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oy-Girl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標題 Re: [討論] 如果不生小孩,是不是根本沒必要結婚
時間 Wed Jan 12 12:39:02 2022


※ 引述《pttkobe5566 (小妹)》之銘言:
: 所以我身邊至少久三對在一起十年以上不結婚的,你說男女朋友法律上只是路人甲,但對
: 他們來說,這樣也是支持對方愛對方,也不是不想「負責任」呀~至於一些生老病死,碰
: 到了,就知道了。


交往十年以上不結婚,很支持對方愛對方,

這我都100%相信.

好,你很愛對方很支持對方,

那對方進了加護病房,你應該會想在他身邊照顧他,對吧?


沒有結婚,在這部分就會出問題



我爸爸曾經動過摘除器官的手術,

手術結束第一晚,我爸住加護病房.

醫院說了只能讓一個人進去陪夜.


這個人只能是配偶或一等親.


如果我爸媽沒有結婚,

當晚可以進加護病房陪我爸的,

就只能是我或者我妹,

因為我媽就只是個同居人/女朋友,

同居人跟女朋友不是配偶,更不是一等親.

我爸媽結婚了,

我媽媽才有進加護病房陪夜的權利.

當我隔著玻璃門,看著我媽穿上無菌衣頭也不回奔進加護病房的背影,

我頓時領悟到我一定要跟我男友結婚.

我想當那個可以在第一時間陪伴他的人.


當你很愛一個人的時候,

你不會只想著"他還能給我什麼",

你會想到"我還能給他什麼".

只有讓法律賦予我們家人的關係,

我才能夠毫無阻礙地付出,沒人能質疑我的資格.

開心走進去的牢籠不是牢籠,

心甘情願的束縛不是束縛,

只要想到我死了,我老公身為配偶可以名正言順繼承我的財產,

我就覺得很安心.

我跟我老公,也就是我前文提到我一定要跟他結婚的男友,

剛開始交往就是四年的遠距,包含台灣境內與跨國.

這期間我們一直想辦法要拉近彼此的距離,

第五年我們成功了,從遠距直接變成同居,

可以跟我愛的人一起睡著一起醒來,

我覺得我不可能更快樂了,

我甚至在PTT發表過文章說"我要的幸福不在婚姻裡".

還被m起來,我想刪還刪不掉.

之後發生我爸動手術的事情,

我領悟到我必須結婚.

交往第十年,我們結婚了.

因為我們兩人都在國外,親友全都在台灣,

我們沒有婚禮沒有蜜月沒有婚紗照沒有喜宴,

只是到市政府公證,結束後還各自回去上班,

連婚戒都是拿交往時就一直戴著的對戒,在等待證婚法官時拔下來交給對方,

在公證過程中再套回彼此手上.

我們的生活真的完全沒有改變,只是多了一張結婚證書而已,

但我竟然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快樂,

我自以為的"不可能更快樂",

竟然被那一張結婚證書推翻了!我是能更快樂的!

結婚證書帶給我的安定與滿足,

出乎我意料之外,

我知道我必須結婚才能獲得自由付出的權利,

但我不知道當我真正獲得這份權利時,

我竟然會如此開心!

當你遇到對的人,

結婚是很享受的一件事!

今年四月我們結婚就要滿12年了,

加上交往的10年,我們在一起就要滿22年了.

22年說長很長,說短也挺短的,

這就是一個人從出生到大學畢業的時間.

大學畢業生,放到社會上是被稱為"年輕人"的.

說我幸運嗎?我同意我滿幸運的,

我跟我老公是彼此的初戀,

下海一次就撈到寶,這真的需要運氣.

但我們能走到今天,絕對不是純靠運氣,

所有的關係都是需要經營的!

有人也許會堅持我這是個案,我這是"老一輩的人"才有可能辦到的事,

但我必須說,絕大部分幸福的人是不會到處跟人說自己過多爽的,

我今天會在這邊打這麼一長篇,

也只是因為看到另一位婚姻幸福的板友被人狂噓,

想要聲援他一下而已:)

況且幸福的樣子都一樣,說穿了就是"沒看點",

不幸的故事才是光怪陸離引人注意,

就跟你每天上班上學經過的建築物一樣,

你天天都看見的,但你真的"看見"了嗎??

真的能讓你留下印象/想當成談資的,

應該只有失火燒焦的那一棟而已吧....

看文章的你當然還是可以堅持我跟那位陪老公走過病痛的板友就是兩個幸存者偏差,

你當然可以酸一輩子還長著呢,愛付出是吧?就等著被你的配偶吃乾抹淨一腳踢開吧!

但我願意相信世間有真愛,我願意相信還是有很享受婚姻的夫妻!


我身邊也有不少親友婚姻不美滿,離婚後才海闊天空,

但我也見識過鶼鰈情深至死不渝的夫妻,

比方我爸媽.

我想要的"自由付出",

如果有完善的同居法一樣可以獲得,不用非結婚不可,

但我所處的國家就是沒有,

目前為止結婚就是唯一手段.

我絕對不鼓勵貿然結婚,

我也不想說服不婚主義者改變想法,

畢竟真愛跟鬼一樣,只有真正看過的人才會相信,

但我也想強調結婚並不是只有依存關係/利益交換 這幾個面向而已.

最後我還想說一點:請真正認識自己以後再談感情,再考慮婚姻.

很多人排斥婚姻,不外乎就是"怕被背叛/怕吃虧",

當你真正認識自己,知道自己的底線在哪裡以後,

你就有了原則.

有了原則,你就有了底氣,

有了底氣,你不會怕被背叛,你更不會吃虧.

因為你知道你有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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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討論] 如果不生小孩,是不是根本沒必要結婚
01-12 12:39 ShiningRuby
kissa0924307: 他們會說:難道結婚就是為了要等人來照顧嗎?1F 01/12 12:45
yaokut: 推「當你遇到對的人,結婚是很享受的一件事!」2F 01/12 12:46
WenliYang: 這篇說的好3F 01/12 12:48
yaokut: 深入認識自己,除了能找到原則外,還在經營關係上,也能有更多的幫助4F 01/12 12:50
WJAider: 沒人愛的崩潰仔: 不管啦婚姻就是騙局,沒有人會幸福啦6F 01/12 12:51
Brioni: 婚姻版很需要你這篇來溫暖一下7F 01/12 12:55
deathly: 好文 感覺又會被m囉8F 01/12 12:58
tsunade802: 推優文9F 01/12 12:58
loveriver777: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10F 01/12 13:04
deathly: 雖然個人認為原則跟底氣不太一樣就是 但通篇優文11F 01/12 13:06
mamajustgo: 推12F 01/12 13:26
vi000246: 推13F 01/12 13:27
ivy0705: 推14F 01/12 13:35
cascade: 華人地區國家推動同居法應該很難 還是有非常多的傳統女性需要靠婚姻才能進入父系社會找位置 和洋人結婚或在外國定居的應該不太能相同而論15F 01/12 13:39
jader: 推18F 01/12 13:40
cascade: 還有 幾乎所有感人故事都是女人當聖母主角19F 01/12 13:40
liang0703: 推推20F 01/12 13:41
cascade: 實在看不下去只有女性吃屎的敘事觀點 媽祖瑪利亞不都是悲21F 01/12 13:41
InDer5566: 單身的應該促修改規定 放寬各類親屬條件22F 01/12 13:41
cascade: 劇主角?女性要受苦受難才能被讚揚崇拜?23F 01/12 13:41
sinomin: 推  真愛跟鬼一樣24F 01/12 13:42
cascade: 男人因為Y基因劣性多數都是被自己作死 健康長壽能生育的25F 01/12 13:42
InDer5566: 加護病房 監獄 勒戒所 療養院 沒親屬的進去就完蛋了26F 01/12 13:42
cascade: 女人偏要跳下去犧牲陪葬 不論是聖母或是打小三都是刻意拉27F 01/12 13:42
InDer5566: 決定不婚的 應促修法 讓摯友也能探視28F 01/12 13:43
cascade: 抬男人身價的反自然規律現象 性學角度來看女性被虐狂也佔有一定比例 可能是這種吧29F 01/12 13:43
InDer5566: 不婚的與其鼓吹大家不婚 不如趕快促放寬規定
我不是鼓吹結婚 但現實老了沒配偶親屬就是這麼可憐
這幾個地方 你的男女朋友都進不去 親身體驗31F 01/12 13:45
bbbing: 有不少人只想要好吃的那一半啊34F 01/12 13:50
iamkim: 婚姻,是愛情最浪漫、最極致的展現。35F 01/12 13:53
InDer5566: 台灣很多地方在這些方面的規定很死 很不合理
立法委員都親屬資源太多了 沒想過很多人無親無故36F 01/12 13:54
iamkim: 問自己有沒有愛這個人愛到願意放棄部分的自由、部分的自己, 增添多一點的麻煩及責任,但同時也得到另一部分的對方、願與自己一同承擔生命興衰的對方38F 01/12 13:55
cascade: 新版手術書(18年5月以後)同居人同性配偶或學校教官 摯友都可以簽名 之前不知看到哪個護理師說她也幫病人簽過
可以再了解一下新規定 不用自己嚇自己41F 01/12 13:55
InDer5566: 勒戒所 療養院至少到前年為止 男女朋友也會被擋44F 01/12 13:58
bbbing: 男生要是不願放棄任何自由,應該活該孤獨死吧45F 01/12 13:59
InDer5566: 即使結婚了 伴侶小孩也未必活得比妳久 放寬規定很必要結婚就有人照顧 當然不是 但無親屬是真的想照顧都無法46F 01/12 14:02
baby0912: 推48F 01/12 14:05
yohappy: 剛路過國小看一堆爸媽來接送小孩,我想那個才是大數據的常態吧,我被前任洗腦了十年不婚比較好,但換回原本素質水平比較好的職場之後,發現幾乎8~9成的人都已婚,如果真的不好,怎麼比例那麼高...然後我還被同事酸年紀大了還不急結婚 > <49F 01/12 14:07
lain2002 
lain2002: 其實還可以收養男友阿 XD54F 01/12 14:08
InDer5566: 我並不是鼓吹要結婚 結婚也不是勝利組 只是多個保障
立志不婚的 要團結起來 讓各項規定放寬55F 01/12 14:09
yohappy: 我是想生小孩才結婚啦,是小朋友需要保障57F 01/12 14:10
InDer5566: 其實有人能和你不計較金錢地互相付出 確實是最美好58F 01/12 14:10
blueberrypie: 婚姻本來就不只是差別在小孩,認為婚姻的差別就只在於小孩的,對於婚姻的想像有點窄59F 01/12 14:11
Ilovecats: 大大推,不能認同更多61F 01/12 14:12
ann7773631: 推 婚姻就是信守一輩子的承諾62F 01/12 14:15
zausa: 推63F 01/12 14:17
yohappy: 對,我對婚姻認知也不夠深切,因為被洗腦了十年不婚比較好64F 01/12 14:19
InDer5566: 台灣就是很多規定不合理 同志也不是腦袋撞到 追求同婚65F 01/12 14:21
lolicat: 看一下離婚率好嗎 妳這個叫倖存者偏差66F 01/12 14:21
InDer5566: 現在就是很多規定不合理 沒結婚沒親屬非常麻煩67F 01/12 14:22
yaokut: 別人離婚跟她的價值觀是跟相愛的人結婚,有什麼關係啦?XD68F 01/12 14:23
Keyblade: 遇到對的人結婚是保障 遇到錯的人就是撞邪 所以真的婚前要張大眼睛 而不是到處鼓舞大家都不婚 然後亂噓婚姻幸福的人69F 01/12 14:25
VoV: 正解 仇婚老阿姨會來噓妳結婚當黃臉婆 還不如一個人也過得好72F 01/12 14:27
pocky0511: 這篇才是正確觀念,一堆人結婚只是想得到對方什麼73F 01/12 14:30
safefriend: 文筆真好74F 01/12 14:32
oo0904o: 上禮拜遇到跟你一樣的狀況才讓我有結婚的衝動...75F 01/12 14:36
Freeven: 我覺得好像被這篇淨化了76F 01/12 14:36
bigshasha: 說得很好,我超愛老婆77F 01/12 14:37
seantime: 推好文 每個人都有選擇78F 01/12 14:41
lizardc1: 推 觀念正確79F 01/12 14:42
bbbing: 你覺得自己離婚率超高可以不要害人80F 01/12 14:44
philip2364: 嗚嗚嗚好羨慕81F 01/12 14:45
wigping: 最後的結尾寫的很棒82F 01/12 14:45
curryhats: 推  自己走進去的牢籠不算牢籠  但還是覺得可以修法83F 01/12 14:49
gh98368: 推!84F 01/12 14:49
misa1015: 推,有時候對感情的觀點與從小家庭關係有關85F 01/12 14:51
tsuki0826: 推86F 01/12 14:55
sandra0831: 推!87F 01/12 14:55
toyjoke: 推~88F 01/12 14:55
coca5108000: 啥鬼倖存者偏差...講的好像社會上結婚的是少數一樣XD89F 01/12 14:56
MontoyaX: 推安娜卡列尼娜的格言,幸福都是相似的90F 01/12 14:57
Hey2: 嗚嗚嗚嗚嗚91F 01/12 14:57
realone: 推,只想給愛的人更多,我目前只自動帶入想到小孩92F 01/12 14:58
qqqptt: \柔軟而堅定/
\偶像/93F 01/12 14:59
JasonX5566: 什麼 女人結婚還要想能給男人什麼 不能過得更好幹嘛結95F 01/12 15:03
ski123: 推! 找到真愛結婚是很幸福的事!96F 01/12 15:03
Kute: 推一個:)97F 01/12 15:05
silco: 推98F 01/12 15:06
uar9590: 講的真好99F 01/12 15:09
champagne: 推 向妳看齊493F 01/16 21:54
ATND: 非常暖 推494F 01/18 01:37
aq200aq: 推推 謝謝觀念分享495F 01/18 16:56
EMMALGP: 推 認同496F 01/19 23:49
pizza95133: 推497F 01/2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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