。但是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
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
於事後補假休息。
前項停止勞工假期,
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
關核備。
公司加班趕出貨,不趕出貨開天窗會損失幾千萬,不算突發事件?
詳述理由通常都不會不給過
→ bernicellu: 統治不是那麼簡單,特別是資訊發達的民主社會..98F 06/29 09:37
※ 編輯: shinbird (59.125.46.247), 06/29/2016 09:39:39
推 nopeace: 竟然有推文說罰2萬很多XDDDDDDDDD,這奴性真是不可思議257F 06/29 21:46
推 iamten: 高調~~258F 06/29 22:40
噓 Vac: 我們國家的選舉制度不就是在選皇帝嗎259F 06/29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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