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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SKA (The 羊男)
標題 Re: [討論] 內線開122中線車多,需要讓飆仔嗎?
時間 Mon May  9 08:55:11 2022


這問題就老梗

分兩派

一派是內側超車道派,
主張有人比你快你就讓。
超速問題由法規裁罰解決。

一派是我開內線最高速限我最大派
要違法自己去變換車道


偏偏交通部從來不願意在這做明確解釋,
每次都講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
  為超車道之功能。


不知道為什麼... 好好解釋讓人能依循很困難嗎?

※ 引述《LinuxKernel (Linus Torvalds)》之銘言:
: 如題
: 國三速限110
: 假設開內線ACC定在122 (GPS 118~119)
: 當下中線車多,估計車速在100左右
: 如果後面有爆改飆仔迎來有需要讓嗎??
: 畢竟我也正在行超車之實 (中線太慢)
: 車速也快頂到上限了
: 我覺得飆仔問題應該比較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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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內線開122中線車多,需要讓飆仔嗎?
05-09 08:55 ASKA.
heartblue: 第一種有違法,第二種有違法問題嗎?後車要紅燈右轉前車也要讓?1F 05/09 08:57
leo255112: 違規行為沒有權利要求其他用路人配合3F 05/09 08:59
ASKA: 後車想紅燈右轉你怎麼讓?要讓你違法。但是高速公路4F 05/09 08:59
chi17: 講清楚會少很多爭議,這樣你們就不會互鬥很不方便5F 05/09 08:59
ASKA: 切中線不違法
腳痛部GY的點就是兩個都提。寫不得阻塞行車,又寫得以最高速率行駛
但是從來不告訴你哪個見解是對的6F 05/09 08:59
heartblue: 違法後車有什麼資格要求合法前車該怎麼做?後車可以要前車閃到中線,他就可以右轉啦!其實這種垃圾駕駛只顧自己爽,哪會想那麼多!10F 05/09 09:02
ASKA: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13F 05/09 09:05
k258610: 規則不是就都說很清楚了,內線要持續走請維持最高14F 05/09 09:05
ASKA: 內線自認開最高速,後面排隊。這樣算不算15F 05/09 09:05
k258610: 速限==16F 05/09 09:05
ASKA: 但是交通部絕對不會解釋清楚這條17F 05/09 09:06
k258610: 然後有爭議的明明是最高速限怎麼認定,是不會被開單的速度,還是看錶速還是看gps18F 05/09 09:07
LPMO: 飆仔認為對的就是對的,你們都龜車20F 05/09 09:10
ASKA: ^^^^^^^^^^^^^^^^^^^^^^^^^這句也是老梗
開口閉口就冠人家飆仔21F 05/09 09:12
k258610: 不過開錶速120,就符合法規了,你這樣還要檢討人,就沒意義
這題的關鍵根本不在交通部,每台車速度計算方式不同,加上對執法寬容度的理解不同,才會有爭議23F 05/09 09:14
maniaque: 說穿了,若內線車速已經超過右側的中線車流車速
"本質上"就已經在執行"超車"功能了
同樣都是在用內線車道超車,你前車也在超,後車也在超27F 05/09 09:17
k258610: 板上多的是貼他認定的「龜車」影片出來想要公審,但算一算就知道,那些「龜車」可能只是沒去偷執法30F 05/09 09:19
maniaque: 那..後車要用什麼立場主張"正在超車的前車"讓道呢?32F 05/09 09:19
k258610: 寬容度的速度而已33F 05/09 09:19
maniaque: 用120在內側超車的,要讓給150超車的用內側車道嗎?34F 05/09 09:20
k258610: 法律規定說某個程度的超速,警察可以選擇不開單,所以最高速度就該是那個速度嗎35F 05/09 09:22
FormulAn21: 簡單一句就是看你爽 但車禍或被逼車自理37F 05/09 09:22
monster0919: 飆仔來了就是要讓阿。你要用命跟他拼嗎38F 05/09 09:23
k85564: 看起來是後面有車就要讓39F 05/09 09:25
j88889aa: 都在討論法規合不合理還在跳針我合法你違法40F 05/09 09:27
maksin: 自己超完就回中線,就不用執著讓不讓後車的問題41F 05/09 09:27
TerryACE: 模糊讓人持續爭論才不會有空去發現其他問題啊42F 05/09 09:27
rinatwo: 有解釋過啊 後車能夠開到最高速限 就不是阻塞了
而且交通部解釋 也不代表能絕對依循阿
也要看法官買不買帳 不同法官觀點還可能不同43F 05/09 09:28
swearflycc: 其實很簡單啊  內線就跟上車流啊 這樣你也不用讓
  畢竟前面一堆車  你讓也沒意義
但是你前面都沒車 你在內線  要不要讓? 那就……各自解讀囉XD46F 05/09 09:35
rinatwo: 二、綜上,#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如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本局將嚴加取締此等惡意逼車行為這是國道公路警察局的回覆50F 05/09 09:37
KAOGUY0617: 交通部不就內線速限我最大嗎XD55F 05/09 09:40
k258610: 規則寫這麼明白,怎還是一堆人說不清楚,會起爭議的不就是最高速限的解釋?有些人覺得錶速120就是最高速限,有些人覺得要加上錶速誤差跟執法寬容度才算,一來一回可能差20公里56F 05/09 09:42
Samurai: 法規解釋的很清楚啊,你不想懂而已60F 05/09 09:56
kediflower: 交通部說的夠清楚了吧 飆仔是希望交通部說超車道超速也是可以的嗎61F 05/09 10:05
sincere77: 就是積非成是不敢嚴格執行下去開罰佔用內線的缺德仔不然某些人真的覺得嚴格遵守超車道規定的其他國家都是白痴,只有台灣政府最聰明最會利用道路承載量?63F 05/09 10:05
Primk: 為什麼 維持最高速限前進 叫 積非成是???66F 05/09 10:23
swearflycc: 積非成是?  平常在平面道路  有按照速限30~40在騎或開車?  笑  平面爽超速 到高速公路舉著限速的旗子 大言不慚 是蠻諷刺的啦67F 05/09 10:27
hlb5828: 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文盲是哪個字看不懂??70F 05/09 10:29
k258610: 笑死人,還積非成是,非在哪邊?71F 05/09 10:30
swearflycc: 超速的確不應該倡導啦  但是平面跟高速不一樣的說法  那我也真醉了72F 05/09 10:32
loking: 內線應該提高限速到150km74F 05/09 10:38
k258610: 條文寫的很白,有意見可以去推動修法啊,而不是法條寫的這麼白,然後裝看不懂欸75F 05/09 10:38
rinatwo: 樓上太直接了 要這些法盲自助餐怎麼辦啊77F 05/09 10:41
swearflycc: 反正都是月經文了  也不用譯來譯去啦 交通部不可能給你明確的答案啦 你就算內線開90 後車也不會撞上來啦  所以想龜內線就繼續龜吧 開高速是種修行78F 05/09 10:43
f16leon: 高公局早就解釋過可以最高速度行駛在內線道了81F 05/09 10:51
losewind: 重點應該是內側車道的最低速限太低吧82F 05/09 10:58
TRYING: 自主應變 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差不多先生不要計較83F 05/09 10:59
andykofvul: 那我要是道路暢通時,以最低速限行駛內車道應該罰多少?84F 05/09 11:03
castorfi: 交通部智障無誤,就跟雪隧又不能超速又不能龜速,又要專心看儀表板又要專心注意路況一樣。
交通部有種就在高速公路禁止右側超車 跟平面一樣
真是笑死,車速快的反而准許右側超車。86F 05/09 11:08
willie0171: 執法單位才有判決違法疑慮,沒抓到情況下超速不違法,除非車禍出事才會來評估是否有超速違法嫌疑,不然用路人在不出事,任意變換車道,超速只要沒抓到都是叫合法
就像內線龜車,沒抓到都是合法駕駛90F 05/09 11:19
rinatwo: 執法單位有判決違法疑慮? 法盲就別亂用詞彙了 判決是法官職權欸95F 05/09 11:22
kobebrian24: 垃圾交通部跟台灣爛法律 期待啥97F 05/09 11:38
f16leon: 符合右側超車的前提是什麼,要不要先研究一下98F 05/09 11:38
DRPSY: 好奇後車都以什麼證據來說前車並未以最高速在內線99F 05/09 11:59
willie0171: 喔!小弟法盲,不知道開單每張都經過法官啦XD
既然r大如此聰明絕頂,解釋一下為何紅單業務量是基層員警在靠腰,不是法官簽核在靠腰?
說一下誤開單是員警出來解釋,不是法官出來解釋?小弟不懂啊!100F 05/09 12:05
rinatwo: 開單原來叫做判決哦 XDDDD
不懂就去GOOGLE 東扯西扯自曝其短幹嘛105F 05/09 12:12
willie0171: 嗯!果然是鄉民,只會出張嘴啊!
還要g喔!你行你來講啊!107F 05/09 12:14
rinatwo: 罰單叫做行政處分 關判決屁事 夠清楚了???
行政處分自然是行政機關出來解釋阿109F 05/09 12:15
willie0171: 還是只會來吵來鬧?111F 05/09 12:15
rinatwo: 法盲被教訓就崩潰了 哭哭哦 要哭回家哭哦112F 05/09 12:16
willie0171: 是我不懂名詞解釋,太拗口了,沒違規不知道怎麼分類113F 05/09 12:17
rinatwo: 崩潰了 要別人講 然後又聽不下去 哭哭哦
半瓶水又愛現 自以為很懂法 然後根本呵呵
隨便就弄一些自己不懂的詞彙 好像很屌很懂法似的115F 05/09 12:17
willie0171: 嗯!文章僅是討論,若您放在心上,跟您道歉118F 05/09 12:28
pol87063: 110就是110沒啥好讓的119F 05/09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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