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5-03-24 21: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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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標題 Re: [新聞] 房已過戶要不回!男控買家涉詐欺銀行不給
時間 Sun Mar 23 09:40:21 2025
※ 引述《catd57551 (AAAA)》之銘言:
: 請問一下各位先進,
: 1.履保裡面的錢,理論上來說屋主過戶完了,依合約上來講應該是能動撥給賣方才對?
: 2.關於過戶流程,其實之前買賣房子經驗,發現其實真的有空窗期1-2天(要先過戶才能
: 塗銷抵押),對賣方保障不高(雖然都會簽本票,但無從得知買方信用及案底,以後要司
: 法院判決先查?自己先徵信?)
: 3.還是買方貸款銀行可以先設定完第二順位抵押後,撥款到履保專戶(不過這履保專戶要
: 是貸款銀行本身的),先銀行對銀行代償完再辦理過戶,對屋主本身也有保障。
: 4.這案其實撥款也是進履保,雖然買方涉犯詐欺,但銀行能直接不撥款嗎?即便撥款理應
: 也不會有損失,只是程序變繁瑣,走法拍抵押還貸款,銀行不撥等於是直接把鍋甩出來給
: 民眾。
: 5.放貸銀行本身徵信是否確實,似乎是可以癥結的點,如果賣方本身可能有前科,也難說
: 銀行方無過失?
: 6.本案原屋主損失:
: 如果貸款還有剩很多,法拍完代償完原本房貸,履保的錢如果是歸屬原屋主,那損失應該
: 不是很大。
: 如果貸款剩不多,那變成是繳的房貸給被詐欺人做分配了….
: *以後難保不會有詐團用這種方式衍生出新型的詐騙手法….,
: 其實地政那邊應該可以用個類似暫過戶的方式,但還是有賴法規更正。
: 還有法院此案的判決也是很怪
我回1下好了
中古屋買賣通常分3段
訂約,完稅用印,尾款
分3階段匯款到履保
尾款通常就是銀行貸款
過戶跟撥款通常是約定3天內
或5天內
那實務上
房子都是先過戶給買方
讓買方銀行設定2順位
撥款代償賣方房貸並塗銷1順位
程序就完成了
那這件衰就衰在
買方是詐欺犯
過戶後動撥前就被抓了
銀行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借款給詐欺犯
所以就是過戶後不撥款
阿他1過戶後財產就被其他受害人扣押了
所以才變這樣
阿你說銀行徵信沒確實嗎?
銀行徵信也不看良民證阿
更何況很多詐騙根本沒案底
只是洗錢的人頭
這件只能說衰中之衰
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30.98 (臺灣)
※ 作者: RealID2018 2025-03-23 09:40:21
※ 文章代碼(AID): #1dtsQ7wI (home-sale)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42694023.A.E92.html
※ 同主題文章:
● 03-23 09:40 ■ Re: [新聞] 房已過戶要不回!男控買家涉詐欺銀行不給
03-23 13:23 ■ Re: [新聞] 房已過戶要不回!男控買家涉詐欺銀行
03-24 15:20 ■ Re: [新聞] 房已過戶要不回!男控買家涉詐欺銀行不給
推 : 這能用衰來形容嗎 買方沒付錢卻取得資產 難道法院還1F 03/23 09:51
→ : 要幫他背書…?
→ : 要幫他背書…?
推 : 而且物權優先於債權,這個案子如果買方銀行撥款,代3F 03/23 09:51
→ : 償完點交完,將來房屋拍賣也是先清償銀行的貸款,
→ : 償完點交完,將來房屋拍賣也是先清償銀行的貸款,
這種高風險客戶銀行一定不會撥的
而且買賣契約不拘束銀行
你撥款給詐欺犯
一撥就變呆帳
誰敢負責
銀行不要擔保品
銀行要穩定還款金流
擔保品其實不是銀行的重點
而且怎麼知道拍賣會順利
這種犯罪所得查封變數太多
→ : 剩的才是詐騙受害人去分5F 03/23 09:51
推 : 這樣抵押權還在第一間銀行,銀行還是能法拍優先償貸款6F 03/23 09:52
→ : 但是現在這個案例,買賣雙方簽定的不動產買賣契約7F 03/23 09:52
→ : 書,買方違約,屬於債權債務關係,跟其他詐騙受害人
→ : 一樣
→ : 書,買方違約,屬於債權債務關係,跟其他詐騙受害人
→ : 一樣
推 : 這個鬧劇不就跟賭俠還是妖鎳事件一樣10F 03/23 09:55
→ : 法院判決復歸到交易前的狀態不就結束了?
→ : 雖然實務上沒那麼容易
→ : 法院判決復歸到交易前的狀態不就結束了?
→ : 雖然實務上沒那麼容易
推 : 以後房子不要賣台中人的意思嗎?13F 03/23 09:58
※ 編輯: RealID2018 (223.136.130.98 臺灣), 03/23/2025 10:28:51→ : 能有錢買房的人不太會是人頭吧14F 03/23 10:50
推 : 只能說以後我會先調查開庭和裁判書15F 03/23 11:04
推 : 撥款後還有抵押品吧?銀行方就是手續複雜一點,但如果16F 03/23 11:16
→ : 真的要民眾抗這幾天的風險也是不太合理,應該是整個制
→ : 度上要調整才對
→ : 真的要民眾抗這幾天的風險也是不太合理,應該是整個制
→ : 度上要調整才對
推 : 有夠扯啊19F 03/23 11:30
推 : 用類似暫過戶的名義20F 03/23 11:31
→ : 之後雙方無問題後再轉正
→ : 不過變成說政府方需要弄很多手續
→ : 之後雙方無問題後再轉正
→ : 不過變成說政府方需要弄很多手續
推 : 賣方抵押債務還沒清掉的狀況下 賣方直接不繳錢讓銀行23F 03/23 11:34
→ : 去法拍房子怎麼樣?
→ : 去法拍房子怎麼樣?
→ : 這案子應該買方銀行有2順25F 03/23 11:47
→ : 就賣方銀行貸款清償,剩下給買方銀行
→ : 賣方還是拿不到錢
→ : 就賣方銀行貸款清償,剩下給買方銀行
→ : 賣方還是拿不到錢
→ : 現在這案子最鳥的地方就是房子被查封禁止處分,也不能法拍28F 03/23 11:56
→ : 換價,也不能回復原狀
→ : 換價,也不能回復原狀
推 : 如果現行的作業流程不變前提下 透過各單位資訊系統30F 03/23 12:02
→ : 的相互串接 讓流程中的各步驟彼此在接近的時間點做
→ : 完 這樣是否就能大幅降低因時間差造成詭異問題的可
→ : 能性?
→ : 的相互串接 讓流程中的各步驟彼此在接近的時間點做
→ : 完 這樣是否就能大幅降低因時間差造成詭異問題的可
→ : 能性?
推 : 所以買賣屋要先取得良民證,對買賣雙方都有保障34F 03/23 12:04
推 : 可是買方也要頭款先付 程序才能往下走吧?35F 03/23 12:05
1,2期一定在履保了
只是這種爭議件
履保應該也不敢出款
而且履保出款買賣雙方都要蓋章
買方雞鴨了
也不是不能蓋
只是要去監獄對保
※ 編輯: RealID201
(223.136.130.98 臺灣), 03/23/2025 12:07:59
※ 編輯: RealID2018 (223.136.130.98 臺灣), 03/23/2025 12:09:27
※ 編輯: RealID2018 (223.136.130.98 臺灣), 03/23/2025 12:10:00
推 : 詐欺也可能發生在合約進行的這一段時間,賣方先過戶本就36F 03/23 12:10
→ : 有問題了
→ : 有問題了
賣方先過戶是買賣合約要求
基本上全台灣不動產買賣契約流程都差不多
基本上是公版了
我是覺得要解決
key還是在地政機關
可能買賣過戶要鎖一個閉鎖期
可能30天
在這個暫時狀態期間如果有爭議
就退回上1動
※ 編輯: RealID2018 (223.136.130.98 臺灣), 03/23/2025 12:19:11
推 : 閉鎖期沒意義 這麼容易退回上一動 銀行只會把撥款時間38F 03/23 12:33
→ : 也延後30天
→ : 也延後30天
推 : 哈哈合約如果註明買方無法期限內支付貨款 交易自始不存在40F 03/23 12:42
→ : 這樣刑事還能查封嗎
→ : 這樣刑事還能查封嗎
推 : 要我是銀行我也不撥款,重點是法院判決,買賣契約無效42F 03/23 13:02
→ : 恢復原狀即可,為何要把事情變複雜?
→ : 不是法律系的,有專業人士可提供原因嗎?
→ : 恢復原狀即可,為何要把事情變複雜?
→ : 不是法律系的,有專業人士可提供原因嗎?
→ : 因為涉及刑案吧,他是直接查封,不是扣押45F 03/23 13:14
→ : 應該要像銀行的transaction flow一樣 沒有全部完成交易46F 03/23 13:36
→ : 就該全部還原成初始值 頂多花費掉中間的交易成本
→ : 就該全部還原成初始值 頂多花費掉中間的交易成本
推 : 比較合理應該是賣方過戶了 買方沒付款完成 合約應失效48F 03/23 13:46
→ : 應該法官要判合約無效 房屋要還給原屋主 因為沒有買賣成
→ : 應該法官要判合約無效 房屋要還給原屋主 因為沒有買賣成
→ : 賣房子的等於被詐騙整棟房子50F 03/23 14:00
推 : 有抵押權的話被禁止處分一樣能法拍,所以一定能清償掉銀51F 03/23 14:02
→ : 行那邊的債務
→ : 行那邊的債務
推 : 是無效啊 只是還要自己打官司返還物權53F 03/23 14:07
推 : 本件會判還錢是因為已過戶,所有權已移轉,是走解除契約54F 03/23 14:12
→ : 返還原狀而不是返還所有權,所以只有債權效力。
→ : 返還原狀而不是返還所有權,所以只有債權效力。
→ : 主要是因為有其他詐騙受害人來分配法拍所得,銀行撥款一定56F 03/23 14:14
→ : 虧,不太可能撥@@
→ : 虧,不太可能撥@@
→ : 要返還的房子又因為被查封而無法移轉,所以已經是給付不58F 03/23 14:15
→ : 能,只能判給付相當於房屋價值的金錢
→ : 能,只能判給付相當於房屋價值的金錢
推 : 牠要是第一次被抓你哪來的案底這只有修法處理而已60F 03/23 14:18
→ : 上法院幾乎不可能贏
→ : 上法院幾乎不可能贏
推 : 詐騙要鑽漏洞就是勾結代書,讓房子過戶,買方失蹤照會62F 03/23 14:25
→ : 不到,大量複製此案
→ : 不到,大量複製此案
推 : 早就有勾結代書的詐騙惹 新聞都有64F 03/23 14:44
→ : 最好自己也找信任的代書
→ : 最好自己也找信任的代書
推 : 以後首購不賣,要名下有房才賣66F 03/23 14:49
→ : 法律根本保護壞人 善意第三人根本不知情還要參與財富重分
→ : 配
→ : 法院是默認債權憑證拿到之後大家都會乖乖還錢嗎
→ : 法律根本保護壞人 善意第三人根本不知情還要參與財富重分
→ : 配
→ : 法院是默認債權憑證拿到之後大家都會乖乖還錢嗎
推 : 以後要求先設定抵押權給買方再付錢70F 03/23 15:23
→ : 賣房限定職業比較快71F 03/23 16:58
→ : 那種職業堪憂的略過
→ : 那種職業堪憂的略過
推 : 以後各家仲介要在買賣合約書加注,買方違約應返還所有權73F 03/23 17:20
→ : ?
→ : ?
推 : 如果賣方的房產還有貸款的話,也會先過戶嗎?75F 03/23 17:30
推 : 你合約加註沒用啊,還是債權契約,你跟其餘被害者一起76F 03/23 17:49
→ : 分配@@不然買方其實也有簽本票了啊
→ : 分配@@不然買方其實也有簽本票了啊
推 : 看到了,有抵押也不影響過戶78F 03/23 19:23
推 : 公證的話 有強制執行 就不同了79F 03/23 22:10
→ : 抵押權歸抵押權 物權歸物權 債權歸債權 要分開看
→ : 抵押權歸抵押權 物權歸物權 債權歸債權 要分開看
推 : 台灣詐欺犯那麼多 程序不變以後還是會有相關案例吧81F 03/23 23:02
推 : 公證也沒用啊,不動產買賣契約雙方還是債權債務關係82F 03/23 23:48
→ : ,其他詐騙受害人也是債權債務關係,沒有優先受償
→ : 順序權利啊
→ : ,其他詐騙受害人也是債權債務關係,沒有優先受償
→ : 順序權利啊
推 : 原po回文超專業,推1個。85F 03/24 11:15
噓 : 其實真的要講 就是台灣法院根本沒有在幫老百姓86F 03/2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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