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ssassin653 (私私蛇)標題 [問題] 有關板務決議對新任板主的約束力時間 Thu Aug 14 08:59:00 2025
#1ecjb4AQ (C_ChatBM)
這篇檢舉文中J板提到
https://i.meee.com.tw/f28IaTD.jpg
所以代表說因為這一屆的板主只剩A板有參與當時的決議,而其餘三位板主為新晉板主未參
與當時決議故不受此條板務決議的約束是嗎?
那如果後續又有類似爭議,是不是只能重新於BM提出板務盼板主重新決議,但是又因為該板
務一年內已經有人提案過,所以該決議現任板主有權按板規7-1-V規定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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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10.162 (臺灣)
※ 作者: assassin653 2025-08-14 08:59:00
※ 文章代碼(AID): #1edJJMRD (C_ChatBM)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755133142.A.6CD.html
推 kpg0427: 同問1F 118.167.214.194 台灣 08/14 10:11
推 jerry7668: 這部分我們這一屆版主群已經在討論了2F 223.140.38.87 台灣 08/14 10:12
推 zseineo: 這滿怪的 當初4-1吵起來也是a版拿著以前的板務決議啊3F 123.192.134.35 台灣 08/14 11:34
推 arrenwu: 但是當時候四個板務對該決議也沒有不認同就是了。只不過會吵起來跟那決議關聯不大5F 98.45.195.96 美國 08/14 11:45
→ assassin653: 當時會吵起來不是因為冷門角色要補點VT不用才吵起來嗎?7F 49.214.10.162 台灣 08/14 11:49
推 arrenwu: 不是 當時候是因為熱門聲優要補點才吵起來XD9F 98.45.195.96 美國 08/14 11:50
→ skyofme: 當初最大爭議是雙標吧,vt名字就帶點,從業人員則需補充acg關係才算有點,然後後續衍生很多分支11F 110.28.128.131 台灣 08/14 11:57
推 arrenwu: 與其說雙標 不如說看起來好像有格差14F 98.45.195.96 美國 08/14 11:59
→ skyofme: 然後現在吵的是有人覺得上次的版務,讓他覺得版務對acg點的認定不能自主放寬吧然後雖然沒寫在版規上,但4-1有幾個點很多人就默認成標準了吧15F 110.28.128.131 台灣 08/14 11:59
→ cross980115: 那個決議沒有所謂放寬
只是說單一板主兩邊標準要一致 一致嚴格或者一致寬鬆都行 至於你要嚴要寬屬於裁量權22F 61.223.102.231 台灣 08/14 13:22
推 tim479974: 現在還沒有衝突的時候還好,目前也只有vt跟聲優要視作同一類型裁量跟違規的話需要一天的緩衝?26F 60.248.128.200 台灣 08/14 13:33
→ cross980115: 整理一下論點
問題在於不認帳這件事
我認為板務決議形同協商後之措施,如政黨協商後成立之結論,應具有強制約束力
跟j主張的只有投票案才有強制力,不爽去叫板主用投票的不同
畢竟板友根本無法強制讓板主實施投票方式,板主要是都用決議+不認帳形同板務案跟板務案決議變成無意義廢文
再來j另個主張是不能拿來限制新板主然而板主半年選一次,板務案之限縮期必然跨屆
除非你政見就明說要跟既有決議對幹,不然選上之後即刻不認決議的行為,一樣是在廢掉板務案跟決議的功能,還讓板友無法再行相關救濟(一年內相似板務案不能再提),變得比當初提出板務案前更糟糕,連救濟手段都少了
目前的情況其實不是光提問題了
應該是會需要提板務確認案
確認當前決議效力
後續明文要求政見文內對一年內的板務案進行意見闡述
政見闡述為同意者亦具強制力
不然這種政見不提 上任即刻翻桌秒開趴的情況
反覆發生那還得了29F 61.223.102.231 台灣 08/14 13:35
→ skyofme: 因為他不覺得他的判斷標準應該被那個干涉吧?我覺得很奇怪的點也是那次討論也沒限制版務要對4-1認定標準做出啥明確干涉,最多就是說要標準一致
並沒有寫死說,一定要怎樣表現才符合4-1啊如果真的要搞這樣你這東西要也是寫在版規裡
不然每次起爭議都在考古,但我看考古也是參考也沒有說現在版主一定要接受考古出來的東西啊59F 110.28.128.131 台灣 08/14 14:12
推 cross980115: 因為你沒搞清楚狀況
這次明確是近期內的決議(決議是4月的 現在8月)
過往考古拿判例跟板規變動史討論,不管採用與否,板主並不會直接跟近期的公告對撞,也並沒有搞禁制手段封鎖板友權益
但j的主張(決議無強制力/新板主也不用認帳),假設這次三個板主都對4月決議不認帳
在這個情況下會造成板友無法行板務案救濟
現在不是拿上古板務案要現在的板務追認
這個是一年內的 板務案限縮期內的案子
你上任就直接不鳥 板友卻無法再用板務案進行救濟
狀況會變得更糟糕69F 61.223.102.231 台灣 08/14 14:39
→ skyofme: 所以你真的要糾結這件事情你就應該把涉及標準的東西寫在版規裡88F 110.28.128.131 台灣 08/14 14:48
推 cross980115: 所以我才會提說,要明文規範 政見文要對一年內的板務案決議等進行政見闡述
你不想被前任決議給限制沒問題,但你競選時就要明說,接受板友檢驗
而不是政見文沒說,上任馬上翻桌,這樣板友連再度救濟都受限90F 61.223.102.231 台灣 08/14 14:49
→ skyofme: 就我看來本質上根本沒區別,就像這里一堆人喜歡說自己在給版務出作業看標準
你的決議案成為明確限制標準就寫進版規97F 110.28.128.131 台灣 08/14 14:50
推 cross980115: 不是所有東西都有辦法明文寫進板規ACGN點就一直都是這樣
超過一年的板務案有正常的救濟手段 不受限制
但一年內的如果被新任板主無預警翻桌 板友無法救濟會是問題100F 61.223.102.231 台灣 08/14 14:54
→ yhunterm: 個案判決走申訴,通案就往修板規走,這樣不行嗎?106F 110.28.16.142 台灣 08/14 15:00
→ assassin653: No.40決議是Push一串字母用冤獄抗爭來的,結果換一任板主就可以翻臉不認,事後還是要走申訴,那板務決議決議心酸的108F 49.214.10.162 台灣 08/14 15:13
→ zseineo: 呃a版我的意思你們當初也沒有不認以前的板務決議啊 當然現在不同人了 但哪有這樣說不認就不認的112F 60.248.94.58 台灣 08/14 15:17
→ tim479974: 不過目前也只有j版明確表示不管,d版m版好像都還沒有遇到所以沒表示?115F 60.248.128.200 台灣 08/14 15:25
推 cross980115: 不管d跟m最終認不認NO.40的決議
都不能讓j的立論給過 然後不增加限制
不然後續問題可大了
未來其他的板務案決議跨屆 又有新板主學j這種論述,上任馬上翻桌那沒完沒了117F 61.223.102.231 台灣 08/14 15:41
→ test23786: 版務決議這點是否要立個規範優先以舊決議? 如果要推翻舊決議再另外重新決議一次不必要紛爭。 不然未來可能又覆轍一次當初規模爭議。
導致所謂的決議僅適用當屆版務,中途補進來之類版務都可以直接說不認了,當初決議變成各說各話而已124F 49.216.186.201 台灣 08/14 15:41
推 cross980115: 長期的因為時間變更 多屆更動後被推翻無可厚非,過往這種 多年後沒有強制力的不少
真的出問題也能再提板務案
但短期的因為有一年限制 新上任即翻桌會明確影響到提板務案救濟的權益實務上不可能優先以舊,不然上古時期的跟現在狀況差很多 也不可能用遠古板主決議來卡現任
但至少一年(板務案間隔期)內的 不能夠隨便翻桌131F 61.223.102.231 台灣 08/14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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