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ejps3105 (氋氃)
標題 [問題] 請問板主們有什麼正當理由突然改變標準
時間 Sat Jun 28 14:12:37 2025


標題放不下
請問板主們有什麼正當理由突然改變標準且不溯及既往

今天早上i板主在#1eNiGL4u (C_ChatBM)突然說了
[檢舉] astrayzip 4-15 - 看板 C_ChatBM - 批踢踢實業坊
作者: teddy12114 (すこん部-百鬼組-嘿民) [檢舉] 一、違規文章代碼 請貼上違規文章包含看板資訊的文章代碼,以便板主查找違規文章 推文違規請貼上推文所在之文章代碼  (C_Chat)

ifulita: 昨晚板主之間有針成這方面標準交換過意見自本篇開始我會調整標準照以往判例判決,不溯及既往。36.229.172.43 台灣 06/28 09:54

之後就判決無違規
根據i板主的說法,此做法應該是三位板主都認同的做法對吧?另外兩位板主還沒對這句
話表態前我暫時當作是這樣

卻未見板主出來說明為何改變標準的理由,且未見板主公告判決標準改變(像之前4-1板務
討論結論就有先行公告再適用判決,不溯及既往),在此情況下不溯及既往跟標準浮動,
恣意妄為有什麼不同?若此例一開未來板主甚至可以一篇檢舉文一個標準,甚至可以透過
只有特定檢舉文中推文稱自己標準變了判違規,其他檢舉文再推一次稱標準又變了判無違
規,達成針對特定板友進行水桶的目的,尤其i板主又有情緒性針對板友的前科

而且無公告的情況下板友難以判斷不溯及既往之時間點,將無所適從

就算將i板主此推文視為公告,根據#1Wwmz5iq (C_GenreBoard)
[判決] jerry7668 C_Chat檢舉案 (06/13) - 看板 C_GenreBoard - 批踢踢實業坊
作者: 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 檢舉文代碼:  (C_GenreBoard) 本案裁定如下: 1.關於臨時公告內容之爭議 經本組查閱桐生可可畢業系列案件之臨時公告 認定u板主之公告內容的確尚有調整用詞,避免使用者混淆之空間

本組認定板主更改判決標準時應當先發布公告
再依公告執行

要先發布公告才能執行,如果將i板主的不溯及既往也當作公告的一部分,也應該要是06/
28 09:55之後的文章才適用新標準,上述i板主判處無違規之被檢舉文在6/22 00:15發表
,i板主是打臉自己說的「不溯及既往」,還是違背先發布公告才能執行,恣意妄為呢

請板主群回答是否認同i板主的上述推文,並請認同的板主們說明改變標準且不溯及既往
的不構成恣意妄為之正當理由,以及怎麼認定不溯及既往的時間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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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76.15 (臺灣)
※ 作者: chejps3105 2025-06-28 14:12:37
※ 文章代碼(AID): #1eNuVN4p (C_ChatBM)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751091159.A.133.html
arrenwu: goward 那個 個人頻道 的部分,內部確實之前就有討論過1F 98.45.195.96 美國 06/28 14:14
Atima: 我也想問 這標準會不會下周又要改一次?3F 61.230.142.177 台灣 06/28 14:14
arrenwu: 應該說,之前泰迪哥檢舉 astrayzip 4-15一大串然後無違規之後,就有討論過
主要就是可能後來覺得個人頻道部分也不用搞得那麼嚴格
至少從我角度來看,當時候給定 astrayzip4-15違規是真的很嚴格的判定4F 98.45.195.96 美國 06/28 14:14
Pash97143: 個人頻道都無違規的話 GTES那個會不會太嚴格了10F 133.106.244.152 日本 06/28 14:22
arrenwu: GTES 那個性質跟 astrayzip&goward 不同而且正在上訴
要討論也不是不行 但我覺得就在上訴中了可能等到小組回應之後看看結果12F 98.45.195.96 美國 06/28 14:23
chejps3105: 這又是另一個問題,i板主突然跳出來說「我改變標準了」但根本沒有人知道他改了什麼標準,根本沒人知道GTES不改判是因為不溯及既往還是新標準也違16F 101.8.76.15 台灣 06/28 14:26
arrenwu: 你們覺得有性質衝突的應該是 astrayzip和 goward 的案件吧?
尤其是最近泰迪哥檢舉 astrayzip 後明顯地i板裁定結果跟之前不一樣21F 98.45.195.96 美國 06/28 14:28
XFarter: 我也想知道+125F 110.28.40.42 台灣 06/28 14:30
teddy12114: 這樣板主可以針對一個看不爽的板友用過度嚴格的標準桶人 然後再說跟其他板主討論後覺得這個標準太嚴了要調整但是不溯及既往?26F 106.64.90.126 台灣 06/28 14:55
arrenwu: 他也沒有看astrayzip不爽吧?還是i板有在哪裡提過他跟astrayzip有不愉快的互動?30F 98.45.195.96 美國 06/28 14:57
teddy12114: 我的意思是如果板主標準可以這樣隨意變動不受約束不就可以這樣做 況且i板是曾經在部落格說過會針對板友前科的32F 106.64.90.126 台灣 06/28 15:01
arrenwu: 這也沒有隨意吧? 上一次有這種裁定已經是3月多給 astrayzip 的4-15違規了
況且會影響一般板友的變動是突然間變得嚴格。i板這個是變得比較寬鬆
受到影響的是 類似的檢舉會從違規判定
變成無違規判定
但這稱不上對板友的影響吧 除非是你覺得35F 98.45.195.96 美國 06/28 15:02
teddy12114: 在GTES的案子上也稱的算嚴格吧?42F 106.64.90.126 台灣 06/28 15:04
arrenwu: 這部分應該要從嚴判定對討論板比較好
GTES 的部分我上面講過了 那個性質跟
astrayzip不同 且已經被小組受理
我覺得可以等到小組裁定之後再進行後續討論。說不定小組長直接發回重審啊
更正 應該說小組長說不定裁定無違規啊43F 98.45.195.96 美國 06/28 15:04
frank123ya: 裁定無違規到時候又打去群組
然後人都放出來了 翻案有啥用
你這種說法跟S的不先改要打到底有啥差49F 61.228.225.202 台灣 06/28 15:07
arrenwu: 有用啊 至少會確立之後的判定標準 :D52F 98.45.195.96 美國 06/28 15:08
seer2525: 不認為GTES跟astrayzip性質不同欸 更何53F 1.165.183.146 台灣 06/28 15:08
frank123ya: 然後那個人就白死了54F 61.228.225.202 台灣 06/28 15:08
arrenwu: 啊啊啊啊 GTES你們就算有意見也是要上小組啊XD55F 98.45.195.96 美國 06/28 15:09
seer2525: 況astrayzip是本人發的更該從嚴吧57F 1.165.183.146 台灣 06/28 15:09
arrenwu: 除非 i板現在立馬改變裁定58F 98.45.195.96 美國 06/28 15:09
frank123ya: 所以你們討論的結果到底I版的改
是那個推文出來開始改 還是啥時改
然後推文前的就忽然沒事了
那到底那個改 是幾點幾分開始改的59F 61.228.225.202 台灣 06/28 15:10
smart0eddie: 小組限當事人啊63F 114.27.75.27 台灣 06/28 15:11
frank123ya: 還是I版爽改就改 到時候哪天又改
然後就全都桶違規了64F 61.228.225.202 台灣 06/28 15:11
seer2525: 然而i版前後標準不一 只在推文講一聲之66F 1.165.183.146 台灣 06/28 15:11
arrenwu: 但 astrayzip 4-15 那個是真的有討論過67F 98.45.195.96 美國 06/28 15:12
frank123ya: 還是警告一次罷免成功被延任開無敵68F 61.228.225.202 台灣 06/28 15:12
seer2525: 後就改標準 還不溯及過往 GTES完全就是白死了吧?
這種前後標準不一還已經桶了人的問題 不是推文講一句我之後會改就沒事了吧?
話說這次的導火線不只i版還有s版 他是要這樣繼續裝死嗎?69F 1.165.183.146 台灣 06/28 15:12
frank123ya: 亂講 人家哪有裝死 人家有在小組開釋官方活動沒申請不代表沒違規呢 懂嗎75F 61.228.225.202 台灣 06/28 15:16
Snomuku: 為什麼集體霸凌GTES,就算有人說他網軍,有收錢證據嗎?77F 27.51.56.58 台灣 06/28 15:18
Pash97143: 現在標準是看有沒有營利 還是說私人?79F 133.9.52.218 日本 06/28 15:19
XFarter: 我以為標準就是沒有標準 反正無敵星星了現在版務們的態度就很明顯啊 反正八月
版務就要改選了 現在叫大家忍著點
有問題反正就花大家時間成本申訴上訴
邏輯不自洽沒關係 反正也不是沒人挺80F 36.230.5.120 台灣 06/28 15:23
frank123ya: 現在標準照小組的討論來看是說你違規你就違規 你們沒申請我沒抓不代表沒違85F 61.228.225.202 台灣 06/28 15:26
XFarter: 最好笑的是反正都丟到小組長了 也不先解87F 36.230.5.120 台灣 06/28 15:27
frank123ya: 規 哪天又改想法就兩票桶死你們88F 61.228.225.202 台灣 06/28 15:27
arrenwu: 啊如果小組那邊就如同你們預期的那樣89F 98.45.195.96 美國 06/28 15:27
XFarter: 桶 然後GTES活該繼續在水桶裡面等皇上們90F 36.230.5.120 台灣 06/28 15:27
arrenwu: 打槍的話 那就不需要更多爭論了不是嗎?91F 98.45.195.96 美國 06/28 15:27
XFarter: 爽了以後覺得良心開始有感覺了再出來92F 36.230.5.120 台灣 06/28 15:27
Lisanity: XF 認真說你之前的P1 P2 P3那個說的還不錯 你有想要出來選板主嗎93F 42.77.82.88 台灣 06/28 15:27
frank123ya: 小組打槍你們到時候申訴到群組繼續關95F 61.228.225.202 台灣 06/28 15:27
XFarter: 不是啊 都知道GTES那個爭議超級大了96F 36.230.5.120 台灣 06/28 15:27
frank123ya: 當我們沒看過那招喔97F 61.228.225.202 台灣 06/28 15:28
XFarter: 我不明白先解桶哪裡不好98F 36.230.5.120 台灣 06/28 15:28
arrenwu: 沒喔 小組打槍會馬上解桶喔99F 98.45.195.96 美國 06/28 15:28
chejps3105: 這樣我是不是不用檢舉了,感覺檢舉上去也會被判重複檢舉不受理,就算受理了現在i板主身上2個警告,再多1個就必須立刻下台,多檢舉一個變2個警告好像也沒意義647F 101.8.76.15 台灣 06/28 19:34
chaoni2472: 說的是同一個爭議,應該是不用吧652F 111.242.196.149 台灣 06/28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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