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runoYukino ()標題 [閒聊] 《Minecraft》創作者斥「停止終結遊戲」時間 Sun Jul 13 01:12:35 2025
《Minecraft》創作者斥「停止終結遊戲」電玩大廠反駁論引熱議:「如果買遊戲不是擁
有,那盜版也不是偷竊」
《Minecraft》創作者馬庫斯· 佩爾松(Markus Persson,又稱 Notch)近日再度引發熱
議,他針對遊戲產權與伺服器關閉問題,提出一句引人注目的發言,在網路上掀起廣大討
論。
這次的發言是針對近期興起的「停止終結遊戲」(Stop Killing Games)倡議。該請願活
動旨在禁止開發商與發行商透過永久關閉伺服器,讓玩家無法再遊玩已購買的遊戲。活動
目前已累積將近 130 萬筆連署,力求推動歐洲及英國議會制定相關法律。
事件導火線之一,育碧(Ubisoft)宣布關閉《飆酷車神》(The Crew)伺服器,屆時玩
家將無法再進入遊戲,面對越來越多類似案例,不少玩家質疑自己對遊戲的「購買權」是
否名符其實。
對此佩爾松批評表示:「如果買遊戲不算購買,那麼盜版也不算偷竊。」
佩爾松指出,以前的遊戲常開放玩家自建伺服器,即使官方結束營運,玩家仍能延續遊戲
生命。他暗批現今遊戲產業逐漸走向「租借式擁有」,讓實體與數位財產界線模糊,消費
者權益也受到威脅。
佩爾松一向以敢言著稱,早在 2012 年就曾公開表示,若玩家一時買不起遊戲,「就去盜
吧」,只要日後有能力,記得補票即可。更在 2011 年遊戲開發者大會上直言:「偷車會
讓世界少一輛車,但盜版遊戲卻讓世界多了一個副本,甚至多了一位潛在粉絲。」
不過後來代表超過 30 家大型遊戲公司,包含育碧、Take-Two、華納、拳頭遊戲、動視暴
雪、微軟與任天堂等的產業組織「Video Games Europe」卻表示反對意見,回應:「私服
缺乏資安與社群安全控管機制,可能讓原開發商承擔法律風險。再者,許多遊戲設計本就
鎖定線上玩法,若強制要求保留功能,將使開發成本過高,嚴重限制創作自由。」
佩爾松的話雖然極端,卻點出數位時代下消費者權利與遊戲保存的長期問題。當「買斷制
」成為名義而非事實,玩家是否真的擁有他們的遊戲?這場關於擁有權與數位資產的討論
,恐怕才正要開始。
https://www.toy-people.com/?p=101597
豬隊友出來了。
看紅迪這言論燒起來了。
這下資方又大獲全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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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137.226 (臺灣)
※ 作者: HarunoYukino 2025-07-13 01:12:35
※ 文章代碼(AID): #1eSfU50U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52340357.A.01E.html
推 nahsnib: 雖然先盜版後補票聽起來不錯,那也要公司撐得到你補票2F 07/13 01:15
→ a27588679: 自建伺服器的成本居然高到會限制創作自由?3F 07/13 01:16
※ 編輯: HarunoYukino (42.70.137.226 臺灣), 07/13/2025 01:17:46
→ AkikaCat: 不過認真想想,定義上盜版確實不是偷竊吧?4F 07/13 01:22
推 egg781: 你就弄個離線版不行嗎.....5F 07/13 01:23
→ a25785885: 是該有反彈 只是現在還太早 未來大部分軟體可能都會用這套線上租借組合拳 反盜版降成本偷個資8F 07/13 01:44
推 arceus: 亞洲都默默吃悶虧多久了 歐洲現在才在吵10F 07/13 01:46
推 bc007004: ...實際上真心希望一些準單機式的手遊至少死後能留個單機紀念版
譬如那個戰女和戰女或是戰女還有戰女11F 07/13 01:48
推 treeson: 2K: 看我幹嘛 MT抽了嗎14F 07/13 02:10
推 qwe78971: 世界上一堆因盜版倒閉的 還不侷限於遊戲業 會講這句話的 程度只有小學生吧
事實就是如果玩家沒成為消費者 那連屁都不是15F 07/13 02:48
推 leoleoaakk: 他那句盜版沒關係是在針對自家的Minecraft啊 他又沒有說其他公司也得照他的想法18F 07/13 03:37
推 away612101: 所以那些開發商在開發遊戲的時候就預設他會倒了20F 07/13 03:44
推 wsad66: 本身就是學生時期都玩盜版 開始社畜就變steam收藏 這話沒什麼毛病吧
反倒現在遊戲一堆拿一坨屎要賣你錢 虛假詐騙宣傳 買漢堡皮 肉菜另外加價
少內容承諾日後補上 實際上直接卷款跑人 反正你買的不是擁有權21F 07/13 03:50
推 kaltu: 盜版一直以來都只是侵權,從來沒有偷竊的說法
本質上是授權的權利義務,不是物權27F 07/13 04:06
推 justicebb: 能把迷版當成宣傳費用的,除非是更新頻率能頻繁到乾脆直接買了29F 07/13 06:19
推 orze04: 本來就不算偷竊,這個東西不會被偷了就讓其他人無法獲得31F 07/13 06:30
推 mer5566: 偷車會讓世界少一輛車?那是偷車去拆
講幹話 不然偷了總數一樣不變啊32F 07/13 06:37
推 kayliu945: 那是人家2012講的 跟現在吵的無關= =34F 07/13 06:44
噓 reader2714: 這篇帶什麼風向...紅字標的是他2012講的話吧
還標題殺人35F 07/13 06:44
→ rockmanx52: 盜版等於偷竊這個概念我在20多年前就看過有日本的製作人在提了 只是沒遊說成法律概念而已38F 07/13 08:04
推 HatanoKokoro: 他當初做Minecraft時確實也讓很多玩家一開始免費取得遊戲,就算收費後還是提供管道可以免費玩42F 07/13 08:59
推 et310: 手遊:??44F 07/13 09:01
→ HatanoKokoro: 他倡議的其實不錯,包括STEAM在內都不敢跟你保證你的遊戲就是買斷,STEAM倒了你能不能單機玩不知道45F 07/13 09:01
推 Dayton: 盜版就多一份電子資訊 確實不太算偷啦…
雖然公司會覺得自己少一份收益 但盜版者本來就不會買
我以前東西(漫畫小說遊戲)幾乎都是跟朋友借的
喜歡的長大以後有錢了就自己買了
免費的東西給人接觸作品的機會確實會增加客群47F 07/13 09:22
噓 Siu: 中文能力52F 07/1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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