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byMother
作者 csluling (Gino)
標題 Re: [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
時間 Fri Jul 18 22:44:17 2025


在這之前先帶大家複習一下昊昊案(謝謝Wendy大),2歲昊昊遭灌毒、拔指甲、榔頭敲鼻
凌虐致死,主嫌一審無期,定讞30年;共犯現在兩個已經出獄,就是用舊286根本沒有判
死的機會


https://reurl.cc/Qa6GzO
虐童不會判死!2歲昊昊遭灌毒、拔指甲、榔頭敲鼻凌虐亡 惡男因這理由免死定讞
[圖]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新北市1歲男童凱凱疑遭劉姓保母與妹妹聯手凌虐,拔光10根手指指甲還將生殖器燒黑,去年12月死亡,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此案引發公憤,過去曾發生類似案件,2歲男童昊昊2011年慘遭毒蟲劉金龍等人用榔頭、尖嘴鉗及電線、竹製「不求人」等物毆打,左腳第一趾趾甲、右手食指指甲被拔掉,還被 ...

 
第二個連結有很多照片
心理不夠強大的請不要點
https://reurl.cc/0WxlLx



推這個法到底是有什麼問題?
為什麼推文一堆低能憨鳥在護航

https://i.imgur.com/lWpfje7.jpeg
[圖]

這什麼低能例子,虐到快死了,你這時候殺死,為什麼凌虐就不見了?就直接變成未滿七
歲殺人罪?憨鳥腦還好嗎?
272-1-2「虐殺未滿七歲者」一樣是無期跟死刑




https://i.imgur.com/KNE2WSv.jpeg
[圖]
我就問,虐待死跟故意殺死判一樣重怎麼了嗎?虐童致死判更重怎麼了嗎?愷愷不就是
過失凌虐致死?民禁党不想過就不想過講這麼多;



https://i.imgur.com/QyoYVYZ.jpeg
[圖]
喔原來是要放殺人喔,原來是7歲還不夠全面喔;那所以綠圾的版本呢?他媽的平常愛唬
洨就算了,關人命關小孩的事你他媽繼續在瞎扯搞政治
喔對謝謝st大指出,這個七歲是去年就修的,你他媽民進黨也是同意的



再來philfeel978只敢在推文一直貼綠師的文洗地,我就幫你發文
https://i.imgur.com/mZxEE2d.jpeg
[圖]
我是勸憨鳥不要被綠師傻傻牽著走
a情形就是這次268加的「凌虐未滿7歲者因而致死,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
刑」連法條都看不懂也能當綠師?

另外綠師是上帝嗎?綠師可以決定把小孩虐死比直接把小孩殺死輕微?


philefeel987發現綠師低能再拿一個同等低能的護航洗版
https://meee.com.tw/oM6Fvee.jpg
[圖]
我拜託你也拿一個行一點的好嗎
B為什麼一定是凌虐?只能拿一堆極端例子參雜幻想的邏輯滑坡成你護航的樣子
C凌虐幼童判死有什麼問題嗎?
又是一個上帝媽祖可以決定哪個輕重?再來綠的修法在哪,下面那個什麼有改善系統的式
子是在幻想嗎?
我是勸philfeel987走出去到現實世界大聲喊出你的主張,我他媽笑你不敢只敢躲在在這
裡護航


這樣吧

A愷愷被虐待三個月,屍檢體無完膚、頭骨凹陷、屁股變形,牙齒斷4顆,10指指甲被拔光

B保姆覺得嬰兒吵到受不了家長又對他態度不佳,懷恨在心下安眠藥把嬰兒弄死


你們覺得
1. A比較嚴重,虐童就給我去死
2. B比較嚴重,你故意殺人
3. AB兩個都給我判死判無期

https://i.imgur.com/GejseZu.jpeg
https://meee.com.tw/qgDtv64.jpg
[圖]
 
[圖]

我借B大的留言回你
我去你媽的藐視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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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238.165 (臺灣)
※ 作者: csluling 2025-07-18 22:44:17
※ 文章代碼(AID): #1eUbt3vY (BabyMothe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752849859.A.E62.html
sherryshu: 這些投反對的,真的內心對得起自己嗎~我的天啊1F 07/18 23:00
gn01881106: 本來就該這樣 兒童就是零容忍,不管什麼原因凌虐、殺人:過不過失,都該極刑或無期不得假釋(看你廢不廢死)2F 07/18 23:00
answer1213: 因為他們當法醫塑膠5F 07/18 23:01
kenyin: 我舉手承認自己沒有想到法醫鑑定部分6F 07/18 23:03
p112233: 台灣法律就很在意是不是故意啊,之前玉井燒佛堂犯人就因為只是放火沒有要燒死人所以沒有死刑7F 07/18 23:04
sharkimage: 推 他們是認真不知道法醫+臨床醫師是能判別虐待徵狀的嗎?還是故意不講 為了護航黨
	
07/18 23:08
	
9F 07/18 23:08
timlin0147: 推。11F 07/18 23:20
daisyqueen: 推12F 07/18 23:31
djww7: 推13F 07/18 23:32
windcity: 推這篇14F 07/18 23:36
Lolira: 虐童都去死15F 07/18 23:45
Hannaaye: 推16F 07/18 23:45
leonian: 虐童就是0容忍17F 07/18 23:48
homegoing: 推 網軍在那邊玩文字遊戲 就承認為反而反就好啦18F 07/19 00:18
※ 編輯: csluling (49.216.254.11 臺灣), 07/19/2025 00:21:08
virus2058: 這篇主文沒有踩到板規嗎?用字太過了吧19F 07/19 00:31
egg87: 推,但青鳥看不懂20F 07/19 00:31
kingofworld: 虐童就去s,管他結果是什麼。21F 07/19 00:36
tzjtpdrumb: 推 噁心青鳥22F 07/19 00:39
ovalcircle1: 虐童比故意殺死嚴重的多,是惡魔的存在,0容忍23F 07/19 00:48
colucolu14: 就是噁心24F 07/19 00:54
inAAtauAA: 推。虐童就該死25F 07/19 00:59
moneybags: 民進黨真的噁心 不知道支持他的人還有沒有良知26F 07/19 01:02
wendy1wang: 虐童令人髮指27F 07/19 01:09
ru04hj4: 會虐童的根本不配當人 什麼廢死是用在人
對一個無法反抗的幼童反覆凌虐還嘻笑 這還是人?到底有什麼好護航的28F 07/19 01:11
a910n242: 推
	
07/19 01:12
	
ru04hj4: 如果今天是誰被霸凌反抗失手殺人 用死刑就不合理
虐童到底有什麼好護航 想到的就覺得噁心
虐童三個月 送他一個子彈根本是便宜他了 不然熬過三個月一樣的虐待 我也可以接受32F 07/19 01:13
j86383: 推36F 07/19 01:17
smalljasmine: 推!!!!某黨真的超噁心 泯滅人性37F 07/19 01:22
r98943: 推38F 07/19 01:26
yuychang: 不管任何方式跟手段,對待虐童致死者都是不可寬容
只可惜法律沒有以牙還牙這個選項39F 07/19 01:36
ouyang76: 虐童去死42F 07/19 01:59
pk90290: 想請問上面一堆專業律師,請問限定七歲以下是怎樣?八歲不是人?43F 07/19 02:25
好了啦 你綠圾的版本呢?法條修了不能改嗎?你可以提出來修改啊我相信大家都會支持
,而不是在這裡屎尿理由一大堆
love2ne1: 真的推你45F 07/19 02:27
holebro: 青鳥就兩招 1.跟著林智群搞錯法律 2. 加重1/2刑責當沒看到 超蠢的46F 07/19 02:46
Ireneru: 推 想到愷愷就心痛
	
07/19 02:52
	
yuychang: 43樓你是不懂行為能力年齡定義嗎?還來洗地,噁不
	
07/19 03:08
	
噁心啊50F 07/19 03:08
sunwt: 每個法醫都會明察秋毫,每個檢察官都會秉公辦理~
	
07/19 03:56
	
你好聰明捏^_^52F 07/19 03:56
hanks055111: 一堆低能憨鳥53F 07/19 04:21
huau: 這種地還洗得下去的人真的很噁54F 07/19 05:37
buyaobuyaode: 推55F 07/19 06:01
fire124: 那些故意投反對票 良心真的被吃了 噁心56F 07/19 06:35
windlan: 推57F 07/19 06:47
ckleonhsu: 推58F 07/19 07:18
philfeel978: 零容忍又不等於死刑...59F 07/19 07:45
對,所以你的版本在哪嘛,不要死刑你想怎麼怎理拿出你的版本來表決啊。前面在媒體演
戲罵在野黨處理不好,說的義憤填膺,結果自己什麼都不做再投反對票
NiseMorisama: 殺人跟凌虐都是意圖讓幼兒受傷,心理變態都該去死,想到剴剴跟兒子同歲就難過60F 07/19 07:58
mashilegolas: 推62F 07/19 08:15
DAPHNEWAN: 推 不要為了政治泯滅良心...63F 07/19 08:49
KobeNi: 推64F 07/19 09:01
bigbeautyyao: 一直在那邊洗地真的噁心 不會看法條65F 07/19 09:03
gyqmo: 沒想到艸也入侵這個版了......66F 07/19 09:05
對啦只要民禁党唬爛不了的人都是草都是藍,這次修法一定又是中共在背後操控
a382: 你需要的是虐童惟一死刑
	
07/19 09:14
	
好了啦憨鳥,人家在說虐童致死,你就轉變成只要虐童就死刑?你媽小時候打你怎麼沒把
她拖去槍斃
ntuanada    : http://i.imgur.com/AhUFzEn.jpg                    07/19 09:25
[圖]
huau: 這邊是媽寶版憎惡虐童不是很正常嗎還在那邊艸政治68F 07/19 09:32
vivalight: 意見不同就喊艸  怎不檢討你的黨逼出了潛水的父母70F 07/19 09:46
cincheerful: 幼童的能力無法自保,大人一定要用嚴格法律保障孩子  07/19 09:46
	
的生存權!72F 07/19 09:46
vivalight: 兒虐零容忍喊得震天響   要實際修法執政黨卻找碴反對  還搶版面作秀  人民真的不是傻子欸73F 07/19 09:57
ILOVEHobr: 民進黨以前有說廢死刑是普世價值,可是這次情況啊,為什麼要反對死刑75F 07/19 10:12
racoon151: 看不懂的可以看這兩個解釋
https://i.imgur.com/7mTMwoY.jpeg
https://i.imgur.com/6SZEd0I.jpeg77F 07/19 10:26
[圖]
 
[圖]
幹他媽的我懷疑憨鳥是不是都是文盲,就已經跟你說了,虐到發現快死,為了刑度乾脆順
勢殺死,不會直接變成「未滿七歲殺人罪」,會變成272-1-2「虐殺未滿七歲者」一樣是
無期跟死刑;不要再洗說
直接殺死變故意殺人罰比較輕了好嗎

再來保姆疏忽幼童死亡是什麼低能舉例,這個保姆沒虐童沒故意殺人,干這次修法屁事

vivalight: 樓上的圖話只講一半啊,修正後的286-1最低本刑是10年以上、286-2最低是12年以上,哪來只能無期跟死刑之說???80F 07/19 10:31
zerol: 經過<這一年>,誰做的爛大家都看的出來
未來好好行使你的選票讓渣下來83F 07/19 10:40
raindayla: 看了樓樓上覺得疑惑,不是「最高」嗎?沒有一定只能死刑或無期吧?
	
07/19 10:44
	
85F 07/19 10:44
zerol: 把小孩弄死,就是拿命來還,不要講一堆屁話87F 07/19 10:44
raindayla: *指r大的圖片內容88F 07/19 10:44
因為他只是要護航所以什麼都要用極端判例帶風向,不過他護航例子也是夠爛;我已經解
釋了,殺死是272-1-2「虐殺未滿七歲者」一樣是無期跟死刑
st210113: 上面圖片又在混淆視聽,前面虐殺就是272-1,286才是在說虐待致死,286在修法之前本來就是要懲罰虐待致死的過失犯,什麼叫做硬塞成過失致死,這次修法就是不管施虐者是不是以殺人為目的,只要他有凌虐的行為最後導致受害者死亡最重能死刑,目的是要嚴懲杜絕虐兒的行為89F 07/19 10:47
alicefang199: 執政黨對於藍白提案有意見 但也提不出更好的法案和配套措施 就這樣放著不處理有比較負責嗎 民進黨執政期間還要發生多少類似的憾事才能讓民進黨正視兒少保護的重要性?還是等下次選舉再拿來當政見騙騙選票?95F 07/19 10:50
st210113: 第二張圖片也是鬼打牆,前面在講272-1跟286這兩者關於故意跟過失的刑度,結果舉一個保母疏忽導致孩子死亡來當例子???最後一段又在幻想犯罪心理,按照他的邏輯就是在反對像剴剴案的兇手應該要判死刑啊
這些人一直忽略除了剴剴案之所以會讓社會這麼憤怒,除了一個小生命的逝去之外,就是兇手還對剴剴有很多不人道的虐待行為,沒看到社會憤怒的原因,一直在過失跟故意上鑽牛角尖加上幻想犯人可能會有什麼極端行為,有沒有人性啊99F 07/19 11:02
ajmomooo: 推109F 07/19 11:08
st210113: 這些反對286加重能判死刑的人敢不敢站出來大聲的跟全民說「因為我們擔心施虐者會選擇虐待後直接殺死小朋友,所以我們不能讓凌虐致死者也可以判死刑」286之所以要修法讓對兒少凌虐致死者也能判死刑,不就是大家已經無法容忍「凌虐兒少」的行為了嗎110F 07/19 11:09
vivalight: 大推st大邏輯清晰!反對方根本搬弄是非!115F 07/19 11:21
kingofworld: 法條講凌虐,例子舉疏忽?有意見自己拿東西來討論,還是說又是太難不好寫?116F 07/19 11:34
vancepeng: 血饅頭吃的很開心 真的有人修法又在那邊指指點點 真的有能力有想法就去改啊 還可以扯制度 現在行政難道不是你們嗎 虐童一直發生 然後一直研議 現在修法又說太倉促 可憐118F 07/19 11:52
hoij79627: 真的122F 07/19 12:01
freetempo: 為反而反硬找一堆漏洞百出的理由罷了,有夠可悲123F 07/19 12:07
nebulaforest: 中華民國一罪一罰,所以最後會以故意殺人起訴124F 07/19 12:08
nainanana: 法匠只懂貼過失標籤 無視其罪責惡性重大125F 07/19 12:12
p112233: 就跟兩岸監督條例一樣,吵一吵就沒下文,騙選票用的,所以我才說台灣立法效率世界爛,故意找個理由反對吵半天又沒結果,倒是什麼美牛萊豬馬上通過126F 07/19 13:09
mjmotown: 為了顏色完全沒有是非,看到這些還可以鬼扯護航的,真的很心寒129F 07/19 13:12
hoij79627: 坦白說,我認為他們只是不想讓法律多一個死刑的可131F 07/19 13:38
eelow: 推解釋133F 07/19 13:59
littlehost: 推134F 07/19 15:21
olafbb: 推 虐童就是零容忍135F 07/19 15:46
arley: 推 護航的都貼一堆似是而非的訊息 連法條跟刑度也可以斷章取義 有自己思考過嗎136F 07/19 15:55
julia0291: 推138F 07/19 16:06
※ 編輯: csluling (101.10.245.22 臺灣), 07/19/2025 16: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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