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renwu (最是清楚哇她咩)標題 [公告] 板務連署 No.041 板務討論決議時間 Wed Aug 13 15:19:17 2025
本文回應板務連署
No.041 4-17廢除[討論]分類可刪推文之條例
#1eQCsWk9 (C_Chat)
板主群檢視板友意見並經過討論後,
多數同意(arrenwu/daniel0527/mazjin 同意,jerry7668未表達同意或不同意)下,
做出以下
決議:
1. 仍然保留板規 4-17 中分類為[討論]的文章中刪除推文的豁免權。
2. 在保留刪除推文豁免權的同時,板主群同時強調,
特別允許[討論]之文章分類除推文,
本意是為了排除離題或沒有討論誠意等防礙討論議題的推文,
而不是讓發文人「看了不順眼爽刪就刪」。
隨意刪除推文而引起糾紛可能會遭到4-7引戰違規之懲處
3. 為了更普及上述認知,板主群將於[討論]分類的文章範本中,
加入告訴使用者上述認知的文章,
確保所有使用者發[討論]文的時候都知道這個原則。
說明
討論文章中的絕大多數的文章,
確實都表明希望移除[討論]分類中刪除推文的豁免權。
但爭議實際上並不純然是因為「有人刪推文」,而是有人「濫用刪除推文的設計」,
才導致[討論]文變成與分類意旨相反的「容不下不同意見」的文章。
另一方面,也有少部分人覺得這個機制其實有時候真的可以排除刻意偏離主題、
甚至是想要噁心原發文人的內容。
所以保留[討論]分類文章中刪除推文的豁免權,
並適時地使用 4-7 之機制可以達到較佳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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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苦命驅魔師愛上這個世界的方法
https://i.imgur.com/pBiFmqH.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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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8.45.195.96 (美國)
※ 文章代碼(AID): #1ed3nuzd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55069560.A.F67.html
※ 編輯: arrenwu (98.45.195.96 美國), 08/13/2025 15:20:58
推 npc776: 在公告下面可以談論嗎1F 08/13 15:21
→ spfy: 公告下可以討論吧8F 08/13 15:26
推 anpinjou: 被刪的去創個4-7自救會的意思9F 08/13 15:27
→ arrenwu: 其實這類[討論]文亂刪推文的情況也很少啦10F 08/13 15:28
推 Glitchmaster: 那如果自己的合理推文被刪了 第一時間檢4-7成功率高嗎 還是要先跟原Po吵一陣子再檢舉4-7成功率高11F 08/13 15:28
推 anpinjou: 那分類非[討論]的勒 一樣4-7見嗎13F 08/13 15:30
推 digitai1: 那每個CASE會很麻煩 你被刪了你大概還得找到發文者
是否意圖造成他要的一面風向?
但除了之前那個被說是秒刪機器人以外好像倒沒更大案例14F 08/13 15:30
推 daniel0527: 分類非[討論]刪推文一定吃4-17,4-7依板主心證17F 08/13 15:31
推 Xration: 我覺得4-7惡法才該先被處理 BM多的是4-11 4-5判決後 申訴過了反被4-7送下去19F 08/13 15:32
推 macaron5566: 在不能刪推文的分類,全部刪光也只是用4-17桶7天。22F 08/13 15:33
→ arrenwu: @Xration 你這個問題 不妨到 C_ChatBM 發文討論?23F 08/13 15:35
推 daniel0527: @Glitschmaster 我自己的想法是如果4-17引入心證,那其實跟4-7的判定標準差不多了,既然如此現有規範就可處理,就沒必要在修正板規24F 08/13 15:35
推 lyrelyre: X說的暫時沒很懂,推A大大方邀請你去討論28F 08/13 15:37
→ shirokase: 所以你自己提的「絕大多數」就這樣被無視掉,這年頭是少數為惡者最大就對了30F 08/13 15:38
推 anpinjou: 原本的訴求是不能刪 現在還能刪基本上就是勝利了好嗎32F 08/13 15:39
推 jschenlemn: 本來掛討論就可以刪文,現在應該是敢刪就會被檢舉
怎麼樣都是不能刪的贏麻了33F 08/13 15:40
→ Glitchmaster: 確實 n年前Vt高xxx小姐就是4-11改4-7結果是二犯更重35F 08/13 15:40
推 dnek: 加了範本有警示作用了吧36F 08/13 15:41
→ anpinjou: 所謂的範本在APP能起到的效果有點不明顯就是了38F 08/13 15:42
推 lyrelyre: 在此之前,原本亂刪也可以用4-7去檢舉吧?39F 08/13 15:42
→ daniel0527: @macaron5566 無論哪種分類,全部刪光我是一定判4-7,再根據是否為[討論]分類多判4-17,並無罰則輕重的問題40F 08/13 15:42
推 npc776: 我記得PTT全站的通則就是不能刪推文 版面上可以用超低門檻42F 08/13 15:43
推 chuckni: 其實也就之前有個id 故意鑽版規漏洞狂刪推文才有這次討論的,討論能刪推則是更古早就有的規定
我是覺得回歸全版通用規則就好,之前也有人表示過其實只43F 08/13 15:43
→ npc776: 發一大堆廢文 以言論自由為名 那單篇的推文是不是門檻還比46F 08/13 15:44
→ arrenwu: 另一方面,造成板務討論的那個案例後來檢舉4-7有成立喔47F 08/13 15:45
→ npc776: 整個版還高了 是不是反而違背了自由討論的版旨48F 08/13 15:45
推 P2: PTT站規是允許發文者任意刪推文 禁刪推文是個別板的板規51F 08/13 15:53
推 htps0763: 本來就是有引戰嫌疑送4-7就是了,出問題先想著改版規本來就很怪52F 08/13 15:59
→ arrenwu: 如果真的覺得是板規有問題的話 想改板規也不奇怪啦XD54F 08/13 16:02
推 Lisanity: 真假 站規真的允許使用者任意刪推文喔?58F 08/13 16:21
推 Lupin97: 謝謝,這樣述明好的59F 08/13 16:22
→ npc776: 站規沒有規定不准刪推文 但大致上各板的通則是不能刪 因為這樣很簡單就可以做成一言堂
援引創板宗旨 刪除推文不就代表了拒絕交流溝通 也無視自由62F 08/13 16:40
→ tetsu327: 以後討論的文就不用點進去看的意思 懂65F 08/13 16:49
→ togs: 板規本來就不可能永遠適用,有人想改合理也正常
補充: 是指"不可能每一條都永遠適用,或皆無法被修得更好"67F 08/13 17:00
推 cross980115: 所以我可以問一下那個40現在是什麼狀態嗎?
該不會真的變成j所說不認帳也行
然後ban掉板務救濟權吧
給我一種剛上任就想開趴的樣子69F 08/13 17:10
噓 Edechon: 結果不就什麼都沒改嗎?原案例的最後也是用4-7搞掉73F 08/13 17:35
→ skyofme: 你這麼在意你就直接往上告吧74F 08/13 18:28
推 kaj1983: 簡單明暸,只要有濫用就4-7,其他照舊75F 08/13 18:47
推 abysszzz: 推,支持此決策
站規沒有規定不能刪推文,早期甚至認為推文也是文章的一部份,除了不當推文原po有管理責任外,也常見原po自訂一個標準後刪掉他不喜的推噓文。早年主流看法是推噓個一兩句表達意見就好,有很多話要講就回文,是後來各大板用推文表達的比重逐漸加重,也才漸漸主流看法變成不能刪別人的推文76F 08/13 19:16
推 lovesleep68: 如果要改版規,分身條款,改成發現幾組ip相同,就認為是 分身 可桶,這樣的話,板主就不用去小組、帳號部84F 08/13 19:53
→ redDest: 現在是板主初步判斷就可以處理 另外送小組帳號部調查87F 08/13 20:25
→ kaj1983: 一直都是版主看得爽不爽啊,不然咧?
你是版主嗎?90F 08/14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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