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oy-Girl
作者 lock7 (LOCK上將)
標題 [求助] 是否只剩離家的選項,卻又怕被找到
時間 Tue Jan 10 11:57:33 2017


想離家出走的是我女朋友,27歲,目前住新北家裡,有一個姊姊一個弟弟

兩年前我們交往被她爸媽知道後,問過我的基本資料,連人都不願意見,就極力反對

反對原因:差三歲(我30歲)、姓氏不合、南部人、公務員(非從商)、面相不好(看照片)

以及要她33歲後才可以結婚(晚婚才幸福),現在不准交男朋友,她爸媽相當迷信


我女朋友一開始想和他們溝通,但他們極為堅持並常常語帶威脅



"如果妳選擇跟那個男的走,我就打斷妳的腿"

"如果妳跟他結婚,以後就沒這個娘家了"

"如果發現妳休假是跑出去跟他約會,妳就死定了"

"這輩子不要再讓我聽到他的名字、看到他的人"

"要讓妳殘廢或毀容才會給你們在一起"

"他到時候娶妳就只能娶牌位而已"



每次我女朋友想好好跟他們溝通,但換來的都是越來越難聽的語句,後來就選擇沉默

她也說她爸有暴力傾向,頻率約一年一次發飆抓狂

會往小孩方向摔鐵椅、揍腹部踹身體,還曾在廚房磨刀半小時,並在筆記本上寫"謀殺"

她爸認為小孩的身體是他們給的,想怎樣都可以,也承認自己控制欲很強,不要忤逆他



我們討論了很久,想不到有什麼辦法能改變現狀,所以我女朋友想要在今年離家出走,辭
掉工作下來南部與我一起租房子

但她非常害怕她爸到時候無所不用其極將她找出來,她爸思想行為很偏激,後果會不堪設


她想問之後登記結婚和找到新工作(有保勞健保),甚至以後懷孕到醫院就診的紀錄

她爸請徵信社來找人,或是去警局報失蹤,會因此循線找到她的活動地點嗎?

還有她原本在新北的戶籍需要遷出嗎? 或是還有其他我們沒考量到的事情

煩請板友們解惑或是有其他的建議,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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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ck7 (49.217.35.246), 01/10/2017 11:58:08
cecilia1520: 錄音 報警1F 01/10 12:02
yfu3330225: 不鼓勵離家出走 感覺這篇文章主要目的在正當化你們的行為
女方家長有問題建議還是循正常管道解決 逃跑不可恥但是風險太大了2F 01/10 12:04
belucky: 申請家暴阿6F 01/10 12:07
BisouBisou: 我倒覺得必要時循法律途徑比較可行7F 01/10 12:07
Justy0615: 還不快逃??8F 01/10 12:09
bear4835: 感覺理由都是假的 單純不想讓女兒脫離掌控 薪水是不是也要拿回家9F 01/10 12:14
sean920909: 2樓一定沒看內文11F 01/10 12:15
yfu3330225: 怎麼說樓上12F 01/10 12:16
sean920909: 成年人了根本沒有離家出走這個詞13F 01/10 12:18
yfu3330225: 這樣呀 可是內文寫離家出走捏14F 01/10 12:19
kobe8112: 人家就是不懂才問啊,你不懂又不看文就閉嘴吧15F 01/10 12:20
calase: 成年人基本上就斷絕往來吧,感覺女方家人問題很大16F 01/10 12:21
ppccfvy: 成年人離家不是很正常的事嗎?  相信我,她爸沒有那麼神通廣大
更不客氣一點,這種老廢柴是因為她家再三容忍才敢這樣成天放肆,我才不相信老廢柴能翻起什麼浪花17F 01/10 12:23
gtocat: 民法第12條規定,滿20歲為成年人,有完全行為能力,更何況已經27歲了,也太扯21F 01/10 12:27
pocata: 二樓有事嗎…23F 01/10 12:27
sexymuse: 你為什麼不去見她爸媽啊? 害怕?24F 01/10 12:27
gtocat: 父母親的言語恐嚇威脅也已經達到言語暴力的傷害,建議離家重新生活,你必須要做一個保護好另一半到角色25F 01/10 12:28
kekeyo: 成年人要走就走吧~
強烈建議留下一切民法1118-1的證據,減輕日後扶養責任27F 01/10 12:28
misaki030: 幹她爸也太恐怖了 帶她塊陶阿
錄音存證尋求警方保護吧!29F 01/10 12:29
dearluna: 報警啊
錢包證件拿一拿人就可以走了31F 01/10 12:30
susanna026: 為什麼你不去女友家?
你怕嗎?
是不是真如她講的 總要去看看吧?33F 01/10 12:31

我兩年前有打一通電話給她爸,我說希望能登門拜訪,她爸表明不可能見我,事後還跟我
女朋友說不准讓我知道她家地址,說我會像恐怖情人去潑硫酸。後來陸續有再跟我女朋友
說想去找她爸媽,但都被她擋下來了,因為她爸媽的態度絲毫沒軟化,怕我去的話會掀起
事端,她爸媽寧願禁足她在家,不要工作都無妨,完全斷了她跟我見面機會。

S12341234: 噓二樓,女方27歲了,完全可以獨立,父母感覺有病,願意的話就給他們找醫生,不願意的話就獨善其身
其實不用寫離家出走,離開家就是了36F 01/10 12:34
CYCCHEN: 迷信是一件很恐怖很恐怖的事!
你們若不好,他父母就覺得是你帶塞…所以還是好好處理
推樓上,離開家就好…39F 01/10 12:37
pjwhite: 好有控制欲的家庭42F 01/10 12:39
S12341234: 說真的他爸找到人又怎樣呢,如果真的有暴力傾向可以申請家暴43F 01/10 12:39
yfu3330225: 被噓就被噓啦!!原PO看我的噓文想清楚 我不知道你內文的離家出走是不是代表一聲不吭就跑走 如果是這樣一定是錯的 走法律途徑就對了45F 01/10 12:40
y大抱歉,是我內文不該寫離家出走,我的意思是她想找個時機不告而別,她從小至今沒
離開過台北,之前想到外縣市工作租屋,她爸媽也不同意,控制欲相當強烈,且不接受任
何的溝通,所以要離開這個家只能不告而別

susanna026: 覺得 總是要去求證一下 看是不是能溝通 光聽女友講
 怎麼知道怎麼回事呢?48F 01/10 12:40
S12341234: yfu3330225大,原po就是不清楚才來問阿,你也沒判斷能力的話還是多學多問吧50F 01/10 12:41
susanna026: 搞不好 會被你感動的52F 01/10 12:42
ann7773631: 27歲了 本來就可以獨立生活 完全不用擔心吧53F 01/10 12:43
kobe8112: 根據歷史經驗法則,被感動的機會大概是0.1%吧  XD54F 01/10 12:43
susanna026: 原po大大 搞不好就是那0.1%的55F 01/10 12:45
chinhan1216: 我覺得你趕快換一個 這家庭不正常
就算你們再一起了 上新聞社會版的機率很高56F 01/10 12:46
gbgbdavidlee: 113 你的好朋友58F 01/10 12:47
※ 編輯: lock7 (49.217.35.246), 01/10/2017 12:49:25
kobe8112: susanna026應該很愛買樂透,相信自己就是那頭獎得主XD59F 01/10 12:49
nova27: 你管他爸怎麼想 直接跟女朋友去見他父母說無論如何都會跟他再一起 另外請你女朋友錄音 最好能直接斷絕父女關係 不然就算離家 他們還能告遺棄罪把他找出來 不過最好還是確定你女友爸不是黑道勢力啦60F 01/10 12:59
※ 編輯: lock7 (49.217.35.246), 01/10/2017 13:01:58
qwert5327: 好可怕.....
但我覺得,你是有能力保護她的,找上門可以報警64F 01/10 13:03
solu731: 移民的話呢 如果你女友有決心再也不見家人66F 01/10 13:05
Naturallyer: 只有爸爸反對嗎?媽媽呢?態度也這麼強硬?67F 01/10 13:05


媽媽態度一樣強硬反對,一樣會講難聽的言語但不會動手
Naturallyer: 為何你們兩人不好好想個辦法讓對方父母能夠接受你?68F 01/10 13:05
guligula: 噓2樓,另外以前被家暴都沒有驗傷嗎?69F 01/10 13:05
TRIMGAL: 二樓是在自以為什麼70F 01/10 13:06
Naturallyer: 並不是離家出走就可以解決的。好好講,找個機會有誠意一點登門拜訪之類的71F 01/10 13:06
s910928: 申請保護令73F 01/10 13:06
belucky: 連見面談都不要   是要怎麼想辦法  頗呵呵74F 01/10 13:06
qwert5327: 這種人根本沒辦法溝通吧......能溝通誰想搞到不告而別基本上她父親已經是有精神問題了,怎麼溝通?75F 01/10 13:07
b大跟q大說到我們的心聲,我們一直在討論在想辦法,但她爸媽只要聽到有關我的事,就
是完全無法溝通,一定得照他們的意思走,她多說一句話,接踵而來的就是各種不堪入耳
的話

s910928: 為什麼不告而別是錯的?77F 01/10 13:09
WBS0615: 我覺得要錄音報警提告了…78F 01/10 13:09
belucky: 你會跟瘋子討論事情嗎 不會吧  結案79F 01/10 13:10
Qcloud: 很嚴重言語暴力 建議你快逃...80F 01/10 13:15
ddd23236: 到警局申請保護令吧81F 01/10 13:20
abssy: 為什麼是你貼文不是你女朋友,這個主意是誰提出來的82F 01/10 13:24
她沒ptt帳號,不告而別離開家的主意是她提的
※ 編輯: lock7 (49.217.35.246), 01/10/2017 13:26:18
LebronKing: 覺得戶籍要遷 但小心在戶政事務所被爸爸堵到
27都成年了
另外跟姊弟連絡也要小心 避免他們被威脅說出女友下落83F 01/10 13:26
rogerkidd: 放棄吧…86F 01/10 13:27
highwayshih: 快帶你女友逃啊 別跟瘋子糾纏 記得保護好她87F 01/10 13:27
LebronKing: 你們兩個都要準備一些自保手段 像防狼噴霧以防萬一88F 01/10 13:27
simdavid: 單方面說辭。89F 01/10 13:27
這些事發經過都是我女朋友跟我說的,她知道我有在看ptt文章,她想從這邊獲得一些建
議,所以發了這篇文,我也會貼給我女朋友看

goulina: 先申請保護令再跑~~成年人就算被報失蹤,只要你不願意,誰都不能拖你回去。然後戶籍一定要遷出!90F 01/10 13:28
LOVEMOON3427: 2樓文盲吧92F 01/10 13:28
goulina: 而且現在有個資法,不是本人就算是父母也無權查你的資料~~要躲很簡單的
對正常人好好講才有用,有病的…說要好好講的自己試試93F 01/10 13:30
susanna026: 如果只是聽女友講 你連去她家都會怕 那就算了吧?96F 01/10 13:38
我從來沒有害怕去她家,是我女朋友一直不肯讓我去,她顧忌的原因上面推文中有寫到,
我願意再跟她溝通看看
※ 編輯: lock7 (49.217.35.246), 01/10/2017 13:41:50
qwert5327: 但徵信社應該有其他的辦法找到
聽女友講這樣誰不會怕?跟這種人是要避免衝突,不是正面衝突
能對自己兒女口出惡言到這種程度的已經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維去面對97F 01/10 13:40
Ruth: 想噓女友!已經 27 歲了,還不能保護自己,竟然還可以被父母禁足。即使你們最後不能結合,他理當也可以一個人在外獨立不能離家到底是有多 M 啊?我因為被家暴,高中畢業就離家了現在還不是幸福快樂?都成年了,要對自己負責好嗎!512F 01/13 20:16
elittle: 太變態了  現在想想我媽比他們好多了...516F 01/14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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