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ultmisia (魔女)標題 [爆卦] 被離職的保障法時間 Wed Jan 10 08:55:56 2018
http://blog.mixflavor.com/2017/12/you-are-fired.html?m=1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7070227003009&id=78169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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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富圖文版:
http://blog.mixflavor.com/2017/12/you-are-fired.html
1. 絕對不要答應公司的無理要求,不照勞基法遣散就免談!如果公司態度很強硬的話你
要覺得開心,因為你可以準備好好修理對方了!
2. 想辦法套出公司逼你自己離職的關鍵語句,對話截圖或直接錄音都可以,如:你不離
職的話就讓你在業界名聲很難聽、讓你死得很難看……等。(只要自己是對話方其中之一
就可以不必告知對方直接偷錄,不算妨害秘密。)
3. 假設公司說你不自己離職就要直接放你無薪假的話,你要更覺得開心,因為公司又違
法了!無薪假一定要雙方合意才能放,而且就算放無薪假,公司還是要每個月付給你2200
0(2018年起的基本工資)和勞健保,躺著也有錢拿,還可以去兼職,搞不好賺得比本來
多
無薪假是名詞本身有問題,無薪假的規定是指減少工作量,減到至少要給基本工資的程度
,其實不是無薪,是減工作亦減薪。
所以的確最少要給基本工資,而且勞健保級距不因此減少。
4. 有的公司會用莫名其妙的名目想叫你自己繳在公司服務期間的勞健保,絕對不要同意
,因為那本來就是公司該繳的。
5. 開始計算到底公司欠你多少假、多少錢,記得算每日平均工資是多少,因為還有一條
「從公司不讓你上班開始一直到開勞資爭議調解會議期間的薪水」也是屬於你的。
6. 到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節,只要證據充足的話勞工局絕對會站在你這邊的,而且勞
工局基本上會比較採信勞工的說法而不是公司(資方)的說法。
7. 寄「存證信函」到公司,內容大致上為:本人OOO於民國OOO年OO月OO日被OOOOOOOOOO
公司負責人OOO要求自請離職、亦無法進公司辦公室正常執行工作業務,故本人已向OO市
政府勞動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依民法234條規定債權人對於已提出之給付,拒絕受
領或不能受領者,自提出時起,負遲延責任。同法第487條前段規定僱用人受領勞務遲延
者,受僱人無補服勞務之義務,仍得請求報酬。台端之行為已構成受領遲延,茲催告台端
於雙方約定上班日履行受領義務,否則自行負擔遲延責任。
8. 存證信函真的很重要,因為要避免公司用「曠職」的理由把你解決掉(也就是說誣賴
你是自己不來公司上班的,公司找不到人只好用曠職把你解僱囉)。
9. 等著勞動局通知勞資爭議調解會議,調解當天請務必把所有可以印的證據都印出來準
備好,錄音檔也帶著。另外當天禁止錄音,勞動局的人通常會提醒你。
10. 開會當天要立場堅定,只要是公司欠你的就一定要拿回來,年終、遣散費、非自願離
職證明(這個最重要,不然你無法申請失業補助)都一定要拿到,因為公司的不守法害你
還要忙這些有的沒的,你根本不該寬容。
以上,在2017年的最後一天祝大家都能遇到好公司、好老闆!
(
補充:
存證信函產生器?
https://lalg.herokuapp.com/
這些的確都是常識,但多補充幾點:
1.公司給的任何文件你都不要簽,而且至少都可以「拿回家去」,因為依法你本來就有審
閱期,而且絕對有權利拿去跟別人討論,不讓你拿回去本身也是公司違法,就盡量讓公司
有更多違法事證吧!
2.文件不要簽還有一點很重要,因為簽了就換你要舉證你是否被迫,偏偏除非你有錄音錄
影,而且法官願意承認你公司的那個狀態符合脅迫,不然換你倒楣。
3.還有那種故意發薪日逼你簽,不簽不給薪水的,這種的更要告,積欠工資罰很重,而且
沒有理由,反正老闆死都不能欠員工薪水。
4.申請調解請不要用「爭取資遣費」、「追討積欠工資」、「勞保投保不足額」之類小毛
病,除非你自己本來就不想幹了。請盡量用「確認雇傭關係」,這樣調解期間要照算工資
,如果之後公司依然要你走,那資遣費算到調解成立當天為止,好歹也多要個幾千塊,如
果可以繼續上班就更沒問題了(別以為只有走人這種結局,我碰過不少回去上班的,尤其
是大公司,回去上班、換單位,薪資待遇照舊)。
5.一開始或許會恐慌,請記住關鍵,立刻打電話給當地勞政主管單位,他們全都見多了,
大概什麼狀況都猜得到,會告訴你接下來該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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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QLMIVi9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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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00012: 台灣老闆:去你的雞巴法2F 01/10 08:57
推 AOA2: 推一下~這篇比板上一堆無聊廢文重要太多5F 01/10 09:00
推 hades14: 推 勞工要懂得保護自己11F 01/10 09:09
推 pk90027: 勞工真的只能自己保護自己12F 01/10 09:11
推 avans: 推!14F 01/10 09:15
推 wildli0422: 很重要 不過明年資進黨會不會又把他改了xd18F 01/10 09:19
推 vimeo: 推19F 01/10 09:20
→ sunnytzeng: http://i.imgur.com/FWzPVPL.jpg29F 01/10 09:34
推 manpow: 這才是勞工權益30F 01/10 09:35
推 iorittn: 為了對抗一個老闆,需要這麼多的項目,真可悲35F 01/10 09:46
推 kioh: 最後一點是最好笑,南部資工局只會想辦法搓掉38F 01/10 09:48
→ kioh: 然後那些雜七雜八的契約上班前就會給你簽了,別當老闆是傻子43F 01/10 09:50
推 HIRUMA: 很好很好 但是藍綠糞黨的政府會重罰資方二萬元48F 01/10 09:57
推 RW2010: 政府會想辦法幫這些老闆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啦 看看南部56F 01/10 10:03
推 rnazo: 推推,勞動意識不足真的會被吃得死死的57F 01/10 10:03
推 silentence: 說實在的 這篇比一堆鍵盤勞權鬥士幫助大多了58F 01/10 10:04
推 JameC: 這該放精華區吧60F 01/10 10:06
推 silentence: 鬼吼鬼叫發錢浪費版面 真的很可笑
我都懷疑有資方派人來帶勞基法無用的風向62F 01/10 10:08
推 cool1942: 你應該去年10月PO的,我就是被要求107,2月自願離職或106,12月底資遣,追根究底,不小心得罪小主管,但按照他意思我會違法呀!64F 01/10 10:09
噓 hamel: 臺北這樣搞ok,如果在中南部這招可能無效,甚至會有生命危險69F 01/10 10:12
推 silentence: 越多人覺得勞基法沒用 我大慣老闆越爽 各種凹 ㄏㄏ71F 01/10 10:12
→ silentence: 最好還是記著啦 沒幾個人可以一路做到退休都遇不到每次遇到靠妖被解僱又自己簽自願離職的 根本 ㄏㄏ75F 01/10 10:14
推 ateate: 推 學校應該要教這些 整個勞資環境才會健全80F 01/10 10:21
推 silentence: 覺得沒用那就繼續做功德啊 權益太多自己放棄就好
不要一直在那鼓吹法沒用 看了很無言81F 01/10 10:21
推 ooppking: 如果遇到公司故意把工作量丟你1個人身上要逼你負荷不了自己走人的怎麼辦?88F 01/10 10:32
推 Motor: 高調90F 01/10 10:33
推 snew1209: 臺灣人大多鄉愿,請勇敢捍衛自己的權益92F 01/10 10:39
推 gohrs: 推95F 01/10 10:46
推 zeldo: 推97F 01/10 10:52
噓 juanes: 紅明顯 補充的出處你沒附107F 01/10 11:25
→ mkai: 推109F 01/10 11:26
噓 juanes: 補充的部分 原文應該是出自詹子藝的臉書111F 01/10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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