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oi1dsnake (索立德史捏克)標題 [新聞] 惡男性侵少女518次後滅口 檢一疏失...517時間 Tue Nov 24 22:57:14 2020
惡男性侵少女518次後滅口 檢一疏失...517次全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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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男性侵少女518次後滅口 檢一疏失...517次全無罪|東森新聞
新北市一名58歲的許姓男子,性侵同居女友的18歲女兒長達5年,且次數竟高達518次,整起案件在少女報案後才曝光,沒想到,許姓男子竟然不滿少女告發,於是將她殺害後,偽裝成輕生。許嫌在一審遭判死刑,不過後來因士林地檢署錯過起訴時間,高院二審認為許嫌前面517次性侵次數沒有證據,因此判無罪,而「第518次 ...
2020/11/24 10:17 東森新聞 責任編輯 高采葳
新北市一名58歲的許姓男子,性侵同居女友的18歲女兒長達5年,且次數竟高達518次,整
起案件在少女報案後才曝光,沒想到,許姓男子竟然不滿少女告發,於是將她殺害後,偽
裝成輕生。許嫌在一審遭判死刑,不過後來因士林地檢署錯過起訴時間,高院二審認為許
嫌前面517次性侵次數沒有證據,因此判無罪,而「第518次性侵」被判4年有期徒刑定讞
。另外殺人罪的部分,則是無期徒刑定讞。
根據《CTWANT》報導,一名58歲的許姓嫌犯經營鵝肉店,與一名育有18歲少女的單親媽媽
同居,沒想到,他從民國95年開始,不斷性侵少女長達5年,直到母親輕生過世後,少女
找到親生父親訴苦,兩人便一同到警局報案。由於許嫌過去曾因性侵入獄,在得知少女向
他提告後,因擔心自己會再次入獄,所以便哭著要求對方撤告。
然而,許嫌苦苦哀求,卻得不到少女的回應,這讓他相當氣憤,於是在同年11月29日凌晨
5點,他偷偷潛入少女的住處,先將她掐死,再企圖偽造成輕生,所幸警方在命案現場發
現疑點,查出許嫌就是凶手,便在9天後將他逮捕。
事後,士林地檢署指控許嫌在5年期間,共性侵少女多達518次,隨後便針對性侵與殺人一
事向他起訴,一審全面採認,共判2496年,併入殺人罪的死刑;怎料,高院二審卻認為,
起訴書所指性侵時期是「95年間至100年9月14日前」,認為性侵次數是檢方推估,證據不
足,僅認定有許嫌的體液紙團為證的9月14日那天有性侵少女,故只採認這一次強制性交
罪。
案件到了三審,法官認為最後一次性侵為「9月14日當天」,而非起訴書寫的「9月14日前
」,認定犯案時間不在起訴書所述範圍內,因此將性侵罪撤銷,要求士林地檢署重新起訴
;而殺人罪的部分,則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針對殺人罪改判許嫌無期徒刑,上訴後,遭
最高法院駁回定讞,許嫌幸運逃過一死。
性侵的部分,因士林地檢署錯過錯起訴時間,高檢署又沒上訴,導致517次性侵全數無罪
,至於「第518件性侵案」在媒體的報導之下,士林地院連忙重新偵辦,2014年11月21日
另行起訴,許嫌開庭時只認殺人不認性侵,最終遭最高法院判刑4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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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惡男性侵少女518次後滅口 檢一疏失...517次全無罪
11-24 22:57 soi1dsnake.
推 marktak: 有悔意 可教化 小生是臭叫化7F 11/24 22:58
→ Leo4891: 說起來也諷刺 要是受害者沒被殺死 兇手大概無罪爽過11F 11/24 22:59
噓 denyy555: 檢查官法官都挺殺人強姦,唉12F 11/24 22:59
推 adway: 國賠了16F 11/24 22:59
→ Leo4891: 監察院應該要大力彈劾這些垃圾法官和檢察官19F 11/24 23:00
推 dWoWb: 台灣之光20F 11/24 23:00
推 rainbow321: 法匠怎麼不出個聲 呵呵 現在都是沒讀書的當法匠喔21F 11/24 23:00
推 eko112: 法匠德政 到底連時候可以連坐 XD22F 11/24 23:00
→ Leo4891: 領高薪還疏失 雙手一攤喊無罪 比垃圾還不如23F 11/24 23:00
噓 MADAOTW: 拜託法官判無罪入黨24F 11/24 23:00
→ Leo4891: 判無期徒刑啦 是最後一次強姦判4年29F 11/24 23:01
推 chister: 都無期了 加4年有差嗎30F 11/24 23:01
→ dWoWb: 強姦殺人四年 台灣走在世界最前面31F 11/24 23:01
→ Mei5566: 一定是鬼島發生的奇葩33F 11/24 23:01
噓 marktak: 可以這樣喔 法師還有臉的要不要
出來講一下34F 11/24 23:02
→ Leo4891: 法官可能又嘴可教化了 所以只好判無期36F 11/24 23:02
推 heavensun: 沒有證據,因此判無罪 鼓勵殺人 滅人證37F 11/24 23:02
→ marktak: 不然等一下peko奧衝震飛你們38F 11/24 23:02
推 nihow78: 幹你娘然後記得那邊警察也知道 好像他跟警察是朋友41F 11/24 23:03
→ cp296633: 2496年跟無期有差嗎 不如一個死刑42F 11/24 23:03
推 lucifier: 錯過起訴時間太好笑了吧,這是在幹三小43F 11/24 23:03
推 rcak801: 地檢高檢不上訴問題更大吧44F 11/24 23:04
噓 sucktime: 幹你娘咧這種人渣 放出來就是害人48F 11/24 23:04
→ scott0104: 都有殺人犯當司改委員了,小英政績+150F 11/24 23:04
→ Leo4891: 法官 檢察官出包都不用負責的 真的很爽53F 11/24 23:04
推 sunnyyoung: 原來沒證據可以這樣用 總是希望能有替天行道的人54F 11/24 23:04
推 YLTYY: (づ′・ω・)づ滿意了嗎?56F 11/24 23:05
→ Leo4891: 司法改革就是要改檢察官和法官57F 11/24 23:05
→ shcjosh: 4年出來繼續Taiwan Can Help!60F 11/24 23:05
推 imApig: 真的是人渣61F 11/24 23:05
推 loveian16: \台男之光/ 台灣就台男性侵殺人天堂 性侵殺人才判4年62F 11/24 23:05
推 srobg666: 殺人判無期徒刑 性侵判四年 不是殺人只有判四年63F 11/24 23:05
→ Leo4891: 給你強姦幾百次 去報案還被殺死 法官:可教化判無期65F 11/24 23:05
噓 Dvdoer: ...........66F 11/24 23:06
推 ltytw: 小英政績67F 11/24 23:07
→ generic: 唉呀真是不小心 每天都不小心70F 11/24 23:07
→ scott0104: 聽說上個月司法院民調民眾對「審判公信力」滿意度首度突破6成,「法官信任度」達53.9%呢72F 11/24 23:07
推 kcclasaki: 為了讓少女不再心中有陰影而殺掉她->可教化74F 11/24 23:07
推 yeay: 無期徒刑+四年跟無期徒刑+無期徒刑,最後得到的結果也只會是76F 11/24 23:08
→ Leo4891: 就司法院自爽民調 司改就是要改革法官檢察官77F 11/24 23:08
→ yeay: 無期徒刑不是嗎?78F 11/24 23:08
→ cattgirl: 前面517次性侵次數沒有證據無罪79F 11/24 23:08
→ shamanlin: 性侵跟殺人是分開的,殺人的部分判無期80F 11/24 23:08
噓 herro760920: 幹你娘垃圾法官,前面就算有證據合併執行也不會超過10年,殺人也不判死刑。寫的好像檢察官疏失才不判死一81F 11/24 23:08
→ Leo4891: 但是司法院只會改革罪犯人權和一堆無關緊要的小事情84F 11/24 23:08
噓 shin30: 幹你X法官484有病86F 11/24 23:09
噓 NANJO1569: 可悲的社會,無法得到公道的被害者,人渣與他的保護者87F 11/24 23:09
噓 marktak: infinity plus four equals91F 11/24 23:10
推 dbdudsorj: 沒事沒事 我們繼續看韓國電影檢討韓國92F 11/24 23:10
→ scott0104: 台灣殺1、2個又不會判死,這少女一家人的人生對法官來93F 11/24 23:10
→ marktak: peko數學不太好 有人可以積分給大家98F 11/24 23:10
噓 jewish123: 邱曉華垃圾檢察官 性侵518次只有1次被定讞953F 11/25 10:35
推 y30048: 殺人罪無期啦 一堆文盲956F 11/25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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