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riage作者 tina1234 (tina)標題 Re: [心情] 婚姻框架時間 Fri May 20 10:36:57 2022
看了原po在好孕版的文章,決定回文
先說背景 自行開業的律師、41歲、結婚三年,為備孕減少接案兩年、試管三次,目前懷
孕30週
1、試管不是一個人的事,過程辛苦,過去二年我學會在自己身上打針、每週去兩次醫院
、經歷大出血、急診、流產等各種在前半生從未經歷過的事,然後成功懷孕前還每天慢跑
加走路五公里以上...只能說真的很煎熬。作試管若另一半無法在情感、經濟上支持,那就
算成功也非幸事。
2、我是在我和另一半的經濟都比較寬裕的情況下面對作試管這件事情,但即使如此,過
程中還是會有相當程度的掙扎;比如每一次回診都要花上萬元的醫藥費(自費藥物加營養
品)、再比如失敗的時候想到花掉的錢就像落入海裡的沙一去不回;然後每推掉一個案件
就表示日後再重回職場難度 1...直到現在我還是每隔一陣子就會焦慮一下,這時候另一
半的態度真的很重要,我需要的是他的傾聽、認同和必要的時候說一句:「唉喲不要想太
多」,幸好我的先生能夠理解我,必須承認如果不是因為另一半一路支持陪伴,我根本堅
持不到現在。
3、原po在好孕版有比較詳細的說明先生在第一次試管失敗之後的態度,坦白說那樣的態
度真的很讓人心寒,因為原po的丈夫將生小孩當作妻子的義務,也將無法預期的失敗責任
完全歸咎在妻子身上,直到這次這篇文章,看得出來原po先生及婆家還是比較傾向將沒能
懷孕的責任推到原po身上,我想原po必須在必須同時面對身體、精神、經濟三重壓力的情
況下,很難有餘裕專心生小孩。提出這點只是想跟原po說:「我知道你辛苦了,雖然你的
婆家和先生不能理解,但這一切不是你的錯」
4、原po已經因為不堪壓力而與先生遠距離,先生也不只一次提出離婚。因此我先將離婚
視為原po考慮的一個選項;依據她在2019年發文表示離職備孕,我先假設原po經濟較另一
半弱勢,如果只是因為這樣,站在律師的立場我不會勸你不要離婚
反而因為不用擔心先生來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這個時候離婚也許是對原po婚後財產比
較有保障的時機;
建議若真的卡在經濟因素,可以電洽法律扶助基金會的電話諮詢專線(412-8518轉2;市
話請直撥,手機加02),電話裡也可以預約居住地附近現場的法律諮詢,可以提供較周全
的諮詢服務。
5、最後,我想建議原po,在正式提出離婚之前先和先生一起作婚姻諮商;如果你們住在
臺北地院的轄區,法院有提供專業諮商的服務,我經常推薦當事人使用這項服務,甚至請
求法官幫忙轉介,不管最後是不是離婚,在這過程中釐清自己的想法、和受傷的自己以及
對方和解,對日後的人生都會很有幫助,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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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心情] 婚姻框架
05-20 10:36 tina1234.
05-23 00:47 WomanizerNo7.
推 Dusha: 推 專業又有同理心1F 05/20 10:39
→ ShiningRuby: 我看到案主說律師不建議由他提離婚,我直覺認定他的資產比老公多很多耶
不過我沒去別版搜他的文,若老公已經多次提離婚那他為何不接受咧?律師不就說要等對方提??2F 05/20 10:39
推 jane80289: 我不太懂離婚財產分配 但如果我很有錢又沒小孩 有什麼原因可以讓我一直在婚姻裡受苦 浪費青春的不甘心?6F 05/20 10:42
→ rexagi1988: 對啊我也看不懂,就算如此,錢能解決的真的趕快解決,人生比較重要啊!9F 05/20 10:50
推 AppleAlice: 同道推,我也覺得臺北地院轄區不管調委或諮商都不錯,我也會推薦當事人能多利用,但新北的就超級不推另外關於財產分配,很多人都以為離婚才分,硬卡著不離就不用分,但其實難維持同居不同居六個月也可以請求法院改成分別財產制,不是用婚姻關係就一定能卡住對方的錢的12F 05/20 11:24
→ aqua77: 非常感謝,也希望能幫助到有需求的人:)恭喜好孕20F 05/20 12:24
推 lolicat: 原文文章有回她沒打算離婚只是來發發廢文而已吧21F 05/20 12:53
推 cess: 推,有用的諮詢幫助。22F 05/20 13:02
推 Juice: 推29F 05/20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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