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面說明就是懶人包了
簡單說就是
1.基隆要活化廢墟就把停車場租給大日經營,說明可以自己修繕,但是修繕後產權還是基隆的,第一次租約5年,後面可以(優先)續約兩次共5年
2.大日為了賺錢就把地上權益承租給NET,讓NET可以自己改建修繕,然後租約10年
3.NET跟大日簽約 10年,改建商場,順利變成基隆最大商場與地標,2018開幕還被賴清德林右昌當成政績狂吹
4.2018基隆市府發現有問題,2-4樓沒產權 (這是另一個問題,沒產權怎麼進行其他安檢測試,因為表班一訂有一個產權人,呵呵) 所以要求大日將產權轉移到基隆 (不過NET不同意,廢話,我花大錢蓋的為何要免費給人)
5.2023,大日因為有其他違約紀錄,所以不能享受 (優先續約) 的權益,所以租約到期,基隆另招標出租
6.爭議點,基隆把幽靈產權當基隆資產(因為基隆認知當初出租就說修繕改建後建築產權都歸基隆)去進行招標出租,但是NET並無法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