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luegold (丸少)
標題 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
時間 Fri Jul 18 16:30:32 2025


※ 引述《semih (Sayginer)》之銘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880976
: 2025-07-18 12:39 聯合報/記者屈彥辰/台北即時報導
: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重死刑 45綠委反對
: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增訂第272條之1,對未滿7歲者犯殺人罪,
: 加重其刑2分之1,倘虐殺未滿7歲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另也修訂第286條,凌虐未滿7
: 歲者因而致死,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在第286修法時,以表決方
: 式處理,與會的民進黨立委全數投下反對票。
: 備註:今天三讀立法院三讀表決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 在二讀表決時
:      在場45位民進黨的立委投下反對
:      https://i.imgur.com/HUXmUK3.jpeg
:      最後三讀時 在野立委59票通過  民進黨立委三讀沒投票

懶人包一下

修法前
蓄意謀殺幼童(未滿七歲) = 蓄意謀殺普通人
適用刑法271條 死刑或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凌虐幼童致死(過失+凌虐+未滿七歲)
適用舊286  無期徒刑或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修法後

最嚴重
以凌虐方式蓄意謀殺幼童(故意+凌虐+未滿七歲)
適用272-1第二項 死刑或無期徒刑 (沒有"有期徒刑"選項)

次嚴重
蓄意謀殺幼童(故意+未滿七歲 沒有凌虐)
適用272-1第一項 死刑或無期徒刑或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後才是
凌虐幼童致死(過失+凌虐+未滿七歲)
適用新286 死刑或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修法272-1 藍綠白三黨都協商同意

民進黨反對的是修286

是非不評價 自己獨立思考判斷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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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0.129.33 (臺灣)
※ 作者: bluegold 2025-07-18 16:30:32
※ 文章代碼(AID): #1eUWOhtP (BabyMothe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752827435.A.DD9.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重死刑 45綠委反對
07-18 16:30 bluegold
l98: 都懶人包了,不付上執政黨反對的理由嗎?1F 07/18 16:35
wseedw: 為什麼反對修286?2F 07/18 16:35
petitebabe: 請問民進黨反對修286的理由是甚麼?
該不會反對理由就是郭昱晴臉書內容3F 07/18 16:39
pipsqueak002: 就是廢死阿,新舊差異不就是差在多了死刑的選項5F 07/18 16:41
bluegold: 為何反對目前只看到個別立委的說法 未看到黨團聲明6F 07/18 16:42
l98: 因為他是召集委員,如果他的立場都這樣了7F 07/18 16:44
alpha008: 誰來解釋一下新的286下限反而往下降是什麼意思?8F 07/18 16:44
l98: 我覺得黨團很難有更好說服人的說法9F 07/18 16:44
newestolife: 反對卻不提案自己的版本?!10F 07/18 17:00
fire124: 來洗地板囉11F 07/18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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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feel978: 更專業的人說明、洗的地更乾淨有何不可?14F 07/18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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