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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Jan5566 (包金56)
標題 Re: [閒聊] 跟騷法: 通往地獄的階梯往往是由善意鋪成
時間 Sat Nov 20 09:23:00 2021


我贊同此法的立意,並且希望可以藉此杜絕跟蹤騷擾的現象

之前屏東有位女性,就是因為前夫一直跟蹤騷擾,卻苦無法令制止,最後慘遭殺害

如果這法令可以執行,相信這種事情可以有效減少。


但如同原PO所說,我也認同執行面上會有困難。

之前看過一個例子

女方一直說有個男的跟蹤他,在他家附近出沒並盯哨,連倒垃圾都一直被跟

報警後,警察詢問下,才知道男的也住附近,下班時間跟女方差不多

倒垃圾也是那個時間,根本不認識女方也沒有跟蹤的意思

被說跟蹤的時候更是一臉困惑+冤枉,說:啊我作息時間就那樣,不然我要怎麼辦?

女方之後就PO文說報警也沒用,整天生活在恐懼陰影之下...

並說自從報警後,那男還變本加厲,整個人眼神都不一樣,更兇狠更恐怖

後來鄉民去翻她以前的文章,根本是有精神病,動不動就覺得別人下符、跟蹤她

像這種情況如果使用跟騷法,那男的豈不是無辜?


我不是反對這法案,相對的還很支持

但如果不知情者,聽到上述女性這樣陳述,真的很難馬上判斷是非

只能希望執法單位不要便宜行事,為了績效壓力就用此法誤抓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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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閒聊] 跟騷法: 通往地獄的階梯往往是由善意鋪成
11-20 09:23 aJan5566.
VVizZ: 還好我結婚了1F 11/20 09:29
stopdog: 所以需要調查呀,不是報警、告了就一定成2F 11/20 09:31
goodgodgd: 但對普通老百姓來說,光是接受調查花費的時間精力與承受的壓力,就已經很讓人難以忍受了3F 11/20 09:32
LoveSports: 司法單位會調查清楚啊,真的沒做就不用怕5F 11/20 09:33
goodgodgd: 有些訴棍就是這樣,讓你整天跑警局跑法院浪費你時間精力,看誰先受不了6F 11/20 09:34
LoveSports: 全世界現在有將近三十國有這種法律,而且還持續增加中日本2000年制定跟蹤法,去年制定職場霸凌騷擾法
如果擔心被訟棍亂告那一堆法律是不是也都有這疑慮?沒必要本末倒置因為怕被亂告就認為這種法律不需要8F 11/20 09:38
karol1995: 所以執法單位才要調查啊 我是覺得不能因為怕訴棍就不想立這個法 畢竟受害者真的很需要保護自己12F 11/20 10:02
xulu0: 任何法律都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啊
有人被法律保護,也有人會濫用法律,不用因噎廢食14F 11/20 10:16
benny3579: 反正離台女遠一點準沒錯16F 11/20 10:32
DreamCome: 等一下,前夫?不是單純的變態客人嗎,女的好像才新婚沒多久,你確定犯人是前夫?不要二度傷害17F 11/20 10:42
ShiningRuby: 你不就都說警察發現真相了嗎?又不是告了立刻判刑,也會有告不成的
至於無辜被告要時間精力應付調查,這是必要之惡.不能因為怕傷及無辜就不立法/不讓人告,搞到被擄殺的不就是因為無法可管?19F 11/20 10:52
goetz: 重點不在法不該立,而在"貶抑"的定義到底是什麼?
真的一堆人不懂耶...24F 11/20 11:34
mamajustgo: 關於精神病殺人的案子,不分男女都同聲憤慨;到了跟蹤騷擾--尤其台大宅王案、世新陳男割頸案還有上面推文提到的屏東一案猶未遠,卻出現了男女兩方陣營不同氣的現象,是不是說明了精神病殺人的威脅不分男女都可能遭遇,但被「反覆、持續跟蹤騷擾」的往往是女性?26F 11/20 11:40
oliverroli: 說唯一解就是要離女生遠一點的 拜託你說到做到哈31F 11/20 12:04
cascade: 1.男的很愛幻想自己身價高到值得女人糾纏
2.擔心追心儀正妹門檻變高 再也不能用免費的"熱情"
要靠顏值 錢包厚度和真正的實力了32F 11/20 12:04
oliverroli: 這個法律有限定受害者一定是女性嗎? 什麼都不思考先把自己代入加害者角度 不想想跟騷要防制的行為,認為自己一切行為都會被告,那你還真的應該要遠離女性。35F 11/20 12:05
smallx3: 日本的性騷擾誣告濫訴已經變成公認的社會問題了還可以拿出來護航喔?他們還有節目開了這個專題討論被誣告該怎麼辦,當地連保險公司都有痴漢誣告險了。38F 11/20 12:18
LoveSports: 即使如此日本還是沒廢除喔,去年甚至新制訂職場版^^鄉民不是常說日本男尊女卑嗎?連日本這種國家都制定了印度也是2013年制定,台灣晚這麼多年,像話嗎?41F 11/20 12:20
goetz: 還在跳針,根本問題不是"該不該立法",而是立法的內容,懂?44F 11/20 12:23
LoveSports: 平常注意自己上網發言也抱持禮貌就不用擔心太多45F 11/20 12:25
goetz: 這就好像"衣服穿規矩就不用擔心被強暴"是一樣的蠢話.46F 11/20 12:25
LoveSports: 不管對追求對象還是對陌生人都一樣47F 11/20 12:25
goetz: 為什麼反對衣服穿好這種說法,卻支持跟騷法呢?
Lovesports沒有察覺到自己的矛盾嗎?48F 11/20 12:26
LoveSports: 對追求對象講話如果真的太過分那自己要檢討
不用扯到其他違法行為,就事論事討論吧50F 11/20 12:27
goetz: 所以你贊成衣服穿長一點就不會被強暴嗎?
妳的論述根本是自打嘴巴,這是問題所在.52F 11/20 12:27
LoveSports: 發言攻擊別人是加害者,怎麼會拿性侵被害者來比較?
連比喻都比錯,還說別人自打嘴巴54F 11/20 12:28
goetz: 問題就在於"攻擊"是誰來定義?
沒有搞懂的是妳耶...56F 11/20 12:29
LoveSports: 司法專業人士會處理,你才是先確定自己有沒搞清楚吧58F 11/20 12:30
Mozai: 警察都查出來男的住附近,就不會用法律去處理了,跟有什麼法沒關係好嗎59F 11/20 12:30
goetz: 錯,告訴乃論就是"自認受攻擊的一方"來定義,
這樣對莫名其妙被定義的人公平嗎?61F 11/20 12:30
LoveSports: 對追求對象言語霸凌的加害者你拿來跟性侵受害者並論63F 11/20 12:31
goetz: 莫名因此被入罪的人,還要說他們"規矩就不會被告",64F 11/20 12:31
LoveSports: 你有先搞清楚狀況嗎?懂?65F 11/20 12:31
goetz: 這跟"衣服穿好就不會被強暴"有什麼兩樣?
該搞清楚的是,有可能因此有很多人成為受害者,懂?66F 11/20 12:32
LoveSports: 你還是繼續在把言語霸凌加害者跟性侵被害者並論68F 11/20 12:32
goetz: 被認定為言語霸凌的無辜者,誰來彌補他們?
所以妳要否認無辜者存在的可能?69F 11/20 12:32
LoveSports: 有沒有犯罪是司法單位會去判斷處理,你不用先入為主把言語霸凌加害者當成無辜受害者,與性侵受害者並論71F 11/20 12:33
goetz: 有沒有犯罪是"自認"被害的人去報案起訴,還不懂嗎?
關鍵就在這個"自認"會成為某些人濫用的工具,懂?73F 11/20 12:34
LoveSports: 你要比較該拿的是性侵被誣告的人,不要亂比混淆視聽75F 11/20 12:34
goetz: 所以妳要否定跟騷法有誣告的可能性?76F 11/20 12:35
LoveSports: 我才想問你你才是還不懂嗎?連比喻都比錯
你先承認自己比喻錯誤再來談吧,懂?77F 11/20 12:35
goetz: 我再問一次,跟騷法會不會導致誣告?79F 11/20 12:35
LoveSports: 我再問一次,你知道你比喻錯誤嗎?80F 11/20 12:36
goetz: 妳在迴避問題呢.
答不出來只好反問了呢...81F 11/20 12:36
LoveSports: 我倒是覺得你透過錯誤比喻試圖混淆視聽83F 11/20 12:36
goetz: 所以就回答我的問題,跟騷法會不會有誣告的可能?84F 11/20 12:37
LoveSports: 先承認比喻錯誤再來談,懂?85F 11/20 12:37
goetz: 這是關鍵問題喔.
答不出來,落跑了呢.86F 11/20 12:37
LoveSports: 傻瓜才會被你錯誤的比喻錯誤誘導
不要逃避了,承不承認比喻錯誤?懂?88F 11/20 12:38
goetz: 真的答不出來,只好落跑了呢.
我的回答是,我沒有比喻錯誤,就這麼簡單.90F 11/20 12:38
LoveSports: 那我就當你是真的不懂,不跟你爭辯了,多看點書吧92F 11/20 12:40
goetz: 落跑了,落跑了呢.93F 11/20 12:40
LoveSports: 冷暴力這本有提到精神霸凌立法的重要性,可以找來看看94F 11/20 12:40
goetz: 講不出來就放大絕說"多讀點書",這是答不出來時候的大招.還在混淆視聽,今天沒人說立這個法不對,重點是內容.95F 11/20 12:40
LoveSports: 我不認識你,如果你常常在網路上這樣跟人吵架,那不意外你會發這種疑問阿97F 11/20 12:41
goetz: 這是落敗逃跑最好的遁詞了.99F 11/20 12:43
a85316: 舉日本當例子為何不行?
說到底也是因為先有一堆真癡漢才立法的
後續被濫用 就再修正法律和調查程序
每個法律都有極端個案 只能從中取捨431F 11/21 14:38
f19880229: 看看就好  專業的罪犯總是有辦法找到漏洞   普通老百姓  一直跟牠耗下去反而是你不划算
甚至還有用法來進行仙人跳的435F 11/21 15:07
angels999: 花兩分鐘了解一下法案內容再發文好嗎?一開始會先警告,並不會有實質的處罰,很難懂嗎?438F 11/2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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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an5566.): Re: [閒聊] 跟騷法: 通往地獄的階梯往往是由善意鋪成 - WomenTalk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