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VS
作者 CREA (自由滞在 断不柔優)
標題 [記錄] 便當事件總結
時間 Tue Aug 13 20:48:01 2019



8/1
事發


8/2
反映給客服

後續由製造工廠聯繫
欲取回產品分析

約在門市將產品交由其帶回


8/6
廠商表示調查完畢
但不願在電話中透露任何細節
要見面商談
一樣約在門市

當天下午廠商來電欲更改地點
我不同意


8/7
我要求將地點更改為警察局
對方同意

廠商出示其委託單位之調查報告
報告表示該品種異物此前未曾出現在廠區
客觀上可證非其之故
事發後衛生單位曾到廠區稽查
亦無任何發現
且異物經分析非生產過程混入
至於異物為何會出現在產品中
或許是中間環節出了問題

據此希望我將文章刪除
我表示不願刪除
但願意修改
對方請示後表示要回去研議


8/9
廠商表示不接受僅修改文章
若不刪除文章
將採取必要的行動

我同意刪除
請對方出具文章刪除後即不據此提告的書面文件
文件中不得禁止我針對此事件做後續更新
對方表示將和法務研議


8/12
廠商表示無法出具文件
亦不願給予口頭承諾
若不刪除文章
將採取法律行動


8/13
將文章刪除





事發至今除廠商取回產品時
請門市給了一杯大熱拿之外
本人未曾收受廠商任何物品



21:28編輯
「報告表示該異物此前未曾出現在廠區」
異物前新增"品種"二字

客觀上可證...後面新增
「事發後衛生單位曾到廠區稽查
  亦無任何發現」
二句


15:10編輯
亦無任何發現後面新增
「且異物經分析非生產過程混入」
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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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22.19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TKh64bG (CV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VS/M.1565700484.A.950.html
ikiyatta: 小蝦米對上大鯊魚,幫原po QQ1F 08/13 20:52
tws70706: 下次遇到這種事,還是吃下去吧,不然吉好吉滿2F 08/13 20:53
wila: 太誇張!!所以吃到蟑螂算消費者衰的意思囉?3F 08/13 20:54
reiv: 原po辛苦了……QQ4F 08/13 20:55
mariewtsai: 或許眼一閉 吃進去 就沒事了5F 08/13 20:56
imrt: 為什麼要刪除文章啊?6F 08/13 20:58
energie9999: 證據被收回去後面也..睹不想浪費後面時間走法律吧..7F 08/13 20:59
papa0121: 真的很倒楣8F 08/13 21:00
sourmay: 幫原PO拍拍,廠商真是ooxx9F 08/13 21:00
calendar88: 多送配菜還不懂的感恩10F 08/13 21:00
carbonara: 誇張!採取途徑是消費者要講的吧 還要求刪文?11F 08/13 21:00
amy2930: 真的很誇張12F 08/13 21:02
nala0314: 以後吃個超商便當 都得錄開箱影片為證了13F 08/13 21:02
CREA: 提醒一下 推文時請注意用詞 以免被請去泡茶14F 08/13 21:02
suiminkusuri: 不刪文就會被告..是要告啥?15F 08/13 21:02
Kenda11: 幫原po QQ,以後不買這間食物了,不想遇到一樣的事16F 08/13 21:03
green198809: 好扯喔....是要怎麼證明蟑螂沒出現在工廠??工廠裡的每隻蟑螂都有身份證嗎?17F 08/13 21:05
iqqirick: 要告什麼?19F 08/13 21:05
hyrlibra: 從此拒吃這間。20F 08/13 21:06
grace00912: 太扯了吧 一杯大熱拿跟要提告21F 08/13 21:06
Otter3: 如果不刪文是要告什麼?22F 08/13 21:06
fman: 可以理解原PO不想麻煩而屈服刪文,但其實是可受公評的客觀事23F 08/13 21:06
misu2718: 感覺比機油法務還可怕..真當他大統一無人可治? 好像也是24F 08/13 21:06
chister: 怕25F 08/13 21:06
fman: 實,其實不用擔心,法律是站在你那邊的26F 08/13 21:07
grace00912: 完全不敢吃 超怕的27F 08/13 21:07
luckycan: 當時不該找客服的,要找新聞,這麼大間新聞最愛了28F 08/13 21:07
MAGGIE99: 等後續29F 08/13 21:07
imrt: 本來沒在看原文。剛去 google cache 有找到。不覺得原po有失30F 08/13 21:07
sarah946422: 處理方式觀感好差...31F 08/13 21:07
imrt: 言。刪掉很可惜啊。32F 08/13 21:07
sam613: 怕.jpg33F 08/13 21:08
sculsy: 幫高調34F 08/13 21:08
misu2718: 找媒體..版上一堆駐版的看到統一負面都直接無視好嗎35F 08/13 21:08
innightmare: 問他要以什麼事由提告啊,不懂為什麼這樣就刪文36F 08/13 21:08
shallow1112: 有夠扯!37F 08/13 21:08
sss86925: 太誇張了,頂上去38F 08/13 21:09
lma282: 消基會或消保會不能幫忙處理協調嗎?39F 08/13 21:09
misu2718: 台灣要告人很簡單..但要反告誣告很難..何況大公司法務部40F 08/13 21:09
s7598261: 還好平常沒必要就不去,這處理方式很爛41F 08/13 21:09
sss86925: 拒吃統一42F 08/13 21:09
hunter6126: 處理觀感很差43F 08/13 21:10
pibred: 「異物過去不曾出現過」,無法作為依據和結論吧44F 08/13 21:10
BFONE: 所以遇到這種事 到底該怎麼處理才是最好的方式?45F 08/13 21:10
sam613: 記者就會抄廢文而已,哪敢動統二zzz46F 08/13 21:10
misu2718: 那異物一句..自己腦補就是..我們可以合理懷疑消費者放的47F 08/13 21:11
kelsonn: 一開始要找的是地方衛生局,而不是廠商吧?48F 08/13 21:11
misu2718: 光這點我法務就先告你..看誰可以持久 ,呵呵49F 08/13 21:11
evilufox: 好奇問一下 如果遇到時直接找政府單位是否能透過檢驗方式證明異物在便當中多久?50F 08/13 21:11
innightmare: 越想越不爽,廠商問心無愧就公佈調查報告啊,好想看看什麼報告可以證明異物未出現在廠區52F 08/13 21:12
Reconce: google頁庫存檔是否要備份一下54F 08/13 21:12
quiy: 法務為公司吉人是工作,算薪資的,原po被吉要請假扣薪還麻煩耗時,拍拍原po,辛苦你了55F 08/13 21:12
energie9999: 當下錄影存證 找衛生局/醫院檢查吧@@57F 08/13 21:13
s7598261: 記者平時都來ptt抄新聞,這時候反而不會了呢58F 08/13 21:14
ashianQQ: 笑死廠商這點水準還配當良心企業?59F 08/13 21:15
nightwind209: 網路上挺多例子的啊 不過原文被刪了 看看這備份能活多久
https://tw.observer/p/23039778460F 08/13 21:15
7-11韓式炸雞吃到不明異物(已反應公司)
[圖]
剛剛在7-11買了這個韓式炸雞,咬到一半突然覺得味道很苦!!就是怎麼有焦焦的味道,吐出來才發現....怎麼一坨黑黑的東西,當下以為是多的麵皮炸到黑掉什麼的,但是看到那個腳腳......ㄍㄢ!!!!,我立馬跟店員反應,店員也馬上退我錢,並且跟店員要了一瓶水去廁所漱口... ...

 
chi0501: 不懂對方要用什麼理由  耶...63F 08/13 21:16
jamie0523: 統二 不EY..........................原PO辛苦了QQ64F 08/13 21:16

作者來信要求刪除推文

moom123: 刪也沒用,網路都有資料備份了65F 08/13 21:18
sherry860607: 因為這篇我要拒買小七微波食品,辛苦原po了66F 08/13 21:19
hohaiyanyan: 哎67F 08/13 21:19
oboesoul: 全家粉不是很兇嗎?刪文是心虛???68F 08/13 21:19
kelsonn: 食品問題如果沒透過政府單位處理,當證物被廠商取走的當下,就......69F 08/13 21:19
kelopi: 廠商態度超差 自己完全沒誠意改進 只會用提告威脅刪文
以後買鮮食都先考慮別家71F 08/13 21:19
amy1579: 扯 原po辛苦了73F 08/13 21:22
anarchy: 原來廠商是這樣處理事情的74F 08/13 21:24
galikumi: 太扯 幫高調75F 08/13 21:24

作者來信要求刪除推文

nightwind209: 可惜cvs版人少了一點 記者也不會再報 看到的人應該不會多76F 08/13 21:24

作者來信要求刪除推文

KZS: 找個立委吧78F 08/13 21:25
tas555: 需要律師意見的話,再私我吧!79F 08/13 21:26
DuoDuokk77: 大公司都這樣啦 雖然我只去全家80F 08/13 21:27
a27588679: 統一真猛耶 這種處理方式81F 08/13 21:27
h3223131928: 好傻眼82F 08/13 21:30
needsun: 吃到異物心裡已經很受創了QQ83F 08/13 21:30
grace00912: 「該品種異物...」
噁噁噁84F 08/13 21:30
hypotension: 原PO不該刪文的 你就看他能採取什麼行動阿 你是受害者欸 沒索取精神賠償還被威脅不利 真是夠了86F 08/13 21:30
momoni2012: 真的太誇張了,怎麼可以這樣88F 08/13 21:31
koukuco: 猜得到一定會要求刪文跟提告啦,辛苦原po了,以後拒吃,反正現在越出越貴,全家還有友善時光好多了,以後711對我來說就只剩下寄件收貨的功能而已89F 08/13 21:31
a27588679: 推文的方法試試吧,這口氣你吞的下去?92F 08/13 21:33
ttttgeo: …93F 08/13 21:34
hypotension: 當初真該告蘋果的 真的太糟糕了94F 08/13 21:34
hr07: 以後拒吃+1 奉勸有買便當的開箱要錄影自保95F 08/13 21:34
LoKingSer: 其實我不懂原PO在怕什麼欸?對方廠商要告是要告什麼?妨害名譽?96F 08/13 21:35
hypotension: 我也不懂怕什麼 原PO把原文PO回來+告蘋果吧 看不下去98F 08/13 21:36
villagemen: 如果是我就不刪674F 08/16 14:43
snailtree: 以後吃便當都要直播才可以了675F 08/16 15:37
z1x2c3v4: 桶二和某機車廠 哈哈676F 08/17 02:57
※ 編輯: CREA (1.174.176.103 臺灣), 09/28/2019 22:33:32
tony5361627: 當初應該投訴消基會 …677F 12/20 11:13
sue861108: 1990年,統一企業被消費者檢舉,所代理之百威啤酒竄改保存期限,當時百威啤酒負責人為羅智先總經理
J個羅先森現在4大bossㄛ678F 12/24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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