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seball作者 OhmoriHarumi (黑魔導)標題 [閒聊] 這次自由球員制度聯盟做錯的事情時間 Tue Nov 24 13:37:11 2020
1.原本規定限定各球團在提出FA球員人數在8人以下時,最多只能簽2位FA球員,
並沒有敘明母隊除外,所以當母隊有3位以上球員提FA時,最多只能簽回2位,
這個制度憑良心講確實不合理,會有提FA結果變成失業的情況。
2.聯盟發現原本規定不合理之後,想透過補充說明的方式說明各球團不包括母隊。
雖然不包括母隊的規定比較合理,但應該是透過法律程序,
然後在下一個年度實施才恰當,當年度立刻用補述的方式滾動改規定真的不行。
3.聯盟又再度提出現行規定各球團包括母隊,雖然從依條文辦理的精神來看合理,
但是在一度說明不包括母隊之後又說包括母隊,說詞反覆這點就站不住腳了。
感覺就是聯盟知道原本規定有問題,可是作法卻是愈補愈大洞。
不過話說回來,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不是個球團權力大於聯盟的聯盟嗎?
我是很好奇之前都沒有球團提過這個問題嗎?球團沒有專門的法律專長人員,
幫忙處理相關事務嗎?個人是還滿好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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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honbig: 建議改名叫中華職業滾球大邦聯比較貼近這個組織的內涵2F 11/24 13:40
→ aalittle: 請洽號稱法學專家的五隻羊,啊 他快下台了3F 11/24 13:40
推 VVizZ: 中華法式滾球大聯盟4F 11/24 13:40
推 dogville: 本來就是當時制定的問題 第一次滾是合理的但反而被罵翻 好啊那就照規章走7F 11/24 13:41
推 knight714: 一個規則可以短時間滾動兩遍也是很猛 JOSH才剛做完影片又要做新的
第一次被罵翻不是很正常的嗎 白紙黑字寫的就是任何球團了 如果不合理應該是要修改規章 而不是睜眼說瞎話說任何球團不包含原球團10F 11/24 13:41
→ lions402: 不想跟老美一樣拿了FA就有失業風險吧17F 11/24 13:43
推 Isveia: 因為之前沒有新球團的擴編選秀,所以一般提FA的都是對自己18F 11/24 13:43
→ a10304025: 你FA了 就是跟原球團沒有關係了 不是嗎 我的看法啦19F 11/24 13:43
推 JASONZOU: 就算提FA可能失業也必須各球團自主決定戰力不需要不簽而不是因法規限制連母隊都簽不回去20F 11/24 13:43
→ Isveia: 有信心的頂級球員,人數不多自然不會發現問題所在。23F 11/24 13:43
推 otz870705: 日職同樣簽兩人也不限制母隊 很明顯就是要抄還抄不好25F 11/24 13:45
→ lions402: 聯盟應該想說等真的泰安要續簽CMW 簽不回來再來吵才好讓聯盟再滾動一次27F 11/24 13:49
推 knight714: 日職就是不限母隊阿…母隊簽不回來本來就不合理,你要知道其他隊要簽還要付補償金29F 11/24 13:50
推 jack2324: 那就祈禱不要有3本柱同時提FA囉?不然就有一個強制退休?31F 11/24 13:51
推 Vendetta: 日職是抄MLB的吧 棒球發源地怎麼寫的?32F 11/24 13:52
推 otz870705: 日職不可能抄MLB啦 兩者的精神差太多 光球員來源就有差距了33F 11/24 13:54
→ daniel1344: 就抄也抄不好本來就不該納入母隊球員 母隊球員留隊
又不會讓戰力失衡 母隊有三個FA只能簽回兩個才會35F 11/24 13:57
→ wu05: 其實中職這個包不意外就是了,台灣很多東西很喜歡抄國外,然後再加入一些自己“專業”見解,說穿了,就防有球團破壞默契玩金錢遊戲全簽而已37F 11/24 13:58
→ otz870705: 第一次的解釋沒有戰力失衡的問題 反倒對FA球員有利40F 11/24 13:59
→ wu05: 個人想法,純屬個人想法啦,某隊認為自己是受害的一方41F 11/24 14:00
→ wu05: 然後給聯盟壓力,所以又滾回來了43F 11/24 14:01
→ daniel1344: 反正趁今年碰到趕快修一修也是好事 真正FA潮是高中生那批
不實際碰到問題 要叫聯盟跟球團修規章根本很難44F 11/24 14:02
→ Puye: 以FA制度來說 其實滾完比較合理 現在又滾回去?
提FA 其他隊不要 母隊想要也不能簽回來48F 11/24 14:04
噓 Shuoger: 到底為什麼討論FA制度要考量失業風險啊? @@50F 11/24 14:07
→ OhmoriHarumi: 母隊想簽回來礙於規定不能簽這點是必須考慮進去的。如果母隊自己也不想簽,也沒有其他球隊要,那就算了51F 11/24 14:10
推 otz870705: 限制名額的原意是為了避免掉單一球團大灑幣導致的戰力失衡
但是原隊簽回並不構成戰力失衡的問題 因為他本來就在那一隊
不影響戰力失衡的情況下卻因為不合理的規定導致球員工作權益受損 進而導致FA意願降低 對球員 對FA大環境都不是好事53F 11/24 14:14
→ papac: 日職:每年每支球隊最多只能從"其他球隊"吸收2名自由球員
中職抄人家的卻漏抄了"其他球隊"這幾個重要的字60F 11/24 14:22
推 Datow: 對賴這種有機會透過FA爭取身價的 也很慘
原本的潛在買主中信跟統一現在簽回本隊就飽了62F 11/24 14:29
推 jordan1227: 日職還有個重點呀 兩人限制只包含AB級(隊上年薪前10)64F 11/24 14:33
推 mamahow1487: 還是可以爭取呀 賴:中信開給我5X 跟嗎 張:富邦開給我7X 跟嗎65F 11/24 14:34
→ jordan1227: C級可以無限簽也不用補償 中職不抄分級問題也很大67F 11/24 14:34
→ chdc: 怎麼會不是迫切 分級就關係到補償 影響願意出來的人數 明明就是該一起改的東西69F 11/24 14:41
推 otz870705: 應該說 這不是明確影響到球員權益的問題 相較之下較不迫切71F 11/24 14:43
推 ten9di9: 只能簽兩位就是莫名其妙…73F 11/24 14:47
推 fisher6879: 避免戰力失衡不是要提薪資上限嗎,抄都抄不好,可憐哪75F 11/24 15:43
推 hackfox: 限簽兩個當然包含原球團,不然叫啥自由球員,法盲76F 11/24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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