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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23006010103 (偽善者)
標題 [新聞] 台文館吉祥物「阿龍」抄襲案原創跨海提
時間 Thu Aug  7 12:57:59 2025



台文館吉祥物「阿龍」抄襲案 原創跨海提告結果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國立台灣文學館去年爆出吉祥物「阿龍」抄襲風波,圖樣近似大陸繪師「童年Nora」的作品
「嗷嗚龍寶」,「童年Nora」跨海控告台文館前、後任館長林巾力、陳瑩芳,以及外包商蹦
世界與負責人黃勝宏,涉嫌侵害著作權,台北地檢署6日以「阿龍」是由蹦世界李姓女員工
製作,台文館與蹦世界不知道抄襲情形等理由,處分不起訴。不過台文館與蹦世界已對李女
提告背信等罪,正另案偵辦中。


位於台南市的台文館2023年底推出實境解謎互動展,其中主視覺採用生肖造型的「阿龍」作
為吉祥物圖樣,活動在2024年春節後結束,同年5月再度上架前,網路上開始傳出「阿龍」
疑似抄襲「嗷嗚龍寶」,台文館為了自清,秀出廠商蹦世界數位創意股份有限公司派駐的李
姓員工所提供創作歷程。


台文館兩度否認抄襲,使得風向一度轉向質疑大陸上海繪師「童年Nora」,但「童年Nora」
也公布自己的草圖強調原創,並抓出台文館的證據是經過P圖造假,台文館隨後道歉,坦承
「阿龍」相關圖像確非原創,相關證據也是經由偽造產出;蹦世界也聲明道歉,表示李姓女
員工以為P圖就沒事了。


「童年Nora」不滿台文館與蹦世界在事件一開始的態度,「似乎覺得發布幾份聲明稿,就可
將這一切單方面的傷害及網路霸淩畫上句號。這種缺乏誠意的態度,我感到萬分無奈和失望
。」決定委由律師與專利師協助,控告台文館前後任館長與蹦世界、蹦世界負責人分別涉嫌
《著作權法》擅自重製、公開傳輸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


檢察官調查,「阿龍」圖像價值佔台文館標案中的20萬元,雖「童年Nora」是大陸地區人民
,但依兩岸相關法律規範,已達受《著作權法》保護的標準,不過台文館不知「阿龍」的創
作原委,事件爆發後也的確跳過廠商,直接向李女查證過,至於蹦世界則提供對話紀錄等證
據,在類似標案中,都有要求員工注意著作權規範。


檢察官認曾傳喚李姓女員工但未到案,認為全案無證據顯示台文館或蹦世界事前知道「阿龍
」抄襲「嗷嗚龍寶」,事後發現後,也立即道歉、下架,並在偵查過程中尋求與「童年Nora
」調解,但未能達成協議,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台文館2任館長林巾力、陳
瑩芳、蹦世界公司以及公司負責人黃勝宏。


據了解,雖然「童年Nora」並未對本案實際製作「阿龍」的李姓女員工提告,但李女先前已
經遭台文館以及蹦世界分別向台南地檢署、士林地檢署提告背信等罪,相關案件目前仍在偵
辦中。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806/3010414.htm
台文館吉祥物「阿龍」抄襲案 原創跨海提告結果曝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圖]
國立台灣文學館去年爆出吉祥物「阿龍」抄襲風波,圖樣近似大陸繪師「童年Nora」的作品「嗷嗚龍寶」,「童年Nora」跨海控告侵害著作權,台北地檢署6日以台文館與廠商蹦世界不知道李姓女員工抄襲等理由,處分不起訴台文館2館長林巾力、陳瑩芳,以及蹦世界與負責人黃勝宏。李女被控背信案,正另案偵辦中。(台文館, ...

 

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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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23006010103 2025-08-07 12: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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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54542681.A.81A.html
class21535: 沒反被告誣告不錯了1F 08/07 12:59
bamama56: 昨天討論過了 告錯人又告錯條2F 08/07 12:59
psee: 起訴都沒有  有北檢好安心3F 08/07 13:00
beldy1202: 公司賣的商品有問題公司不用負責4F 08/07 13:01
pokyhoyo: 就跟隔壁盟友竊取台積電資料一樣 該員工已開除 偶們什麼都不知道 除非你能進公司蒐證5F 08/07 13:01
gargoyles: 不起訴了 蹦世界可以對女員工撤告 沒47F 08/07 13:01
tmwolf: 2樓重點8F 08/07 13:02
marinetauren: 真的笑話 不知者(發行抄襲物又反咬對方抄襲)無罪9F 08/07 13:03
ymsc30102: 人藏起來死都不給任何資訊要怎麼告10F 08/07 13:05
marinetauren: 告員工也就做做樣子 這員工是不是真的抄襲者也未知11F 08/07 13:05
Innofance: 告台文館不起訴可以理解,但告蹦世界不起訴就很怪了,一般這種創作歸屬不是公司的資產嗎?難道以後公司生產仿冒品隨便推一個員工出來揹鍋就好?12F 08/07 13:06
johnny3: 告錯人了 不是公司授意的只能算個人行為 要告員工才對15F 08/07 13:06
Willdododo: 請律師還可以告錯條喔 真兩光16F 08/07 13:06
max005: 說告錯人還是覺得莫名其妙 你公司出了一個抄襲物 原作者還要想辦法自己人肉到到底是哪個人去抄的?17F 08/07 13:06
Innofance: 而且李女是員工又不是外部人員19F 08/07 13:07
starsheep013: 有沒有這個員工都要打問號呢20F 08/07 13:07
pokyhoyo: 抄襲這種本來就很難抓了啦 何況是這種小咖畫家vs國家級誰理你 網路上輿論有幫你平反就很好了 見好就收好嗎 來台鬧個屁21F 08/07 13:08
rainnawind: 根本不是告錯條的問題 這個不起訴就很有問題 檢察官認24F 08/07 13:08
achuck11: 告員工都自己人最後和解就好了根本沒差25F 08/07 13:08
rainnawind: 同蹦世界的主張都是員工不實相告 而內部已經有做好查26F 08/07 13:08
WLR: 我也覺得蹦世界閃得掉很奇怪,著作權法101應該會中27F 08/07 13:08
achuck11: 北檢基本上不意外28F 08/07 13:08
Innofance: 那以後公司抄襲、仿冒都說不是公司授意,找個流浪漢身分證頂著是不是就可以了?29F 08/07 13:08
rainnawind: 證準備工作而致阻卻違法 不管你信不信 我是不信31F 08/07 13:08
amsmsk: 好好笑 還笑對岸法院  結果自己ㄏㄏ32F 08/07 13:09
[圖]
pl726: 是不是真的有卡家裡這個人 都不曉得呢34F 08/07 13:09
max005: 所以老任告帕魯我建議帕魯公司最後也找個不存在的人扛吧啊但你們在日本可能不適用台灣的玩法35F 08/07 13:09
Shichimiya: 真的有李女這個人嗎37F 08/07 13:10
pokyhoyo: 你抄到大咖的就難說了 對方法務部不是吃素的 小咖就乖乖吞 反正也沒靠你獲利多少38F 08/07 13:10
marinetauren: 頂多就台文館是委託外部閃掉能理解 蹦世界閃太奇怪40F 08/07 13:10
shadow0326: 檢察官連找這個李女來問一下公司知不知道你抄襲都沒問41F 08/07 13:10
s175: 看現在拘提啊 就不要真的沒這個人42F 08/07 13:10
hasroten: 台灣法律領先全球43F 08/07 13:10
shadow0326: 就直接說 啊公司不知道啦 不起訴44F 08/07 13:10
Willdododo: 難怪一堆接案子都玩抄襲 成本有夠低 互相搓一搓就了45F 08/07 13:11
Innofance: 帕魯侵權的都是某某程式設計師,他去年離職了,我找不到,謝謝指教47F 08/07 13:11
intela03252: 說101條的,你要先有李女違法的判決才能夠追究公司責任啊,現在的情況就是李女根本沒被告發,要怎麼追究公司49F 08/07 13:11
sunshinecan: 沒告錯人啊 正常來說承包商怎麼可能沒責任52F 08/07 13:11
tmacor1: 人家有卡 怎麼輸 https://i.imgur.com/zlrClMy.png53F 08/07 13:12
[圖]
amsmsk: 幾十年前叫海盜王國  看起來一點進步都沒有54F 08/07 13:12
rainnawind: "檢察官認曾傳喚李姓女員工但未到案"
然後這樣就簽結 不起訴 還有在護航告錯條的?55F 08/07 13:12
Innofance: 未到案,所以罪證不足,連有沒有這個人都不知道57F 08/07 13:13
qaz223gy: 根本找不到人  怎麼告她?58F 08/07 13:13
rainnawind: 問題是檢察官根本沒有查證到李女的犯罪行為是否確實這樣就可以簽結不起訴59F 08/07 13:13
amsmsk: 找不到人不用告 POG61F 08/07 13:13
intela03252: 就要問為什麼原作者不告發李女62F 08/07 13:13
amsmsk: 好好笑  你公司抄襲 我要告員工喔63F 08/07 13:14
s175: 那個人是誰 公司可能都掰不出來了64F 08/07 13:14
marinetauren: 還要自己去人肉也太好笑 發行盜版的公司裝死就沒事65F 08/07 13:14
rufjvm12345: 挖靠 那老任告帕魯還要自己去找那個工程師來告喔66F 08/07 13:14
krosiswang01: 公司發行侵權物只要推給不知名員工就可以無罪67F 08/07 13:14
amsmsk: 請問這不是公司財產嗎68F 08/07 13:14
krosiswang01: 那不如直接廢著作權法吧69F 08/07 13:14
arceus: 想到那個石虎列車也是拿俄國畫家的作品交差70F 08/07 13:14
tmacor1: 從頭到尾都沒出現的 要怎麼告71F 08/07 13:14
Sunming: 台文哪有立即道歉  當時很嗆欸  笑死72F 08/07 13:15
Innofance: 帕魯公司要是在台灣就好了,找個無名氏把鍋都揹一揹,公司被告都說是行蹤不明的碼農跟建模的責任,離職了,找不到,公司什麼都不知道73F 08/07 13:15
Tsucomi69: 北檢真的噁爛76F 08/07 13:15
s175: 找不到 改名了 出國了 愛河了 自己選
就看後續啦 真的要搞到全國通緝一個李小姐就好笑了77F 08/07 13:15
wommow: 哀 真的很噁心79F 08/07 13:17
terry12369: 一開始護航,現在又說不知道cc80F 08/07 13:17
Innofance: 台文館換告一條毀謗試試,當時指控原作者侵權屌的勒81F 08/07 13:17
system303179: 都知道偽造了還不知道抄襲?82F 08/07 13:17
pokyhoyo: 說真的啦 有人因此下台已經是大成功了 正常來說看到對方是中國人 理都不用理83F 08/07 13:19
Depthsharky: 可以反告誣告嗎85F 08/07 13:19
lionel20002: 北檢不意外吧86F 08/07 13:20
asgardgogo: 畢竟是中國人87F 08/07 13:20
marinetauren: 還會P圖造假掩飾能說不知 司法掩護得好啊88F 08/07 13:20
DarkKnight: 台文館和公司要告李女了89F 08/07 13:20
Depthsharky: 傳喚未到不算通緝?
還是出境了?90F 08/07 13:20
s175: 未到不算92F 08/07 13:21
oldriver: 你知道公司抄襲怎麼會知道是哪個員工 還告員工勒93F 08/07 13:21
WLR: 台文館的話,會中應該是刑法-誹謗、民法-侵害人格權94F 08/07 13:21
s175: 傳喚後才拘提 最後才通緝95F 08/07 13:22
intela03252: 要看李女在這案件是什麼身分,如果被告發的是公司和台文館,搞不好李女連被告都不算96F 08/07 13:23
pokyhoyo: 媽媽嘴比較雖而已 老闆視同共犯98F 08/07 13:24
starsheep013: 怎麼一堆人要原作者去告李姓員工啊,任天堂告帕魯有特別肉搜誰提案抄襲的嗎?99F 08/07 13:24
maize602: 都是他的錯,不是長官們的問題291F 08/07 15:20
c6b7yntzQQ: 台灣司法,哈,笑話292F 08/07 15:21
msbdhdfceb: 不是告錯人,是錯人告293F 08/07 15:24
honey4617912: 蹦世界去反告對面的誣告說不定會成立喔 哈哈294F 08/07 15:25
ms0302610: 畢竟是台灣法律295F 08/07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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