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in404 (asin404)
標題 Re: [問題] 匝道入口匯流被檢舉
時間 Mon Feb  5 16:12:44 2024


※ 引述 《bret2631 (Kler)》 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匝道入口匯流被檢舉
: 時間: Mon Feb  5 16:02:21 2024
:  
: 如題,最近上國道沒注意
:  
: 被一台正後方的計程車檢舉未打方向燈
: 罰3000有夠痛~~
: (會知道是計程車是因為照片有拍到他引擎蓋)
:  
: 確定是我自己違規
: 但也因這次被罰才發現匝道入口的車道線有兩種
:  
: https://i.imgur.com/pcglewh.png
:  
: 我是左圖A車道未打右轉方向燈,所以被檢舉
: 但其實合理的車道畫法應該是右圖?
:  
: 畢竟大家最終都要匯入左側的國道,左圖的畫法反而B車道往左走都不用打方向燈,而A車
: 道往左走卻要打右轉方向燈
:  
: 這設計感覺不是太直覺,當然我知道跨車道都應該打方向燈,但右圖的畫法是否更合理?
:  
: 還是有其他原因必須畫左圖的方式,求專業解答
:  
:  

完全不合理
別為了這發病亂檢舉的檢舉仔傻傻的去繳罰單
網路申訴下去就對了
現在因為病態檢舉仔發病亂檢舉
造成的申訴案件太多
全國每個監理站隨時隨地都有
數千到數萬個申訴案件排隊等處理
且只會一天比一天多完全不會減少

提出申訴後監理單位查明之前是不用繳錢的
提出申訴後監理單位查明之前是不用繳錢的
提出申訴後監理單位查明之前是不用繳錢的
這點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

所以你只要申訴下去你這張單子起碼要等一兩年後在監理單位查明之後
才會確定你是不是真的需要繳罰款

所以遇到病態檢舉仔發病檢舉的罰單
一律申訴下去就對了 不要去繳錢
就算真的不幸要繳錢
也是等監理站一兩年後查明
不要白痴到急著收到罰單就去繳錢
讓那些病態的檢舉仔躲在電腦背後笑哈哈

ps:網路申訴很簡單
https://www.mvdis.gov.tw/m3-emv-cht/public/appeal#gsc.tab=0

 
到這網址填單號
申訴事由選違規事實不符
按送出後這張單子就先不用繳錢
等監理站"至少"調查個一兩年後才會告知你是不是要繳罰款
在這之前這張罰單一毛錢都不用繳

而且做這網路申訴所需要花的時間
保證是那些病態的檢舉仔做申訴照片影像處理所花的時間的1/20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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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75.123 (臺灣)
※ 作者: asin404 2024-02-05 16:12:44
※ 文章代碼(AID): #1bm9X-3S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07120766.A.0DC.html
KarlMarx: 你少幻想了,申訴哪要那麼久,有問題的罰單也沒你幻想的那麼多,違規就乖乖繳罰單別想凹了跟個猴子一樣。1F 02/05 16:14
GooglePlus: 申訴哪有等那麼久4F 02/05 16:14
SSSONIC: 一般不都發回原單位更審 哪這麼容易撤5F 02/05 16:17
※ 編輯: asin404 (101.10.75.123 臺灣), 02/05/2024 16:18:52
alex57133: 違規在先的說別人發病?是誰才有病xD6F 02/05 16:18
k7881683: 違規然後舉手 笑死7F 02/05 16:19
flowerabby01: 喔  好哦8F 02/05 16:20
ChildX: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9F 02/05 16:20
aqwe: 一律建議繳三百塊 打行政訴訟自力救濟10F 02/05 16:21
roberttony: 這明顯違規還要申訴?11F 02/05 16:27
qazxc312: 我知道你不會違規,你是台灣的道路規則教科書12F 02/05 16:33
george31708: 繳罰單有那麼難嗎13F 02/05 16:33
Timberlake: 哪要ㄧ兩年不要瞎掰好嗎14F 02/05 16:41
MRFROG: ?15F 02/05 16:45
Kowdan: 違規魔人真的不意外16F 02/05 17:00
hanchueh: 我申訴過一次 大概一個月就有結果17F 02/05 17:07
jordonmi: 哈哈哈18F 02/05 17:20
a894392000: 滾啦。19F 02/05 17:35
Boasoul: 沒有用 還是要依當時劃的線為主 不會因為大家或自己覺得不合理就改裁罰 覺得不合理大家可以提申訴申請修改20F 02/05 17:44
afune12369: 申訴前、申訴後都是「查明」後正確認事用法才開罰並非申訴後才「查明」,但當然可申訴,只是若查證後違規事實仍與第一次認定並無不同,則維持原處分,並不會因此而撤銷。所以你,亂教。23F 02/05 17:52
ninewords: 你就繼續當違規魔人然後不要繳啊,看看你有沒有那麼多時間去申訴27F 02/05 18:24
wush: 好喔29F 02/05 18:27

※ 編輯: asin404 (101.10.75.123 臺灣), 02/05/2024 18:46:09
griffick: 北730F 02/05 19:16
Yelich: 最後也是要繳31F 02/05 20:51
boydoop: 你是不是沒申訴過啊?一個月內就給你答覆了好嗎32F 02/06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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