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ioJoin (幸福進行曲)
標題 [新聞] 政院「打詐新四法」 納管虛擬貨幣
時間 Fri May 10 09:03:51 2024


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黃婉婷、王聖藜、馬瑞璿


3.完整新聞標題:
政院「打詐新四法」 納管虛擬貨幣


4.完整新聞內文:

行政院會昨通過「打詐新四法」,將幣商納入管制,未來提供虛擬資產、第三方支付服務的
事業或人員須完成洗錢防制、服務能量登記或登錄,違者最重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
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國外幣商也要在國內落地;另要求TikTok、臉書等一定規模的境外網路
廣告平台業者須設法律代表人,違者可重罰兩千五百萬元,最重可封網。


打詐新四法包含「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以及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
訊保障及監察法和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三配套,加強網路廣告平台業者與金融業者責任,並
加重詐欺刑責,草案預計包裹送立法院審議。


近期投資詐騙廣告氾濫,打詐專法中要求一定規模的境外網路廣告平台業者必須在台灣設立
法律代表人,配合政府防詐,若未設立或未下架詐騙廣告,可罰兩百五十萬元以上、兩千五
百萬元以下,情節重大可封網,數位部將另訂子法定義何謂一定規模,預期TikTok國際版、
臉書、谷歌都在規範內。


對詐欺犯罪態樣如涉及「三多」將更嚴厲加重處罰。「三多」包括「犯罪人數多」、「犯罪
被害人多」、「犯罪金額多」,均明確以法律規範。

未來懲詐原則是「騙愈多關愈久」,詐欺金額達一千萬元以上,最重可處十年徒刑,得併科
三千萬元以下罰金;三人共犯,或使用網路、冒名政府名義詐欺、深度偽造詐欺,有複合式
詐欺手段者,可加重其刑二分之一,犯三次不得假釋,同時新增「窩裡反」條款,犯罪者自
首或自白協助溯源追查,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草案同時將科技偵查手段入法,未來包括GPS定位追蹤追車手、M化車定位詐欺電話機房
、使用熱顯像儀測溫救人,都將有條件開放使用。

另外,原先幣商管理是透過行政罰,此次洗錢防制法修正後就入刑化,構成特定要件將處兩
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內、外幣商皆納入管理,且規範國外幣商要在國內落地並完成洗錢防制
登錄,才能提供服務。


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指出,打詐新四法將個人幣商或事業幣商都納入管理,未登記就會面臨
刑責。

目前虛擬貨幣市場約有六十、七十家幣商,通過法遵審查的共廿五家,未來將要求所有幣商
申報、審查,未來幣商公會也將成立,並借重會計師以加強內控。


5.完整新聞連結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795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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