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標題 Re: [板務] 4-17廢除[討論]分類可刪推文之條例
時間 Sat Jul  5 15:48:39 2025


簡單說一下個人見解:

※ 引述《arrenwu (最是清楚哇她咩)》之銘言:
: (1) 該篇板務提議主要是源於最近有板友較頻繁使用[討論]的分類,
:     並且看起來像是專門刪除文章底下的噓文。
: (2) 雖然大致上C_Chat文章是不允許發文者刪文,
:     但[討論]分類下的文章,因為 4-17-I 裡面劃定的豁免權,
:     可以很自由地刪除推文。
:    4-17 〔刪除推文違規〕
:         Ⅰ 發文、回文、轉文而未經當事人同意刪除或修改推文者,處水桶一週以上。
:             但其分類為[討論]者,或其推文違規者,不在此限。
: (3) 有不少板友覺得此種行為並非[討論]當時候給予刪除推文豁免權的本意。
:     也有板友覺得不見得要「刪除」,
:     可以考慮加入[討論]分類下刪除推文的但書而非像現在這樣全然地讓發文人決定。

如果沒有記錯,當初這板規的立意目的,是要給想認真討論的人空間,以便能在不被干擾
的環境下,得以良善討論特定議題

這也是讓 C_Chat 看板文化顯得獨樹一格的緣由,讓這風氣維持下去,基本上不會對使用
權益造成損害。



至於濫用這個「自由」的,個人是覺得

使用「引戰」相關板規處理(如「蓄意引起爭議」),應該已經足以應付,沒有必要修改
原板規。

而且不管是否立下、移除但書,有心人士還是找得到漏洞鑽,因此從個人角度來講,這更
像是標準認定的問題

倘若想要硬起來處理這種行為,其實並無不可,只要對板友能夠有所交代就好了。

: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看板: C_ChatBM
: 標題: [板務] 4-17廢除[討論]分類可刪推文之條例
: 時間: Fri Jul  4 07:06:13 2025
: https://i.imgur.com/nPqHTNz.jpeg
: 掛討論分類本來就是為了要討論
: https://i.imgur.com/URnXdiK.jpeg
: 但遭有心人士多次利用
: 與板友進行爭執與罵戰  然後把幾乎所有人的噓文皆刪除
: 這樣根本不符合所謂的[討論]吧
: 到底是要討論什麼   所有人來都不能講話看他討論這樣?
: https://i.imgur.com/4KduAl4.jpeg
: 什麼內容   都會被刪   就很離譜
: 這還是我第一次發板務文==
: 在此建議   去除[討論]分類可刪推文之條例
: 才能真正保障板友的言論自由與發言權益
: 而不是被有心人士濫用

另外看了所提之使用者的作法,這不像是「原生發文」,而是在回文的時候,使用原作者
沒有掛上的「討論」分類

這理論上不是正常人的習慣,但到底是要用「發文」或「回文」的定義(參考3-2 第Ⅲ項
)處理,可能存在混淆的地方

進而,這部分大概需要另行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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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つ光(光はまた)、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熱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夢に、灼かれているよ
嘆き光、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君は目醒めて
傷つけながら、出来る絆が 孤独を今、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過ちの果て 最期の夢を、見続けてるよ
        ——西川貴教《ミーティア》(『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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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6.127 (馬來西亞)
※ 作者: laptic 2025-07-05 15:48:39
※ 文章代碼(AID): #1eQDZQkc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51701722.A.BA6.html
arrenwu: 你方便說明一下你覺得怎麼樣是「濫用這個自由」嗎?
或者更明確地問,你覺得怎樣在[討論]文章底下刪除推文
是「合理刪除」,怎樣是「不合理刪除」?
因為如果你覺得這可以區分的話,其實在現行 4-17 裡面1F 07/05 15:53
spfy: 我覺得他只是想發文5F 07/05 15:54
arrenwu: 應該可以直接進行調整6F 07/05 15:54
anpinjou: 此篇價值:146P幣
老馬向來是聽君一席話7F 07/05 15:56
laptic: 以提案者的舉例來看,他是說「全部噓文都被刪掉」,這種想營造歌舞昇平(全部留言的使用者都「苟同」整篇文章)但氣氛,應該算 4-7-1-2 了
「但氣氛」應該是「的氣氛」(手機打字 = =)9F 07/05 15:58
AoyamaNanami: 又騙到146P13F 07/05 16:00
arrenwu: 不是啦 我比較想聽你講講「合理刪除」和「不合理刪除」的性質論述。這個對於調整板規才有幫助14F 07/05 16:00
anpinjou: 所以啦  賺了146但又沒解決任何事  厲害吧16F 07/05 16:02
Luciferspear: 理想是針對那個人,但是會這樣搞的絕對不會放過板務煩也要煩死煩到他贏17F 07/05 16:03
arrenwu: 我覺得也不要針對個人,所以才說,應該對「合理刪除」
進行性質上的討論,這樣才有機會在板規裡面加入限制而非移除。19F 07/05 16:07
anpinjou: 這就不是針對誰的問題   是任何人都可以跟他一樣亂刪
只是這種人很少而已22F 07/05 16:08
laptic: 要說「合理」「不合理」的分界... 這有一點難度,但也不是不能解決
是真的認真討論的話,應該很清楚「干擾」是如何定義的;而被舉例者的作法,其實是無差別刪掉噓文,並非出於認真討論的意思24F 07/05 16:12
lovesleep68: 我本想講限制每人可以發討論文數量,來防止有刪推文發太多篇,引起有人觸發4-4的問題
結果 Hololive 日間直播單,竟然是用討論分類29F 07/05 16:16
laptic: 對,但到現在為止,除非有來信請求協助刪推文,原則上是不主動刪除的啦32F 07/05 16:18
arrenwu: 你只是說明了「某些超級不合理」的案例,並沒有在合理
的方向上進行討論。
但實際上,你想要說明"超級不合理",仍然無法避開論述
"怎麼樣叫做合理"
因為每個人心中的「合理討論」可以有很大的分歧34F 07/05 16:19
coon182: 馬來不掛討論就不能刪噓他洗錢的推文了39F 07/05 16:25
anpinjou: 真假  老馬沒在刪嗆他洗錢的吧==40F 07/05 16:29
laptic: 這就要看「離題」(即「干擾」的要素)的程度了,但同樣的,大家心中有不同的「尺」,要固定界定的話,也許會有一些難度
要一刀切也不是不可以,但這應該是在極端的情況下(如很多板友同時鑽這個漏洞、刪全部噓文)才做的41F 07/05 16:31
shirokase: 這篇就別認真了,它只是想把持著holo專串裡對推文的生殺大權46F 07/05 17:19
anpinjou: (′・ω・‵)48F 07/05 17:47
minipig0102: 第一句就來了一段廢話49F 07/05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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