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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5-06-18 12:33:30
看板 home-sale
作者 b9111111111b (pttistrue)
標題 Re: [請益] 都更合建協議
時間 Tue Jun 17 09:37:16 2025


家父在新北有房子也遇到都更
因為擁有的是一樓店面
所以都更意願並不高
但整棟房子因為有海砂屋的瑕疵
在安全考量下 加上更新後總價提高很多
即便更新後居住坪數變小
不少住戶似乎仍躍躍欲試

前陣子召開法定的公聽會
號稱住戶同意比率超過80幾%
但沒有公開投票 沒人知道實情
而且開會之前兩三天才寄出資料
感覺就不想留時間讓住戶思考問題

列席的都更委員會人員
先稱讚建案格局很漂亮
然後再建議一些之微末節的意見
如綠化植栽覆土的厚度 樹種 臨停車位
感覺上偏向來配合程序而已

在共同負擔的項目之內
有看到銷售費用 租屋補助
都是要從共同負擔裡面支出
這樣是普遍的嗎?

公聽會結束馬上接著說分配說明
感覺要讓住戶做美夢 再順水推舟
以上這些安排我都覺得還能接受
唯獨建商說 同意戶負擔比例可少一點
不同意戶則 要多負擔2%
這樣不是擺明了利益威脅?
或者也可以說變相買票
法律上允許建商和住戶差別待遇嗎?

總之 社會上本來對建商的印象是負面居多
參加完公聽會後 好像親眼見證了
住戶若沒有相關經驗的話
難以監督玩招很多的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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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27.72 (臺灣
※ 作者: b9111111111b 2025-06-17 09:37:16
seratana: 很正常 這樣才會讓同意戶覺得他們賺到1F 06/17 09:40
quiet93: 這不就是商業買賣,為什麼不能差別待遇?!2F 06/17 09:42
planta: 最近新北的都更越來越多了!3F 06/17 09:42
herosan: 站在建商的角度不同意的人他分給你法定底限就好了啊4F 06/17 09:47
jinso7410: 新北住三容積率300+海砂 0.5 真的很賺5F 06/17 09:49
此案是這樣沒錯
jinso7410: 海砂屋加價買真的沒唬爛6F 06/17 09:49
piliwu: 新北容積高+海砂屋真的賺翻,難怪帥過頭說要買海砂屋7F 06/17 09:49
waeting: 72-2有排除都更房嗎?8F 06/17 09:50
jinso7410: 不過看看能不能部分委建,屋主跟銀行借9F 06/17 09:50
jinso7410: 分建商10-15%,這樣分回的更多
意思是住戶出資負擔建商原本要負擔的部分 對吧?
jinso7410: 72-2沒都更,政府沒在擋都更11F 06/17 09:50
jinso7410: 懂的就懂,推薦板橋找看看有沒有海砂面大馬路
rivera5566: 你們不是走權變才會被這樣玩吧13F 06/17 09:52
建商有列出三種
權變、現金出資、不參加拿回現值
jinso7410: 五樓公寓,一坪土地可以換6.5建坪14F 06/17 09:52
jinso7410: 至於屋主可以從6.5拿回多少
jinso7410: 就看跟建商怎麼談
jinso7410: 欸不是該不會原po跟我想下手的社區一樣XD
jinso7410: 沒錯,這個叫做委建
jinso7410: 有些屋主走合建有些走委建
jinso7410: 但是建商會比較想合建
jinso7410: 我怕太多人談委建 反而建商不想作
jinso7410: 不是每個建商都想放手委建 只賺管理費
是不是因為委建住戶有話語權
Aoener: 看起來是協議合建沒錯啊23F 06/17 10:06
jinso7410: 合建的話,那就是6.5坪看看分給建商幾坪24F 06/17 10:11
cpa0426: 合建協議就會這樣吧,那你們家就拒絕到底,繼續當釘子戶25F 06/17 10:13
cpa0426: !
Aoener: 共同負擔能提列什麼新北市政府都有規定27F 06/17 10:22
一切依法謝謝指教 ^^
carterdunk: 因為釘子戶難搞 提同意比直接拆好28F 06/17 10:29
jessicaabc98: 政府不擋都更29F 06/17 10:43
bogege: 一般都是1樓跟頂樓不要,其他要30F 06/17 11:27
一樓有出租做店面的話
會少收很多年租金
但看遠的話
以新北的租屋&房產行情 應該還是更有利些
tenkaakido: 真的遇到都更就知道建商多爛了。還說幾月幾好號前簽約31F 06/17 11:40
tenkaakido: 可以送你一人日本旅遊,還真的有人簽,窮b阿呆多
招式很多 哈
jessicaabc98: 一樓真的白目,海砂屋還拿翹祝你長命百歲33F 06/17 11:40
benson502: 不開心就簽不同意,不同意最大34F 06/17 11:46
bettybuy: 所以真的有送日本旅遊喔?先簽約有壞處嗎?比較不能談?35F 06/17 11:47
davidaustin: 凹到後面建商才會給你糖吃啊36F 06/17 12:04
目前只看到鞭子
DrTech: 本來就不簽的最大。先簽的有優惠,不代表後簽不能談其他優37F 06/17 12:06
DrTech: 惠阿。反正大家又看不到別人簽什麼約。
c6066den: 順便問:萬一同時有兩家建商找都更,住戶分別都簽不同39F 06/17 12:07
c6066den: 建商的同意書,這樣不就綁死了
住戶有先成立籌建會來主導
有投票選出建商 就排除其他建商了
duriel3313: 現在有些會講晚同意的條件不得比優先同意戶佳,不然大41F 06/17 12:08
duriel3313: 家是要耗到什麼時候
duriel3313: 優先同意的有較大優勢才會有進度好嗎
建商有保證優先同意的條件比較好
frank111: 就是你家44F 06/17 13:22
frank111: 你家不同意,到時候就是依"權利變換"的模式
frank111: 什麼叫"權利變換"?自己先去做功課吧,要不講了你也不懂
moocow: 走權利變換就沒有差別待遇了 只是私下給就不曉得了47F 06/17 14:35
目前建商有保證同意戶負擔最高%數
不同意就依照政府核定%數 大概多出2%
eddie0729: 建商這樣本來就很合理 跟負面有甚麼關係??48F 06/17 14:55
eddie0729: 不同意戶給更多,那就沒有同意戶了.....
※ 編輯: b9111111111b (114.136.127.72 臺灣), 06/17/2025 16:45:28
tjtsyhssy: 真的是海砂也沒辦法用多久的,現在市政府列管後定期檢50F 06/17 22:28
tjtsyhssy: 查有危險會要求停止使用,繼續用會罰錢
tjtsyhssy: 你講的內容是案子走權變,建商有額外一個合約條件提供
tjtsyhssy: 給同意戶選擇
tjtsyhssy: 然後同意比率有沒有到80%你也不用擔心,送市政府審查會
tjtsyhssy: 檢核,沒到自然不會成案
tjtsyhssy: 共同負擔新北市有規定計算的項目跟方式,從你的疑問可
tjtsyhssy: 以知道你不清楚,網路上市政府有公告資料的,依都更條
tjtsyhssy: 例跟權利變換實施辦法要求提列的很完整,你可以自己去
tjtsyhssy: 找
tjtsyhssy: 走權變就是市政府審核的機制,要等市政府審完發布才是
tjtsyhssy: 結果,不到那時候你拿到數值都是稱為預估,額外合約法
tjtsyhssy: 令上沒有限制,這種狀況就是建商願意多給高於權變數值
tjtsyhssy: 的分配,想要的就跟建商簽約
謝謝建議
※ 編輯: b9111111111b (114.136.127.72 臺灣), 06/18/2025 0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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