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hina-Drama作者 anono (nono)標題 Re: [新聞] 鄧倫偷逃稅被追繳1.06億元時間 Thu Mar 17 10:25:03 2022
給大家解釋下。前幾年是靠陰陽合同逃稅
演員和公司一起逃稅﹐導致稅收損失比較大。
後來處罰過一輪後﹐現在一般都不敢簽陰陽合同
但是另外一方面。因為演員個人如果按照勞動報酬
要繳納最高45%的稅﹐所以為了避稅﹐這些演員
都是自己開工作室﹐通常工作室是在上海北京或者自己老家
為什麼在自己老家大家應該都懂。
這樣的話﹐演員需要繳納總額的6%+利潤所得稅﹐應該是25%
利潤所得這部分是可以有成本抵充的。包括辦公室﹐水電
人工﹐機票﹐酒店﹐餐飲等等都可以當做成本抵充。
所以理論上如果他夠狠﹐僅僅需要繳納總額的6%
也就是本來1億的收入﹐應該交稅4500萬﹐但實際上600萬就夠了。
在有些地方﹐比如前些年﹐在霍爾果斯﹐這些企業還是免稅的。
也就是說她賺1億可以一分錢不交。
范冰冰就是因為這個被查以後﹐基本上明星和娛樂公司都注銷了。
有人問﹐為什麼不行。
這個是因為﹐這涉及到一個基本原則﹐就是經營地和公司注冊地必須一致
不然你在霍爾果斯注冊公司﹐就是個空殼﹐但經營地實際上是在上海
會產生三個問題﹐第一個是上海稅源流失﹐第二是跨地區經營風險
上海沒法監管﹐霍爾果斯也沒法監管﹐第三是全國性虛開發票。
所以你能看到﹐無論是薇婭﹐范冰冰﹐鄧倫﹐鄭爽都是上海北京在出手
因為他們無一例外﹐以上三個問題都觸犯了。
這三個問題都很嚴重﹐尤其是第三個﹐涉及到虛開發票。
現在解釋下第三個。比如鄧倫﹐實際工作室是在上海﹐
那他想1億收入交600萬的稅﹐怎麼解決發票問題呢。
第一﹐可以在稅務窪地開很多空殼公司﹐把業務外包給他們
讓他們開票。
第二﹐購買這些地方的發票﹐走虛假合同。
第三﹐讓公司員工和家屬注冊公司﹐以小規模納稅人名義開票
不超過每月15萬人民幣﹐都是免稅的。
所以你們能看到明星都有一堆關聯公司﹐為的就是逃稅。
這些都是非法的。稅務局一看就知道是怎麼回事。
自范冰冰和薇婭事件後﹐現在還敢逃稅的明星真的是膽大包天。
通常稅務局會要求他們補繳稅款﹐如果不補繳﹐
則會重罰。薇婭就是這麼被罰沒了。
※ 引述《akame (光熱)》之銘言:
: 如題,我是照微博熱搜標題搬過來的。
: 所以鳳凰要被列為失德藝人封殺了嗎TAT
: 看過香蜜曾經出不了坑,心情十分複雜啊….
: 待播的夜旅人不知道會不會受影響……
: https://i.imgur.com/I06DoyV.jpg
: https://i.imgur.com/XoTfuZj.jpg
: 補一個文娛榜熱搜,看第二名應該是打算讓他涼了……..
: 「鄧倫被提醒督促後仍整改不徹底」
: https://i.imgur.com/ZVqoGlW.jpg
: https://i.imgur.com/KK96duu.jpg
: 補上夜旅人美美海報……
: https://i.imgur.com/UIEFm2Q.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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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鄧倫偷逃稅被追繳1.06億元
03-17 10:25 anono
推 necrophiliac: 這種避稅手法到處都有,不是中國藝人專屬。不然怎麼會有那麼多公司去開曼群島設公司,然後這麼多個人成立慈善公司。問題是這種封殺式的查封,完全無法上訴沒有機會打官司,這種方式太可怕,人民如履薄冰,一旦犯錯就永無翻身之日。
要真的說有問題,是稅法有漏洞讓人可鑽,理想的作法應該是修法把漏洞補起來(像是美國現在就是全球税,1F 03/17 10:29
確切說這不是漏洞﹐明確是違法的。
違法原因我已經告訴你了。
稅務窪地和免稅地區是要你去創辦公司﹐增加就業的。
你拿來逃稅﹐光是經營地與注冊地不符就是違法。
更別提虛開發票﹐虛開發票是要坐牢的。
這些人沒坐牢﹐已經很寬容了。
明星是稅務局重點監管的人群。
大陸的明星基本上都在北京和上海
如果任由他們這麼做每年會損失幾百億的稅收。
換了你是上海稅務局﹐一定會下狠手。
→ necrophiliac: 你有美國籍,有海外收入也得繳稅),而不是用殺雞儆猴的方式威嚇人民,讓大家自己去猜自己有沒有踩到紅線。
陰陽合同牽扯到偽造文書,明顯犯法本來就該罰,開公司本是合法避稅,政府忽然說不行就不行,但有明確的法規可以遵循嗎? 朝令夕改,民安所措其手足8F 03/17 10:34
發票開出來的要求是真實業務。你看看有多少真實業務。
虛開發票按照鄧倫這個金額是要坐牢的。
但一般稅務上主要是罰款。
※ 編輯: anono (183.192.76.12 中國), 03/17/2022 10:47:14
※ 編輯: anono (183.192.76.12 中國), 03/17/2022 10:48:50
推 tottilover: 這樣的報稅方式不行就核定他補繳+滯納金+罰款完全沒問題啊。這次疑惑的是近期一大堆人藝人在補繳,鄧倫也在補繳的行列,但只有他被立案公開,公開的內容是你雖然乖乖的繳了一億但還有三百多萬你沒乖乖繳所以宣判你社死。那針對你公開的內容大家就會覺得很奇怪啊,一億都繳了為什麼三百萬不繳呢?這三百萬是怎麼來的呢?但就沒然後了因為對造社死了。。。14F 03/17 10:48
這個你要問他的財務團隊﹐是怎麼處理的。
明明給了一次機會﹐還不老實。
※ 編輯: anono (183.192.76.12 中國), 03/17/2022 10:50:04
→ necrophiliac: 美國的IRS也很狠,盯上你多少稅都會追著你繳,但是可以打官司,可以上訴,可以提出證據,IRS也不會上twitter去公開他們現在要查誰的稅,讓全民一起攻擊公審那個人。 重點是法源、還有為自己辯駁的權利21F 03/17 10:51
大陸的明星前幾年閉著眼睛抓﹐沒有不逃稅的。。
大陸也沒有公審﹐但基本上明星犯法=社死。
明星有道德污點還能復出﹐但犯法的不行。
至於是不是有辯駁﹐他們都有財務﹐你以為私下沒有辯駁麼﹐
稅務局的人都很懂﹐冤枉的可能性很低。
※ 編輯: anono (183.192.76.12 中國), 03/17/2022 10:58:03
→ hermionewen: 想知道稅局到底會不會告知要補多少稅?在台灣是會告知也可以跟稅局討論雙方理解的誤差25F 03/17 10:59
推 shizukayue: 趁著補休看了中國藝人的避稅方法真的超級佩服,幾年前就算了
在范冰冰和鄭爽之後還敢這樣玩,心真的不是普通大的同意稅局的做法,好好繳稅就沒事管區又不是吃飽太閒沒事幹27F 03/17 10:59
推 depo: 已經被警告了還不怕死33F 03/17 11:13
→ yarisy: 官方沒有說他們虛開發票34F 03/17 11:24
推 DJSHD2: 看這篇我還以為我進到金融版...36F 03/17 11:30
→ coqcoqsac: 那如果藝人是簽約在經紀公司名下,也一樣算個人所得嗎?37F 03/17 11:33
推 naoko10078: 鄧倫也是幾年前的被查2019-2020不是這兩年啊,他們自己報導也寫2020年10月後才有判斷個稅和公司稅一些模糊地帶的依據,所以19-20你說他故意漏稅犯法,但那時候大家都這樣,感覺就是政策不明,後來陸續爆發,明星才紛紛補稅,補稅又有官方自己文章一下說他積極主動匯報官方還沒查到的,但一下又漏了300萬,都補了4000萬怎麼會故意去漏300萬,這些奇怪的地方才讓人替他惋惜39F 03/17 11:44
→ SSCI95: 討厭鄧倫或想讚揚執法無私的趕快來這篇推爆47F 03/17 11:45
推 tottilover: 中國的情況我不清楚,台灣的話簽經紀月是薪資所得,個人接案是執行業務所得。林志玲當年就是這兩種所得的認定遭國稅局核定補稅。48F 03/17 11:45
推 naoko10078: 從2018入坑香蜜比較開始關注一些陸中國明星,以後還是要少追了,喜歡中國明星太慘~提心吊膽,各種可能直接被消失51F 03/17 11:53
推 habbit: 中國官方通報裡面,完全沒有提到鄧倫涉及陰陽合同
用其他人的情況去套用他的情況,並不適合。反正在中國,54F 03/17 11:57
→ habbit: 有疑點沒疑點,就是強迫人民吞下去,可以認同這種制度的人真是匪夷所思57F 03/17 11:58
→ naoko10078: 鄧倫就兩家公司 一家上海一家舟山,這樣算很多空殼公司嗎?59F 03/17 11:58
推 wuling1001: 笑死人勒 那就抓他坐牢啊 封微博 作品下架 直接毀滅用國家機器直接讓人消失就是沒人權的共匪才幹得出來還一堆歪理61F 03/17 11:59
推 aliciamia: 上海稅務局的發文是寫說他積極配合主動補繳、
主動報告未掌握的行為,媒體卻傳到變成屢勸不聽
封號後再找一些專家講一些跟事件真相不一定相符的案例搭配爆料抹黑,這是銷毀一個人存在的五步驟嗎65F 03/17 12:11
→ Jpube: 官方並沒有提到虛開發票,註冊地跟實際管理處所不同,國際租稅來看也不直接違法,應該用PEM條款做反避稅的防堵69F 03/17 12:12
推 tara75: 合法納稅就沒那麼多事了啊!劣跡藝人!拍戲紅了就不務正業只跑綜藝,你說他多熱愛演藝事業我不信71F 03/17 12:13
→ Jpube: 不懂為什麼拍戲紅了不能喜歡接綜藝,沒有選擇職業的自由嗎?73F 03/17 12:14
推 shizukayue: 稅法是一回事但實務又是一回事,不然稅局也不會有那麼多解釋函
就算是台灣,每個管區的做法也不盡相同,同樣一件事去問大安分局或信義分局的承辦,都有可能得到不同的答案,主要還是管區說了算
我也喜歡過香蜜追過密逃,但逃稅這點真的不行
反正就那樣吧74F 03/17 12:20
推 rainight: 個人感覺媒體社群比官方更可怕,如附骨之疽。81F 03/17 12:29
推 tara75: 逃稅就是不對說什麼都一樣82F 03/17 12:30
→ sleepsnow: 這邊沒有人說逃稅是對的,只是希望別對鄧倫抄家滅族83F 03/17 12:31
推 joyceflower: 問題就是漏稅的說法官方媒體說了也只能那樣,但其實解讀空間挺多的吧。哦還有不覺得接綜藝不行,想等好劇本也可以理解。84F 03/17 12:35
→ candy781210: 鄧倫前幾年沒怎麼接戲不是有說法是因為經紀人得罪平台嗎?87F 03/17 12:36
推 Jpube: 逃稅違法,避稅合法但屬於灰色地帶,存在差異。鄧倫的案子就目前官方公布的「所得類型轉換」,沒有原po說的虛開發票或陰陽合同,較接近避稅,是否違法有解讀空間。如果團隊獻上合法可以少繳稅的方案,試問一般人不動心的比例有多少?89F 03/17 12:44
推 necrophiliac: 如果鄧倫的公司只有兩間一間在上海一間在舟山,那也不存在原po說的經營地與註冊地不同的問題(對了,繁體字是用註冊,不是用注冊喔)
我的看法同樓上,把公司登記在稅率較低的地方是避稅不是違法,這是常見的手法。如果法規改了,當然要調整,但通常法規也會給grace period,同時也會一併說明是否追溯既往,如果要追溯,就是補繳,也不存在違法問題。一棒打死這種做法真的很可怕,更可怕的是附和的群眾。93F 03/17 12:44
噓 shenghan731: 跟中國學必噓
原po回覆都沒有回覆到,透過訴訟救濟是人民最基本要求吧
他違法係事實,但在民主社會下,基於憲法保障的訴訟權,人民有透過訴訟去要求政府給予合法(處罰必須符合比例原則)且正當的行政程序。
之所以會有那麼多質疑,就在於中國政府聲稱給過機會,卻沒有公正、公開訴訟制度來讓人民救濟。再來一出事政府就把社群軟體相關帳號全部封掉,這也是極權國家的特色。258F 03/17 18:25
推 perec: 倫為笑餅,查無此倫!配合習維尼共同富裕乖乖被割韭菜吧!268F 03/17 18:48
噓 Brian23: 正常國家不服都能打官司 就牆國黨就是法269F 03/17 19:23
推 skullxism: 看網友討論有app可以查要交多少稅,再不濟直接去稅務局問,所以怎麼計算、金額多少應該是有明確的依據
他們稅務部門「五步工作法」1提醒提示2督促整改3約談警示4立案稽查5公開曝光,也不是什麼一個新聞直接說他逃稅(好像是偷稅)270F 03/17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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