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VS作者 barttien (田園城市(BART))標題 [新聞] 掐男童惹議 超商店長遭解約開除時間 Sat May 14 12:26:51 2016
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514/861302/
掐男童惹議 超商店長遭解約開除
涉嫌掐男童的超商店長,今穿便服前來辦理交接。翻攝畫面
2016年05月14日10:38
新北市板橋區一家OK便利超商的龐姓店長(27歲),因打開保險櫃清點帳目時,有男童開
玩笑稱:「叔叔你要不要請客!不請我要自己偷囉!」並伸手碰觸保險櫃,店長遭激怒而
動手掐男童,今天OK超商總公司公關回應:「已開除該店長,並與該家加盟店解約,目前
會再協調其他加盟主到該超商頂替經營。」
而《蘋果》記者再度返回超商,雖仍照常營業,但超商店長已換人,記者發現今天出現不
少OK超商總公司人員,但是都低調表示:「由總公司發言,不便作回應。」而有店員於網
路爆料,遭掐朱姓男童經常到該店要店長請客,且當天是男童已在該店「盧」了30分鐘,
店長才會情緒失控,但是記者求證超商人員,都不願再對此事發表意見。(突發中心莊淇
均、黃靖文/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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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lano: 被河蟹了1F 05/14 12:30
推 a27588679: 鬧上新聞註定被河蟹啊,總公司哪管你對還錯2F 05/14 12:33
→ barttien: 動手就輸了,問題是公司有沒有處理這種盧小屁孩的SOP?一直鬧你半小時以上、走進櫃台伸手摸保險箱、嗆你不請客就用偷的,這時候SOP是什麼?3F 05/14 12:36
噓 zanmarouga: Sop?就他有什麼要求就照做 不要鬧出事就好 至於損失?當然自付啦 顆顆
如果乖乖被偷(其實是被搶?)就是報警 拿得回來就算了拿不回來公司頂多跟你攤損失 也不可能幫你全付6F 05/14 12:39
推 IFUCKFU: 遇到這種的事!情緒管理不好!真的也很倒楣10F 05/14 12:48
推 usedata: 被解約應該是因為傷人了吧!畢竟是店長,是有權決定一店之事的,管理責任不同於一般,不是普通的店員,反正總公司不是說傷害提告的有一併提供給警方了,監視器應該就是證據之一11F 05/14 13:18
推 ray0808: 屁孩的勝利,以後屁孩在店裡大鬧恐嚇說要讓店長難看都OK啦15F 05/14 13:22
→ usedata: 另外看到那個追出來那交通錐的畫面就覺得不單純了16F 05/14 13:22
→ ray0808: 在店裡櫃檯鑽進鑽出練習開保險箱偷錢都OK的啦!17F 05/14 13:23
推 bluesky2: 沒差吧 店長薪水也不高 再換家就好了18F 05/14 13:27
→ wewe0523: 那店長好像是加盟主?被解約賠死19F 05/14 13:38
→ tsainan: "並與該家加盟店解約" 看來是加盟主20F 05/14 13:51
推 danwhei: 所以以後屁孩是超商的王了XD21F 05/14 14:16
→ kuao: 盧半小時很誇張欸23F 05/14 14:48
推 ScHT: 抵制OK囉24F 05/14 14:53
推 TZUYIC: 不管怎樣,先動手就輸了,你要碼等他偷拿再抓他都來得及,反正有錄影,但你卻掐人。27F 05/14 15:22
推 sandiato: 好喔,一起抵制,我先上網找一下附近哪裡有OK…還真遠30F 05/14 16:54
→ barttien: 我是沒辦法抵制啦,因為生活圈只有一家就算了還沒去過31F 05/14 16:58
推 bear07: 真可憐...32F 05/14 17:06
推 XC90: 一定要不動腦挺店長扁小屁孩的啦~~~~~~~~~33F 05/14 17:16
推 ckming: OK這種公司還要討論嗎 根本呵呵34F 05/14 17:18
推 boards: 老實說,有暴力失控行為,對家人、朋友也可能會如此
動手已經不值得同情37F 05/14 18:23
推 mako7670: Sop就是不與客人爭執,不指責客人錯誤,鬧上新聞一律記過處理,隔壁零售百貨業經過…39F 05/14 18:55
→ barttien: 動手的確就輸了,但想請大家想像一下,當你在櫃台、打開保險櫃,結果屁孩把手伸進來,還嗆「不請客就用偷的」的時候,請你告訴我你該怎麼做?就算不掐脖子,你也會動手撥開他吧?阻止他吧?而當動作大一點,是不是一樣被告?42F 05/14 19:22
→ barttien: 說過囉,12歲以下犯罪免罰,報警還要到警察局做筆錄48F 05/14 19:26
→ excercang: 讓他拿,然後用現行犯抓人報警
12歲以下免罰 但要罰家長 只要把家長教訓一次
那小鬼之後就沒錢去超商了49F 05/14 19:26
→ barttien: 罰家長?你跟我一開始一樣天真,當你遇過一次就知道53F 05/14 19:28
噓 yeardoss: 我要殺了你→我是開玩笑的 原來恐嚇無罪啊59F 05/14 21:00
→ boards: 掐脖子與撥開差很多,看監視器即可知差別性62F 05/14 23:01
推 kingard9632: 店長動手有錯 但是屁孩也有錯 OK看來不OK了 抵制!63F 05/14 23:28
推 ckming: 這公司倒一倒好了68F 05/15 00:00
推 cul287: 爛公司 員工沒保障70F 05/15 00:30
推 wi22900: 這小孩年紀小小就懂得使用激將法,還能不斷使用半小時,真是好耐性,長大後成就一定不得了72F 05/15 00:54
推 eddie1212: 屁孩 ok也不查清楚 看來差不多要收一收了74F 05/15 00:54
推 lyn81430: 店長有錯 但這個判決讓這屁孩以後會變成超棒的屁孩了 唉75F 05/15 00:56
推 WebATM: 小孩讀那間國小? 該國小也應該維持學校名譽 讓小孩退學!76F 05/15 02:23
→ tdkblur: 店長乾脆把小鬼頭的學校也報出來好了 看校方怎麼處理反應77F 05/15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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