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作者 catvvine (catvvine)標題 Re: [閒聊] 有日本鄉民因為玩逆轉裁判而成為律師時間 Sat Jan 19 00:56:40 2019
※ 引述《finzaghi (琴之森)》之銘言:
: 日本鄉民律師推特
: https://twitter.com/nezzu15/status/1085738468498534401
ねっず
@nezzu15
逆転裁判を初めてプレイしてから約17年、ついに念願のバッジを頂きました!
: https://pbs.twimg.com/media/DxFRX2xVAAErujD.jpg
: 17年前玩了逆轉裁判 而立志當律師
: 終於拿到夢想中的律師徽章
: 勵志的故事
: 可以在現實的法庭上大喊異議阿里(?
我不是律師,不過我是看Legal High考上法律系的(認真
其實定罪率(有罪數/起訴數)這個數值沒有什麼實質的參考價值
首先,每個國家的刑事訴訟制度都不太一樣
只看定罪率來比較,無異於張飛戰岳飛、三玖打六花
並不是說定罪率高,就代表法院是朝有罪推定的方向進行審理
反面來看,我也可以說是這個國家的刑事訴訟當中,檢察官的角色吃重
在職權主義的國家(如德國),法院有相當的權力可以介入刑事案件
比方說主動調查證據、訊問被告、在起訴當下就可以閱覽所有卷證資料(卷證併送)
相對而言,檢察官的角色並非純粹的控訴者,而是具有客觀性義務
縱然是對於被告有利的事項,站在國家控訴方的檢察官亦有一併注意的義務
在這樣的國家,並沒有讓檢察官背負釐清整個案情的責任
而是藉由整個審理的過程,法院、檢察官、被告三方一起完成拼湊真相的工作
但在當事人主義的國家(如日本),檢察官獨占控訴權能,法院只是像聽眾一樣聽取雙方攻防
法院不能夠主動介入,任何事項都必須由檢辯雙方提出,也不會先拿到卷證(起訴書一本主義)
法官到庭的時候就像是沒被暴雷的觀眾去看電影,所有劇情都是看檢辯雙方攻防才形成心證
在這種國家,檢察官就是全權代表國家追訴犯罪,自然要對案件成敗負起全部責任
在起訴的當下,檢察官就要準備好所有足以將被告定罪的證據
審理過程就是與辯方的全力拚搏,看誰能夠用手上的證據說服法院
如果檢察官沒有把握,他該做的應該是續行偵查,或是做其他處分(不起訴)
結論是,光就「追訴犯罪」這一點來說
當事人主義的國家,檢察官的角色會比職權主義的國家更吃重一些
而日本就是這類國家當中的極端,檢察體系對於檢察官的容錯空間更小
我們看到的只是定罪率(有罪數/起訴數)很高
但相對來說,他們的檢察官在決定要不要起訴時會更謹慎
也會優先考慮用其他方式讓案件在偵查的時候就告一段落
一方面紓解法院案量,另一方面也讓當事人免去反覆應訴的痛苦
至於台灣嘛,我們是兩種制度混在一起的(苦笑
要說是兼採兩者的優點也好,但也有兼涵兩者缺點的部分啦
以不起訴制度為例,上面提到日本的狀況,檢察官除了起訴之外,還可以運用「完善的」不起訴與緩起訴制度去處理案件
其他國家的不起訴也大多是「我這案子先停在這裡不查了,但哪天發生甚麼事情我還是可以再起訴你」
但台灣的卻長得不太一樣(有實質確定力)
也就是如果不起訴了,就真的沒辦法再追究你的責任了
這也導致檢察官如果碰到不確定的狀況(罪證未達起訴門檻)
除非是被害人明確表明不追究,不然可能會選擇起訴看看,讓法院來認定
台灣的不起訴制度雖然因為效力太強,讓檢察官非必要不太敢用
但改善的方式卻不是從不起訴制度著手,而是疊床架屋又弄了一堆有的沒的
告訴人可以不斷把不起訴的案件提交到檢察官的老大跟老大的老大那邊告狀(再議)
如果老大們都不甩你(維持原處分)
還可以直接丟給法院說「欸!恐龍!幫我審這個!」(交付審判)
所以我們雖然抄了整套制度過來,但卻沒辦法像日本那樣有效紓解案源
另一個大問題是人力與審級構造
台灣的司法官很少、很少、非常少,但又一直不願意多招
連檢察事務官等等的缺額也開得很小氣,導致每位檢察官要處理的案量一直都很爆炸
偏偏台灣人又很可愛,一方面不相信司法,另一方面又很愛告人
明明只是單純的欠錢不還,硬要跑去告個詐欺侵占背信,試圖以刑逼民
經常看到在當檢察官的學長姐半夜一兩點在地檢署打卡,再附上一張卷證比人還高的照片說工作好充實
在這種情況之下,又要怎麼要求檢察官可以完成精緻偵查,將每個案件都查好查滿再做適當的處分呢?
相對而言,日本的定罪率高,不也代表他們的檢察官有充分的能力與資源將每個案件都查好,盡可能讓無辜的人民在偵查中就獲得清白?
我是覺得,大家被影視作品影響太深
難道New game跟白箱可以忠實呈現遊戲產業的工作實況嗎?
那為何看到日本的定罪率高,就可以推斷他們的法院跟檢察官都是一夥、都是有罪推定?
回到剛剛當事人主義與職權主義的差異
日本的法官在審判的一開始,心證是完全空白的,連有什麼證據都不知道,又何來有罪推定之說?
第二個是審級構造的問題
理想中的審級構造是金字塔型的,一審最多、二審其次、三審最少
明案速速解決,不要讓當事人一直跑法院,趕快回歸正常生活
疑案謹慎審理,用充足的資源審酌每一個可疑的部分,盡可能還原真相
然而台灣卻是五月巴型的,贅肉都在肚子上
台灣人不信任司法,一審判完都要大喊司法不公,小恐龍太菜我們要找大恐龍
偏偏我們的刑事二審是覆審制,所有程序重來、重新審理
等到二審也打完,可能一兩年都過去了,又再上訴三審
三審的老恐龍看了看卷宗,眉頭一皺發現案情並不單純,撤銷原判決發回重審
於是這樣折騰了一輪案件又回到了二審,這還是只是一周目喔
上上下下七進七出的所在多有,比少女與戰車4DX還厲害
於是所有案件都卡死在二審,就跟五月巴的肚肚一樣,QQ
(好啦我不要再霸凌五月了,五月很可愛我也喜歡五月<3)
其實講了那麼多,我認為制度性的問題還是大於人的問題
台灣的司法官人力不夠、案量又多,拿的薪水表面上在公務員裡面很風光
但用實際工時一除就會知道其實都是血汗勞工
這些人都是不亞於醫生的台灣菁英,憑他們的實力去當律師,至少都可以拿到比法官檢察官多N倍的薪水
但他們都還是留在吃力不討好的崗位上,燃燒生命壓榨新鮮的肝
就算島民有大半唾棄他們、罵他們是恐龍、不食人間煙火
但他們都還是比誰都熱愛著這份工作,將靈魂奉獻給司法、用健康換取正義
不知道有沒有人常常路過地院地檢署的,半夜都還是燈火通明
當大家半夜在滑ptt的時候,都還有檢察官在忙著訊問被告、開偵查庭、向法院聲押、幫警察簽票請票
我們都知道急診室醫生辛苦,分秒必爭只為跟死神賽跑
但當我們吃著雞排喝著珍奶看著新聞上的誰誰誰被押起來了
又何嘗不是檢察官在撲朔迷離的案件當中整理出蛛絲馬跡,才讓國家的追訴權得以聲張?
雖然我自己就是身處於象牙塔的法律人所以講這些應該很沒說服力
但當我看著那些我熟識的學長姐一個個成為司法官
我相信他們的天賦、相信他們的努力
更重要的是,憑我自己的所見所聞,我相信他們的為人
老一輩的司法官我沒有置喙的餘地,但至少這些年輕的司法官,願意留下來的,都是抱著外人難以想像的抱負與決心
明明當律師更賺,但他們留下來了
明明工作辛苦的要死,但他們留下來了
明明整個體制很糟糕,但他們留下來了
正是因為這個工作又窮、又辛苦、又腐敗
所以他們留下來,用他們僅有的力量在奮鬥著
像笨蛋一樣
不對,就是一群笨蛋
但正因為有這些笨蛋,我一直都相信台灣的司法會越來越好
總有一天,大家會理解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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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有日本鄉民因為玩逆轉裁判而成為律師
01-19 00:56 catvvine
推 Tsai07: 跟我知道的好像差不多1F 01/19 00:59
推 Yanrei: 鬼島的情況是你做到死都不會同意讓你多增加人力的6F 01/19 01:05
→ Yanrei: 絕大多數民眾的認知中,廣義公務員 = 都很爽9F 01/19 01:05
推 lljjfrdr1: 跟我知道的好像差不多 台灣檢查官 法官都血汗的要死.....10F 01/19 01:06
→ Yanrei: 增加人力 = 都這麼爽了還加人,民調就下降
最悲慘的就是,民眾平時酸那些新聞媒體,但一碰到什麼司法案件,媒體用一些聳動的標題+毫無根據的臆測,就可以搞到一種司法人員變成全民公敵的情況...12F 01/19 01:06
推 sin026: 我以為來到八卦版看優質文 還左轉確認了一下16F 01/19 01:12
推 probsk: 既然體系有問題 那只有從制度上進行改革才是解決之道吧17F 01/19 01:13
→ midas82539: 定罪率其實是假議題,因為流程是偵查檢察官先開偵查庭18F 01/19 01:14
→ probsk: 人的熱情終究不是無限的19F 01/19 01:14
→ midas82539: 確認警察呈上的案件是否符合起訴要件,才會轉辦起訴20F 01/19 01:15
→ midas82539: 也就是說,檢察官本身就已經過濾不少警察為了績效養案甚至證據不足不起訴的案件,故不是所有案件都會被起訴通常經過偵查階段過濾後確認有起訴必要的案件,大多已經穩了,所以起訴到定罪率才會高,不然台灣也96%
台灣的檢察官並不是完全獨立,他頭上有法務部跟檢查總長兩個老闆,行政跟總長干預檢察官辦案方向才是問題當然這幾年已經改為上層要書面指示來約束干預,但...另外就是地方法院檢察官遠遠不夠處理警察或自訴的案件22F 01/19 01:16
推 canhong: 認為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的原因有一部份是因為認識不足,但要靠教育的話,就要好一段時間才能看到成效了30F 01/19 01:23
推 CowBaoGan: 對司法不信任是因為太多加害者沒受到應有懲罰的案例太多吧32F 01/19 01:28
→ sincere77: 什麼原因導致民眾認為法院判太輕,說這種話的人真的有去深入了解過嗎?
什麼叫應有的懲罰,這又是誰去斷定的?
還是判決不符合民眾(or非法律專業人士)就叫做判太輕?*不符合...的期待34F 01/19 01:30
→ midas82539: 要講判刑太輕的話,至少要有具體方向才有討論基礎吧?40F 01/19 01:38
推 roty20539: 什麼原因導致民眾覺得判太輕?就媒體呀!媒體最喜歡用聳動標題煽動民眾情緒,標題下個恐龍法官,就一堆人相信判的都不對了。41F 01/19 01:39
→ midas82539: 例如以經濟犯罪判刑太輕,跟酒駕判刑太輕就根本兩回事44F 01/19 01:40
噓 GGOPEN: 我們可是改良式當事人主義呢45F 01/19 01:46
推 kuku321: 其實我覺得你這篇轉到八卦應該會推爆(?50F 01/19 02:03
推 gunng: 以刑逼民最大的源頭是銀行啊XD當年的卡債到今天依舊是來來回回民庭之中 搞得有法官一看到銀行法務就發飆51F 01/19 02:05
推 kevinh0718: 推,很多時候有人在酸「重判」時根本沒管那個罪能判多53F 01/19 02:06
推 imperium: 支持雙偵查主體,讓鴿子去開庭,鴿子應該浪費不少檢察官54F 01/19 02:06
→ kevinh0718: 少也不管是用啥罪起訴就先大罵一通,但是司法人員又何55F 01/19 02:06
→ imperium: 想到之前有件酒駕輕判,輕判加害者才能趕快賺錢賠償啊…58F 01/19 02:07
推 gunng: 其實有很多情況 有法官抱怨檢察官起訴法條不對 也有檢察官嫌法官很難溝通 再來就是鴿子辦案的蒐證也會影響59F 01/19 02:10
推 canhong: 其實有些法界人士也在抱怨法官缺乏實務經驗,造成社會經驗不足61F 01/19 02:14
推 pikachu107: 一方面罵判太輕 一方面又選一堆智商堪憂的立法委員 真的是人格分裂+法學素質低落65F 01/19 02:31
推 rockmanx52: 判太輕就之前小燈泡啊
不夠現在絕大多數「判太輕」的案例是原告方用錯罪名起訴 而這之中又有多數是受害者要求檢方用不對的罪
例如性騷擾一定過的案子 被害方要求檢方一定要用猥褻以上去起訴這種情形
於是就有了新聞上的「揉奶無罪,摸到兩秒幾個月」的判決68F 01/19 02:39
噓 brli7848: 只見現在不見過去,難怪不知道為什麼人民對司法不信任76F 01/19 02:56
推 RbJ: 優質文章也能噓,真可怕77F 01/19 02:57
推 kevin51521: 同是法律人幫推 不過日本的檢察體系也有它為人詬病之處啦(檢察審查會的監督作用也不大 QQ)法官真的被架空的很嚴重 很多日本學者自己也批評這是變相的檢察官審判 所以我是認真覺得要學就要學好 不要學半套啊啊啊80F 01/19 03:09
推 assassin5561: 聽人說法律界也有分派系,德系日系之類的?
是說我們的司改是偏向哪一邊?86F 01/19 03:18
推 take86157: 之前有一個檢察官嗆法官腦袋不清楚的新聞蠻印象深刻的.被告判決好像真的很輕 這個不恐龍嗎?88F 01/19 03:25
推 BoatLord: 幹分點分段啦 刑法組欸
幾年前想偏美 但沒錢 現在德美各有消長
我記得偵查體系上日本的檢方給我們也是不一樣 我們的檢方是偵查主體 日本偵查是警察 不知道這有沒有影響到
手機格式跑掉 抱歉 ==90F 01/19 03:27
推 luxaky: 可是痴漢定罪率...97F 01/19 04:20
推 hiimjack: 雙偵查主體XDDD 居然有人這麼相信鬼島的條子
廢除調度條例之後就等著看法院被警察因為業績壓力亂移送的案件癱瘓吧 哈哈98F 01/19 05:36
→ DreamsInWind: 不知道P大的職業病是什麼 但知道法律界的職業病是每一點都可以吵 從問題是否存在到問題範圍到解決方案 每一點都可以筆戰 而且還能引外國法制史吵 基本上是地雷區 敢踩就要有心理準備212F 01/19 12:13
推 Isil: 長知識給推217F 01/19 12:26
推 cj04m06: 等木曜去拍個一日檢察官吧218F 01/19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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