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seball作者 leemz ()標題 [新聞] 王柏融若想提早旅外 吳志揚:要想清楚時間 Sat May 13 20:13:27 2017
http://www.cna.com.tw/news/aspt/201705130254-1.aspx
(中央社台北13日電)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會長吳志揚今天表示,要特別為某一人修規章
不容易,如果Lamigo桃猿隊球員王柏融想在期限前就旅外,可能「要想清楚」,判斷可能
的利弊得失。
媒體報導,王柏融受訪說,目前不了解中職規定,但假如國外球隊想簽他,希望今年球季
打完就出國挑戰,但他目前不太了解是不是有這樣的可能性。
中職球員年資滿3年就可旅外,但媒體報導,王柏融要等到西元2018年9月才能和國外球隊
談約及簽約。
吳志揚晚間受訪表示,很多旅外球員是抱著「一旦出去就不回來」的想法出國挑戰;即使
從國外回台後打中職,年資也是重新起算,「有時候要想清楚」。
他說,中職球員旅外規範相對容易很多,打滿3年就可爭取旅外,但如果制度只為適用1、
2人,顧慮會較不周全。
吳志揚表示,
如果王柏融一定要明年就旅外,會面臨違約情況,如果最後回歸中職,只能
回原隊,不能選隊伍,「有沒有辦法(接受)?」
他說,聯盟與聯盟間默契不私下挖角,如果是日本職棒某隊要簽中職某人,須遵守規範;
如果是日職很多隊對中職很多球員有需求,就需透過日職與中職商量,看看能否建立類似
「入札」制度。以目前情況,日職相中的中職球員相對較少,很難為1、2個個案改規章。
吳志揚表示,以日職與美國職業棒球(MLB)入札制度為例,也是有夠多MLB球隊對日職相
當數量球員有需求,才建立入札制度。
他說,以日職選手大谷翔平為例,「人家也還沒去(MLB)啊」,看事情不能一窩蜂。中
職滿3年就可爭取旅外,但要滿9年才能申請成為自由球員(FA),已經有點好像變相鼓勵
優秀選手趕快旅外,「有能力就趕快走」;現在大家可能覺得規章好像沒成就某些人,「
那培養球員的人誰成就?」
吳志揚表示,相關議題不能只從選手角度看,但如果有具體需求再看看,大家再討論是否
有必要修改。10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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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eemz (175.98.129.226), 05/13/2017 20:15:14
推 mongi: 想清楚(X) 不能打國家隊了(O)4F 05/13 20:14
→ cwy1029: 翻譯:先嚇嚇你.........XD6F 05/13 20:14
→ max52001: 違約? 不是外國會付錢 怎麼違約10F 05/13 20:14
→ jianoon: 這隊又不缺背骨的 再多一個又何妨12F 05/13 20:14
推 Mulsanne: 本來就要照規章走啊 有問題嗎?18F 05/13 20:15
推 Y225: 棒協:我也是同樣想法21F 05/13 20:15
→ cue: 年資重算會怎樣?再拿一次新人王?22F 05/13 20:15
噓 Kevin0608: 你的新球隊加盟辦法上任喊到現在生出來了嗎?23F 05/13 20:15
噓 kakuww: 這是在威脅嗎?24F 05/13 20:15
噓 ICHIRORONG: 那就改成3年可爭取旅外 3年就能申請自由球員阿XD30F 05/13 20:15
推 jimmy885: 就是說蹲滿三年再出去對聯盟比較有好處,不要那麼急32F 05/13 20:16
噓 strikeman: 想甚麼...郭俊麟簽約金加年薪也足夠了...33F 05/13 20:16
推 Alexander: 希望會長要堅持聯盟的規定 不能隨隨便便讓步 讓人看無34F 05/13 20:16
→ dannyao: 三年算低的 看看國外制度就知道35F 05/13 20:16
→ shonbig: 意思就是 懶得為你這個案還要開會36F 05/13 20:16
推 bignoob: 覺得說得內容還可以啊,可能顏色不對吧38F 05/13 20:16
推 cheedo: 說得有道理 給推43F 05/13 20:16
→ migoyo: 吱吱不意外44F 05/13 20:16
噓 ob2685: 干你這落選市長啥屁事45F 05/13 20:16
→ ChenXY: 外行人當會長露出馬腳了嗎46F 05/13 20:16
→ strikeman: 年資...又不是MLB...有屁鳥用喔...50F 05/13 20:17
推 Mulsanne: 三年對球團才有保障啊 不然我給你大約三年就跑了58F 05/13 20:17
→ jimmy885: 不過說真的三年能出去真的算不錯了59F 05/13 20:17
推 wd77222: 我很少推會長的 第一次推會長言論61F 05/13 20:17
推 sshwann: 聽起來是不想弄好入札制度的意思嗎? 案例少=不太必要?62F 05/13 20:17
推 gadgets: 好慘 說實話也被噓 中職真是沒人格63F 05/13 20:17
→ max52001: 他說敢旅外 回鍋中職只能去lamigo喔 跟現在是有差嗎 XD65F 05/13 20:18
推 bignoob: 開特別條款之後,棒球版會酸得更嚴重吧66F 05/13 20:18
噓 Lavchi: 那之前新人獎條款是?67F 05/13 20:18
→ F760720: 覺得說得不錯啊…噓的點是啥68F 05/13 20:18
→ Mulsanne: 真的想出國又不想被綁 當初直接出國不就好了69F 05/13 20:18
推 YesHi: 我覺得講的蠻合理的 照規矩走74F 05/13 20:18
噓 n613011: 之前特例怎麼解釋?那乾脆打不滿1個賽季都有新人王資格75F 05/13 20:19
→ jimmy885: 因為現行三年又不是多嚴格,沒必要為了快一年去修規章76F 05/13 20:19
推 QQaka: 三年真的沒很長 三年都待不下去 為何當初要報名中職選秀77F 05/13 20:19
推 Windows8: 日本9年 台灣3年 除非改登錄一軍滿140天為一年78F 05/13 20:19
推 waijr: 之前林英傑 林恩宇 吳偲佑都是母球團同意就移籍了80F 05/13 20:19
推 brian455461: 又沒有很多日職球團要搶台灣的人 幹嘛設入札 大王用完下一個入札不知道要多久 不用是正確的82F 05/13 20:19
噓 joesong: 一堆落伍的規章條款也不快修正,還虧你是法律人84F 05/13 20:19
→ strikeman: 還有喔...當初日本人挑戰大聯盟的那位....85F 05/13 20:19
→ Windows8: 可以解套 不懂3年又沒很久86F 05/13 20:19
噓 kiki2125: 輪不到你說話吧 猿隊老闆都沒說話了87F 05/13 20:19
推 l5i9hbba: 其實這制度是好的 但大王真的多待一年也是浪費其實88F 05/13 20:20
推 DOBBS: 還沒改規章前確實是如此,把規章說清楚也要被噓89F 05/13 20:20
→ waijr: 雖然當時沒有自由球員 現在有 但如果母球團同意 其實也就可91F 05/13 20:20
→ cliff411: 等中職球員能穩定輸出日美 再弄入札也不遲92F 05/13 20:20
推 Arodz: 講的不錯阿...三年真的很短了...93F 05/13 20:20
推 bignoob: 一些球迷酸聯盟不給人出去,到時候開了特別條款放行就會繼續酸為什麼有特權啦96F 05/13 20:20
→ waijr: 以去了 這麼多前例可循98F 05/13 20:20
推 s855674: 講的沒錯啊 三年的標準很低了99F 05/13 20:20
→ okajimatt: 球員本來就應該負責任 毀約就是打臉?481F 05/13 21:06
→ lrh18: 毀約被告還得走法律程序 未確定合約 國外球團也不敢簽482F 05/13 21:07
→ cloud1017: 你老木勒 9年FA是鼓勵球員趕快走? 9年顛峰期都過了485F 05/13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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