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mart0eddie (smart0eddie)標題 Re: [板務] 修改板規7-1不合理處時間 Mon Aug 25 11:11:20 2025
大家有沒有考慮先解決7-1的問題
不然下次選完可能全部作廢
綜合群組長回覆跟其他人的建議
或許可以考慮
1. 板主候選人應於參選文中明確指出是否將遵循部分或全部一年內版務決議
對於不欲遵循部分應提出對應執行標準
2. 板主選舉結束後
板主群應於上任後一個月內明確公告是否將遵循部分或全部一年內版務決議
板主群應於上任後一個月內對於不欲遵循部分公告對應執行標準
若版主群推翻部分或全部版務決議應即刻解除相關議題重複提案時間限制
版主如果打算用跟之前公告不一樣的標準
請公告一下讓大家知道
這應該很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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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smart0eddie 2025-08-25 1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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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板務] 修改板規7-1不合理處
08-25 11:11 smart0eddie
推 arrenwu: 我現在考慮的是在徵選的問卷裡面加入
(1) 對於以往決議態度 以及 (2) 一年內所發出的決議1F 98.45.195.96 美國 08/25 11:49
→ linzero: 所以更早的決議就不管了嗎?4F 36.226.197.143 台灣 08/25 12:17
推 lovesleep68: 你可以下屆參選在改阿,現在群組長都發話,連署更是不會過,甚至受害者都不知道有誰,要改啥?5F 219.68.71.126 台灣 08/25 12:23
推 Lisanity: eddie大 明年再加油 我一定挺你8F 42.73.103.54 台灣 08/25 12:36
推 tim479974: 目前只要確立對一年內決議的追認就好9F 60.248.128.200 台灣 08/25 13:19
→ kpg0427: 不願遵守就直接廢除一年內的決議,重新開趴就好的事w10F 49.216.48.144 台灣 08/25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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